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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基百科讨论:用户页/存档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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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页问题

这个用户将在下的用户页完全复制到自己的用户页上,连座右铭也改为自己署名的。这样正确吗? 冰霜葵  2011年5月22日 (日) 11:57 (UTC)

这样小的事情就算了吧。-Edouardlicn (留言) 2011年5月25日 (三) 04:16 (UTC)


一周没有与主题直接相关的讨论,若无异议于一日后存盘--Ben.MQ 2011年6月13日 (一) 14:44 (UTC)

用户讨论页指引

目前维基百科的用户讨论页指引似乎过于简单,无法处理所有情况?指引如下:

您的用户对话页用于其他用户与你讨论维基百科相关的事情。当您的用户会话页接近32K大小,您可以按照你认为合适的方式删除,存档,或者是简要总结以前的讨论。请避免只因为是对您行为的批评,而删除讨论,这么做只能使他人重复这样的批评,而且使您像一个忽视批评的人。

通常您对您自己的用户对话页的修改应该是对别人的评论做出响应,不要加入那些更适合于你用户页的内容,例如测试用户页面。

因此我存有一些问题:

  1. 假使用户出于恶意的目的删除讨论(比如,拒绝在某问题上与其他编辑沟通),应该如何处理?
  2. 回退用户在讨论页上的编修,是否应遵循3RR?
  3. 假使用户违反语句三(因批评而删除讨论),应该如何处理?
  4. 假使用户清除警告模版,应该如何处理?

有关最后一条,是我目前与其他编辑讨论时有遭遇的(请参见User talk:Zzarch#请你不要在给我的讨论页挂上警告模版,这也乃最后警告,这理由是我的写的,请认真阅读)。按照英文维基百科上的一篇论文(非正式方针、指引):en:Wikipedia:Don't restore removed comments,使用者不应回退被删除的警告模版,其目的是出于防止其他使用者因感到耻辱而放弃编辑。然而在我的实际经历中,允许编辑者删除警告模版很可能会被利用,因为少有编辑会仔细查看他人讨论页历史后方才再行警告。比如74.66.87.134 (讨论 | 贡献 | whois | (记录))这名使用者,利用不断清空警告模版的方法,使得每次编辑在看到他的破坏后都从一级警告起;他利用这一方法多次绕过最后警告,因此我个人(-)反对允许使用者擅自删除警告模版,而应合理存档(不超过每月一次)并明确显示(比如“User talk:XXX/警告”一类),除非警告模版明显没有根据(比如受警告的行为不是破坏或者根本不存在)。我的问题是,不知社群对此有何看法,而且不论社群讨论意见如何,都应写入用户讨论页指引,以昭后人。ZZArch talk to me 2012年1月24日 (二) 04:58 (UTC)

“除非警告模版明显没有根据(比如受警告的行为不是破坏或者根本不存在)”谁定义?而且,要求用户存档是明显与方针说的有所违背。另外,如果用户讨论页被人不断放警告又怎办?难道不能回退掉?因此,发现有人试图通过移除最后警告来误导的话,通报管理员处理就足够了。我认为不能只因为一位用户的问题,使其他用户受到不必要规限。—AT 2012年1月24日 (二) 05:12 (UTC)
抑或是不超过每个月删除一次。有关无理警告的定义,如果用户认定警告为无理,可以自行移除,但是如果警告者异议可以提报。
另外,关于删除讨论页内容的指引也十分模糊:“当您的用户会话页接近32K大小,您可以按照你认为合适的方式删除,存档,或者是简要总结以前的讨论。”这么说,如果用户讨论页没有接近32K大小呢?规定又是什么?而且后面的“请避免只因为是对您行为的批评,而删除讨论”也完全没有效应。ZZArch talk to me 2012年1月24日 (二) 05:21 (UTC)
前几天有个用户不断删除我的警告,还说是存档,但是贡献中根本找不到存档。我觉得这和移除其他讨论页的内容本质上没有什么差别。--MakecatTalk 2012年1月24日 (二) 06:08 (UTC)
用户讨论页不是“历史的耻辱柱”,我觉得删除自己用户讨论页的内容只要不构成歪曲他人留言或产生误导(例如在某一事件讨论中删去对方言论,却留下己方言论)之类,没有必要去制止。另外,某“维基内容大师”甚至在自己用户讨论页表明禁止某人在该页留言,“见一次删一次”,长久以来都没有人去制止。--Mewaqua 2012年1月24日 (二) 15:57 (UTC)
还不就是我说的这个用户:[2]
另见其言辞激烈之要求我删除对其的警告模版:User talk:Zzarch
另外,用户讨论页确实不应永久保存用户警告,但是至少应该设限不超过一个月删除一次警告模版,否则所有人都开始被警告后一秒就去掉模版,岂不会大乱?ZZArch talk to me 2012年1月24日 (二) 20:26 (UTC)
恭录Wikipedia:骚扰#用户空间骚扰方针:“常见的骚扰形式有:在用户的对话页留下大量虚假、可疑的“警告”;在用户删除这些留言后再度恢复内容;在活跃贡献者的用户页加入“被怀疑是傀儡”(suspected sockpuppet)或任何类似标记;甚至试图在用户页空间展示出可能令用户感到为难或恼人的内容。”“用户页让维基人提供关于自身的一般性信息,对话页则是方便沟通。它们的用意不是给人难堪的“耻辱之墙”,不应该用来展示用户的假定问题,除非结论是该账户受到封禁。标记不论内容形式,只有当真正需要的时候才显示或撤除,此时应立即提请管理员注意,而不要在用户页空间进行编辑战以主张自己的观点。”--Mewaqua 2012年1月25日 (三) 02:35 (UTC)
“虚假、可疑的”就请算了,至于第二条,看似也是从英文维基百科en:WP:HARASS直译的,但我还是觉得译者没有考虑到一些情况,比如事实是中文维基百科已有相当一部分人士通过飞速删除警告的作法逃避注意,紧接再犯后就会被从第一级挂起。ZZArch talk to me 2012年1月25日 (三) 03:06 (UTC)
我认为各个用户有权清理及删除自己讨论页的所有内容,纵使这行为不礼貌。举例来说,邮箱内有信件,我也可以选择阅读或丢掉;别人在自己家中范围内丢垃圾,难道清除也需要别人许可吗?如发现有用户极速删除警告以逃避注意,可以向管理员报告。再者,所有留言皆能在编辑历史中找到,完全不构成逃避注意的问题。--武蔵 (留言) 2012年1月26日 (四) 02:46 (UTC)
用户讨论页非为个人用途,而是为完善百科全书而提供,无所谓“有权删除”。我认为,比起“所有人在警告其他用户前都必须仔细翻查讨论页,以检视近期有没有过警告”来说,“用户不超过每个月删除或存档一次合理警告”要靠谱得多。ZZArch talk to me 2012年1月26日 (四) 03:01 (UTC)
“个人见解及喜好请不要强加在别人身上”是我对Zzarch阁下的建议,别人在自己的用户讨论页怎样删除都好,这是别人的自由,这对阁下亦毫无影响,如果觉得对方忽视阁下的提醒继续犯错的话,阁下可以向管理员投诉,为何这么执著于一些与自己没有直接影响的事情上。--武蔵 (留言) 2012年1月26日 (四) 03:41 (UTC)
把编辑自己的user talk来throttle一下如何?Liangent (留言) 2012年1月26日 (四) 06:59 (UTC)
这个我反对,合理编辑也可能被禁止掉。ZZArch talk to me 2012年1月26日 (四) 08:56 (UTC)

如果弄一个 新用户频繁编辑自己的用户对话页 只记录 呢?顺便想到一个类似的过滤器可能可以防止user talk广告。Liangent (留言) 2012年1月26日 (四) 14:44 (UTC)

后者已创建,Special:AbuseFilter/105Liangent (留言) 2012年1月27日 (五) 14:11 (UTC)
32k问题是因为以前mediawiki的技术限制造成的,现在已经基本上不存在这个问题了,参看维基百科:条目的大小--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2年1月29日 (日) 04:04 (UTC)
貌似是浏览器限制。Liangent (留言) 2012年1月29日 (日) 13:37 (UTC)

秘密/开放

自由跟约束各有各的好处。一个人,一个家庭,一个国家,如果要是没有点秘密也不太好。慎重。—以上未签名的留言于2013年11月16日 (六) 14:18 (UTC)前加入。

多媒体课件制作WIKI

注:此处原有文字,因为与本讨论页面无关,已由Carrotkit(留言)2013年11月16日 (六) 14:20 (UTC)删除,尚祈见谅。若有异议请至互助客栈或向管理员反映。

请求删除自己的用户讨论页

WP:CSD里面,社群经过讨论认为不能随意删除自己的讨论页。而在WP:用户页中写有“你有权利向管理员要求删除你的用户页和相关的讨论页。”这发生了一些矛盾。考虑到用户页为指引,且是从英文版翻译而来,因此申请修改WP:用户页中的这一段以符合本地社群共识。 --达师 - 261 - 442 2013年3月9日 (六) 08:31 (UTC)

实际上应该是子页面之类的吧?--Ben.mq 2013年3月9日 (六) 12:00 (UTC)
有权利要求,但是删不删还有其他规则吧。不过这样说不太好。--管闲事且对地图炮具有100%抗性的Inspector留言(←讨论页被墙?也请用HTTPS 2013年3月9日 (六) 12:07 (UTC)
应该修改,不让人建讨论页这要求太奇怪了,不利于交流沟通。--Kuailong 2013年3月9日 (六) 13:24 (UTC)

那就:用户页子页面的讨论页/用户讨论页的子页面(User talk:Example/TestPage)可以要求速删,但是用户讨论页本身(User talk:Example)不得要求速删。如果需要删除,提交存废讨论。这样可以吗? --达师 - 261 - 442 2013年3月11日 (一) 11:06 (UTC)

将用户讨论页移动到子页面再要求速删的呢,拒绝?--YFdyh000留言2013年3月11日 (一) 11:10 (UTC)
那就是“用户讨论页和透过移动用户讨论页建立的存档页面不能请求速删”。--铁铁的火大了 2013年3月12日 (二) 00:41 (UTC)
要是这么想,还会有人把用户讨论页移动到用户页(技术上应该可以吧),无穷无尽了。 --达师 - 261 - 442 2013年3月14日 (四) 19:40 (UTC)
有移动到其他空间的user talk page应该已经考虑在内了,移到用户页空间做存档也不能按O1速删,移动到错误空间的页面就再移动回去,总之就是原来讨论页的历史记录要保留下来。--铁铁的火大了 2013年3月15日 (五) 01:45 (UTC)
这些是常识性问题,不必较真去到方针里写明,比如我把毛泽东移到我用户页然后申请删除好不好?--Ben.mq 2013年3月15日 (五) 17:43 (UTC)


改为申请隐藏历史版本好了~加一个“出于本人对隐私的要求,请勿为该用户建立讨论页”的模板——燃玉 留言 勇踏前人未至之境! 2013年3月16日 (六) 17:20 (UTC)

建议制订指引以禁止用户清空讨论页

目前维基没有禁止用户清空讨论页之指引,导致个别用户有此习惯。依我之见,用户讨论页是用户间沟通的主要渠道,所载讯息如非有误,应予保留,以留历史记录,随意删除有破坏之嫌。Professorjohnas留言2013年3月22日 (五) 12:58 (UTC)

可能是用户不想讨论页积存大量过时的留言吧!建议先推广为讨论页建立留言存档页的做法。 -- Kevinhksouth (Talk) 2013年3月22日 (五) 13:04 (UTC)
用户讨论页不是“历史的耻辱柱”。另见Wikipedia talk:用户页#加入 用户不能在用户讨论页删除他人留言(2010年)及Wikipedia talk:用户页#用户讨论页指引(2012年)。--Mewaqua 2013年3月22日 (五) 13:10 (UTC)
我也不妨直说了,事缘我回复了被清空的用户页,并提议存档但被回退,我感到此行为极不合理。用户讨论页并非用户的私人空间,随时有人要查阅以了解用户编辑倾向。
声明:虽然我与RiceRice于页面存废问题有意见分歧,但我对他并无恶意,在此仅是以事论事。Professorjohnas留言2013年3月22日 (五) 14:06 (UTC)

这个问题已被多次提起,绝大部分用户都认为每个人有处理自己讨论页的权利,因此这个指引不可能通过的。--CHEM.is.TRY 2013年3月22日 (五) 14:10 (UTC)

