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鼎延
张鼎延(?—?),字慎之,号玉调,河南省河南府永宁县(今河南省洛宁县)人,明朝进士、清朝政治人物。
生平
万历四十三年(1615年)中举人[1],天启二年(1622年)登进士,授行人、兵科给事中[2]。崇祯年间,升任兵科都给事中[3]、降调行人司副,转南京吏部验封司郎中、吏部验封司郎中。明亡后归附清朝,授考功司郎中[4]。顺治四年,升任太仆寺少卿[5]。次年改大理寺少卿[6]。顺治七年,升任大理寺卿[7]。次年改工部左侍郎[8]、刑部右侍郎[9]。顺治九年,为兵部右侍郎[10]。次年致仕归乡[11]。
家族
曾祖张稔。祖张士益。父张论,庚戌进士,前四川巡按,见任大理寺左寺丞。母段氏,封孺人。娶廉氏,封孺人。子张琯、张璿 (顺治进士)。
参考文献
- ^ 乾隆《永宁县志·卷五》:张鼎延 万历乙卯科(举人),见进士
- ^ 明实录:附录:史语所藏钞本崇祯长编 ,4卷
- ^ 碑传集 ,1册10卷 ,531
- ^ 碑传集 ,1册10卷 ,534
- ^ 清实录:世祖章皇帝实录 ,33卷
- ^ 清实录:世祖章皇帝实录 ,41卷
- ^ 清实录:世祖章皇帝实录 ,48卷
- ^ 清实录:世祖章皇帝实录 ,59卷
- ^ 清实录:世祖章皇帝实录 ,61卷
- ^ 清实录:世祖章皇帝实录 ,70卷
- ^ 乾隆《永宁县志·卷五》:张鼎延,《通志》字慎之,号玉调,永宁人,都御史论之子,天启壬戌进士。授行人,擢兵科给事中,降行人司副,升吏部主事、郎中,奔父丧归。国朝顺治元年,礼科给事中孟明辅、山东道监察御史傅景星先后疏荐,起吏部验封司郎中,调考功司郎中;历升太仆寺少卿、大理寺少卿、正卿,刑兵二部右侍郎致仕。兰阳太常梁羽明尝称其“不设城府,不喜脂韦,见善若渴,嫉恶如仇”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