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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木冬·尼牙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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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木冬·尼牙孜维吾尔语ھامۇدۇن نىياز‎,拉丁维文:Hamudun Niyaz,1932年11月),男,维吾尔族新疆轮台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人物。

生平

阿木冬·尼牙孜是中专学历。早年担任轮台县塔尔拉克小学教员,随后从政,担任轮台县团委组织部部长、团县委书记、书记处书记。1962年,担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商业厅副厅长、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供销社副主任。1966年,担任乌鲁木齐市人民委员会市长。同年文化大革命爆发后,不久阿木冬·尼牙孜便下台。此后,在文化大革命期间,阿木冬·尼牙孜复出,历任乌鲁木齐市革命委员会副主任、主任,中共乌鲁木齐市委副书记、书记。1978年,升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革命委员会副主任。1979年,改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他还担任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委常委、政法委员会书记。1985年后,历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六、七届人大常委会主任。1985年起,任第三届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委副书记兼政法委书记。1991年3月,当选第四届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委副书记。1993年1月,当选第八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1998年1月,当选第九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1][2]

他是第四届至第八届全国人大代表,第五届全国人大民族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十二大当选为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中共十三大代表。[1][3]

参考文献

  1. ^ 1.0 1.1 阿木冬·尼牙孜同志简历. 人民网. [2012-02-1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0-12-16). 
  2.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志编纂委员会. 新疆年鑑(18卷). 新疆人民出版社. 2002年: 58–59页. 
  3. ^ 张春贤:新疆发展稳定的大好局面倾注了各族老干部的心血. 人民网. [2012-02-1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3-04). 
中华人民共和国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职务
前任:
亚生·胡达拜尔地
乌鲁木齐市人民委员会市长
1966年1月-1967年1月
继任:
孙绍荣
乌鲁木齐军分区生产办公室主任)
前任:
阿明友
乌鲁木齐市革命委员会主任
1973年7-1978年2月
继任:
吾布里海日·司马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前任:
铁木尔·达瓦买提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
1985年-2003年
继任:
阿不来提·阿不都热西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