嗯,我看了Professorjohnas和RiceRice的纠纷。我觉得RiceRice清空自己讨论页是他自己的事。就像我手机短信满了,我选择可以清空,也选择可以备份。(可能恋旧的人倾向于备份)--Gqqnb留言2013年3月22日 (五) 15:40 (UTC)

其实存档是有的。--221.238.140.166留言2013年3月22日 (五) 14:21 (UTC)

顺便问一下如果我利用我自己的用户页为其他用户自己删除的user talk内容作存档(按用户分页)会如何呢?Liangent留言 2013年3月22日 (五) 14:27 (UTC)
有点不礼貌吧。如果是我我会觉得被冒犯。--Gqqnb留言2013年3月22日 (五) 15:40 (UTC)

我也赞同这个问题,现在总有这么些维基人喜欢在讨论页乱搞导致页面不正常。-- 2013年3月23日 (六) 10:27 (UTC)

(:)回应:我认为用户讨论页不是“自己家”,它更像一个组织的留言板,删除给人扼杀言论和意见的感觉。它也不是私人的“手机短讯”,因人人都有查阅的权利甚至必要。Professorjohnas留言2013年3月23日 (六) 12:30 (UTC)
历史记录摆着呢,又不是删除用户讨论页,没人剥夺查阅用户讨论页过往留言的权利……--铁铁的火大了 2013年3月23日 (六) 12:58 (UTC)
没错,在维基百科只能增加东西,不能彻底删除东西。-- 2013年3月24日 (日) 00:22 (UTC)
用备查的理由禁止用户决定自己的用户页/用户讨论页该如何整理或编排,是不合理的。就像上面已经提及的,要查记录每个页面的编辑历史都可以查得到过去发生过的事,在维基百科上进行过的任何编辑永远都不会消失,没必要强制非得保留在目前的最新画面上。--泅水大象讦谯☎ 2013年3月29日 (五) 04:46 (UTC)
删除掉就说明他看过了。只要页面不删除就无妨。而不允许随意提删用户讨论页就是这个目的。--Ben.mq 2013年3月31日 (日) 11:07 (UTC)
那把user talk移动到user空间然后交速删呢?Liangent留言 2013年3月31日 (日) 11:27 (UTC)
??? 必要性?管理员以上的权限可以看删除历史。--留言2013年3月31日 (日) 13:47 (UTC)
(:)回应:是删除自己用户讨论页可以,删除别人用户讨论页不可以Honmingjun--铭均 2013年3月31日 (日) 13:50 (UTC)

维基用户是否可对其用户空间宣告主权

目前方针中我找了很久,只有看到Wikipedia:用户页#在用户空间的所有权和页面的编辑谈到个别用户的相关权利如下:

在用户空间的所有权和页面的编辑...维基提供自由的空间给用户,用户可以按照自己的愿望编辑他们的个人空间。不过空间的所有权还是归维基团体所有:...

其它用户也可以编辑你的空间。... 维基团体的规定,包括不要人身攻击也会被使用在用户的空间中,就像它在其它地方一样。...另外,你所有的子页面也会根据删除守则被删除,一定要根据删除守则的规定来删除内容。请不要随意删除内容。请根据我们的规定来判断内容是否违规。

整体来看,个别用户在其用户空间的所有权并非绝对、排他、至高无上。所以有几个问题求澄清:

  1. 是否有方针赋于个别用户在其用户空间的“主权”?
  2. 是否个别用户对其用户空间能有“绝对、排他、至高无上”的权力(政治学上的主权意涵)?
  3. 是否宣称个别用户有用户空间的排他性“主权”误解了方针中的所有权并非个人而是“维基团体所有”的意义,而违反方针中的“其它用户也可以编辑你的空间”?
  4. 是否宣称个别用户有用户空间的绝对、至高无上“主权”误解了方针中的用户空间亦受社群的相关规范,需根据社群的规定来判断内容是否违规,而非个别用户以其意志行使所谓的“主权”?

--(研究维基v百度百科hanteng) 2013年11月16日 (六) 00:24 (UTC)

又是一个没有人蛋疼或者蛋疼的人不够强就不会麻烦的问题。--管闲事且对地图炮具有100%抗性的朝鲜的轮子留言2013年11月16日 (六) 13:15 (UTC)
蛋疼+1。Wikipedia_talk:用户页#加入 用户不能在用户讨论页删除他人留言自己不会去看?PS:貌似我见过的博士都是蛋疼居多……--CHEM.is.TRY 2013年11月16日 (六) 14:14 (UTC)
蛋蛋的忧伤+1.--白开水 打针吃药 查水表 2013年11月16日 (六) 14:44 (UTC)
请以上三位编辑用户发表言论时,避免使用带有性别意义(此讨论和性别议题无关)的字眼,不管是“蛋疼”还是“卵疼”,这种说法都不如头疼或心疼来的性别中性一点。若各位选择继续用这样的语言,我只有表达维基讨论页中的性别包括及平等意识要加强。(当然,若以上三位用户真有卵生动物类的相关器官并有相关的神经感知痛,而看到本人的发言而产生痛感,在此先说声道歉,并请各位说明并提点相关发言致疼/伤砉的地方。)--❦维基vs百度‽hanteng 2013年11月18日 (一) 04:01 (UTC)
性别中性……是不是以后什么地方都要把“他”换成“他/她”?其实也别蛋疼,能理解意思就够了吧。--管闲事且对地图炮具有100%抗性的朝鲜的轮子留言2013年11月18日 (一) 08:42 (UTC)
有谁明白他想讨论什么吗?--少鹏留言2013年11月16日 (六) 19:03 (UTC)
(!)意见:目前有争议的用户页都是宣示激烈的政治立场,而非人身攻击。该部分受到维基百科:用户页#我的用户页上不可以放什么内容?这段内容的保障:“用有限的文字简单地宣告一次自己的政治理念、宗教思想等,不论是透过声明模板、用户框、类别(用户框和类别可以共同使用一次)还是普通文字,都不算是‘campaign’的‘有计划地进行一系列行为’,不受影响。”因此除非修改指引,否则无解。
另外,楼主引用条文中“其它用户也可以编辑你的空间”,在实务上是如此:多数用户应该无法接受用户页被他人编辑,除非是系统维护行为。若这是指引的原意,那么有需要写得更精准一些。--Kolyma留言2013年11月17日 (日) 02:27 (UTC)
个人遇到的问题是用户讨论页面,而非用户页面。我想条文中的“其它用户也可以编辑你的空间”包括讨论页面和用户页面,而的确实务上是用户讨论页的“其它用户也可以编辑”的空间大一些。--❦维基vs百度‽hanteng 2013年11月18日 (一) 04:10 (UTC)
提删别人明显作为网志、宣传的用户页都被人反驳了,用户页的事情本人是不太想管了,方针这样写谁都有道理,除非明显广告和人身攻击我是不会去提删了。--脳内補完。◕‿◕。讨论 2013年11月17日 (日) 03:56 (UTC)
另外有些人用户页刚开始写我看是OK的,后来巡查后就慢慢变了味。这种删还是回退我都不清楚。--脳内補完。◕‿◕。讨论 2013年11月17日 (日) 03:58 (UTC)
个人遇到的问题是用户讨论页面,而非用户页面。我之前个人用户页面遭提删的例子和政治无关,和某特定用户的“关照”有关,但在此我谈的是另一件事,到底一个人可否在其用户讨论页叫一个人离开?我知道你可以不欢迎某一个人留言并删删该人留言,但叫人离开不准留言以申告破坏的方式来宣告“主权”似乎不当而且打败了主权的定义。(若有主权赶人为什么还要请管理员用封禁权去赶人?)--❦维基vs百度‽hanteng 2013年11月18日 (一) 04:10 (UTC)

实际案例及问题,一用户可否对另一用户说:“我身为讨论页主人要你离开讨论页,你还硬要在我讨论页乱,离开,在乱我讨论页我就提报破坏”?而所谓的“乱”指的是tb模板的通知讯息[3]。事后该用户使用“主权”两字来解释其行为的正当性。--❦维基vs百度‽hanteng 2013年11月18日 (一) 03:54 (UTC)

再举一个例子Wikipedia:互助客栈/其他/存档/2013年9月#苏州宇文宙武的用户页也是有人蛋疼但是不了了之的情况。如果是好辩的人参与那次讨论的话……--管闲事且对地图炮具有100%抗性的朝鲜的轮子留言2013年11月18日 (一) 08:46 (UTC)
不是修改方针才能拿来这里讨论吗?以上各位的讨论,我看不出来哪里需要修改方针,说不定只是各位对于方针见解不同罢了,故有此疑问而讨论,那么建议各位将这讨论移到Wikipedia:互助客栈/其他。--少鹏留言2013年11月18日 (一) 12:50 (UTC)
大哥,你饶了我吧,都因为你的举例,又有人蛋疼要提删我的用户页了。爱管闲事也要有个限度啊。——苏州宇文宙武的主页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3年11月18日 (一) 16:04 (UTC)
提删者趁我不能上Https,不能翻墙,翻墙也编辑不了的机会提删,真是用心险恶,恶心透顶!——苏州宇文宙武的主页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3年11月18日 (一) 16:08 (UTC)
楼上这位是确定对我说话吗?怎么你我之间的话连不上来?我有看没有懂。--少鹏留言2013年11月18日 (一) 16:12 (UTC)
我对朝鲜的轮子说的,不是你。——苏州宇文宙武的主页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3年11月19日 (二) 05:17 (UTC)
额。本来是想说你的用户讨论页的,没想到你的用户页的情况更那个……被墙了建议你找个能翻墙的帮你复制或者申请IP豁免吧。也对造成的偏题的麻烦表示歉意。--管闲事且对地图炮具有100%抗性的朝鲜的轮子留言2013年11月19日 (二) 01:31 (UTC)
宇文兄不试试hosts文件吗?一劳永逸--脳内補完。◕‿◕。讨论 2013年11月19日 (二) 08:30 (UTC)
谢谢!果真好用!——苏州宇文宙武的主页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3年11月19日 (二) 14:26 (UTC)

好了,我找到答案了,己有前例如,“明示拒绝其他用户留言联系”是不被允许的。此讨论串算有了解答,可以存档了。--❦维基vs百度‽hanteng 2013年11月23日 (六) 10:25 (UTC)

您找到的证据是一次操作, 而合理的证据应是方针或指引. 不过我不反对讨论串存档 :p Bluedeck 2013年11月29日 (五) 01:16 (UTC)
的确, Bluedeck 说的没错,最好的合理证据是方针或指引,我应该更精确的说,按照管理员User:Jimmy xu wrk于2013年5月16日封禁User:Luthefirst的前例,“解封后依然明示拒绝其他用户留言联系”导致该用户被永久封禁。--❦维基vs百度‽hanteng 2013年11月29日 (五) 03:19 (UTC)

对未经允许,自授“维基助理编辑”“维基编辑专家”者是否有相应处理措施

刚才在查看User:Yzyzyz1979User:Tencent550555487的编辑记录时,惊讶的发现User:Yzyzyz1979是“维基编辑专家”……不过是自授的……

不知道对未经允许,自授“维基助理编辑”、“维基编辑专家”者是否有相应处理措施?--DukeAnt留言2014年4月8日 (二) 13:13 (UTC)

或可以考虑以“在页面加入不当玩笑”处理。--Zhxy 519留言2014年4月8日 (二) 13:25 (UTC)

在编辑个人页面前,已经咨询 管理员南瓜(yinanzhou)等,个人页面如何编辑、如何授权、如何争取荣誉;根据答复,可以自己编辑、自由填写和使用标签; 如果使用了不当标签,会有管理员帮助移除。 如今的wiki 已经是高中生、大学生的天下了么? 动辄就要讨论会 其他用户进行处罚??--Yzyzyz1979留言2014年4月8日 (二) 14:04 (UTC)

所以你连谁是真管理员也没分清是吧。即使你真是1979年出生,这也不成为你指责比你小的人的理由。--Zhxy 519留言2014年4月8日 (二) 14:46 (UTC)
zhxy说的也不是处罚。只是wiki荣誉对我们大多人来讲是比较认真的,就算是出于尊重也应该遵守规则。Bluedeck 2014年4月8日 (二) 14:59 (UTC)

申请荣誉的正式途径是这个Bluedeck 2014年4月8日 (二) 15:03 (UTC)

