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利步枪
快利步枪是1891年大清帝国的江南机器制造总局在仔细研究了来自欧美各国包括奥匈帝国、英国和德国等国的最新型步枪后,开始研制的国产步枪。1892年,江南机器制造总局和北洋机械局成功生产出样枪。
设计及历史
1890年,两江总督李鸿章因见江南制造局所造枪支均是旧式,仿造英国南夏枪亦不适用,乃“飭令专就曼利夏、新毛瑟两式讲求仿造。”,同年,江南制造局在购得各国样枪后,先后仿造奥地利曼利夏和英国新利洋枪。1891年,又仔细研究曼利夏、新利和南夏三种枪的优缺点,取各枪之长,设计出快利步枪,制出样枪六支。1892年,送天津军械局进行试验,考察结果“与德国新毛瑟相等,其速率、线路更驾于曼利夏之上。”当年正式投入生产,更换黎意(Lee Enfield)步枪。 在当时快利步枪是参考奥匈帝国的曼利夏步枪和英国的新利步枪(李·梅德特步枪)、南夏步枪所设计而成的,它分别拥有了这三把步枪的特点,像是保险、刺刀的部分都是以曼利夏M1888步枪为参考设计,而枪机和枪管则是参考新利步枪,弹夹则是参考南夏步枪。快利步枪的弹仓为固定垂直供弹弹仓,枪机则是为直拉式枪机,弹仓容量五发,弹药口径.303 British (7.7×56mmR)。[1]
但是,快利步枪钢材不好,有的炸膛,有的枪管发软。而国内没有压药的机械,还是使用球药,所以国产弹初速很低。造成新快枪威力不足,百丈外不能打穿牛皮。导致在庚子事变后造成无兵敢用新快利,于是北洋各军开始大批进口曼利夏步枪、Gewehr 88步枪和三十年式步枪。江南制造局后来开始转产汉阳厂的汉阳八八式步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