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静 程靜 |
---|
出生 | 14世纪 江西饶州府乐平县 |
---|
逝世 | 15世纪 |
---|
职业 | 政治人物 |
---|
知名于 | 明朝刑部主事 |
---|
程静(14世纪—15世纪),字子安,江西饶州府乐平县人[1],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程静是永乐九年(1411年)的举人,同年联捷进士[2],获授刑部主事,其时南京有人得罪张纯,附和者教唆诬告该人而使其入狱,他受命复审发现冤情而释放那人,张纯愤而驳斥,但经廷察后一如程静判断,自此谳狱日益公平[1]。
引用
- ^ 1.0 1.1 同治《乐平县志·卷八·人物志》::程静,字子安,坊人,授刑部主事,时畿甸民有忤张都宪,意者张嗾盗蔓,引置之狱,命覆谳,静知其冤出之,张愤抑已反论斥之,廷察究其然竟如其议,自是论谳益平。 旧志载循吏
- ^ 同治《乐平县志·卷七·选举志》:进士……明……(永乐)九年辛卯萧时中榜……程静 见宦业……乡举……明……(永乐)九年辛卯乡试 程静 本年进士
参考文献
- 同治《乐平县志》·卷七·选举志
- 同治《乐平县志》·卷八·人物志
永乐九年(1411年)辛卯科殿试金榜 |
---|
第一甲 赐进士及第 共3名 | |
---|
第二甲 赐进士出身 共32名 | |
---|
第三甲 赐同进士出身 共49名 | |
---|
特赐进士出身 共1名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