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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九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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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九功
大明扬州府推官
籍贯河南开封府尉氏县
出生十一月二十四日
逝世卒年不详
配偶娶王氏
出身
  • 嘉靖二年癸未科进士

胡九功(1486年—?年),字允治河南开封府尉氏县人,民籍。

生平

治《诗经》,行一,由国子生中式河南乡试第二十三名举人,年三十八岁中式嘉靖二年(1523年)癸未科会试第二百二十四名,第三甲第十二名进士[1][2]。初授常州府推官,调官扬州府推官,盐徒田昆坐拒捕罪,被判死刑,九功特宽宥之。扬州风俗构陷巨室多污及妇女,九功力白当道,令勿听。以病卒于官。

家族

曾祖胡显,主簿。祖父胡海。父胡璋。母于氏。慈侍下。弟胡九思[3]

参考资料

  1.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登科录》之《嘉靖二年癸未科进士登科录》 
官衔
前任:
张曰韬
明朝常州府推官
嘉靖二年
继任:
刘体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