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李婉儀自殺案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李婉儀(英語:Li Yuen Yee),是2005年香港李婉儀自殺案(又稱李婉儀案)中的主角。性工作者李婉儀在案中被警員邱樹明強逼免費嫖妓後砌生豬肉(被警察插贓嫁禍、誣告)以襲警罪拘捕,導致李婉儀最終自殺[1]

背景

紫藤經常收到性工作者(包括男妓、妓女以及依靠性工作者為生者)投訴香港警員濫用權力免費嫖妓,單在2012年就有400宗[2][3]。很多時候,甚至嫖妓後借故將她們拘捕。

事發經過

2005年10月6日晚,警方聯絡李婉儀的中介人要求安排性工作者到灣仔一時鐘酒店提供性服務,肉金為港幣3,000元。李婉儀到達房間後,警員邱樹明已在房中[4],李婉儀要求邱樹明先付500元,完事後再付尾數[5]。邱樹明接受性服務拒絕支付餘下2,500元。爭執期間,李婉儀在邱樹明錢包內取走2,500元作為尾數,並將染有邱樹明精液的避孕套放入手袋作為證據。李婉儀離開房間時,被數名警察截停拘捕,搶回三千元肉金,沾有邱樹明精液的避孕套證據亦被警員搶走拋棄[5],被拘捕後李婉儀被落案控告襲警。李婉儀因不甘含冤受辱,於2005年10月10日自殺申冤[6],身故死亡。

死因庭裁判官爭議

在死因聆訊中,死因裁判官陳碧橋多次向陪審團強調無需向警方的辦案手法和程序作出改善建議,李婉儀的家人對此表示憤怒和失望[7]

影響

紫藤多年來關注李婉儀案,要求警察改善執法程序與目標,及禁止警員於臥底行動時乘機接受免費性服務[8],對於警員「攞正牌打免費飛機」(意即合法免費手淫)是於理不容的,並要求警方公開接受免費性服務的數據[9]。但警方拒絕公開相關數據,以及實際上不禁止警員免費嫖妓[9]

後續事件

2016年年初二旺角衝突中,李婉儀自殺案的關鍵警員邱樹明亦有參與拘捕行動。2018年高等法院審訊中,辯方大律師王國豪指出邱樹明曾以粗言恐嚇被拘捕的林倫慶,並威脅若不簽署其記事簿便會拘捕林的女友,以及再度毆打林倫慶[10]

參考條目

參考文獻

  1. ^ 從李婉儀之冤死看香港警察之濫權 | 紫藤. 香港獨立媒體. 2005-11-1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9-02). 
  2. ^ 林可欣. 倡性工作非刑事化廿年未果 紫藤員工被嘲:呢班人幫唔知咩女人. 香港01. 2017-11-1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9-02). 
  3. ^ 警察以權謀私 迫害性工作者. 紫藤. 2006-05-0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9-02). 
  4. ^ 性工作者墮樓案「媽咪」未列證人. Apple Daily 蘋果日報. [2020-01-1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07-10). 
  5. ^ 5.0 5.1 從李婉儀之冤死看香港警察之濫權 | 紫藤. 香港獨立媒體網. [2020-01-0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9-02). 
  6. ^ 星島環球網,「妓女跳楼案 死者母亲称女儿遭警员冤枉」,2008-12-13 閱. [2008-12-1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06-13). 
  7. ^ 李婉儀家人致香港市民的信 - 紫藤. www.ziteng.org.hk. [2020-01-0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3-09). 
  8. ^ 紫藤新聞稿,「警方死不悔改」2008-12-13 閱. [2020-01-0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11-03). 
  9. ^ 9.0 9.1 影行者, 作者. 紫藤聲明:李婉儀被誣告自殺事件三週年. 白色恐怖與公民社會. 2008-10-10 [2020-01-0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1-24) (中文(臺灣)). 
  10. ^ 戴晴曦. 【旺角衝突】拘林倫慶警員3次錄口供 沒說案發當日見過林. 眾新聞. 2018-12-04 [2021-05-2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5-20). 

外部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