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元 (成化举人)
李元(15世纪—16世纪),字干伯,福建兴化府莆田县人[1],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李元是成化元年(1465年)乙酉科福建乡试举人,授东莞教谕,学问渊博、品格端正,两广总督朱英曾委派他校阅书籍,又推荐他担任湖广乡试正考官,东莞和南海卫唇齿相依,文武相争难得人心,但他却能让人们无分贵贱老少一同歌颂,九年后考绩离任,数百人送别他离去;陞庐江知县,为政仁慈惠爱,因入觐馈遗单薄,遭知府弹劾罢归,当地人民思念他,有《李明廉》的歌谣传颂,回乡后他家居贫穷但处之泰然,天性孝友,把家业都让给弟弟,建筑小亭在蔬圃间,招揽士人如林大辂、林九渊、谢烱等人与子弟学习,并写下《大乐律》,吕元声为他补略,黄巩赠诗给他:“两朝清白吏,一代老成人。”九十四岁才去世[1]。
引用
参考文献
- 光绪《莆田县志》·卷二十·人物志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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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杨㧑 |
明朝东莞县教谕 1472年-1481年 |
继任: 方维翰 |
前任: 刘绅 |
明朝庐江县知县 1484年-成化年间 |
继任: 沈思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