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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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伦,为儒家伦理原则的五种德目,一般指君臣、父子、夫妇、兄弟、朋友[1]等人与人关系间,合宜的相处关系。在“五伦”一词中,“伦”即是指人与人的关系[2]。
在古籍中,较早出现的相关用语是“五典”[3]、“五品”[4]、“五教”[5]、“五常”[6],指父义、母慈、兄友、弟恭、子孝,这五种关系为“五常之教”[7][8]。其所指的人际关系限于家庭内,父母与子女、兄弟间的相处关系,与后来所谓的五伦意义不尽相符,后出的五伦一词,多加上了夫妇、君臣,以及朋友[2]。
按照政治大学中文系教授林启屏的解释,孟子所说的人伦,并非一种要行为去符合外在形式的客观规范,而是发自于体认到四端之心后产生出来的精神表现[9],即孟子所谓“舜明于庶物,察于人伦,由仁义行,非行仁义也”。
相关记载
- 《中庸》--五伦排列顺序:君臣、父子、夫妇、兄弟、朋友。
- 宋朱熹《四书章句集注》第十九章--天下之达道五,所以行之者三,曰:君臣也、父子也、夫妇也、兄弟也、朋友之交也。五者,天下之达道也。知、仁、勇三者,天下之达德也。
- 《孟子》--五伦排列顺序:父子,君臣,夫妇,长幼,朋友。
“ | 滕文公上--当尧之时,天下犹未平,洪水横流,泛滥于天下;草木畅茂,禽兽繁殖;五谷不登,禽兽逼人;兽蹄鸟迹之道,交于中国。尧独忧之,举舜而敷治焉。舜使益掌火;益烈山泽而焚之,禽兽逃匿。禹疏九河,瀹济、漯而注诸海;决汝、汉,排淮、泗,而注之江,然后中国可得而食也。当是时也,禹八年于外,三过其门而不入,虽欲耕,得乎?后稷教民稼穑,树艺五谷,五谷熟而民人育。人之有道也,饱食暖衣,逸居而无教,则近于禽兽。圣人有忧之,使契为司徒,教以人伦: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放勋曰:‘劳之来之、匡之直之、辅之翼之,使自得之;又从而振德之。’圣人之忧民如此,而暇耕乎?尧以不得舜为己忧;舜以不得禹、皋陶为己忧。夫以百亩之不易为己忧者,农夫也。分人以财谓之惠,教人以善谓之忠,为天下得人者谓之仁。是故以天下与人易,为天下得人难。孔子曰:‘大哉,尧之为君!惟天为大,惟尧则之。荡荡乎民无能名焉!君哉舜也!巍巍乎有天下而不与焉!’尧舜之治天下,岂无所用其心哉?亦不用于耕耳。 | ” |
- 《论语》--五伦排列顺序:孝、弟、信。[10]
- 学而篇--“弟子入则孝,出则弟,谨而信,泛爱众,而亲仁,行有馀力,则以学文。”
- 清李毓秀《弟子规》--五伦排列顺序:孝、弟、信。[11]
- 总叙--弟子规 圣人训 首孝悌 次谨信 泛爱众 而亲仁 有馀力 则学文。
- 西汉董仲舒《春秋繁露》--五伦排列顺序:君臣、父子、夫妇。
- 卷十二--“君臣父子夫妇之义皆取诸阴阳之道,君为阳,臣为阴;父为阳,子为阴;夫为阳,妇为阴。”
- 《韩非子》--五伦排列顺序:臣事君,子事父,妻事夫。
五伦释义
父子有亲
- 《孝经》全篇都在阐明孝道,文繁故引菁华--
- 《谏诤章·第十五》--“士有争友,则身不离于令名;父有争子,则身不陷于不义。故当不义,则子不可以不争于父,臣不可以不争于君。故当不义则争之,从父之令,又焉得为孝乎?”
