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潘恒旭
本条目必须遵守维基百科生者传记方针。缺乏来源或来源不可靠的负面内容必须立即移除,尤其是可能造成当事人名誉损害的内容。在移除这些资料时不受到回退不过三原则的规范。 如果您是本条目的主角,请参见关于您本人的条目及自传。如发现条目主角编辑条目时,请参见处理条目主角所作的编辑。 |
本条目与高风险主题在世人物传记相关,故适用高风险主题流程及相关规范。持续或严重抵触维基百科五大支柱或方针指引的编者可被管理员封锁或实施编辑限制。用户在编辑本页面前应先参阅高风险主题相关规范。 |
本条目页属于下列维基专题范畴: | |||||||||||||||||||||||||||||||||
---|---|---|---|---|---|---|---|---|---|---|---|---|---|---|---|---|---|---|---|---|---|---|---|---|---|---|---|---|---|---|---|---|---|
|
希望能强调确定是这个“恒”字。
因为观察他本人的Facebook也用这个“恒”,可是一些新闻媒体或议会影片打字幕的作“恒”,两者虽然是同义异体字但也不应该混用,毕竟民国才女林徽因女士的两个胞弟也个别使用“恒”与“恒”二字。—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114.37.178.197(对话)于2019年6月3日 (一) 08:59 (UTC)加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