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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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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1是世界著名踢拳搏击赛事品牌,于1993年创办。至今,在160多个国家直播或点播赛事,已在全世界举办过300多场赛事,其电视收视率曾达到59.7%,赛事现场曾聚集74,500名观客。K-1是以重量级为主的新形势的格斗比赛,是空手道场正道会馆馆长石井和义于1993年创办,创办之后在日本受到了观众们的喜爱,并迅速发展到全世界引起踢拳热,已成为世界踢拳界的代表品牌,也是踢拳界所有选手们所向往的最高荣誉的舞台。目前,由香港K-1 Global Holdings Limited收购了K-1的全球版权,并在全世界各地开展国际赛事。大中华地区和亚太地区的总代理商为北京凯王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概要

  • K-1中的“K”代表着Kungfu功夫、Karate空手道、Kickboxing踢拳等站立格斗技。“1”即代表着第一和顶级的意思。

K-1为全球最具影响力的搏击比赛之一。K-1在比赛形式上突破了传统体育比赛的单调模式,迎合现代观众尤其是青少年观众追求时尚的心理,大胆借鉴现代流行音乐和流行歌曲演唱会的表现方法,将最先进的灯光、音响、舞美、音乐导入比赛之中,进行了成功的结合。 1993年举办了第一届K-1 World Grand Prix (无差别比赛)赛事。 2002年举办了第一届K-1 World MAX(70公斤或以下级比赛)赛事。

基本规则

  • 比赛擂台是在7.2平方米的四方拳台上进行。
  • 可以使用等打击方法。
  • 禁止踢顶、摔技(摔跤)和寝技(如巴西柔术)。
  • 通常比赛5回合,每回合3分钟。淘汰赛是3回合每回合3分钟,未分出胜负并有加时赛。
  • 判定比赛结果的的要素
    • 被击倒过后10秒钟未能站起来,不能继续比赛判定为KO
    • 在比赛中,被对手击倒3次,即将被淘汰。
    • 裁判员和现场的医生,做出不能继续比赛的判定或诊断,要向擂台上扔白毛巾,表示弃权。

K-1量级

  • K-1MAX(70KG或以下)
  • K-1GP(无差别级)

K-1形式

  • 比赛形式为1对1(只能戴拳套,不能穿鞋子,若选手要穿鞋子就不能使用任何踢击)
  • 每场比赛为3回合
  • 特殊赛事为5回合
  • 1回合为3分钟
  • 休息时间为1分钟
  • 最多延长2回合

K-1赛事

  • 参加地区性与世界GP大会都须于一天之内连战三场全胜才可封王
  • 参加开幕战选手以现役K-1世界王者为第一优先资格(如2005年的世界王者可以直接参加2006年的开幕战)
  • 参加开幕战选手以K-1历年来实绩为第二资格(如杰洛姆雷赛佛等超实力派的明星选手)
  • 参加开幕战选手以该年地区予选的K-1王者为第三资格
  • 参加K-1所有比赛者有因伤等其他原因无法再继续下一场比赛者,由败者补上、若败者也弃权时由大会的后补选手替补(当天会有替补战选手先行比赛)
  • 在开幕战16名额中未满可由大会自行指定推荐,或观众投票推荐
  • 最后须赢得开幕战权才可正式参加K-1世界第一锦标赛王者决胜战

K-1出场资格

  • 格斗界世界组织的现役王者或历王者为第一优先
  • 类似格斗类型的职业王者或明星
  • 有潜力与资质高的选手(由知名拳馆或明星选手向大会推荐)
  • 大会指定给该国格斗选手机会并且必需挑选该国内最强或顶尖的选手参战
  • 凡所有意参战者大会皆以选手的比赛影片与战绩和资料等各种方式进行观察及审核,以此确定选手有否俱备其资格于K-1内出场比赛,其表现差劲的选手将无法继续参战

K-1规则

违 规

  • 禁止头锤
  • 禁止肘击
  • 禁止攻击下体及眼睛
  • 禁止摔击与抓裤子以及一切关节技与寝技
  • 禁止用姆指拨弄对手
  • 禁止攻击喉咙
  • 禁止咬人
  • 禁止攻击因击倒正要起身或还在地上的选手
  • 禁止裁判介入分开双方时攻击对手
  • 禁止攻击方或防御方手抓边绳
  • 禁止对裁判有攻击行为及比赛中出现辱骂
  • 禁止用拳攻击后脑(拳击攻击在耳朵附近是允许的范围)
  • 禁止选手故意用汗水喷沫对手眼睛
  • 禁止选手故意将对方打出擂台外
  • 禁止选手身体伸出边绳外
  • 禁止被攻击时背朝对方防御此行为裁判视为丧失战意
  • 禁止涂抹东西于脸上(眼角可局部涂抹,防止选手容易因拳套擦撞而流血)

以上为日本规则

其他欧美地区的规则也大同小异,多半是会禁止使用首相扑的泰拳膝击,但也有些地方规则是禁止膝击(K-1美国规则不可以使用首相扑,但可以在不抓住对手头部的状态下用膝击)

第1项:在比赛中裁判会以[注意]及[警告]等方式惩处选手,[注意]为裁判口头上告知,[警告]裁判将拿出[黄牌],[扣分]裁判将拿出[红牌],裁判给予2次[注意]为1次[警告],2次[警告]就[扣分],一旦以有[警告]尔后裁判不在用[注意]皆以[警告]来惩罚选手,1回合内被[扣分]3次者立即失去比赛资格