User:Yzyzyz1979,请不要反复作试探管理员,[4][5]。--Outlookxp留言2014年4月9日 (三) 14:12 (UTC)
User:Outlookxp, 我不用反复试探你, 我早就知道了,你是对人不对内容的。 Category:维基站务专家(AdminProfessional) Category:维基技术专家 根本没有你所谓的“请点选内容就可知道”!! 你跟踪的只是新手wikier;你通过取笑笨拙、无知的新手取乐,以显示你做为管理员的权威、和超强无限的知识。 我不知道这样的统治欲,是否真的让你快乐。 但是, 你敢像Bluedeck 直接告诉新手,有哪些漂亮的标签,是可以提供他们使用装饰自己的页面,这些标签怎么用? 哪些标签需要贡献和任务目标申请,对于新手适合先做哪些以争取进阶和荣誉贡献。 除了指责新人的无知。
表示看不懂楼上在说什么……是中文么?--CHEM.is.TRY 2014年4月9日 (三) 14:36 (UTC)

真心觉得 Bluedeck 管理员很好; 他指导新人,是怎么回事,在哪里看,怎么改进。 而不像一些【权威的管理员】,一味指责【新手】什么都不会, 总是犯错误。我还以为“(是否是管理员)不应该有什么大不了的。”吉米·威尔士 --是真的,我太天真了。希望有更多管理员,帮助新人学习、给予指导; 而不是指责他错了,也没有明显指引和帮助。--Yzyzyz1979留言2014年4月9日 (三) 15:26 (UTC)

@Yzyzyz1979:哪来的yinanzhou,你睡太久喔,要是你指Eland_Zhou,他只是巡查+回退,哪来的管理员之论?且可以自己编辑、自由填写和使用荣誉标签,那申请是干啥的?Outlookxp提出的那两次编辑分明你乱搞,还可以正义言词说管理员有问题,每个管理员都有不同的性格,且没有任何方针强制要求要去指导新人,像Bluedeck去教导新人当然很好,但这是自愿的,不能怪不教新手的管理员,而要感谢教新手的管理员,当然,也希望今后管理员在处里事件可随手附上方针连结,可供查证(在执行封禁前,管理员必须确认该用户已明白(或已被告知)相关的方针和指引(警告是其中一个方式),并已给予足够时间让他停止不当的行为,当初我刚进中维就曾被管理员违反上述方针封禁,现在我了解很多方针之后,也可以去教导新手,造福更多维基人♠小威♥·★来杯咖啡★ 2014年4月12日 (六) 02:59 (UTC)

首先,我同意@Archer0630的意见。维基百科上的一切都是自愿的,就算是管理员,也没有义务(只有权限)执行管理职能(可以参加WP:管理员)。管理员的事务里也不包括指导其他人。其次,对于挂可能引起混淆的用户框(例如不是管理员的挂管理员框),目前的用户页方针并没有规定,但是我认为挂上与自己身份不符的用户框或者标签是不恰当的,可能对维基百科造成扰乱。--南瓜留言|贡献2014年4月12日 (六) 05:45 (UTC)

看你这样说,性急的我又想来改方针了=A=...想起AddisWang在前一篇念了我跳太快,所以先来取得共识吧OwO WP:用户页#我的用户页上不可以放什么内容?中,增加荣誉标签以及权限标签,大家觉得如何?♠小威♥·★来杯咖啡★ 2014年4月12日 (六) 10:48 (UTC)
我不反对. 那样就挂在这里7天没人反对的话更新吧. 多一些地方有指导, 就少一些无心的犯错. 另外1979君还提到荣誉模板的模板文档也没提到不能乱加. 这个地方也写上? Bluedeck 2014年4月13日 (日) 08:40 (UTC)

这种东西没有金刚钻不揽瓷器活应该是常识,没能力怎么好意思自挂模板?别人看到就拿掉就行了。我不赞成什么都列出文字规章。--Zhxy 519留言2014年4月13日 (日) 16:20 (UTC)

这是常识,但就是有人因为没规定就会去钻漏洞阿...♠小威♥·★来杯咖啡★ 2014年4月14日 (一) 09:26 (UTC)
Done♠小威♥·★来杯咖啡★ 2014年4月23日 (三) 10:11 (UTC)

动议建立 禁止用户删除自己用户讨论页留言 的方针

如题。因为很多情况下用来查证一个用户诸如侵犯版权、条目速删次数等的“不良记录”用词可能略有不当,但是就是那个意思都是依赖用户讨论页中巡查员给用户的留言警告多少来判断的。有一些用户在巡查员进行第一次警告的时候会删掉巡查员的留言,这样就造成了“用户没被警告”的假象。由于未充分警告不能封禁的方针影响,很容易会使得一些破坏者不被容易地封禁。再如:我经常看见有一些用户反反复复创建已经被删除的页面。这样的话一般他们的讨论页中就会留下多个快速删除警告,并且从快速删除警告当中的被警告的标题都相同,这样的话就能够判断出这个用户经常创建相同的条目并且可以被封禁。但是在查看过滤器的过程中有时看到一个用户完全清空自己的讨论页,不利于管理。

因此动议 禁止用户删除自己用户讨论页留言。包括将自己用户页中有关自己的存废讨论通知、快速删除通知等类似负面内容单独提出来另放在另外一个页面存档而不是按照日期统一存档的行为。--Techyan留言2014年4月30日 (三) 14:32 (UTC)

以前讨论过,结论是不予干涉。我很想给你具体的讨论链接,可惜这会儿找不到。--Gqqnb留言2014年4月30日 (三) 19:50 (UTC)
我也记得不予干涉. 实际上看历史就行了, TW编辑摘要写的很好. 看别人的CSD日志也行, 虽然会很麻烦(连入页面用好了是个利器). Bluedeck 2014年5月1日 (四) 09:31 (UTC)
去年的讨论就在Wikipedia talk:用户页#建议制订指引以禁止用户清空讨论页Wikipedia:互助客栈/方针/存档/2013年5月#关于用户讨论页与用户签名的问题。--Mewaqua留言2014年5月7日 (三) 15:02 (UTC)

据我所知,所有用户讨论页的内容均与条目页面等一样,以CC-BY-SA-3.0和GFDL协议释出,因此除非涉及不当内容,否则任何人无权提删。所以整页用户页提删的理由必须很充分。但是涉及个别段落,似乎又应该有给予用户自己决定权利的可能。--116.20.36.16留言2014年5月3日 (六) 13:54 (UTC)

就算是CC和GFDL,删除后所有的记录实际上不还是会保存吗?表面上经过存废讨论和CSD的页面实际上不也只是“表面上”删除了吗?管理员想看不还是能看吗?我们理解的“删除”不一样吧。--Techyan留言2014年5月7日 (三) 13:36 (UTC)
说的对。实际上修订版可以问管理员要(不侵权不侵犯隐私的才能给)。顺便吐槽一下不要为了节约服务器资源而删除页面或段落,没用,只能越弄越多。Bluedeck 2014年5月9日 (五) 14:15 (UTC)

关于用户页的政策是否太松?

在下窃以为用户页可以宣传自己的意识形态,看法等。但是一部分用户的用户页含有诽谤或不雅之用词,而现在却不予处理。举例来说@蘇州宇文宙武@Gbcat@Jackac三位的用户页均出现类似问题(注意:在下并无针对之意,只是举出最近看到而且印象较深刻之例,类似例子并不少见。另外感谢@jsjsjs1111的提醒,在此加入Jackac之名)。在下认为,用户页不应该出现含有诽谤或不雅之用词或针对任何国家/地区/个人之攻击,或明显与方针,礼仪背道而驰的话语。如有,应做提删处理或强制干预。--❂CM-11勇虎式 大战 ☭59式 I love ルイズ留言于民国103年暨 2014年4月24日 (四) 15:03 (UTC)

