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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清 (嘉靖进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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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清
大明河南布政使司左参政
籍贯直隶昆山县
应天府上元县民籍
字号字廉夫
出生弘治九年(1496年)五月二十二日
逝世卒年不详
配偶娶吴氏
出身
  • 嘉靖八年己丑科同进士出身

金清(1496年—?),字廉夫,应天府上元县民籍,直隶昆山县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嘉靖元年(1522年)壬午科应天府乡试第二十三名举人。嘉靖八年(1529年)中式己丑科会试第九十八名,登第三甲第一百六十八名进士[1][2]。授江西永丰县知县,擢升主事,十四年十一月改授云南道监察御史,十八年巡按直隶,改山东道御史,二十年二月升山东按察司副使,曹濮兵备,剿平山东剧贼刘仪等,二十一年四月升俸一级,二十三年三月升河南布政使司左参政。

家族

曾祖金通;祖父金𬬮,封监察御史;父金冕,曾任中宪大夫按察司副使。嫡母吴氏(封安人);生母周氏。慈侍下。兄金汤;金沂;金淳(贡士);金淇。弟金湛、金瀚(监生)[3]

参考文献

  1.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登科录》之《嘉靖八年己丑科进士登科录》 
官衔
前任:
周宠
明朝永丰县知县
嘉靖八年-十一年
继任:
彭善
东莞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