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文盛
邹文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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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资政大夫户部尚书 | |
籍贯 | 湖广荆州府公安县 |
字号 | 字时鸣,号黄山 |
谥号 | 庄简 |
出生 | 天顺四年(1459年) 湖广公安县 |
逝世 | 嘉靖十六年(1537年) 湖广公安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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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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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文盛(1459年—1537年),字时鸣,号黄山,湖广承宣布政使司荆州府公安县(今湖北省公安县)人,明朝政治人物,官至户部尚书。
生平
湖广乡试第十六名,弘治六年(1493年)癸丑科进士[1][2],授礼科给事中,辽东巡抚韩重弹劾镇守中官廖玘,邹文盛同郎中杨茂仁考察属实。此后朵颜三卫屡次犯边,邹文盛上奏治理对策,深得兵部尚书刘大夏赞许,并转达给边疆官员。之后,出任考察两广粮储[3]。
正德年间,历任户科都给事中,出为保定府知府,累升至福建左布政使。正德十一年(1516年),以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巡抚贵州。平定清平苗阿旁、阿阶、阿革叛变,后管理南京都察院[4]。
明世宗即位,召为户部右侍郎,改户部左侍郎,升任南京右都御史,改南京户部尚书。嘉靖六年(1527年),秦金罢免,召邹文盛代任。乞归。卒赠太子少保,谥庄简[5]。
著作
著有《琐围奏议》、《黄山遗稿》等。[6]。
- 《寇公祠饯江编修还蜀》[6](明·邹文盛)
名在当时虏亦知,北门锁钥寄安危。 摧锋聊试千钧弩,补衮应须五色丝。 奸骨已消炎海瘴,忠魂犹托渭川枝。 雷崖咫尺还相遇,天道分明可再思。
- 《江中凯旋为伍松月赋》[6](明·邹文盛)
中丞执法统江防,文武才兼孰短长。 石浦昔曾占宅相,松滋今已破天慌。 勤王事业真轰烈,报主忠诚正激昂。 考最不须离信地,殊勋多日纪旗常。
- 《请给寇公祠祀典疏》[7](明嘉靖七年)(明·邹文盛)
户部尚书臣邹文盛谨奏,臣原籍湖广公安县,境内有宋臣忠愍(mǐn)莱国公寇准祠堂一区,史志所载,故老所传,盖谓准自雷州丧还,道出公安,邑民插竹迎祭,后复生笋成林,即立庙祭祀。以羽流主祭事,号竹林道院。宋南渡后,孟珙制置荆襄,于道院东南筑书院,以处四方流寓之士,祀准于内,因名竹林书院。理宗亲洒宸(chén)翰,书额赐之,本朝改书院为儒学,而道院仍旧。数百年来邑人岁时致祭,率以为常。臣按宋史本传,准事太宗、真宗,朝为相,忘身殉国,如寿王之立,澶渊之议,是其功之大者,余不能悉数也。及遭谗而死,感民吊祭,能使既斩之竹含生出笋,盖其忠诚义气有以动天地,孚草木,非偶然而之故也。今祠字虽存,而仪文不备,伏望陛下追念忠贤,祭需等项,定立品式,每岁春秋,县官举行祀事,永为定制,实天下为臣子者之大功也(部覆如议行,后有司遵行之)。
- 楹 联:寇公祠(公安县斗湖堤镇)[7] [明·邹文盛]
奸骨已消炎海瘴,忠魂犹托渭川枝。
亲属
曾祖邹仕旻,赠户部尚书;祖父邹涣,赠户部尚书;父邹镰赠尚书。母易氏[8]。
子邹廷泽以父荫任铜仁府知府[6]。 子邹廷济以父荫袭锦衣卫百户[6];邹廷济后以曾孙邹之有贵封赠太子太保[6]。
四世孙邹得鲁“举孝廉初仕巢县令”,“以廉能升邵武太守,善政甚多,郡人立有祠庙”[6]。
五世孙邹之有号怀白,万历末荫袭锦衣,升指挥佥事。崇祯 初以都督同知 (从一品)擢锦衣卫东司房掌卫事 [6]。
延伸阅读
[在维基数据编辑]
- 《国朝献征录·卷之二十九》,出自焦竑《国朝献征录》
- 《明史卷一百九十四》,出自《明史》
参考文献
-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 ^ 清·张廷玉等,《明史》(卷194):邹文盛,字时鸣,号黄山,公安人。弘治六年进士。除吏科给事中。辽东巡抚韩重劾镇守中官廖玘,文盛偕郎中杨茂仁勘实其罪,谪长陵司香。朵颜三卫屡扰边,文盛还奏制驭六策。尚书刘大夏深善之,下之边吏。寻出核两广粮储。思恩土官岑濬与田州岑猛构兵,文盛言:“田州广西之藩蔽,李蛮 田州之干城,参政武清受濬重赂,以计杀蛮酿成祸乱。制敕房供事参议岑业,濬懿亲,为弥缝于中,漏我机事。请先诛二人,而后行讨。”业有内援,帝不听。清寻以考察罢。
- ^ 清·张廷玉等,《明史》(卷194):正德初,历户科都给事中,出为保定知府,累迁福建左布政使。十一年以右副都御史 巡抚贵州。清平苗阿旁、阿阶、阿革称王,巡抚曹祥调永顺、保靖土兵讨之,寻被劾罢。阿 旁等据香炉山,兴隆、偏桥、平越、新添、龙里诸卫咸被其患。文盛至,檄川、湖兵协剿,以贵 州兵𢭏炮木砦,擒阿革。川、湖兵至,抵山下,山壁立,惟小径五,贼皆树栅。仰攻不能克, 乃制战楼与崖齐,乘夜雨附崖登,拔栅焚庐舍。贼奔后山,据绝顶。官军乘间梯藤木以上,遂擒阿旁,余贼尽平。移师讨平龙头、都黎、都兰、都蓬、密西、大支、马罗诸砦黑苗,先后 斩降无算。录功,增俸一等,荫子锦衣世百户,力辞免。芒部陈聪等为乱,讨破之。四川 土舍重安冯纶与凯里杨弘有怨。弘卒,纶纠绪苗相雠杀,侵轶贵州境。文盛遣参议蔡潮诣 播州,督宣慰杨斌抚定之。请复设安宁宣抚司,以弘子袭,而录潮功。尚书王琼以专擅为潮罪,不叙。顷之,改莅南京都察院。
- ^ 清·张廷玉等,《明史》(卷194):世宗即位,召为户部左、右侍郎,迁南京右都御史,就改户部尚书。嘉靖六年,户部尚 书秦金罢,召文盛代之。首疏盐政、钱法十一事。文盛为人廉谨,踆踆若无能。与孙交、秦 金、赵璜咸称长者。岁余,以年至,再疏乞归。卒赠太子少保,谥庄简。
- ^ 6.0 6.1 6.2 6.3 6.4 6.5 6.6 6.7 公安县志(清同治版).
- ^ 7.0 7.1 湖北省公安县寺庙诗文楹联.
-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登科录》之《弘治六年癸丑科进士登科录》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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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秦金 |
明朝户部尚书 1527年-1528年 |
继任: 梁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