这个讨论可以快速关闭保存了,之前已经说过无数遍了。提删是吗?悉听尊便,又不是没有提过,有意思吗?——苏州宇文宙武的主页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4年4月24日 (四) 15:23 (UTC)
如果以前的讨论曾有过社群共识允许在用户页上保留这类内容,那么请提供这一讨论的存档。如果尚未有共识,那么人们每次提出,就必须每次正面回应,而不是因为自己的做法受到质疑而单方面终止社群的讨论。去年我在Wikipedia:互助客栈/其他/存档/2013年9月#苏州宇文宙武的用户页曾发起过类似的讨论,但回响不佳。苏州宇文宙武的态度一直非常强硬,而且我也被诬告为骚扰者,所以讨论无法理智平和地进行。由于他的用户页没有大幅改变,所以我在去年讨论中的质疑点今天还是成立的。最大的问题,是该用户页对某一政治立场的多次重复和对另一政治立场的多次攻击,完全与维基百科无关,而且对多方合作具有负面的效果。至于Gbcat的用户页,除了政治宣告占据很大的空间之外,其实许多宣告是针对维基百科站务的,例如在维基上使用“中国大陆”一词,警告不要繁简破坏等等。我认为后者没有前者严重,但两者均需某程度上缩减政治宣告的篇幅。我认为苏州宇文宙武和Gbcat应该为维基百科的运行着想,多多考虑“尊重他人是建设这部百科全书的有效合作关键”。在此重申,我并不在乎这些政治宣告的实际立场,也不介意少量宣告内容,希望大家针对方针指引,站在维基百科社群的角度以事论事。钢琴小子 打个招呼 查看贡献 2014年4月24日 (四) 16:41 (UTC)
要提删请明说,不用加上冠冕堂皇的理由,没有人强制你看我的用户页。至于我的态度为何强硬,你提供的链接上白纸黑字写着,到底是谁先态度强硬的,到底是谁先没有做到“理智平和地”讨论的,我相信大家都看着,你本人也对此回应“我意识到我的言语会使一些人不舒服”、“我的语气强硬”云云,我就不过多评论了。建议有空多写条目,而不是搞一些没有意义的讨论。提删请依照程序,谢谢,不再回复。——苏州宇文宙武的主页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4年4月25日 (五) 03:50 (UTC)
@蘇州宇文宙武:这并非无意义之讨论。而且在下窃以为部分用户不负责任的对此的放任不管甚至放纵似乎使阁下违反方针和礼仪变得更加“有底气”了。违反方针的是用户页还是条目,都应该做出处理,维护方针不受破坏,这才是意义所在--❂CM-11勇虎式 大战 ☭59式 I love ルイズ留言于民国103年暨 2014年4月25日 (五) 05:01 (UTC)
我有没有违反方针不是你一个人或者一小部分人说了算,若你认为我违反了大可以再来一次提删,又不是没试过,我想结果足以说明社群的共识是什么了。——苏州宇文宙武的主页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4年4月25日 (五) 05:04 (UTC)
根据Wikipedia:用户页,用户不能不能进一步重复、解释他们的观点,不能放置过多的个人信息(比两页还多)。我觉得至少他们的用户页没有解释观点,观点宣告部分也不长。我建议不予干涉。--Gqqnb留言2014年4月24日 (四) 19:36 (UTC)
请勿双重标准,如User:Jackac。至于某些管理员的用户页我就不说了--CHEM.is.TRY 2014年4月25日 (五) 03:29 (UTC)
    • 并非双重标准。只是在下没有发现这种用户页而已。其本质是一样的,也同样需要干涉。而Gb的用户页中明确表明其拒绝与社群协商之态度,这难道没有违反方针?宣传意识形态没问题,但是不应该出现攻击性言论或不雅用词,以及诽谤。--❂CM-11勇虎式 大战 ☭59式 I love ルイズ留言于民国103年暨 2014年4月25日 (五) 04:55 (UTC)
方针不是死的,(除了五大支柱,因为这是社群必须认同并无容置疑的)有些方针过于严谨反而无人愿意遵守,共识更是重要,如果社群认同这种行为,就算有所背离也不算有问题,苏的用户页提删这么多次没通过就说明社群的共识。诽谤是个人主观而已(就像粗口是否具有攻击性也因语境来确定),除非行为严重影响社群的编写工作,社群就有需要指点和纠正。明显地多次讨论社群并不反对这种行为,也就就此罢了。
PS.题外,避免麻烦,我觉得门面没标要贴这么多标语,支持什么反对什么,免得落人话柄,移进子页可能会好一些。——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4年4月25日 (五) 05:19 (UTC)
据我所知这一议题的讨论只有两次:这次以及我上面所链接的去年的讨论。讨论的情况倒像是“僵持不下”,而不是“达成共识”,因为除了当事人以外,似乎没有人以肯定的语气支持这类内容放在用户页上。方针和指引是维基社群对于公认的行为准则的一种总结,一旦社群真的达成共识,那么该共识必须在方针指引中表现出来,明确写明允许哪一类政治、信仰宣告,以及程度限度为何,使得以后有人再发起这类讨论时,可以即刻以方针示之。目前的方针可能含糊,导致包括我在内的一些人认为这些用户的用户页不符合规定,所以才发起讨论。Jackac的用户页道理一样受到同一个方针的约束,与他所宣告的观点无关,在此绝无双重标准。
以上所说到的“足以说明社群的共识”我觉得只是没有人敢碰这个烫手山芋而已。在中文维基上最大的问题,相信就是政治冲突阻碍理性合作了。此问题正落在政治范畴底下,为敏感议题。但正因为它是最大的难题之一,关乎到中文维基计划发展的健康,所以越烫就越需要去碰,要把它扳开来好好解决了。
@蘇州宇文宙武:如果我建议你把用户页最顶部分缩小(例如把国旗、国徽改为thumb大小),宣告内容是否缩减你来决定,让页面其余有关维基百科站务的内容得以容易看见,你会同意吗?钢琴小子 打个招呼 查看贡献 2014年4月25日 (五) 06:24 (UTC)
我在上面怎么说的你没看见吗?(为此我已经加粗了)还要我重复?——苏州宇文宙武的主页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4年4月25日 (五) 06:31 (UTC)
@蘇州宇文宙武用不着把国旗、国徽改小,他们要提删就提删吧,我给你投票保留票,反正你也不是第一次被删了。--Fxqf留言2014年4月25日 (五) 09:37 (UTC)
@Fxqf谢谢!我是不会向这种无理要求让步的,而且我打算把国旗国徽改得更大,就像上面不检讨自己反而揪着我不放的某人那样。——苏州宇文宙武的主页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4年4月25日 (五) 10:09 (UTC)
@蘇州宇文宙武,我很奇怪,为什么他举的两个例子都是大陆的?--Fxqf留言2014年4月25日 (五) 10:23 (UTC)
很正常,我那一堆用户框还有人觉得碍眼呢。更别提那首让某些人“将首垂”的诗了。廿五冤魂仇得报 卅二死灵不轮回留言2014年4月25日 (五) 13:43 (UTC)
还好吧。那些感叹号的语句有些擦边球。其实我倒是认为应该清理一下现在的用户巴别模板才倒是真的,把与维基百科编辑无关的巴别模板删除或移动到用户页--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4年4月25日 (五) 06:52 (UTC)
反正目前方针就是这样定阿,他每个宣言都没重复也是真的,要是认为哪里还有要改的那就具体提出要怎改吧...最近这段落我都改了一些东西了。♠小威♥·★来杯咖啡★ 2014年4月25日 (五) 10:28 (UTC)
觉得刺眼就别老进去看,不要跟自己过不去。--Gilgalad 2014年4月25日 (五) 11:03 (UTC)
@FxqfFxqf@蘇州宇文宙武,二位仁兄理解错了。在下并无阻止各位编辑在用户页宣传意识形态或观点的意思,也并非要求苏等人改小国旗国徽,而只是要求其删除不雅用词,不要出现对任何个人/团体之攻击,此要求过分否?而苏等人则动不动拿意识形态说事,转移大家的视野,曲解在下的本意,试问,孰对孰错?还请各位三思--❂CM-11勇虎式 大战 ☭59式 I love ルイズ留言于民国103年暨 2014年4月25日 (五) 13:07 (UTC)
此方针虽未指明针对支持中国用户,但是有借此审查一些爱国用户用户页的嫌疑。为了避嫌,希望在提议的方针中加入将支持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内容,以及批评美分、轮子、台独、藏独、疆独、港独、六四的内容设为例外的条款。这个方针很有必要,一些台湾用户宣传自己观点的页面简直太不照顾我的感情了。--維基小霸王留言2014年4月26日 (六) 14:39 (UTC)
@Fxqf@jsjsjs1111:已经加入了另一例以避嫌。另外,在下并非双重标准。在下认为User:东方之鲲的用户页就没有违反标准。相反的,部分来自 中华民国(台湾)的用户的用户页在下认为也不达标。只是短期内没有遇到罢了并非是针对支持某一观点之用户。--❂CM-11勇虎式 大战 ☭59式 I love ルイズ留言于民国103年暨 2014年4月25日 (五) 13:31 (UTC)
  • 我外婆祖籍苏州府,也就关心一下这个名字带“苏州”的维基人吧。
  • 在现实世界,如果不知道作者是谁、作者的背景,你会就这样放心买一本金融书籍吗?但维基是网上多人协作,你不能亲自向某编辑提意见,又难以知道其学历背景,换句话维基编辑是不太accountable的。站在维基读者的立场,我倒乐意看见更多像苏州宇文宙武一样的用户页。如果读者在编辑的用户页找到他的立场宣告,难道不是有助读者判断他所贡献条目的质量吗?
  • 例:(不好意思害@蘇州宇文宙武躺枪)如果有读者看见条目有“毛泽东是1893年12月26日出生的人里面最伟大的一个”字眼,一查之下发现是苏州宇文宙武编辑的,又发现他的用户页有“支持毛泽东思想”的宣告,那就明白这一定是“地域中心偏见”。
  • 例:(不好意思害@Shizhao躺枪)如果有“文科女”读者见到Shizhao在初中科学教育加上“溶液化学”,她会想“打错字了,是容易化学”,但查一下Shizhao的用户页,发现他宣告“中国贪官都念化学!不念化学你没资格当土豪!” (按:并非真实),这位文科女就会想“Shizhao是化学系出身耶,原来还真有‘溶液化学’这货...化学真他妈不容易”。

很希望大家冷静一点,平和地说事。其实从头到尾没有人说要把苏州的用户页提请删除,而是希望有一些更符合维基理念的小改动。一切试图把这一议题渲染为意识形态冲突或偏见的言论都是混淆视听和不正确的,因为包括我在内的提出质疑的人都已经明确声明,而且也举出了另外的例子。维基理念强调共识,所以彼此都要作出让步。妥协点应该是,维基社群容许适当、不重复的政治宣告,不允许攻击性、侮辱性言论,且占据用户页的篇幅须有限制;而用户则得以在用户页上充分表示自己的身份、信仰,同时不阻碍用户页最主要的功用——让其他维基人了解此人在维基百科站务上的身份和工作。

原来Panzer VI-IV的质疑与我的质疑不尽相同。他所针对的,是带攻击性的语句;我所针对的,是整个政治宣告篇幅和激昂的语调。请在Wikipedia:投票/关于用户页的内容上表达你的意见。钢琴小子 打个招呼 查看贡献 2014年4月25日 (五) 16:37 (UTC)

投票动议

要解决这一问题,决不可速速展开投票。投票需要有正规程序,虽然WP:投票好像不是方针,但其内容是中文维基唯一可以作为参考的投票程序,我建议大家遵守。我虽同意投票的初衷,但之所以没有实际投票,是因为在投票开始前,连我都没有先阅读过投票内容,投票事项中还有几处不完善的地方。我会先把Wikipedia:投票/关于用户页的内容当作无效投票,在完全走过以下程序之后,再展开新的、非草率的、正规的投票:

  1. 在此讨论采集意见,是否应该投票。
  2. 如果多数人赞成投票,则开始起草投票页面,合作写成须增补的方针指引内容。
  3. 大家认为投票事项制定完毕时,在公告栏公示5天。
  4. 这5天内,只可提供意见,不可开始投票,此时投票细节仍可适当修改。
  5. 公示期过后,开始投票,为时3星期,若票数相当,可延长1星期。

既然大家想改变方针指引,就要按照合理公平的规程办事。缺乏正规程序的做法反而会削弱动议一方的说服力。现在请从第1点开始。钢琴小子 打个招呼 查看贡献 2014年4月26日 (六) 05:32 (UTC)

(!)意见:如果你认为该投票无效,请去关闭该投票,再来讨论这个问题不迟,否则我看不到你的诚意。——苏州宇文宙武的主页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4年4月26日 (六) 05:58 (UTC)
(+)支持@Yinweichen不妨先关闭在下莽撞的投票。虽然道理现在确实在我们这边,稣只不过是在钻空子罢了。反正他用户页那些内容早晚是要改的。再让它们多留几周也没什么。--❂CM-11勇虎式 大战 ☭59式 I love ルイズ留言于民国103年暨 2014年4月26日 (六) 06:02 (UTC)
@Panzer VI-IV承认自己莽撞就应该自己关闭而不是让别人代劳。另外,少年你太过于自信了,居然连大势也看不清楚。——苏州宇文宙武的主页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4年4月26日 (六) 06:15 (UTC)
@蘇州宇文宙武:阁下的说话方式真是与CPC太像了。什么是社群的意见不是你说了算的。谁一直在钻空子,一直在找理由回避,所有用户都是看得清楚的。--❂CM-11勇虎式 大战 ☭59式 I love ルイズ留言于民国103年暨 2014年4月26日 (六) 06:37 (UTC)
投票不是我所发起的,但既然发起人也同意关闭投票,我这就去处理。另外注意,这一讨论并非针对苏州,而是对一切篇幅过大或语调过激的用户页,是对现有方针指引的增补。钢琴小子 打个招呼 查看贡献 2014年4月26日 (六) 06:19 (UTC)
(※)注意苏州宇文宙武的用户页多次曾被提删,但因大量保留票而无法通过。--Temp3600留言2014年4月26日 (六) 08:46 (UTC)
无效投票!这是针对个别维基人的政治审查。联系到最近社群、讨论页里反复出现的“留学生特务论”、“五毛论”等论调,不能不让人怀疑这是专门针对大陆维基人的有目的的系列行为,再往下发展大概就要围剿大陆维基人、发起麦卡锡运动了!--Gilgalad 2014年4月26日 (六) 08:56 (UTC)

2.我不是让用户不表达观点,是希望大家能文明地表达看法。阁下就认为是迫害了?此言差矣。希望阁下不要断章取义,无限上纲。--❂CM-11勇虎式 大战 ☭59式 I love ルイズ留言于民国103年暨 2014年4月26日 (六) 10:28 (UTC)

UTC)

            • 1.在下标注过公历的情况下,再括号里加一个民国纪年不是问题。

2.我没有不允许表达,是希望文明的表达。--❂CM-11勇虎式 大战 ☭59式 I love ルイズ留言于民国103年暨 2014年4月26日 (六) 14:16 (UTC)

请不要把这次讨论渲染成意识形态之争,这明显与事实不符。提出质疑的人从没有看不惯任何人所表达的政治信仰,而是对一些特别响亮的宣告是否阻碍了维基百科合作的精神提出了疑问。之所以有多次针对这类用户页的删除请求,就是因为方针不明确,导致维基人无法判断它是否违反了方针。“只要不违反维基方针”,正正就是我们无法公正判断的地方。故此有需要对现有方针指引作出增订,对用户页的任何宣告设下允许的程度和限制,使日后所有争论回归到公正的方针上。WP:USER#FORBID的目的是减少用户页上与维基百科站务不相关的内容,这当然包括过多的政治宣告。请问各位,赞成还是不赞成对现有用户页指引作出补充,明确设定社群所能允许的界线?这一界限可以设在诸如Gbcat、Jackac、苏州宇文宙武等宣告内容超过一个荧屏的用户页以下,允许他们作出超过整个荧屏的、任何字数的政治宣告;或者在与维基百科无关的宣告上设下占据荧屏大小的限制、字数限制、语调限制(其实目前的指引是有限制这三点的)。钢琴小子 打个招呼 查看贡献 2014年4月26日 (六) 16:06 (UTC)

如果一个月以前有这项提议的话,我兴许能保持中立的态度,但我看到Panzer在[6]里的诸如什么“报喜不报忧”的言论之后,我的看法是……还是再写几首诗吧。廿五冤魂仇得报 卅二死灵不轮回留言2014年4月26日 (六) 17:10 (UTC)
Erquanmen上面给出的链接充分证明:“Panzer VI-IV”提出的这一系列争议性话题,都有明确的意识形态目的。--Gilgalad 2014年4月26日 (六) 18:12 (UTC)

在下感到很好奇。为何质疑在下的都是支持CpC的呢?按照你们的话说,我提出的合理建议被你们这样说,也是被迫害的咯?!--❂CM-11勇虎式 大战 ☭59式 I love ルイズ留言于民国103年暨 2014年4月27日 (日) 01:34 (UTC)

