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港英余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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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早的使用记录
“港英余孽”一词最早的使用,我找到了2001年5月30日《东方日报》的《长江澄碧,珠海污浊,沪江揽胜,狮山倾颓》。@Hoising:阁下说应该早于90年代已有,是否方便提供相关资料来源用于补充条目--苞米(☎)💴 2022年4月30日 (六) 23:10 (UTC)
- 我想正常香港人都知道在1990年代的电影都已经偶有引用出自京官口中的“港英余孽”字眼。我随手找了一份1998年10月15日的《天天日报》,当中有一文名为“难道鬼佬叻过唐人”,包含一句句子“若某传媒电话访问之对象﹐乃为港英余孽﹐从来亦反对特区政府者﹐则百分之一百系唔满意呢份施政报告。”然后,1998年12月3日的《明报》A7版的“东方读者多电车客 汤家骅认为辱骂法官时他们会信以为真”内,有一段“汤家骅指出﹐《东方日报》的市场占有率超过五成﹐有二百三十多万读者﹐不能低估对普罗市民的影响力。该报连续几个月发表文章﹐指法官是‘港英余孽’对东方‘政治迫害’﹐东方的读者多月来遭‘潜移默化’下信以为真﹐就会降低公众对司法机构的信心﹐并真正危害到执行司法公义﹐构成刑事藐视法庭罪。”。由明报所见,“港英余孽”的文字眼已经由来已久,此条目的内容完全偏离实际情况。--摩卡·贺昇 2022年5月1日 (日) 01:32 (UTC)
关于条目结构
我是根据这样三个部分编写的,第一部分为港英余孽的本义,也就是回归后仍活跃在香港(尤其是政治领域)的港英政府高官;第二部分为港英余孽的泛化使用,指亲英恋殖、不曾担任港英政府高官的香港人;第三部分自嘲等其他用法。--苞米(☎)💴 2022年4月30日 (六) 23:16 (UTC)
@Hoising:除了陈方安生和曾荫权,其他人也就是2013年吴康民又点名了自由党,此外的指控关注度都不够。不建议设代表人物段落--苞米(☎)💴 2022年4月30日 (六) 23:18 (UTC)
未通过的新条目推荐讨论
- 2013年吴康民在《明报》刊文将英国在香港的潜势力贬称为什么,并称陈方安生是其四个梯队中第一梯队的代表人物?
- (+)支持。——范博邮局 · 探讨 · 留名 2022年4月30日 (六) 07:56 (UTC)
- (+)支持。--弗方|真君子求同存异 2022年4月30日 (六) 10:26 (UTC)
(=)中立:内文质素太低,分段标题可谓不知所云;建议重整结构,分成“词源与释义”及“历史(或/及源流)”等,或可设有“代表人物”段落,但请注意条目长度比例。不过,“港英余孽”一字应该早于90年代已有,条目内容亦有原创研究之疑问。--摩卡·贺昇 2022年4月30日 (六) 11:35 (UTC)- “港英余孽”一词最早的使用,我找到了2001年5月30日《东方日报》的《长江澄碧,珠海污浊,沪江揽胜,狮山倾颓》。@Hoising:阁下说应该早于90年代已有,是否方便提供相关资料来源用于补充条目--苞米(☎)💴 2022年4月30日 (六) 23:10 (UTC)
- 我想正常香港人都知道在1990年代的电影都已经偶有引用出自京官口中的“港英余孽”字眼。我随手找了一份1998年10月15日的《天天日报》,当中有一文名为“难道鬼佬叻过唐人”,包含一句句子“若某传媒电话访问之对象﹐乃为港英余孽﹐从来亦反对特区政府者﹐则百分之一百系唔满意呢份施政报告。”然后,1998年12月3日的《明报》A7版的“东方读者多电车客 汤家骅认为辱骂法官时他们会信以为真”内,有一段“汤家骅指出﹐《东方日报》的市场占有率超过五成﹐有二百三十多万读者﹐不能低估对普罗市民的影响力。该报连续几个月发表文章﹐指法官是‘港英余孽’对东方‘政治迫害’﹐东方的读者多月来遭‘潜移默化’下信以为真﹐就会降低公众对司法机构的信心﹐并真正危害到执行司法公义﹐构成刑事藐视法庭罪。”。由明报所见,“港英余孽”的文字眼已经由来已久,此条目的内容完全偏离实际情况。--摩卡·贺昇 2022年5月1日 (日) 01:32 (UTC)
- (-)反对:一般而言基于鼓励原则我是很少投下反对票的,但文章的可靠程度太低,主篇更提意本人交出反证。由于已有确实反证内容的原创研究错误,在已知条目主体内容偏离事实下不能不投反对票。--摩卡·贺昇 2022年5月1日 (日) 01:36 (UTC)
