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范五
李范五(1912年5月3日—1986年),原名李福德,曾名张松,男,黑龙江穆棱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人物。
生平
李范五是黑龙江省穆棱县八面通镇河西乡福兴村人。早年考入北平大学俄文法政学院。后担任中共黑龙江穆棱县委书记、中共宁安县委书记,参与组建东北抗日联军[1]。1940年,任中央东北工作委员会委员兼秘书长。1944年,改任中央情报部机关总务处处长。1945年,任中共合江省工委书记、合江省政府副主席。1946年,任中共合江省委副书记[2]。1949年,改任松江省人民政府副主席;同年改任中央人民政府林垦部副部长[3]。1958年,任中共黑龙江省委常务委员、省委书记;同年9月,兼任黑龙江省省长。1960年,任中共黑龙江省委第二书记。
文革时期被打倒
1966年,在文化大革命中遭诬陷性侵女学生因而遭到批斗下台,并因一张生活照片(照片中发型与毛泽东极相似),被红卫兵(毛远新与其六五兵团)指控为反革命,其二女李黎力(董必武儿媳)亦被下放劳改。
参考文献
- ^ 刘文新. 《东北抗日联军第五军》. 黑龙江人民出版社. 2005年: 44页. ISBN 9787207065933.
- ^ 黑龙江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 《黑龍江省誌: 共产党志》(卷70). 黑龙江人民出版社. 1996年: 123页.
- ^ 文辉抗, 叶健君. 《新中国第一代》: 开国部长. 湖南人民出版社. 2006年: 205页. ISBN 9787543821330.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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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欧阳钦 |
黑龙江省人民委员会省长 1958年9月-1966年 |
继任: 潘复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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