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自修
辛自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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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工部尚书 | |
籍贯 | 河南开封府襄城县 |
出生 | 壬辰年十月初六日 |
逝世 | 万历二十一年 |
配偶 | 娶黄氏,封恭人 |
亲属 | (子)启元、养元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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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自修(1532年—1593年),字子吉,又字子言,号慎轩,河南开封府许州襄城县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进士出身。
生平
嘉靖二十八年(1549年),河南乡试中举第五十名举人。嘉靖三十五年(1556年),中式丙辰科三甲第六十二名进士[1][2]。兵部观政,授山西阳曲县知县,三十九年复除浙江海宁知县。四十年擢拔为吏科给事中,四十二年九月升本科右[3]。巡视京营时[4],发现典营务镇远侯顾寰沉缅声色,协理佥都御史李燧怠职,弹劾两人,转吏科左给事中。四十四年二月擢拔为礼科都给事中。隆庆元年(1567年)二月,担任太仆寺少卿[5]。
万历六年(1578年)三月起补应天府府丞,升大理寺右少卿,八年八月担任光禄寺卿[6],十月升都察院右佥都御史、巡抚保定等府兼管河道。万历九年(1581年)六月,时任保定巡抚[6],奏参祁州知州李际观谎报税粮一千八百余石。万历十年(1582年)二月,担任大理寺卿[7]。万历十一年二月,担任兵部右侍郎[8],十二年三月与左佥都御史石星清理贴黄,升左侍郎,八月升南京右都御史。万历十四年正月,被神宗擢为左都御史[9],当时海瑞为右都御史。十五年主持京察,工部尚书何起鸣被拾遗,首辅不满,自脩遂引疾辞官。二十年六月起为南京刑部尚书,二十一年正月改工部尚书,未上任而卒,本年六月赐祭葬,赠太子太保,谥肃敏[10]。
家族
先祖辛毗为三国魏侍中。曾祖辛访,按察司副使;祖父辛溉,冠带生员;父辛继先,训导、学正赠太仆寺少卿。母李氏,赠恭人;继母张氏[11]。兄自明(举人)、弟自勉、自儆。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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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书目
- ^ 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 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 ^ 明实录:世宗实录 ,543卷 ,8779
- ^ 明实录:世宗实录 ,531卷 ,8655
- ^ 明实录:穆宗实录 ,4卷 ,118
- ^ 6.0 6.1 明实录;神宗实录 ,105卷 ,2040
- ^ 明实录;神宗实录 ,121卷 ,2254
- ^ 明实录;神宗实录 ,133卷 ,2470
- ^ 明实录;神宗实录 ,176卷 ,3236
- ^ 《明史》(卷220):辛自修 ,字子吉,襄城人。嘉靖三十五年进士。除海宁知县。擢吏科给事中。奏言:“吏部铨注,遴才要矣,量地尤急。迩京府属吏以大计去者十之五,岂畿辇下独多不肖哉?地艰而事猥也。请量地剧易以除官,量事繁简以注考。”吏部善其言,请令抚按举劾如自修议。巡视京营,劾典营务镇远侯顾寰、协理佥都御史李燧,请戒寰罢燧。从之。历迁礼科都给事中。诚意伯刘世延不法,自修极论其奸。诏革任禁锢。隆庆元年,给事中胡应嘉言事斥,自修疏救。未几,论夺尚书顾可学、徐可成,侍郎朱隆禧、郭文英赠谥;以可成由黄冠,文英由工匠,可学、隆禧俱以方药进也。擢太仆少卿,引疾归。万历六年起应天府丞,再迁光禄卿。以右佥都御史巡抚保定六府。奏减均徭里甲银六万两,增筑雄、任丘二县堤,以御滹沱水患。每岁防秋,巡抚移驻易州,征所部供费,防秋已罢,征如故,自修奏已之。入历大理卿,兵部左、右侍郎,擢南京右都御史。御史沈汝梁者,巡视下江,用馈遗为名,尽括所部赎锾,自修劾奏之。帝方欲惩贪吏,乃命逮治汝梁,而召自修为左都御史。十五年大计京官,政府欲庇私人,去异己。吏部尚书杨巍承意指惟谨,自修患之,先期上奏,请勿以爱憎为喜怒,排抑孤立之人。帝善其言,而政府不悦。有贪竞者十余辈,皆政府所厚,自修欲去之。给事中陈与郊自度不免,遂言宪臣将以一眚弃人,一举空国。于是自修所欲斥者悉获免。已而御史张鸣冈等拾遗,首工部尚书何起鸣。起鸣故以督工与中官张诚厚,而雅不善自修,遂讦自修挟雠主使。与郊及给事中吴之佳助之。御史高维崧、赵卿、张鸣冈、左之宜不平,劾起鸣饰非诡辨。帝先入张诚言,颇疑自修。得疏益不悦,曰:“朝廷每用一人,言官辄纷纷排击。今起鸣去,尔等举堪此任者。”维崧等具疏引罪,无他举。帝怒,悉出之外。给事中张养蒙申救,亦夺俸。刑部主事王德新复疏争,语侵嬖幸。帝下之诏狱,酷刑究主者。无所承,乃削其籍。自修不自安,亟引疾归。自修之进也,非执政意,故不为所容。久之,起南京刑部尚书。复以工部尚书召。未上,卒。赠太子太保,谥肃敏。德新,安福人,后起官至光禄丞。
-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登科录》之《嘉靖三十五年丙辰科登科录》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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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胡应文 |
明朝阳曲县知县 1556年-1560年 |
继任: 李佩 |
前任: 李维 |
明朝海宁县知县 1560年-1563年 |
继任: 殷登瀛 |
前任: 曾同亨 |
明朝工部尚书 1593年 |
继任: 温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