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文庙
新乡文庙大观圣作之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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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布 | |
地址 | 河南省新乡市 |
坐标 | 34°18′17.49″N 113°52′9.15″E / 34.3048583°N 113.8692083°E |
分类 | 石窟寺及石刻 |
时代 | 北宋 |
编号 | 第七批第1557项 |
认定时间 | 2013年3月5日 |
新乡文庙位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河南省新乡市红旗区,在历史上为新乡县的文庙和县学。始创年代已无考,宋朝以来历代曾多次重修。现存大成殿、明伦堂等建筑及石碑[1],于1986年被河南省人民政府公布为第二批河南省文物保护单位,文庙内的大观圣作之碑于2013年被公布为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历史
新乡文庙始创年代无考,北宋熙宁六年(1073年)废新乡县,庙随县废,元祐二年(1087年)在旧址重建。金大定八年(1168年)建大成殿,贞祐年间毁于兵。元至顺二年(1331年)重建大成殿,元末又毁于兵。明洪武三年(1370年)重修,弘治五年(1492年)新建石质棂星门,取代旧有的木质建筑。弘治七年(1494年)、十六年(1503年)和十八年(1505年)多次增修。嘉靖十三年(1534年)建尊经阁,二十年(1541年)在尊经阁前建乡贤祠、名宦祠。隆庆四年(1570年)建启圣祠。万历六年(1578年)、十年(1582年)、二十一年(1593年)、崇祯四年(1631年)多次增修。清康熙八年(1669年)重修聚奎楼,二十七年(1688年)增修大成殿、东西庑,三十三年(1694年)修葺明伦堂,五十七年(1718年)重修大成殿、两庑、戟门、棂星门。雍正三年(1725年)在学宫东侧建忠义孝悌词、节孝祠,十三年(1735年)重修尊经阁。乾隆二年(1737年)修梓潼祠,六年(1741年)重修聚奎楼,十一年(1746年)重修大成殿、明伦堂、敬一亭、启圣宫等建筑[2]。
现存建筑
新乡文庙现存大成殿和明伦堂,大成殿为文庙的主体建筑,面阔五间,进深三间,单檐庑殿顶,上覆绿色琉璃瓦。檐下施五踩斗拱,四壁的部分砖上有“正德拾年武陟县造”、“怀庆府修武县造”等戳记,部分建筑构件从元朝保留至今。明伦堂为学宫的主要建筑,初创于北宋末年,建筑建于明朝,清朝重修,近年又修。明伦堂面阔五间,进深三间,为单檐卷棚硬山顶,檐下施斗拱。山墙上嵌有石碑7通,记录了明成化时期至清顺治时期学宫培养出的进士、贡生的信息[1]。
大观圣作之碑
新乡文庙内的大观圣作之碑由宋徽宗撰书,内容为北宋王朝为学校制定的法规条文,包括办学宗旨,以及学生的行为准则“八行”、“八刑”,为北宋时期教育科举制度的实物史料。该碑书体为宋徽宗所创的瘦金体,在书法上极具艺术价值[1]。
参考文献
- ^ 1.0 1.1 1.2 河南省文物局. 河南省文物志·上卷. 北京: 文物出版社. 2009-09: 372. ISBN 978-7-5010-2665-4.
- ^ 新乡县志. 192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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