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府
长安府(越南语:Phủ Trường An/府長安)是越南后黎朝、西山朝和阮初的行政区划单位,位于今天宁平省。
建置沿革
李朝时设长安府,后改置大黄州。陈朝时先后改设长安路、长安镇和天关镇。明朝永乐五年(1407年),明成祖下令设交阯承宣布政使司,设立长安州。后黎朝复国后,分设长安府、天关府2府,长安府下辖嘉远县、安康县和安谟县3县。[1]
光顺七年(1466年),黎圣宗划分全国为十二承宣。光顺十年(1469年),重划承宣,长安府隶属山南承宣,仍下辖嘉远县、安康县和安谟县3县。莫朝时与黎中兴朝以三叠山为界,称长安府和天关府为清华外镇。[1]
阮朝嘉隆二年(1815年),阮廷避兴祖谥号“康”字,改安康县为安庆县,山南下镇义兴府望瀛县划归长安府管辖。嘉隆五年(1806年),阮廷改清华外镇为清平道,长安府仍隶属清平道管辖,望瀛县复归义兴府管辖。明命二年(1821年),阮廷改长安府为安庆府。[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