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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学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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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学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部长
任期
2003年3月17日—2010年6月25日
总理温家宝
前任多吉才让
继任李立国
个人资料
性别
出生1945年4月(79岁)
吉林省公主岭
籍贯吉林省
政党中国共产党 中国共产党
经历

李学举(1945年4月14日),吉林公主岭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人物,中共十七届中央委员。曾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部长。研究生学历。

生平

从政经历

李学举1966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其在政坛的起步经历,来自最基层的公社。曾历任公主岭市大岭公社团委书记、公社副主任、双榆树公社副主任、公社党委书记,吉林省四平地区共青团委书记等职。

1978年,李学举调入共青团中央组织部任职;期间,历经韩英王兆国胡锦涛等三任团中央领导。1984年,进入中共中央党校培训部学习。一年后回到共青团中央,出任办公厅主任,团中央委员、常委;是宋德福的副手。

1988年,43岁的李学举进入民政部任职。历任民政部基层政权建设司司长、直属机关党委副书记、人事教育司司长、民政部党组成员等职。1996年9月,外放中共四川省重庆市委常委、市委组织部部长,参与重庆直辖市建设。在重庆直辖市设立后,于1997年6月当选中共重庆市第一届市委常委;一年后,升任中共重庆市委副书记

2001年,李学举回到民政部,任副部长。2003年3月1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主席胡锦涛发布第二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李学举被任命为民政部部长[1]。2010年6月25日,已到退休年龄、担任部长职务7年之久的李学举,被免去职务。[2]

评价

李学举1988年进入民政系统工作,到2010年退休,除去期间有5年在重庆任职,前后在民政部工作过17年。

2008年5月12日,汶川地震发生后,李学举陪同温家宝入川。之后,他8次来到地震灾区。民政工作成为这一时期的一个亮点;社会捐助捐赠兴起,慈善成为自发行动。另有学者评价,在李学举任内,中国福利彩票发展良好,其民政工作结合,发挥了“扶老、助残、救孤、济困、赈灾”的宗旨。[3]

参考文献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十届第2号). 中国人大网. [2021-02-1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8-20). 
  2. ^ 民政部部长李学举被免职 李立国接任. 网易新闻. 2010-06-25 [2010-06-2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0-06-27). 
  3. ^ 民政部长易人 李立国接棒. 中国经济时报. 2010-06-28 [2010-07-0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10-31). 

外部链接

政府职务
前任:
多吉才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部长
2003年3月-2010年6月
继任:
李立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