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羽仪
毛羽仪(1601年8月29日—1643年10月16日),字子仪,号远斋,湖广黄州府麻城县人,明朝政治人物[1]。
生平
毛羽仪是崇祯九年(1636年)的第三十五名举人[2],次年(1637年)联捷三甲一百三十七名进士,在吏部观政[3],尚未授官就因为找都门巡逻士兵传递家书被逮罪,后获释放回乡,浪游山水著诗,诗文中有“十年灯火成游客,一纸家书作放臣”之句,在县内传诵,于明珠砦去世,葬在西畈土桥,解元曹胤昌为他写下行状[1]。
家族
- 曾祖父:毛凤韶,正德十六年进士,云南按察使司佥事[1]
- 祖父:毛铭龙,庠生[1]
- 父亲:毛德𬨎,拔贡生,海州同知、成都府知府[1]
- 母亲:曾氏,举人曾与鑨女[1]
- 弟弟:毛羽翔[1]
- 妻子:周氏,教谕周应时女[1]
- 儿子:毛弘任[1]
引用
- ^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五脑山毛氏重修宗谱·卷七》:十世 (骥)次子 凤韶 字瑞成,号聚峯,以《春秋》经儒士中正德癸酉科举人,庚辰【辛巳】进士……再妣冯氏玉音,生于嘉靖壬午年四月初三日辰时,卒于万厯己卯年八月十二日戌时,戊午年七月一日酉时葬洪家河,与夫合冢。生子一铭龙……十一世 (凤韶)四子 铭龙 字纯之,号见恒,邑庠士。生于嘉靖四十年辛酉九月十五日子时,西畈生,卒于万厯庚戌年三月十四日,始葬密迩山,迁葬白家山干山向。妣邱氏,乃进士齐云公之女,生于嘉靖己未年二月二十一日吉时,卒于万厯丙辰年九月十二日,附葬与夫合冢。生子二德𬨎、德玄。 十二世 铭龙长子 德𬨎 字克举,号天放,选拔贡生,任南京海州同知,升四川成都府知府致仕。生于万厯戊寅年七月二十日寅时,西畈生,卒于崇祯癸未年八月二十九日戌时,明珠砦卒,葬西畈向龟尾;妣曾氏,乃古城举人与鑨公之女,生于万厯庚辰年三月九日辰时,卒于崇祯戊辰年正月二十九日,于壬申年十一月葬悬钟岩东长冲,生子二羽仪、羽翔…………十三世 德𬨎长子 羽仪 字子仪,号远斋,以《春秋》经中崇祯丙子科举人,丁丑进士,未授官以都门逻卒发家书逮罪,后释放归,放荡山水著诗,有“十年灯火成游客,一纸家书作放臣”之句,邑人传诵,解元曹胤昌赠有行状。生于万厯辛丑年八月初三,西畈生,卒于崇祯癸未年九月初五,卒于明珠砦,葬西畈土桥;妣周氏,乃新店教谕周应时公之女,生于万厯壬寅年二月二十七日,卒于康熙戊申年二月二十九日,葬官田畈,生子一弘任。
- ^ 民国《麻城县志·卷八上·选举志一》:(崇祯)九年 丙子(举人)……毛羽仪……十年 丁丑(进士)……毛羽仪
- ^ 《崇祯十年丁丑科进士三代履历》:毛羽仪,曾祖凤韶进志巡按御史,祖铭龙〔庠生〕,父德𬨎〔贡士〕海州同知,远公,春秋房,辛亥八月初三日生,麻城县人,丙子三十五名,会一百六十八名,三甲一百三十七名,吏部观政。
参考文献
- 民国《麻城县志》·卷八上·选举志一
- 《崇祯十年丁丑科进士三代履历》
- 《五脑山毛氏重修宗谱》·卷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