@Panzer VI-IV第一:居住在大陆≠CPC成员,就好比不能把高雄市市民全都划成民进党一样;第二:目前来看这项建议合不合理尚存在较大争议。廿五冤魂仇得报 卅二死灵不轮回留言2014年4月27日 (日) 03:35 (UTC)
@Erquanmen,阁下的用户页中已经摆明了态度了。马克思主义者,毛主义等等。稣就不用说了。而上面那个签名只留讨论页的言行也看得出来。这还不是挺CPC吗?而且高雄现在是蓝绿共治谢谢。。。希望多看新闻。再说了,我没有不允许任何人在用户页上表达其观点,只是要求他们文明地表达。我真的不想再重复这句话了。多说没意思的。-- パンツァー VI-II Fu7ラジオI love シャナ留言于民国103年暨 2014年4月27日 (日) 03:49 (UTC)
如果我理解得没错,Panzer VI-IV要求用户在其用户页文明地表达观点,并不得出现对团体或个人的攻击或无礼的话语。我上面已经讲的我的观点,我觉得重点在于言论自由(这可能正是中国大陆所缺少的)!用户页应该对编辑维基有帮助,所以观点宣告的部分不宜太多(当前规定是两页)。对于自由部分(观点宣告部分),用户应享有言论自由,享有用粗俗的言语或文明的言语表达观点的自由。至于Panzer VI-IV说的“对团体或个人的攻击”,我觉得可以参看成熟国家的法律及判例。记得美国是如果指控人身攻击,则要提出具体的受到伤害的证据,以及受到伤害者亲自提出诉讼;没有针对团体或地区的攻击一说,大概是这样吧。相信中华民国法律对此也应有法律、大法官释字或判例。我觉得一般来说,为了维护言论自由,社群应使“对团体或个人的攻击”的指控难以成立。换个角度说,你明知苏州同学说话不合你意,你还要反复听反复听,你不是找虐么。。--Gqqnb留言2014年4月27日 (日) 07:45 (UTC)
我认为换个地方像FB(当然稣某一定不会上这种“反华社区”)说什么都没问题。但是这是WP,大家应该文明的发表观点。-- パンツァー VI-II Fu7ラジオI love シャナ留言于民国103年暨 2014年4月27日 (日) 07:57 (UTC)

看了半天来说几句:与人交流的时候应当注意礼仪,文明用语。而用户页宣言应当享有更多的自由度,现在的用户页指引并无不妥。如果有违反佛罗里达州法律的内容,可以向基金会提出,要求删除内容。没有违反法律的内容,通过用户社群来进行审查,应当以受害者自行提诉为宜。如果某用户觉得自己受到了人身攻击,可以向管理员提出,要求删除相关内容。一部分人群假定某些内容是对另一部分人群的攻击,要求删除这些内容,有越俎代庖的嫌疑,而且很难客观划定,容易变成言论审查。—Snorri留言2014年4月27日 (日) 07:57 (UTC)

在用户页中声明反对、抗议“共匪”是被允许的?--223.69.145.156留言2014年4月27日 (日) 08:37 (UTC)
重复一遍:我认为现在的用户页指引并无不妥。—Snorri留言2014年4月27日 (日) 09:01 (UTC)
是不是允许的?--223.69.145.156留言2014年4月27日 (日) 09:07 (UTC)
请自行依照用户页指引推断。或者咨询管理员。—Snorri留言2014年4月27日 (日) 09:12 (UTC)
@管理员,请问可不可以?--223.69.145.156留言2014年4月27日 (日) 09:16 (UTC)
不可以( 囧rz……:指引真TM没有存在感啊)Dddddb留言2014年5月19日 (一) 05:15 (UTC)
支持。而且如果你说鼻屎小国、倭奴当局属于不文明字眼,不能出现在用户页中,这跟中共政府禁止法轮功、八九民运出现在微博里有什么区别?用以指代日本的“岛国”算不算歧视性用语呢?谁来判定?对用户页应宽松一点。(讨论时的礼仪另外研究)--Gqqnb留言2014年4月27日 (日) 16:12 (UTC)
(:)回应:维基不是政府。这仅仅相当于“你要练功别在这里练,在其他地方练我管不着你。”另外“岛国”不一定专指日本,还可以指中华民国Dddddb留言2014年5月19日 (一) 05:11 (UTC)

什么都不用解释

离题:有关繁简破坏的讨论

[7],请问这个巡查员是怎么当的,自己写的条目也这样?——苏州宇文宙武的主页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4年4月27日 (日) 09:04 (UTC)

笔误而已。而且,似乎和讨论没关系吧。苏州你真的想要我不再回复你么?-- パンツァー VI-II Fu7ラジオI love シャナ留言于民国103年暨 2014年4月27日 (日) 09:25 (UTC)
,繁简破坏,巡查员同志?——苏州宇文宙武的主页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4年4月27日 (日) 09:55 (UTC)
@蘇州宇文宙武仔细看好了,是你原句不通帮你该。那么如果这都算的话,阁下在宫市的修改也算咯。另外,在自己用户讨论页滥用回退功能,又如何说?回退员阁下。另外,请不要叫我同志,谢谢。再有类似行为,在下将视为骚扰来处理。苏不要认为你对HT那一套能对我管用。-- パンツァー VI-II Fu7ラジオI love シャナ留言于民国103年暨 2014年4月27日 (日) 10:18 (UTC)
楼上指控我所谓的“繁简破坏”,我只呵呵,诸君自明。——苏州宇文宙武的主页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4年4月27日 (日) 10:52 (UTC)
[8]你搞清楚了吗?苏州。这属于简繁破坏?不再回复。另外,请注意我的语气“如果这都算,那么XXX都算了”自己中文学得太差,不能怪别人。亏苏州这么爱国,连母语都说不好。(当然对稣来说一定是所谓“规范汉字”吧(为防止违反方针而删除)-- パンツァー VI-II Fu7ラジオI love シャナ留言于民国103年暨 2014年4月27日 (日) 10:59 (UTC)

维基客栈不是让某位小朋友来斗嘴的,这个讨论串到此为止吧。--Gilgalad 2014年4月27日 (日) 11:19 (UTC)

细分议题

对不起,想在这里认真讨论的人,并不是斗嘴的小朋友。在发起正式投票之前,我要先看看社群的整体看法如何。该问题比较复杂,我总结出以下几个重点议题:

  1. 用户页是否可以有政治及其他信仰的宣告?
  2. 如果可以,有没有篇幅的限制?
  3. 如果可以,WP:礼仪中“不可人身攻击、不可替别人贴标签”可不可以适用在用户页上?
  4. 如果可以,应否对种族、性别、性取向等歧视性内容进行规范?
  5. 言论自由在维基百科上是否适用?

如有遗漏,请在下面补充。我对这几点的看法是:

  1. 可以。这可用来辨识维基人,有助了解其在维基百科上的身份和工作。
  2. 有。除了表明是XX主义者、支持XX团体等的宣告之外,进一步的加以评述是与维基百科无关的。
  3. WP:礼仪是为维基人合作而设立的,而用户页正是与其他人合作的窗口,在用户页上保持礼仪至关重要。
  4. 任何歧视、排挤性内容都是与维基百科合作理念背道而驰的,应该规范。
  5. 言论自由是针对一个国家的法律的,维基百科是一个合作撰写的百科全书,不是民主试验场。任何与维基百科无关的内容都不属于维基百科,这包括商业宣传、政治论文、游戏攻略、菜谱等等,请在相应的其他场合行使您的言论自由。钢琴小子 打个招呼 查看贡献 2014年4月27日 (日) 15:36 (UTC)
我觉得钢琴小子的建议是好的,但是我也在先前的投票中表示,维基百科还是以写条目为主,看用户页的维基人不算多数。从主观角度去判断一个用户页是否合理不太合适,我建议大家考虑一下量化的方法。--A. Schenberg 2014年4月27日 (日) 16:03 (UTC)
我也赞同钢琴小子的意见,维基百科是写条目和处理站务的地方,不是搞民主试验的地方。--Lanwi1(留言) 2014年4月27日 (日) 16:32 (UTC)
  1. 我支持有观点宣告。现有的维基百科:用户页也表示可以。
  2. 为了节省服务器资源,我支持有篇幅限制。现有的维基百科:用户页也表示为两页。
  3. WP:礼仪原文为“争论事实,勿作人身攻击”,意为讨论问题时勿作人身攻击,而不是用户页。“勿贴标签”也在“怎样避免在讨论页的侮辱性语言”一节,并不针对用户页。所以用户页的言论没有受到礼仪中这两条的约束。从道理上看,不可人身攻击应当适用在用户页上,人身攻击是各国法律常有定义的概念;而贴标签则定义模糊。
  4. 种族、性别、性取向等内容是否适当,依照人身攻击办理。
  5. 自由,包括言论自由,是天赋人权,未经剥夺人人存在。因为维基百科不是民主试验场,所以维基用户的言论自由受到限制,我看不到因果关系,也无法支持。

--Gqqnb留言2014年4月27日 (日) 16:52 (UTC)

我的意思是,不应把应用于一个国家的法律概念套用到一个网站上,因为网站是有明确的目的和宗旨的,并不是一个国家。维基百科不会对内容的观点进行审查,但它会移除不适合一本百科全书,或与编写百科全书无关的内容。正如我说,这包括商业宣传、政治论文、游戏攻略、菜谱等等。如果要行使言论自由,应找相应的论坛或个人网站,而不是维基百科。无论是条目页、用户页还是讨论页,维基百科都不是用来发表一切政治诉求的场所,不知阁下是否同意?钢琴小子 打个招呼 查看贡献 2014年4月27日 (日) 23:11 (UTC)
钢琴小子说的对。--Lanwi1(留言) 2014年4月27日 (日) 23:16 (UTC)
(~)补充:另请参阅WP:言论自由,其中重要的一句是:
维基百科的宗旨是提供一个任何人都能自由访问的百科全书,绝不是提供任何人都能畅所欲言的讨论区。
— WP:言论自由
钢琴小子 打个招呼 查看贡献 2014年4月27日 (日) 23:19 (UTC)
“无论是条目页、用户页还是讨论页,维基百科都不是用来发表一切政治诉求的场所”,我同意。你的上述观点“除了表明是XX主义者、支持XX团体等的宣告之外,进一步的加以评述是与维基百科无关的”,我也同意。你觉得我们还有什么分歧或不明确的吗?--Gqqnb留言2014年4月29日 (二) 04:49 (UTC)
@Yinweichen关于“WP:礼仪‘不可人身攻击、不可替别人贴标签’可不可以适用在用户页”,包不包括人身攻击维基用户以外的人物,例如是演员、政客、政党?Lovewhatyoudo (follow-your-heart) 2014年4月28日 (一) 01:47 (UTC)
WP:人身攻击并不明确,我也没有强烈的观点。这类内容,好像只能当做“与维基百科站务无关的内容”。钢琴小子 打个招呼 查看贡献 2014年4月28日 (一) 02:20 (UTC)
(-)反对:还没有确定是否投票就定议题了?懂不懂规则?——苏州宇文宙武的主页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4年4月28日 (一) 04:15 (UTC)
目前正针对这些具体议题进行社群咨询,如果有足够反响,我才会询问是否有必要投票。现在连第一步都还没开始呢,请不要误会。钢琴小子 打个招呼 查看贡献 2014年4月28日 (一) 05:08 (UTC)
如果没有确定议题,那么投票是就什么投票?--Gqqnb留言2014年4月29日 (二) 04:32 (UTC)

初步总结:看来大家同意允许政治宣告,并同意设下政治宣告内容篇幅限制,但对于宣告的语调以及针对站外人物、团体的强烈语句应否设限并没有共识。我建议对WP:用户页的“我的用户页上不可以放什么内容?”一段加入以下补充:

  1. 在目前的“每个观点可以使用有限的文字简单地宣告一次”之后,加入“所有政治、宗教、信仰等宣告的文字总数不得超过200字”(200字是小条目标准中的字数上限)
  2. 在目前的“过多的个人信息(比两页还多)”之后,加入“政治、宗教、信仰等宣告内容,包括文字和附带的图片,不得超过半个1280×800荧屏”(这是为了政治宣告不阻碍其他用户查看有关维基百科站务的内容,确切大小限制仍待商榷)

根据以上讨论,不知这些增订内容是否合理?钢琴小子 打个招呼 查看贡献 2014年4月30日 (三) 20:17 (UTC)

