余长弘
余长弘(?—17世纪),字任可,号心斋[1],宁波府鄞县人[2],明朝、南明政治人物。
生平
余长弘是大学士余有丁的曾孙,以恩荫获授中书舍人;弘光年间和徐葆初、朱日爃、贾必选、陈文显、蔡宸恩、文伯达、吴宪汤、姜绍书、包壮行、史延昙、颜俊彦、胡其枝、汪挺、沈璇卿、周必强、郑侠如、徐弘道等人一同在工部任职,担任都水主事[2][1]。很快他辞官回乡,和朋友、僧人游览山水;个性恭敬谨慎、见义勇为,清朝顺治十年(1653年)县内饥荒,他出售资产煮粥救济人民,建立留仁社惠及后人[3][4],后事不详。
引用
- ^ 1.0 1.1 咸丰《鄞县志·卷二十一·孝义》:余长宏,字任可,号心斋。文敏公有丁曾孙,以荫授中书舍人,擢南京都水司主事。
- ^ 2.0 2.1 钱海岳《南明史·卷三十一·列传第七》:(弘光)时工部先后司官可纪者,为徐葆初、朱日爃、贾必选、陈文显、蔡宸恩、文伯达、吴宪汤、姜绍书、包壮行、史延昙、颜俊彦、胡其枝、汪挺、余长弘、沈璇卿、周必强、郑侠如、徐弘道云。……长弘,字任可,鄞县人。大学士有丁曾孙。任中书舍人,饷大同,迁都水主事。
- ^ 钱海岳《南明史·卷三十一·列传第七》:恭谨好义,归值大饥,为留他牡,活人无算。
- ^ 咸丰《鄞县志·卷二十一·孝义》:恭谨好义,甲申之后弃官乐道,时与故人衲子遨游山水间,赈贫恤困不遗馀力。 闻志 调顺治癸巳郡大饥,长宏鬻遣产作粥麋以饲饥者,立留仁社以惠后人,一遵朱子社宭敛散之法,全活者甚众。 三补稽旧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