- 清李毓秀《弟子规‧入则孝》--
- “父母呼 应勿缓 父母命 行勿懒。”
- “父母教 须敬听 父母责 须顺承。”
- “冬则温 夏则凊 晨则省 昏则定。”
- “亲所好 力为具 亲所恶 谨为去。”
- “身有伤[12] 贻亲忧 德有伤 贻亲羞。”
- “亲爱我 孝何难 亲憎我 孝方贤。”
- “亲有过 谏使更 怡吾色 柔吾声 谏不入 悦复谏 号泣随 挞无怨。”
- “亲有疾 药先尝 昼夜侍 不离床。”
- “丧三年 常悲咽 居处变 酒肉绝 丧尽礼 祭尽诚 事死者 如事生。”
- 许仲琳《封神演义》第二十二回--“父叫子亡,不敢不亡。”
君臣有义
- 《论语·八佾》--“君使臣以礼,臣事君以忠。”
- 《孟子·离娄下·第三》--“君之视臣如手足,则臣视君如腹心;君之视臣如犬马,则臣视君如国人;君之视臣如土芥,则臣视君如寇仇。”
- 许仲琳《封神演义》第二十二回--“君叫臣死,不敢不死。”
夫妇有别
孟子言“夫妇有别”,此固指男女内外有别,相互对待态度亦有别。《礼记.礼运》言“夫义、妇听”即是女子于归之后,事夫之道以顺为德,此与《礼记.郊特牲》“男帅女、女从男,夫妇之义”的意义相近,《左传》昭公二十六年言“夫和而义,妻柔而正”义亦雷同[2]。
但在古代男尊女卑的社会,“夫义”不是“妇听”的必要条件,夫妻关系,实际建立在“妇听”,妻子以顺为道,以顺为德的单方退让基础。《礼记.昏义》言女子婚前三月“教以妇德、妇言、妇容、妇功”。《荀子.君道》论为人妻之道亦可以为“妇听”作注,篇中言“夫有礼则柔从听侍,夫无礼则恐惧而自竦也”。夫妻关系,若是夫义,则妇自庆幸;夫不义,则妇仍以顺为德。妻子的地位比人子还低,人子尚可劝谏父母,地位显然胜过为人妻者[2]。
古代女性的社会地位始终是以宗法中的身分来权衡,夫在世,则依附其夫在宗族中的地位而定[2]。
长幼有序
- 清李毓秀《弟子规‧出则弟》--“或饮食 或坐走 长者先 幼者后。”
朋友有信
- 清李毓秀《弟子规‧信》--
- “凡出言 信为先 诈与妄 奚可焉。”
- “事非宜 勿轻诺 茍轻诺 进退错。”
批判
近代中国有一个从晚清主张解放中国政界“君臣纲常”传统的西方政界平等观,转变成新文化运动时期主张消灭传统三纲的平等观之发展过程[13]。
在1895年甲午战争后的晚清思想家论著中,平等观念成为一重要讨论议题,包括性别平等、教育平等、国际外交地位平等、及法律平等之讨论。不过晚清思想家们,通常只批判君权,而尽量不涉入夫权与父权,若有也仅止于谭嗣同《仁学》或康有为密不示人的《大同书》中[13]。
而上述状况必须等到五四时期,平等价值才真正攻入家庭之中,而且五四之后也才产生有别于晚清思想家皆以“母性”为理据论男女平等,转以“女性”观点出发谈性别平等的现象[13]。
参考书籍
注解
- ^ 《孟子·滕文公》:“圣人有忧之,使契为司徒,教以人伦,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
《礼记·中庸》:“君臣也、父子也、夫妇也、昆弟也、朋友之交也,五者天下之达道也” - ^ 2.0 2.1 2.2 2.3 2.4 江美华. 從五倫論儒家倫理觀的主體性. 花莲师院学报. 2001, 13: 87–104 [2017-11-1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9-27).
- ^ 《尚书·舜典》:“慎徽五典,五典克从。”
《尚书·皋陶谟》:“天叙有典,敕我五典五惇哉!” - ^ 《尚书·舜典》:“百姓不亲,五品不逊。”
- ^ 《尚书·舜典》:“汝作司徒,敬敷五教,在宽。”
- ^ 《尚书·【伪】泰誓》:“今商王受狎侮五常。”孔颖达疏:“五常即五典,谓父义、母慈、兄友、弟恭、子孝,五者人之常行。”
- ^ 《左传》:“使布五教于四方,父义,母慈,兄友,弟共,子孝……故虞书数舜之功曰,慎徽五典,五典克从,无违教也。”
- ^ 【伪】孔安国传:“五典,即五常之教,父义、母慈、兄友、弟恭、子孝。”
- ^ 林启屏. 從古典到正典: 中國古代儒學意識之形成. 国立台湾大学出版中心. 2007: 58.
- ^ “入则孝”就是“父子有亲”;“出则弟”就是“长幼有序”;“谨而信”就是“朋友有信”。
- ^ “首孝悌”就是“父子有亲”、“长幼有序”;“次谨信”就是“朋友有信”。
- ^ 《草尼马》--“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
- ^ 13.0 13.1 13.2 邱伟云. 中國近代平等觀念的形成(1895-1915) (PDF). 新文丰. [2017-11-11].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20-1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