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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上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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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上林
大明吏科都给事中
籍贯直隶淮安府山阳县
出生正月十七日
逝世卒年不详
配偶娶戴氏
出身
  • 嘉靖十年辛卯科举人
  • 嘉靖十四年乙未科同进士出身

杨上林(1500年—?),字子渐直隶淮安府山阳县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嘉靖十年(1531年)应天府乡试第八十七名举人。嘉靖十四年(1535年)中式乙未科会试第二百九十八名,登第三甲第二十七名进士[1][2]。授浙江长兴县知县,十八年二月选授户科给事中,二十一年复除兵科给事中,二十二年六月与河南道御史沈越清查京卫京营官军力士匠役之冗滥者,二十三年二月升兵科右给事中,二十四年论劾兵部尚书戴金,使其致仕,二十四年四月升礼科左给事中,八月升吏科都给事中,二十五年七月因高简一案被革职为民。

家族

曾祖杨昂;祖父杨遇;父杨荣,曾任寿官。母樊氏;继母王氏;继母张氏。具庆下。兄杨鸾、杨鳌、杨鲸,弟杨上栋、杨檝、杨植[3]

参考文献

  1. ^ 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 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登科录》之《嘉靖十四年乙未科进士登科录》 
官衔
前任:
黄光升
明朝长兴县知县
嘉靖十五年-十八年
继任:
黄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