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开先
李开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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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中宪大夫翰林院提督四夷官太常寺少卿 | |
籍贯 | 山东济南府章丘县 |
出生 | 弘治十五年(1502年)八月二十八日 |
逝世 | 隆庆二年(1568年) |
配偶 | 张氏 |
亲属 | 曾祖李子瞻,祖李聪 父李淳,母王氏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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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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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开先(1502年—1568年),字伯华,号中麓,又号中麓山人、中麓狂客。山东济南府章丘县人。[1]明朝官员,文学家、戏曲作家、评论家。
生平
由县学增广生中式戊子科(1528年)山东乡试第七名举人,嘉靖八年(1529年)己丑科会试二十名,廷试二甲六十七名进士,观户部政,授户部云南司主事、历任吏部考功司主事、稽勋司员外、验封司、文选司郎中等职,十九年(1540年)三月官至太常寺少卿,提督四夷馆。嘉靖二十年(1541年)四月,有“九庙灾”,[2]首辅夏言命其罢归。[3]
家族
成就
诗文词曲兼通,尤擅长传奇,《宝剑记》是其戏曲的代表作,“自诩马东篱、张小山无以过也”[4]。有学者以为李开先就是《金瓶梅》的作者兰陵笑笑生。[5]爱好藏书、象棋。与王慎中、唐顺之、陈束、赵时春、熊过、任瀚、吕高等七人诗文唱和,有“嘉靖八才子”之誉,共同反对前后七子“文必秦汉,诗必盛唐”的文风,主张学习韩愈、柳宗元、欧阳修和曾巩的笔法,强调作品的思想内容,要求文字平易朴实。除重视文学理论外,也强调诗歌的本质与特色,另外更是否定诗文必须绝对复古的为文风气。重要著作有诗文集《闲居集》及有关戏曲理论的《词谑》。[6]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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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 ^ 《嘉靖八年己丑科进士登科录》:军籍,治《诗经》,年二十八岁中式嘉靖八年己丑科第二甲第六十七名进士。八月二十八日生,行一,曾祖李子瞻;祖李聪;父李淳,贡士;母王氏。慈侍下,妻张氏,弟继先。由县学增广生中式山东乡试第七名举人,会试中式第二十名
- ^ 据《明书》记:“二十年夏四月,九庙灾初震,火从仁庙起,延成庙及太庙,群庙一时俱烬。”
- ^ 李开先《闲居集》卷八《封宜人亡妻张氏墓志铭》载:“余素嫉恶太严, 守法不少假借人,其为文选也滋甚,以是得罪权贵。……辛丑,九庙灾,余乃投罢免。”
- ^ 《明诗综·小传》:“李开先字伯华,章邱人。嘉靖己丑进士,除户部主事,历太常少卿,提督四夷馆。罢归,有《闲居集》。钱受之云:‘伯华罢归,治田产,蓄声伎,征歌度曲。自诩马东篱、张小山无以过也。’”
- ^ 卜键:《金瓶梅作者李开先考》
- ^ 《曲藻》:北人自王、康后,推山东李伯华。伯华以百阕《傍妆台》为德涵所赏。今其辞尚存,不足道也。所为南剧《宝剑》、《登坛记》,亦是改其乡先辈之作。二记余见之,尚在《拜月》、《荆钗》之下耳,而自负不浅。一日问余:“何如《琵琶记》乎?”余谓:“公辞之美,不必言。第令吴中教师十人唱过,随腔字改妥,乃可传耳。”李怫然不乐罢。
- 殷士儋:《明中宪大夫翰林院提督四夷官太常寺少卿李公墓志铭》
- (明)王世贞著.《曲藻》.
- 1991年版,华龄出版社《文学百科大辞典》,主编:胡敬署,陈有进,王富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