  • @Yinweichen第一条不反对。但何不修改为“所有与维基百科无关的观点宣告……”,这样并不让人觉得政治宗教是什么特殊议题,需要特别立法;与维基百科相关的观点(如宁缺勿滥,持删除主义等)则不被此款所限。
  • 第二条不反对。除了上面的修改外,建议明确“两页”的意思是“在该页面旁点击‘打印版本’链接,以pdf A4纸打印该页面,观点宣告部分总长度不超过两页”。这样的话,用户图片大,那么观点宣告的文字就要少。要么图大文字少;要么图小文字多。
  • 其实苏州同学的用户页如按照第二条鉴定,观点宣告只有半页而已。User:Jackac同学就超两页了。--Gqqnb留言2014年5月1日 (四) 04:12 (UTC)
好,把第一点的增补内容改写为“所有与维基百科无关的观点宣告(包括政治、宗教、信仰等等)不得超过200字”。第二点就按照你的写法进行补充,而有关占据荧屏大小的限制我也希望是合理而并非过于苛刻的,如有不同的意见,欢迎提出。如果新规定得到通过,苏州兄、Jackac等等的用户页都会受到影响需要缩减。如果没有太大的反对,我会开新讨论,针对性地提出加入这两项新规定。钢琴小子 打个招呼 查看贡献 2014年5月1日 (四) 16:44 (UTC)
我来试着钻下空子:写在注释里面的(例请按“编辑”看注释)但是访问时不显示的算不算?拆分到子页面(例:“某用户/对xxx的看法”和“某用户/对yyy的看法”)可以吗?链接列表如何计算?如果一个链接一个字的话(例:xxx的恶行[xxx 1][xxx 2])可以列两百个链接。--管闲事且对地图炮具有100%抗性的朝鲜的轮子留言2014年5月3日 (六) 05:33 (UTC)
注释里的文字并不显示出来,如无侵权,似乎没有理由进行规范。你所举的“对XXX的看法”这类子页面,如果是对某观点的重复和进一步解释,那就是明确违反了目前的WP:用户页规定,因为当中写道“在任何场合下”重复或解释都超出了“简单的宣告一次”。至于多个链接,如果篇幅不大,亦无影响别人查看用户页其他内容的话,再去管,方针指引就写不好了。钢琴小子 打个招呼 查看贡献 2014年5月3日 (六) 16:06 (UTC)
继续追问:怎样是一种宣告?例如User:Abcd1234wiki/gfw“名称:防火长城/简介:fuckfuckfuckfuckfuckfuckfuckfuckfuckfuckfuckfuckfuckfuckfuckfuck/评论:fuck”算不算?怎样算是对某议题做进一步解释?例如我说我反对xxx的同时罗列一些和我说的话题有些若即若离关系的事物,就像User:Abcd1234wiki/gfw一样。--管闲事且对地图炮具有100%抗性的朝鲜的轮子留言2014年5月4日 (日) 12:13 (UTC)
什么时候你开新讨论或准备投票了,记得给我留言。--Gqqnb留言2014年5月3日 (六) 20:19 (UTC)
又不了了之了吗?--管闲事且对地图炮具有100%抗性的朝鲜的轮子留言2014年5月13日 (二) 06:02 (UTC)
那就来看看这两条方针指引的存在感:
用户页里可不可以出现“倭奴当局”的字眼?
用户页里可不可以出现“XX,XX(地名)以南杀无赦”的字眼?

[User:Dddddb|Dddddb]](留言2014年5月19日 (一) 04:37 (UTC)

人身攻击政治人物?

如本讨论达成任何共识,希望会提及能否人身攻击政客。人身攻击清末民初的卖国贼?去世的?在世的?例: 1.“讉责慈禧太后 ‘量中华之物力,结与国之欢心’”
2.“讉责蒋介石 坐视外蒙古独立
3.“讉责姜则敏 签字放弃满洲外东北给俄国”
4. “讉责茅则洞 坐视朝鲜割走半个长白山
以上引录了19-21世纪不同党派政见。以上:Lovewhatyoudo (follow-your-heart) 2014年4月28日 (一) 07:44 (UTC)

其实我觉得这个二级标题肯定是无共识结束,人身攻击问题也是无共识结束。最有希望的是钢琴小子的三级标题,如果措辞得当,不依赖人身攻击的概念的话,说不定可以加进方针。--Gqqnb留言2014年4月29日 (二) 04:58 (UTC)
这里的例子只是表述政见,说不上是人身攻击。--Zetifree留言2014年4月30日 (三) 11:13 (UTC)
但是这样抨击似乎有些违反中立和客观性............--您好!留言2014年5月24日 (六) 14:38 (UTC)
用户页不是条目。Dddddb留言2014年5月24日 (六) 14:41 (UTC)
据我所理解,方针“禁止人身攻击”主要是指针对其它wp:维基人的无理攻击,而针对在世公众人物在公共活动中的看法属于“政治表述”,不包括在内,而历史人物就更不用说了。基本上,维基百科的尺度是依照服务器所在地(美国)的法律标准,只要不会让维基吃上“诽谤官司”的,基本上都不是问题。——♠白布¤飘扬§§ 2014年6月15日 (日) 03:40 (UTC)
攻击政治人物完全没问题,但是不能谩骂。--Azunyan(留言) 2014年6月29日 (日) 06:59 (UTC)

重提投票

很长时间没人来讨论了。在社群关于这个问题好几次讨论都僵持不下的情况下,恐怕最好的方法就是开展投票。现在希望大家不要继续讨论用户页弄成这个样子谁对谁错的问题了,希望大家借此研究是否应该进行投票和投票应该投什么内容。希望不会有人在这里吵起来。想要抒发自己对这个问题的看法的就先缓一缓?

@JackacgbcatFxqfPanzer VI-II蘇州宇文宙武。--Techyan留言2014年5月17日 (六) 14:13 (UTC)

建议对钢琴小子最后的修改启动投票--Gqqnb留言2014年5月17日 (六) 19:26 (UTC)

再这么下去又要被存档不了了之了!如果还没人来讨论(尤其是争议比较大的那几个用户),就直接开始了。--Techyan留言2014年5月24日 (六) 02:18 (UTC)

急什么?还没有达成是否投票的共识。WP:投票#投票事前准备:“如投票是关于方针与指引和其他重大事项,宜先在Wikipedia:互助客栈得到相应讨论,然后按照多数人的意见发起投票,并应该事先在公告栏公告1至2日以后再进行正式的投票。投票开始前理应公示投票细则及选项,设立数天的冷静期供人提出意见及就可能的异议取得共识,以避免了不必要的争执及无效选项,亦使得投票内容不会倾向有利于建立投票页的一方。”——苏州宇文宙武的主页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4年5月24日 (六) 03:41 (UTC)
(?)疑问难道发起投票之前还要投票是否发起投票,这样不是没完没了了?Dddddb留言2014年5月24日 (六) 04:56 (UTC)
这是规则,请遵守。——苏州宇文宙武的主页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4年5月24日 (六) 05:12 (UTC)
所以你的意思是需要发起一轮关于是否发起关于用户页政策的投票的投票?:)Dddddb留言2014年5月24日 (六) 05:21 (UTC)
你先问清楚有几个人觉得必须要投票再说。——苏州宇文宙武的主页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4年5月24日 (六) 05:26 (UTC)
OK.Dddddb留言2014年5月24日 (六) 05:44 (UTC)
维基百科:投票不是方针或指引,不具有任何约束力。--Gqqnb留言2014年5月26日 (一) 20:27 (UTC)
没关系,反正该投的早晚都会投的。Dddddb留言2014年5月26日 (一) 20:47 (UTC)

请确认一下,“是否投票的投票”的投票资格是不是要求自动确认用户或以上?投票时限多久?是不是支持票过半数有效票视为允许投票?--Gqqnb留言2014年5月27日 (二) 16:22 (UTC)

是,一星期,是。Dddddb留言2014年5月27日 (二) 17:33 (UTC)

时近六四民主运动二十五周年纪念日,趁修订还没有通过,大家可以在用户页狂欢一把。--Gqqnb留言2014年5月27日 (二) 16:41 (UTC)

是否发起关于用户页政策的投票?

@JackacgbcatFxqfPanzer VI-II蘇州宇文宙武@Techyan@LovewhatyoudoGqqnbZetifree @YinweichenLanwi1朝鲜的轮子Abcd1234wiki/gfw@MtBellGilgaladJsjsjs1111@HYH.124 @Cwek (注:只需表明意见,不要长篇大论请到下一节,以免又不了了之。表决时间一星期,资格为自动确认用户,若支持多于反对则进行投票。若两者相等则延长一星期。)@蘇州宇文宙武ping得差不多了,如有遗漏请补充。Dddddb留言2014年5月24日 (六) 06:14 (UTC)

  1. 否,不需要。——苏州宇文宙武的主页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4年5月24日 (六) 05:51 (UTC)
  2. 貌似没有必要!--南瓜留言 | 贡献2014年5月24日 (六) 06:49 (UTC)
  3. 没必要。我没把宜兰加进去就不错了,如果不是钓鱼岛要归那儿管辖的话。廿五冤魂仇得报 卅二死灵不轮回留言2014年5月24日 (六) 08:56 (UTC)
  4. 个人认为很有必要。如果一刚开始就有太多人表态必要或者不必要的话,从众心理又会开始作祟,导致其他一些用户盲从另一些用户的观点。--Techyan留言2014年5月24日 (六) 09:52 (UTC)
  5. 不知道。--Abcd1234wiki留言2014年5月24日 (六) 14:51 (UTC)
  6. 支持。It's time.-- パンツァー VI-II Fu7ラジオシャナ俺の嫁留言于民国103年暨 2014年5月25日 (日) 09:12 (UTC)
  7. 支持就Panzer的议题加上钢琴小子的量化标准投票。Dddddb留言) 2014年5月26日 :@Dddddb你不出来表态?--Techyan留言2014年5月24日 (六) 09:56 (UTC)
  8. 很对不起这段时间学业繁忙未能更进这一议题。对于“人治”的问题,就是以上量化标准的目的。我认为制定这些方针,不但能够减弱维基上的政治分化氛围,还能让日后减少出现这类热烈、分散精力的讨论。既然社群未有共识,我支持投票决议。钢琴小子 打个招呼 查看贡献 2014年5月26日 (一) 02:19 (UTC)
  9. 不需要投票。--Fxqf留言2014年5月26日 (一) 11:23 (UTC)
  10. (+)支持举行投票,且在投票中会投(+)支持票。--Gqqnb留言2014年5月26日 (一) 20:18 (UTC)
  11. (-)反对,这种论调又开始了,第七轮还是第八轮了?同样的论调,不同的政客。真乃“年年岁岁花相似,岁岁年年人不同”。--Walter Grassroot () 2014年5月27日 (二) 06:45 (UTC)
  12. (+)支持投票。虽然没空争但是适时挽尊还是必要的。--Kou Dou Talk Contrib 2014年5月27日 (二) 10:18 (UTC)
  13. (-)反对。—Snorri留言2014年5月27日 (二) 16:47 (UTC)
    (-)反对,并无必要。--Mandylau1988留言2014年5月27日 (二) 17:36 (UTC)
    ↑该账号被证实是Snorri傀儡,而其本人已于较早前投票,故此投票无效,但意见可供参考。
  14. (-)反对。-Mys_721tx (留言) 2014年5月28日 (三) 05:14 (UTC)
    (-)反对。--落碧云留言2014年5月28日 (三) 05:20 (UTC)
    ↑该账号被证实是Snorri傀儡,而其本人已于较早前投票,故此投票无效,但意见可供参考。
    (-)反对,不需要投票。--Fxqf留言2014年5月28日 (三) 06:50 (UTC)
    ↑该投票无效,原因:重复投票。
  15. (-)反对,无意义Wokesiet留言2014年5月28日 (三) 09:01 (UTC)
    (-)反对,没必要。维基百科不审查。--Tankovisch留言2014年5月28日 (三) 20:21 (UTC)
    ↑该账号被证实是Snorri傀儡,而其本人已于较早前投票,故此投票无效,但意见可供参考。
  16. (-)反对,言论自由。--Lanwi1(留言) 2014年5月29日 (四) 10:08 (UTC)

其他意见

为了什么方案投票?虽然说我认为方针怎么搞最后都是管理员人治,没什么差别。--管闲事且对地图炮具有100%抗性的朝鲜的轮子留言2014年5月24日 (六) 14:31 (UTC)
@Panzer VI-II可参考上次投票的议题。Dddddb留言2014年5月24日 (六) 14:39 (UTC)
虽然说可以“有法可依”,但最终判定什么是“攻击”还是只能看谁占据了大多数还有谁能忽悠得动管理员吧。--管闲事且对地图炮具有100%抗性的朝鲜的轮子留言2014年5月25日 (日) 05:21 (UTC)
所以,你是反对投票?Dddddb留言2014年5月25日 (日) 05:46 (UTC)
我算是没意见吧。--管闲事且对地图炮具有100%抗性的朝鲜的轮子留言2014年5月25日 (日) 09:30 (UTC)
@朝鲜的轮子:我漏看了,上面钢琴小子的“细分议题”一段有具体的可量化的标准,拟将其加入投票议题,这样可以避免“人治”。Dddddb留言2014年5月26日 (一) 01:20 (UTC)

IQ有点短路Wokesiet留言2014年5月29日 (四) 05:51 (UTC)

强烈建议把Wikipedia:用户页完全自由提升为正式方针!--Byfserag留言2014年5月29日 (四) 10:00 (UTC)

是否需要讨论用户页不限制政治/宗教内容?

