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香港凤姐连环劫杀案
凤姐杀手,是香港对杀害凤姐嫌犯的称谓。2008年3月13日开始,香港新界元朗、大埔和香港岛北角先后有四名凤姐被杀。四宗案件的犯案手法非常相似,被杀者都是新移民性工作者,而案发地点则不定。惨案发生后,香港凤姐人人自危,为保命纷纷暂停接客。2008年11月至2009年1月,又有四名凤姐被害。
经过
受害人 | 艺名 | 地点 | 时间[1] |
---|---|---|---|
史明兰(35岁) | coco | 元朗同乐街22号2楼 | 2008年3月13日 |
孙秀敏(30岁) | bobo | 大埔怀仁街25号2楼 | 2008年3月15日 |
谢巧元(35岁) | 琪琪 | 大埔广福道80号4楼 | |
谭小芬(27岁) | amy | 北角电气道96号1楼 | 2008年3月16日 |
破案
在第三宗案件中,遇害人均被从后锁喉窒息致死,其手提电话被杀手抢去。而该手提电机在案发后曾经被人使用,因此能够凭借通话纪录,锁定真凶为一名巴基斯坦裔青年,他于3月17日晚上在澳门码头被拘捕。[2]他承认与首三宗的凶杀案有关,并且自称犯案除了为了财物,亦因为觉得杀人时产生快感。[3]
与此同时,警察证实第四宗案件的凶手为另有其人,而疑凶只是模仿首三宗案件的手法,试图嫁祸于始作俑者。3月21日,凶手在柴湾渔湾邨住所被捕。
2016年11月3日,其中一名凶手Razaq Nadeem在石壁监狱自缢身亡,终年31岁,首三名遇害者在天之灵亦沉冤得雪。
社会反应
- 香港警务处:非常重视有关命案,并且设立热线供予香港市民提供资料[4]
- 香港立法会议员刘江华:对修例容许“一楼二凤”有所保留,认为修例或会破坏现有平衡。[5]
- 青鸟:建议性工作者在单位加设平安钟,并且建议当局批准“一楼二凤”,使到性工作者能够互相照应。[6]
- 紫藤:认为因为《香港法例》不承认性工作者是合法的职业,所以凤姐们往往孤立无援,饱受歧视,导致她们遇事时不敢报警求助,壮大了罪犯们的胆色。[7]
参见
参考文献
- ^ 所有时间均为香港时间
- ^ 連環殺手閃電落網. 星岛日报. 2008年3月19日 [2008年3月19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8年3月21日) (中文(繁体)).
- ^ 妓女殺手供稱殺人有快感. 苹果日报. 2008年3月19日 [2008年3月19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8年3月21日) (中文(繁体)).
- ^ 警方重視3宗性工作者被殺案. 星岛日报. 2008年3月17日 [2008年3月17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8年3月22日) (中文(繁体)).
- ^ 劉江華:「一樓二」合法化待商榷. 星岛日报. 2008年3月24日 [2008年3月24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8年7月4日) (中文(繁体)).
- ^ 關注性工作團體倡一樓二鳳. 苹果动新闻. 2008年3月17日 [2008年3月17日] (中文(繁体)).[永久失效链接]
- ^ 紫藤:殺手窺準鳳姐怕事. 星岛日报. 2008年3月17日 [2008年3月17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8年3月19日) (中文(繁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