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胙土
苗胙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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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抚治郧阳都察院佥都御史 大清巡抚南赣都察院右佥都御史 | |
籍贯 | 山西泽州 |
字号 | 字叔康,号晋侯 |
出生 | 明万历十七年(1589年)七月初九日 |
逝世 | 清顺治三年(1646年)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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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胙土(1589年—1646年),字叔康,号晋侯,山西泽州人,明末清初政治人物,天启壬戌进士,官至郧阳抚治。明亡仕清,再任南赣巡抚。
生平
万历四十六年(1618年)戊午科山西乡试第二十七名举人,天启二年(1622年)中式壬戌科会试第二百九十七名,二甲第五十八名进士[1]。刑部观政,授户部福建司主事,管下粮所,六年(1626年)升户部山东司郎中[2],管新饷,七年(1627年)加山东参议衔。崇祯元年(1628年)改陕西参议[2]、守陕西关南道[3],二年(1629年)丁忧。五年(1632年)起复湖广参议,六年(1633年)升任郧襄兵备副使[4],九年(1636年)任都察院佥都御史[3]、抚治郧阳[3]。明亡后归顺清朝,授都察院右佥都御史[5]、南赣巡抚[3]。
家族
曾祖苗时雍,县丞;祖父苗𤇍,封主事;父苗焕,进士、保宁府知府。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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