  • 我觉得经过上面的讨论之后,有必要就这个问题再做一个深层次讨论,毕竟维基百科还有不少穆斯林兄弟,还有不少五毛党跟美分,过多地不恰当地限制他们的言论自由,与维基百科的风格是否匹配?之前我曾支持过量化限制,如今看来那时候的想法还是过于幼稚,毕竟这又不是数数学般的精确答案,量化基本上众口难调--A. S 2014年5月30日 (五) 16:49 (UTC)
  • 我希望重复为什么言论自由不是个合理的理由。言论自由,就是说在一个政体中,人人有权不受干预发表言论。也就是说,政府不会去立法影响其公民表达的自由。首先维基百科不是一个政体,它也不是个人空间、blog或论坛,而是一个有特定宗旨、目的的合作平台,该平台的沟通渠道就是用户页。第二,引用xkcd:“用言论自由作为你持某种观点的理由,就等于彻底让步:你其实就是说,支持你的观点的最有力论据,就是这个观点不是犯法的。”如果你们认为根据言论自由完全不能限制用户页的言论,那么请贯彻始终,移除WP:用户页中所有限制性的规定。这意味着,用户页将允许广告、大量与维基百科无关的内容、政治宣传、在某个立场上作语调激昂的发挥。既然现有用户页含有某程度上对内容的限制,就意味着“言论自由”从来都不适用于用户页上。另外,言论自由与是否进行投票有什么关系?是反对投票的议题吧,而不是反对投票本身。钢琴小子 打个招呼 查看贡献 2014年5月30日 (五) 18:36 (UTC)
我认为虽说维基不是民主试验场,但是很多时候争论这类内容往往要耗费很多精力,甚至有时候不管这些东西,反而还挺和谐。例如最近的Wikipedia:发正念,本来是一年前不了了之的页面,在我最近重提前也没什么人在意。--管闲事且对地图炮具有100%抗性的朝鲜的轮子留言2014年5月31日 (六) 02:29 (UTC)

WP:人身攻击是否适用于用户页

看到上面提供的伪方针WP:用户页完全自由想到的。 WP:人身攻击例子一节某些人可能触线。两点(?)疑问

  1. WP:人身攻击方针是否适用于用户页?
  2. 若有人违反方针,谁有资格检举?(一定要是被攻击的人吗?)

Dddddb留言2014年5月30日 (五) 18:04 (UTC)

我觉得应该是适用的,比如不能说“XXX是SB”这样比较直白的、属于金字塔最底层的内容。越往上就越会模棱两可,牵涉到“人身攻击的定义”这个问题了。例如User:Symplectopedia:“Symplectopedia强烈要求Cobrachen立刻停止违反Wikipedia:文明方针、侮辱别人、删除别人的留言,以及打压别人言论自由的行为!”--管闲事且对地图炮具有100%抗性的朝鲜的轮子留言2014年5月31日 (六) 02:37 (UTC)
  1. 这是适用的。--午安呼吁各位进行具建设性的认真讨论 2014年6月1日 (日) 12:35 (UTC)
  2. 我猜是管理员吧。--午安呼吁各位进行具建设性的认真讨论 2014年6月1日 (日) 12:39 (UTC)
对第二点无法赞同,你知道现在管理员的办事效率的。Dddddb留言2014年6月7日 (六) 12:56 (UTC)
另外如果管理员自己人身攻击了怎么办?无法排除这种情况发生的可能性。Dddddb留言2014年6月8日 (日) 03:45 (UTC)

确认初步共识

WP:人身攻击适用于用户页。Dddddb留言2014年6月8日 (日) 03:58 (UTC)

同意。--殊途同归各位进行具建设性的认真讨论 2014年6月8日 (日) 07:41 (UTC)

以下继续讨论

若有人违反方针,谁有资格检举,以及死亡/重大伤害的威胁是否认定为人身攻击。Dddddb留言2014年6月8日 (日) 03:58 (UTC)

谁有资格检举
死亡/重大伤害的威胁是否认定为人身攻击

死亡威胁?

在下突然发现一名积极参与讨论的用户@Erquanmen阁下在用户页中放置了死亡威胁的话语:

彰化—南投—台東線以南(西),誅無赦。(台南市待定)

这应该已经构成了死亡威胁,而且还是对半个中华民国自由地区维基人的死亡威胁!-- パンツァー VI-II Fu7ラジオシャナ俺の嫁留言于民国103年暨 2014年6月5日 (四) 15:00 (UTC)

所以才有上面的疑虑。Dddddb留言2014年6月6日 (五) 01:42 (UTC)

问题是我也没说我不用古代汉语。别忘了我的用户框里有一个“此君善古文也”。廿五冤魂仇得报 卅二死灵不轮回留言2014年6月6日 (五) 15:19 (UTC)

    • 你善古文并不表示别人也善古文。你用古今异义的字结果就是让别人感觉受到了死亡威胁。请看看上面第二个问题:人身攻击难道只有你自己坦白承认才算吗?Dddddb留言2014年6月7日 (六) 00:13 (UTC)

那谁让他的汉语知识有点下道的?拿别人姓氏读音和籍贯开涮还好意思指摘我的汉语水平?得亏我不姓“和”,要不这个开坦克的还不得把我的姓氏理解成“对诗歌”“揉面团”“赢麻将”?谁要在我面前拿我的不出头三横一竖放幺蛾子,自己想结果。至于籍贯?叶知秋是广东人被嘲讽自己去粤语堆玩去,那我这个100%东北人不得被你们俩扔进东北方言里不许出来?不以结婚为目的的恋爱就是耍流氓,不以仁心为准绳的“中立”就是(裤裆里)耍大刀。廿五冤魂仇得报 卅二死灵不轮回留言2014年6月7日 (六) 04:10 (UTC)

没有“文言字”这个玩意,只有文言文和白话文。另外,学好粤语和了解繁体字也没啥必然联系,我在辽宁念了12年书,周围人都说东北话,但这并不妨碍我认识繁体字,更不会拿ye和xie的读音胡乱调侃他人的姓氏。我上边也说过了,拿我的姓氏谝闲传的都是沟子背huo全是散片的印记的人。廿五冤魂仇得报 卅二死灵不轮回留言2014年6月7日 (六) 07:02 (UTC)

貌似又离题了。现在的问题是人身攻击(死亡威胁),这是方针所不允许的。Dddddb留言2014年6月7日 (六) 12:54 (UTC)

什么时候你们俩不再搞出“522不是恐怖袭击”“我支持叙利亚反对派你不许提”的把戏我再考虑修改。不过我现在就可以改一点,除了台南市,澎湖县也不在此范围内,但剩余区域不变。2011、2012年的疯狂已经过去了,现在该是大陆维基人反击、正名的时候了。3月末我和廖氏就说过,有能耐就直接找我来,面对面解决。廿五冤魂仇得报 卅二死灵不轮回留言2014年6月7日 (六) 13:28 (UTC)

诉诸法律威胁是不???那好,法庭上见!!!!廿五冤魂仇得报 卅二死灵不轮回留言2014年6月7日 (六) 14:38 (UTC)

既然你自己已经删了我就不追究你了,惟请注意这里是方针版,这个小节讨论的是人身攻击对用户页的适用性,不是个别人用户页的存废讨论。Dddddb留言2014年6月7日 (六) 18:07 (UTC)

继续讨论

貌似现在有点离题了。既然投票的动议没有通过,那么就继续讨论吧。
我比较关心的是这些人的用户页是否违反现有方针?如维基百科:用户页中的:

您还可以让人们知道你在维基百科的活动和主张。所以您可以在其中写入当前的计划,最近在维基百科活动的记录,以及您对应该如何修改某一个维基百科的文章或者方针的看法。如果您将有一段时间不参加维基百科的编辑,在您的用户页上放上一段话说明一下。

过多无关于维基百科、维基理念、协作、自由内容、创作共用等主题的个人见解。

争议热烈或语调激昂的文句:

简而言之,即“有计划、组织地进行一系列的行为以达到某目标,尤其是为支持或反对某事物而作出抗争,或吸引人注意某事物

每个观点可以使用有限的文字简单地宣告一次,例如自己的政治理念、宗教思想等,范例:某用户X在用户页上宣告:“X反对某某党”,“X支持Y地的维权运动”各一次。这是允许的,但不能进一步重复、解释这些观点。不过如果是跟维基有关,例如声明自己不接受任何维基荣誉,则不受任何次数、篇幅限制。不论是透过声明模板、用户框、类别(用户框和类别可以共同使用一次)还是普通文字,都不算是“有计划地进行一系列行为”,皆可使用。

被禁止的行为,就是已经脱离了上面“简单地宣告一次”的规定,进而:

重复述说某思想、立场、语句声明(例如天灭某团体在即),不论是否在同一页面还是在多个场合(例如用户页、讨论页、删除投票)

为该思想、立场进行论述,例如假设某反共用户开始解释说明“X共的恶行”,某反日用户引经据史试图证明“XX岛是不属于日本的”

开始作出发挥该思想的行为,例如为提出成立某国家或团体并为之设计旗帜

大量引用(或摘录)包含该思想或立场的文章、报道、作品等,不管版权自由与否

--Techyan留言2014年6月6日 (五) 15:00 (UTC)

  • 这是我想要通过的修改

下面列出被提及疑似有问题的同学是否受修订案影响的情况:

不受影响的同学
  • 苏州同学
  • gbcat
受到影响的同学
  • Jackac

--Gqqnb留言2014年6月8日 (日) 03:40 (UTC)

意见:什么是观点?例如我在用户页上列出对GFW的观点和某些历史上的长城的事实,那么那些历史上的长城的事实是否是对GFW的观点的一部分?--管闲事且对地图炮具有100%抗性的朝鲜的轮子留言2014年6月8日 (日) 05:47 (UTC)
不在条目中而在一般语境下的话,“表达观点”缺乏清晰定义。一副大陆和台湾不同色/同色的地图,是否是在表达观点呢?英国国旗和香港地图拼合成的图片,是否是在表达观点呢?将某些条目名字用表格排列,是否是在表达观点呢?引述一段文字是否是在表达观点呢?很难判别。—Snorri留言2014年6月8日 (日) 05:56 (UTC)
这个问题倒不大,如果真的没有语境而只是一幅图的话即使是宣告观点也只是“简单宣告一次”,并不违规。但如果是文字加图片连篇累牍而超过(经共识形成的)限制的话那么应该很容易从语境中看出是否为宣告观点了。Dddddb留言2014年6月8日 (日) 13:42 (UTC)

最简单的方法

不用说其它的了,现在我建议发起让WP:用户页昇为方针或改动后升为方针的投票。---- パンツァー VI-II Fu7ラジオシャナ俺の嫁留言于中华民国103年暨 2014年6月8日 (日) 10:47 (UTC)

大家连指引都不愿意修改而拒绝发起投票,阁下认为升为方针可能吗?——苏州宇文宙武的主页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4年6月8日 (日) 11:23 (UTC)
其实我就想说一句:方针是用来促进维基人的合作的,而不是用来搞文字狱、坑人、打嘴炮的。如果用户宣示自己观点并不影响到正常的交流,为什么不直接无视呢?--管闲事且对地图炮具有100%抗性的朝鲜的轮子留言2014年6月13日 (五) 02:31 (UTC)
完全, 完全, 完全地赞成朝鲜的轮子这句话. Bluedeck 2014年7月6日 (日) 06:28 (UTC)
(+)支持--Good afternoon! (Discussion) 2014年6月30日 (一) 06:21 (UTC)

如果某人用户页真的被删

像上面提到的某位用户一样,在VFD中提出下列问题:

  • 删除用户页面之后,可否再次创建同名用户页面?
  • 删除用户页面之后,可再次创建同名用户页面名称,但是不能编辑用户页面任何内容/图片?
  • 删除用户页面之后,用户可否用原有名称编辑条目/投票?
  • 删除用户页面之后,用户继续可用原有名称编辑条目/投票,但是不能拥有个人用户页?
  • 该投票方式删除用户页,是否零和游戏,赢者保留用户页,输者用户页所有统统删除?
  • 删除维基百科用户页面,代不表代表封禁用户?

