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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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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濬(17世纪—17世纪),颜河河南河南府卢氏县[1]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赵濬是天启七年(1627年)河南乡试举人[2]崇祯十年(1637年)成进士,先在工部观政,十一年(1638年)获授户部湖广司主事,主理辽饷良库,十二年(1639年)陞江西司员外郎,到十三年(1640年)再升为云南司郎中,外任东昌知府。回乡后,赵濬不再出仕,潜心力学,诱发士子,有《四书未尽言疏解》流传[1][3][4]

引用

  1. ^ 1.0 1.1 《崇祯十年丁丑科进士三代履历》:赵濬,曾祖云,祖明德,父应奎〔增生〕,颜河,礼记房,丙午二月初八日生,灵宝籍,卢氏县人,丁卯四十九名,会二百三名,二甲二十七名,工部观政,戊寅授户部湖广司主事,戊寅新饷良库,己卯陞江西司员外,庚辰□云南司郎中,升东昌知府。
  2. ^ 光绪《卢氏县志·卷七·选举》:天启 赵濬 丁卯科(举人),见进士
  3. ^ 光绪《卢氏县志·卷八·人物》:赵濬,字颜河,由进士任山东东昌府知府,回籍后潜心力学,诱启后进,著有《四书未尽言疏解》。
  4. ^ 钱海岳《南明史·卷八十八·列传第六十四》:时河南遗臣:……(卢氏)赵濬,字颜河。崇祯十年进士。官东昌知府,隐。

参考文献

  • 光绪《卢氏县志》·卷七·选举
  • 光绪《卢氏县志》·卷八·人物
  • 钱海岳南明史》·卷八十八·列传第六十四
  • 《崇祯十年丁丑科进士三代履历》
官衔
前任:
曹文衡
明朝东昌府知府
1640年-1641年
继任:
宋炳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