第2项:恶意犯规者立即[扣分]

第3项:在双方缠抱时用拳套等招式划伤对手至流血[扣1分],蓄意者[扣2分],双方偶发者[各扣1分]

第4项:比赛中不停逃跑将视为[消极],在攻击时不停用缠抱方式化解对方攻势并且不打算连续攻击等以场内裁判视情况而决定给予[注意]或是[警告]

第5项:选手在比赛时若呈现[消极]的情形裁判会视情况给予[注意]或[警告]

第6项:当对方踢击时抓对方脚不算犯规,但抓脚只能攻击1次,如果打中可视为有效打击,如果抓住对方什么都不作裁判立即分开,如抓住对方踢击的脚用摔投视为[犯规]

第7项:抓住对方的头以[膝击]攻击头部只能1次,如果双手抓住对方的头连续不停膝击头部为[犯规],如果以单手抓住对方头可连续进行膝击攻击,裁判将视缠抱时有否给予对手伤害性攻击决定分开与否

凡比赛中有肮脏技术者被裁判发现给予警告

选手不得服用任何禁药

凡严重犯规者立即失去比赛资格

K O定义

  • 击倒后10秒内无法站起来摆出战斗姿势
  • 1回合内被击倒3次
  • 击倒后起身已无战意或仍在晕眩
  • 选手被击倒后遇回合钟响裁判继续计时10秒内必需起身,如果此情行发生于最后一回合裁判将不计时
  • 选手倒下后失神,裁判可不必读秒直接宣布比赛结束

T K O 定义

  • 经过现场医生检查后,选手伤势严重无法继续比赛、由医生停止比赛(选手血流不止亦由医生检查后停止)
  • 该选手自己的教练或阵营助手投出毛巾弃权
  • 当劣势选手一直防御并且陷入险境无法脱身或还击,裁判将以选手安全为第一优先立即阻止比赛继续进行、亦可于当时计予击倒借此观察劣势选手的身体状况

补充:除日本地区之外,其他地区大部分以连续3次击倒计TKO胜

判决定义

  • KO获胜
  • TKO获胜
  • 判定
  • 无效试合
  • 反则败北
  • 特别赛事上依双方比赛前协定若无分胜负为平手

三位计分裁判的判决

  • 击倒为胜负第1优先
  • 有效打击为胜负次要
  • 点数为最后考量
  • 延长赛无法分胜负者由三位裁判将整场比赛重新估计作出判决

K-1奖金

  • K-1的奖金为100万美元
  • 比赛胜利者可获得胜利额外奖金
  • 比赛KO胜利者可获得KO额外奖金

以上不包括选手出场费用

另外选手所获得的头衔越多、人气越旺,可获得的出场费用就越高。在K-1最知名的明星选手们都有一场比赛100万美元以上的出场费。

转载自:Black sky - K-1简介及规则介绍

K-1的冠军获得者

  • K-1世界无差别大奖赛(World Grand Prix)
年份 冠军
1993年 克罗地亚 Branko Cikatić
1994年 荷兰 Peter Aerts
1995年 荷兰 Peter Aerts
1996年 瑞士 Andy Hug
1997年 荷兰 Ernesto Hoost
1998年 荷兰 Peter Aerts
1999年 荷兰 Ernesto Hoost
2000年 荷兰 Ernesto Hoost
2001年 新西兰 Mark Hunt
2002年 荷兰 Ernesto Hoost
2003年 荷兰 Remy Bonjasky
2004年 荷兰 Remy Bonjasky
2005年 荷兰 Semmy Schilt
2006年 荷兰 Semmy Schilt
2007年 荷兰 Semmy Schilt
2008年 荷兰 Remy Bonjasky
2009年 荷兰 Semmy Schilt
2010年 荷兰 Alistair Overeem
2012年 克罗地亚 Mirko Crocop
  • K-1 MAX世界大奖赛(World MAX)
年份 冠军
2002年 荷兰 Albert Kraus
2003年
2004年 泰国 播求(buakaw)
2005年 荷兰 Andy Souwer
2006年 泰国 播求(buakaw)
2007年 荷兰 Andy Souwer
2008年 日本 魔裟斗(masato)
2009年 意大利 Giorgio Petrosyan
2010年 意大利 Giorgio Petrosyan
2012年 荷兰 Murthel Groenhart
  • 其它K-1最新冠军头衔
级别 冠军 夺冠时间
超重量级(100公斤以上) 荷兰 Semmy Schilt 2007年3月4日,World GP 2007横滨
重量级(100公斤以下) 摩洛哥 Badr Hari 2007年4月28日,WORLD GP 2007夏威夷

关于创办者石井和义和K-1经营公司

  • 2002年12月27日,石井和义因偷税被起诉,2003年2月3日逮捕。5月22日缴纳4000万円(日元)保释金之后被保释出狱,出狱之后辞去总监职务。
  • 2004年1月14日-东京地方法院以偷税和销毁偷税证据,给与1年零10个月的短期徒刑的判决。同年12月6日上诉审理团支持地方法院的判断驳回了石井和义的上诉。
  • 前运营机构为FEG(Fighting Entertainment Group),2003年9月成立,社长谷川贞治
  • 现运营机构为K-1 Global(K-1 Global Holdings Limited),2011年8月成立,社长Mike Kim

外部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