虽然个人认为有些问题无厘头,但是用户页被删之后的处置(能否存废复核?重新创建?是否会白纸保护?)也应成为议题之一。Dddddb留言2014年6月10日 (二) 16:24 (UTC)

建议禁止在用户页发表政治主张

(!)意见建议禁止在用户页发表政治主张,或仅允许有不超过一句的简短的涉及政治主张的话(如:我支持(反对)XX政党(政府))。
在大陆的BBS上,政治话题经常会引来大规模的骂战(港澳台我不知道是否有类似情况)。而在维基百科,涉及政治的条目也经常是争议或编辑战的重点。那些涉及政治的条目已经搞得大家够烦了,再允许在用户页发表政治主张在我看来是不明智的,只会增加各种矛盾和争议,以及像这个讨论一样的无意义的讨论,浪费社群时间,即便是像现在的指引规定的只能使用有限的文字简单地宣告一次。
上面有人说在用户页发表政治主张有助于在维基百科的工作,我不认同这个观点。根据方针,不论持什么政治主张的人都应该在中立的立场上编辑维基百科,所以一个维基人的政治主张无关他的工作,除非他是想拉帮结派在政治类条目上搞编辑战。
如果一个维基人对某个政治类条目有意见,他可以在那个条目的讨论页进行讨论。
至于有人提到的宗教问题,我觉得如果只是表达一下“我信XX教”而没有更多东西,那是可以的。
最后,我觉得这个问题还是应该通过投票彻底解决,以免反反复复地做无意义的、浪费时间的讨论。
顺便说一下,我认为Panzer VI-IV的这种涉及政治的签名也不应该使用。 --SFSQ2012留言2014年6月23日 (一) 13:18 (UTC)

如果总共只能有一句的话我(-)反对Dddddb留言2014年6月24日 (二) 11:57 (UTC)
在此声明:维基百科不是作为广告宣传的页面。(包含了政治宣传他自己的主张也是一样的)--Jisiko11留言2014年6月24日 (二) 12:12 (UTC)
“只宣告一句”已有避免宣传之效。Dddddb留言2014年6月27日 (五) 11:41 (UTC)
(-)反对,很简单,当一个主张形成方针后,人们都会利用它进行攻击彼此,最终沦为,社群用一个无比崇高的旗帜迅速排挤异己。维基百科之所以在过去这些年中,始终共识没有推动这一项提议,就是编辑和管理员中很多人清楚地意识到这种历史性的危险不宜重演。--Walter Grassroot () 2014年6月24日 (二) 12:29 (UTC)
让别的编者了解他的政治倾向和其他一些喜好也有助于“能规避不能与己相容者”,更能帮助在讨论中避开对方思维纠结处。当然别忘了,维基用户页也符合CC By SA 3.0,所以用户本身也需要明白他页面的内容可以被用来在相同或者更低的版权协议下再编辑(恶搞)、引用使用(外链)、复制(抄袭)等等。--JuneAugust留言2014年6月24日 (二) 12:47 (UTC)
(-)反对:这样做是在扼杀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中华爱国阵线留言2014年6月25日 (三) 03:08 (UTC)
(-)反对,意见同JuneAugust。— lssrn45 | talk 2014年6月25日 (三) 04:19 (UTC)
(-)反对:违反方针的建议。完全与在下之初衷背道而驰。---- パンツァー VI-II Fu7ラジオシャナ俺の嫁留言于中华民国103年暨 2014年6月26日 (四) 15:04 (UTC)
(-)反对:言论自由,维基百科不审查内容。--Lanwi1(留言) 2014年6月26日 (四) 15:09 (UTC)
(-)反对仅允许有不超过一句的简短的涉及政治主张的话,违反方针的建议。--Good afternoon! (Discussion) 2014年6月27日 (五) 11:19 (UTC)

用户页

不如允许在用户页发表一段政治立场,不知这个条件会较为宽松吗?--Good afternoon! (Discussion) 2014年6月27日 (五) 13:54 (UTC)

何谓“一段”,一个段落还是一句?一个段落长到要翻几页也行吗?--113.52.126.2留言2014年7月12日 (六) 19:51 (UTC)

已发起投票,计划决定是否将WP:用户页升为方针

因业已有3人赞许,加之之前的争执相持不下,故开启,链接:维基百科:投票/将WP:用户页升格为正式方针 ---- パンツァー VI-II Fu7ラジオシャナ俺の嫁留言于中华民国103年暨 2014年7月2日 (三) 13:22 (UTC)

离题:有关政治立场的讨论

经过审核,确认本投票关闭。理由:

  • 投票没有经过充分讨论。虽看似讨论十分长,但多为无意义的争吵,实际围绕方针本身的内容少之又少。
  • 由于方针的设立和修改影响范围重大,投票之前必须充分讨论方针的各项可行的修改方案(例如:为什么要提升为方针?哪些内容修改了?哪些内容有争议?Plan A是什么?Plan B是什么?等等),并清晰的列出。而本次投票不仅说明文字少,提供信息不足(寥寥几字),而且连正规公告都没有,公告栏上无法找到任何本次投票的信息。
  • 在明显有许多人反对的情况下,投票的通过门槛到底设在50比50还是其它,需要经过讨论才可设立,而非一人说的算。
  • 综上,本投票准备工作不足,应当视为无效,予以关闭。下次开设投票前,请确保充分、有效的讨论。--♥VC XC 2014年7月4日 (五) 14:53 (UTC)

用户框

又有人提出关于用户框的问题,也在这里讨论一下。 --SFSQ2012留言2014年7月11日 (五) 14:04 (UTC)

用户框计算在内吗?--Good afternoon! (Discussion)千里送鹅毛 礼轻情意重 2014年7月22日 (二) 02:14 (UTC)
参照WP:用户框迁移,英文维基上的做法应该是把一些POV类的用户框转移到用户子页面。
@Shizhao鉴于您在社群中的地位,您这次也提了不少英文方面的例子,请问您是否有意推动用户框相关方针的讨论,或者是认为目前时机还不成熟?--管闲事且对地图炮具有100%抗性的朝鲜的轮子留言2014年7月31日 (四) 03:39 (UTC)
用户框用在用户页,而且有些用户框也带有政治色彩,应该计算在内。113.52.126.158留言2014年8月10日 (日) 11:49 (UTC)
同意。--Good afternoon 留言 2014年8月14日 (四) 02:42 (UTC)

用户页与沙盒

WP:用户页中有这样一段话:“您也可以利用你的用户页来使你能更加有效地使用百科全书,所以,你可以列出一个计划事项、工作进展、提醒、有用的连接等等。如果在这里进行维基百科标记语言的试验(一个个人Wikipedia:沙盒)也不错。”然而,此前@Kou Dou君曾提到有这样的共识:“类似测试性内容一般被认可的放置位置是用户沙盒。”(见Wikipedia:页面存废讨论/记录/2014/07/28#User:人口)另外,用户页指引的英文版本en:Wikipedia:User pages中也提到:“Experimentation (usually on subpages) Trial pages for templates, unfamiliar or specialist markup (including LaTeX), etc., as a kind of personal sandbox.”(其中“usually”一词有点模棱两可……)因此,WP:用户页中这部分内容是否需要更改一下呢?假如有新人按照这个指引行事而致用户页被提删,我想他/她有可能会认为维基人自相矛盾吧。 --砜中嘌呤的白磷萃取 打谱 2014年7月31日 (四) 06:27 (UTC)

感谢白磷君的认真。目前用户页究竟能不能当沙盒用,社群似乎始终没有明确的定义。最初鄙人猜测这样做是可行的,但是在存废讨论中不止一次看到“沙盒应放在子页”这样的说法(常去存废讨论的维基人应该有印象,但具体是哪些天的存废讨论,暂时就翻不出来了),搞得最后鄙人也开始提删被当做沙盒的用户页了。那么现在的问题是:如果有维基人在用户页上写条目/模板或其它与维基百科相关的草稿,我们是允许还是建议其移至子页?感谢关注。另,议题放在这个位置可能不太显著,白磷君如觉得有必要可重新在页底开一个大标题。--Kou Dou 2014年7月31日 (四) 08:43 (UTC)
@Kou Dou完成。原来的确太不显眼了,翻了半天都没找到这个标题,还好有Ctrl+F 囧rz... --砜中嘌呤的白磷萃取 打谱 2014年7月31日 (四) 09:26 (UTC)
我在其他计划的用户页经常被我用作各种测试.....我不认为把用户页当作沙盒有何不可。当然,可以在WP:用户页里建议用户“类似测试性内容一般被认可的放置位置是用户沙盒。”二者并不矛盾--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4年8月4日 (一) 02:19 (UTC)
我觉得应该像这样直接移动即可,无需讨论。要不然就参照维基百科:移动请求,挂上移动请求模板等待共识就好。--175.156.242.240留言2014年8月6日 (三) 09:19 (UTC)
User和User talk空间的内容,我只关心侵权或广告嫌疑,内容如何是编者自由。--JuneAugustRe: 2014年8月6日 (三) 13:42 (UTC)

提议如题。还是我们弄个大家都有共识的方针?论述“仅代表这篇文章作者们的一些意见”,我觉得并无不可。(P.S. 不懂的可以去看看维基百科讨论:使用者页面)--HYH.124留言2015年3月22日 (日) 15:24 (UTC)

(+)支持:我一直觉得对使用者页面订出一大堆限制很莫名其妙,用户页要写什么内容根本不应该有过多干涉。--M940504留言2015年3月25日 (三) 04:07 (UTC)
(-)反对:这里是维基百科,不是blogspot或者什么其他服务提供商。 --达师 - 318 - 527 2015年3月25日 (三) 05:19 (UTC)
不能认同任何将造成“Wikipedia:使用者页面#我的用户页上不可以放什么内容?”无法约束的措施。—RalfXἀναγνώρισις2015年3月25日 (三) 12:42 (UTC)
我是觉得各位不要这么快下定论,因为很多人不管里面的内容,已证实无共识了,要嘛就弄个大家有共识的方针,有嘛就当作是纯参考。--175.156.243.222留言2015年3月27日 (五) 15:01 (UTC)

可以在用户讨论页加入特色条目模板吗

用户讨论:东大机械第三加入特色条目模板,这样可以吗?感觉有扰乱问题。-日月星辰【留言簿】 2015年6月5日 (五) 21:20 (UTC)

我认为这并不恰当,这会导致该页面出现在Category:特色条目讨论。--M940504留言2015年6月6日 (六) 04:25 (UTC)

现存或已删除的条目内文可以大量复制到使用者页面吗?

发现有使用者将已删除的条目内文整个复制到个人页面,正要去警告前重看了WP:USER却发现不够清楚及可能的矛盾:

  • 条目主题若不涉及维基百科本身,那种“条目内文”跑到个人页面应该就属“大量无关维基百科的内容”。
  • 而用户页的规定同时适用用户子页面,但其实很多编辑习惯用子页面编条目草稿,这样变成其实一堆人这样作都不符指引规范。
  • 当前大家似乎不会对以子页面编草稿这件事置喙,那这样对用户页的要求理据有点站不住脚...

所以想问问大家,

  • 究竟把条目内文(尤其是被提报删除的)大量复制在用户页这行为当前是受限的吗?(补充:是指与维基百科无关的条目内文)--LHD留言2015年12月3日 (四) 08:15 (UTC)
  • 若是,那指引中是不是应该将子页面的规范稍微放宽(不直接套用所有用户页的规定)?

--LHD留言2015年12月3日 (四) 05:08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