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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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安,又称招抚。是指一个国家的合法政权对不合法的地方或地下民间组织的一种安置行为。通常不外乎给予听任政府的条件,让组织有机会重新成为合法组织。如水浒传中宋朝廷对梁山好汉的招安。被招安有时也只是缓兵之计,如唐朝末年的黄巢、明朝末年的李自成和张献忠多次请求招安。
中国历代招安事件
明朝末年几乎所有的流寇皆接受过招安,崇祯十一年(1638年),张献忠曾经在谷城(今属湖北省谷城县)接受熊文灿的招安,授予副将头衔,并向巡按御史林铭球行跪拜礼(张献忠在称王后也多次派人到地方上招安,颁发印信“西国顺民”作记认)。
明朝大将郑成功的父亲郑芝龙,年轻时是福建海上海盗,人称“海上阎罗王”,后来他被明朝招安,任命为福建参将。
1810年2月,香港为人所熟悉的海盗张保仔接受清朝政府招安。根据招安条件,清政府授命张保仔为封三品武官,派驻澎湖剿海盗。1845年至1859年香港海盗十五仔与徐亚保两人是继张保仔之后香港势力最大的海盗。十五仔拥有70艘船,大本营位于电白县,在英军和清政府的打击下,最终获清政府招降为军官。
清朝时毓贤对义和团的招安,唆使教导其攻打驻京师大使馆,最后引发八国联军;1902年11月9日张作霖率200余人被新置新民府知府曾韫招安收编,编为新民府巡警营马队帮带(副营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