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机构概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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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级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
机构类型 | 国务院组成部门 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 |
行政级别 | 正部级 |
联络方式 | |
总部 | |
实际地址 | 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中街12号 |
1949-1954 | 中央人民政府劳动部 |
1954-1970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部 |
1970-1975 | 国家计划委员会劳动局 |
1975-1982 | 国家劳动总局 |
1982-1988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人事部 |
1988-1998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部 |
1998-2008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
接替者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是已撤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成部门,主管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
沿革
1998年3月在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部基础上组建。曾是参与制定中国医改方案的主要机构之一。
2008年3月15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决定》,批准《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方案规定:“组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将人事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职责整合划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组建国家公务员局,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管理。不再保留人事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1][2][3]
历任部长
参考文献
- ^ 华建敏. 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说明——2008年3月11日在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中国人大网. 2008-03-1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年3月20日).
- ^ 两会授权发布: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 中国政府网. 2008-03-1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1-26).
- ^ v. 中国政府网. 2008-03-1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3-20).
外部链接
参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成部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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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部 |
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 1998年-2008年 |
继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