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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秀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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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秀宇
出生1973年(50—51岁)
 中国吉林省白山市七道江镇
居住地北京市
国籍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别名立二拆四(网名)、“中国第一代网络推手”、“谣翻中国”
籍贯吉林省白山市
民族汉族
教育程度大学
母校东北大学
职业网络推手
活跃时期2006年至今
机构北京尔玛互动营销策划有限公司
刑事指控寻衅滋事罪非法经营罪
刑事处罚有期徒刑4年

杨秀宇(1973年),网名立二拆四,原籍吉林省白山市七道江镇,1997年毕业于东北大学材料与冶金学院,中国网络推手。2006年9月成立“北京尔玛互动营销策划有限公司”,因制造出一系列网络事件,引发网友的高度关注。2013年8月因涉嫌寻衅滋事罪非法经营罪北京市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2014年11月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生平背景

1973年出生于吉林省白山市的一个村庄,1993年起在东北大学就读4年,大学期间一直勤工俭学,曾骑着三轮车到饭店推销白酒。大学毕业后,曾经在吉林延边一家国企工程师,之后前往北京北漂”,后曾败走上海,之后又回到北京,他迷上了网络,并从中发现了网络炒作的“商机”。2006年9月,杨秀宇成立了北京尔玛互动营销策划有限公司,仅北京公司就有50人,并设有多家分公司,包括司勤、文案、电子商务和媒介等部门。立二拆四曾表示“从某种意义上,我是中国第一代网络推手。”[1]他的微博粉丝共有54万余人,但其关注却是0;在人人网上,还可以搜索到“东北大学杨秀宇”的主页,他的主页开通于2010年6月26日,第一条日志为“我说我才开通人人网,很多人都不信”,结果,他在人人网上的好友只有7人。[2]

户籍争议

有媒体公布称,杨秀宇的籍贯为吉林省白山市八道江区七道江镇。有记者赶到七道江镇试图找到杨秀宇的家乡,但七道江镇一位副镇长表示,并不知道杨秀宇是七道江镇人。后经过辗转查找,杨秀宇所登记的户籍信息登记为“七道江镇青山湖三委一组”,但镇政府多位工作人员表示,七道江镇只有一个“青山湖社区”,没有所谓的“三委一组”。[2]

2013年3月,因为一次恶意炒作,曾有网友人肉搜索到杨秀宇的自然信息,但网友提供的身份证号码与杨秀宇公开的信息也并不相符。[2]

造谣及制造网络事件

杨秀宇和秦火火原供职于杨秀宇创立的北京尔玛公司,该公司为提高网络知名度和影响力,以更好实现其非法营利目的,先后策划、制造了一系列网络热点事件:如“7·23”动车事故发生后,二人在网上编造、散布中国政府花2亿元人民币天价赔偿外籍旅客的谣言,两个小时就被转发1.2万次;在网上捏造了所谓雷锋生活中的奢侈情节;编造全国残联主席张海迪拥有日本国籍;还对某著名军事专家、资深媒体记者、社会名人以及一些普通民众等多人进行侮辱和诽谤。[1]

杨秀宇还制造并炒作了“天仙妹妹”、“别针换别墅”、“僧人船震”、“干爹带我888万欧洲看奥运会”等事件。其中“别针换别墅”事件,因为造假,在2006年曾引发网络热议。[1]此外,杨秀宇还曾策划炒作郭美美干露露等炫富事件,其年毛收入达千万元人民币。[3]

获刑

2013年8月,北京警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统一部署,根据群众举报,一举打掉一个在互联网蓄意制造传播谣言、恶意侵害他人名誉,非法攫取经济利益的北京尔玛互动营销策划有限公司,抓获秦火火、杨秀宇及公司其他两名成员。[4]

2014年8月8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通过微博发出庭审预告,定于8月14日上午9时开庭审理杨秀宇、卢梅(尔玛媒介部主管、客户经理)非法经营案。[5]

2014年8月14日,杨秀宇因涉嫌非法经营,在朝阳法院受审。检方指控尔玛自2008年至2013年间,多次有偿提供删除信息和发布虚假信息服务,经营数额共计531,200元人民币。杨秀宇以危机公关等名义,帮知名公司有偿删帖,帮三个知名公司有偿炒作。还指控尔玛互动自2012年5月至2013年,为一家知名医药公司有偿提供删除负面信息服务,收取删除费220,200元,检方指控杨秀宇已构成非法经营罪。公诉人表示,两被告人量刑应在五年以下。[6]

2014年11月18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做出宣判,判处杨秀宇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5万元。杨秀宇当庭表示接受判决,不会上诉。[7][8]

出狱

出狱后,杨秀宇进入区块链领域,以立二拆四之名策划了“区块链大叔”“21天数字(货币)生存挑战”等事件[9]

参见

参考资料

  1. ^ 1.0 1.1 1.2 网络推手“立二拆四”:最火时年收入近千万元. 腾讯网新闻中心. [2014-08-1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10-19) (中文(中国大陆)). 
  2. ^ 2.0 2.1 2.2 “立二拆四”毕业于东北大学 曾骑三轮推销白酒. 人民网教育频道. [2014-08-1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3-04) (中文(中国大陆)). 
  3. ^ 网络推手“立二拆四”当庭认罪. 东方早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08-19) (中文(中国大陆)). 
  4. ^ "秦火火""立二拆四"被刑拘 曾制造诋毁雷锋等谣言. 新华网. [2014-08-1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7-07) (中文(中国大陆)). 
  5. ^ 郭美美推手“立二拆四”下周受审. 新浪网. [2014-08-1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08-11) (中文(中国大陆)). 
  6. ^ “立二拆四”认罪涉3起有偿炒作. 凤凰网财经频道. [2014-08-1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8-22) (中文(中国大陆)). 
  7. ^ 立二拆四”案杨秀宇获刑4年 当庭称不上诉. 新浪网. [2014-11-1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8-14) (中文(中国大陆)). 
  8. ^ “立二拆四”案一审宣判:判刑4年罚15万. 新浪网. [2014-11-1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8-16) (中文(中国大陆)). 
  9. ^ “立”与“拆”之后的“立二拆四”_湃客_澎湃新闻-The Paper. www.thepaper.cn. [2021-0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