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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元 (成化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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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元(15世紀—16世紀),乾伯福建興化府莆田縣[1]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李元是成化元年(1465年)乙酉科福建鄉試舉人,授東莞教諭,學問淵博、品格端正,兩廣總督朱英曾委派他校閱書籍,又推薦他擔任湖廣鄉試正考官,東莞和南海衛唇齒相依,文武相爭難得人心,但他卻能讓人們無分貴賤老少一同歌頌,九年後考績離任,數百人送別他離去;陞廬江知縣,為政仁慈惠愛,因入覲餽遺單薄,遭知府彈劾罷歸,當地人民思念他,有《李明廉》的歌謠傳頌,回鄉後他家居貧窮但處之泰然,天性孝友,把家業都讓給弟弟,建築小亭在蔬圃間,招攬士人如林大輅林九淵謝烱等人與子弟學習,並寫下《大樂律》,呂元聲為他補略,黃鞏贈詩給他:「兩朝清白吏,一代老成人。」九十四歲才去世[1]

引用

  1. ^ 1.0 1.1 光緒《莆田縣志·卷二十·人物志》:李元,字乾伯,父瑩以經明行修應辟,元成化乙酉鄉薦,授東莞教諭,奧於問學、模範端恪,都御史朱英委以讐校朱史,薦典湖廣主試;東莞與南海衛相為唇齒,文武爭衡難得其心,自元蒞庠,無貴賤老少同詞以頌,九載考績拏舟遠送者數百人,不忍別去。擢廬江知縣,以惠愛為心守,入覲餽遺獨薄,守讒之罷歸,自是令屢更,民愈困,父老益思元,遂有《李明廉》之謠,家居貧乏,處之甚安,元天性孝友,先業悉讓於弟,築小亭於蔬圃,延雋士林若周,林大輅、林九淵、謝烱同子弟學弟文利,著《大樂律》,呂元聲為之補略,黃大理鞏贈之詩曰:「兩朝清白吏,一代老成人。」卒年九十有四。

參考文獻

  • 光緒《莆田縣志》·卷二十·人物志
官衔
前任:
楊撝
明朝東莞縣教諭
1472年-1481年
繼任:
方維翰
前任:
劉紳
明朝廬江縣知縣
1484年-成化年間
繼任:
沈思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