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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经营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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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经营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规定的的一项罪名,行为人实施刑法第225条所述非法经营活动时将构成非法经营罪,由1979年刑法“投机倒把罪”演化而来。

历史

针对非法经营罪,先后出台了10余个司法解释[1]

争议

非法经营罪被批评为“口袋罪”,直接原因是刑法第225条采用空白罪状与兜底条款相结合的定罪方式[1]

参考

  1. ^ 1.0 1.1 屈金峰. 非法经营罪兜底条款应作限制性解释. 检察日报. 2018-02-07 [2023-05-1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5-10) –通过最高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