- 我想正常香港人都知道在1990年代的电影都已经偶有引用出自京官口中的“港英余孽”字眼。我随手找了一份1998年10月15日的《天天日报》,当中有一文名为“难道鬼佬叻过唐人”,包含一句句子“若某传媒电话访问之对象﹐乃为港英余孽﹐从来亦反对特区政府者﹐则百分之一百系唔满意呢份施政报告。”然后,1998年12月3日的《明报》A7版的“东方读者多电车客 汤家骅认为辱骂法官时他们会信以为真”内,有一段“汤家骅指出﹐《东方日报》的市场占有率超过五成﹐有二百三十多万读者﹐不能低估对普罗市民的影响力。该报连续几个月发表文章﹐指法官是‘港英余孽’对东方‘政治迫害’﹐东方的读者多月来遭‘潜移默化’下信以为真﹐就会降低公众对司法机构的信心﹐并真正危害到执行司法公义﹐构成刑事藐视法庭罪。”。由明报所见,“港英余孽”的文字眼已经由来已久,此条目的内容完全偏离实际情况。--摩卡·贺昇 2022年5月1日 (日) 01:32 (UTC)
- @Hoising:阁下提的两个资料来源已经补充到条目中,因为没有见到原文,请阁下看看有没有讹误。如果有文章链接的话,请协助增加网络链接。--苞米(☎)💴 2022年5月1日 (日) 06:10 (UTC)
- (:)回应:你必须明白,“港英余孽”用字在回归前已经是一个常被讨论的假设性问题。--摩卡·贺昇 2022年5月1日 (日) 07:15 (UTC)
- @Hoising:能否找到一些1997年之前应用这个词汇的资料补充到条目中?--苞米(☎)💴 2022年5月1日 (日) 09:52 (UTC)
- (:)回应:你需要是有可查证文献支持,而非透过其他会员提供案例以便你的原创研究。任何条目均须符合编辑准则。--摩卡·贺昇 2022年5月1日 (日) 10:26 (UTC)
- @Hoising:感觉阁下似乎有些情绪。我已经尽可能利用我可以找到的资料编辑条目了,阁下说的1997年之前这个词就已经存在的事情,我并不曾生活在回归前的香港,也没有见到过到相关资料,向您请求资料来源,应该不是无法接受的事情吧?阁下一直说条目内容是原创研究,那么请指出原创研究的部分具体是哪里,也好去修改。而且,我认为协助完善条目应该是每个关注该条目的编辑者都可以参与的事情,阁下完全可以自己动手修改,而不是纯粹地站评委立场来横挑鼻子竖挑眼。另外,阁下上面提供的两个报道的资料,我确实是没有找到的,我重写这个条目用的资料基本就是通过谷歌和百度等常用搜索引擎查找的,阁下有其他更全面的资料来源方便的话,可以提供一下的,这样也方便其他人进一步完善条目,谢谢。--苞米(☎)💴 2022年5月2日 (一) 23:31 (UTC)
- (:)回应:在此澄清,本人对此条目无感,在此条目上亦是议事论事而已。另外,本人希望你不要用主观的看法对其他会员作出批判,这样并不有利客观评价任何条目或议题。谢谢。--摩卡·贺昇 2022年5月3日 (二) 07:01 (UTC)
- (:)回应:你需要是有可查证文献支持,而非透过其他会员提供案例以便你的原创研究。任何条目均须符合编辑准则。--摩卡·贺昇 2022年5月1日 (日) 10:26 (UTC)
- @Hoising:能否找到一些1997年之前应用这个词汇的资料补充到条目中?--苞米(☎)💴 2022年5月1日 (日) 09:52 (UTC)
- (:)回应:你必须明白,“港英余孽”用字在回归前已经是一个常被讨论的假设性问题。--摩卡·贺昇 2022年5月1日 (日) 07:15 (UTC)
- “港英余孽”一词最早的使用,我找到了2001年5月30日《东方日报》的《长江澄碧,珠海污浊,沪江揽胜,狮山倾颓》。@Hoising:阁下说应该早于90年代已有,是否方便提供相关资料来源用于补充条目--苞米(☎)💴 2022年4月30日 (六) 23:10 (UTC)
- (+)支持,未见明显问题。--贝塔洛曼※外交公务箱 2022年5月1日 (日) 07:05 (UTC)
- 不合要求:有维护模板。(节删) 2022年5月1日 (日) 08:16 (UTC)
- (+)支持。--Kenchen945🇹🇼国军条目拓荒/修缮工程进行中(留言) 2022年5月2日 (一) 12:16 (UTC)
- @Hoising:阁下坚持要挂原创研究或未查证内容的模板,又不指出具体哪里属于原创研究,还说“对此条目无感”,您觉得合适?--苞米(☎)💴 2022年5月7日 (六) 00:30 (UTC)
- @Sanmosa:阁下又觉得条目哪里可以修改或提升呢?--苞米(☎)💴 2022年5月7日 (六) 00:31 (UTC)
- (:)回应:把评选过程由上至下读一次就已经充分看到原创研究的过程了,还可以引证笔者连引用过的文献自己也没看过呢。--摩卡·贺昇 2022年5月7日 (六) 03:21 (UTC)
- 我没看条目,我只是依规办事而已。要是我有看条目,我要么不会投“不合要求”,要么不会只投“不合要求”。(节删) 2022年5月7日 (六) 04:39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