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嵩(16世纪—17世纪),号太室,湖广黄州府蕲州广济县人[1],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张嵩是万历二十二年(1594年)甲午科举人,授国子监学录,和黄洪宪、郭子章友好,四十一年(1613年)外任南雄推官,在当地有善政,人民为他建立遗爱祠;之后他升任南京大理寺寺正,天启年间改官浔州知府,用计谋诱散官兵无法对付的异教徒数万人,本获推荐任职按察司副使,但因被小人中伤而致仕回乡[1]。
引用
- ^ 1.0 1.1 同治《广济县志·卷七·人物志》:张嵩,号太室,万厯甲午举人,仕京学录,出为南雄推官有善政,民立遗爱祠;晋南大理寺正,与黄葵阳、郭青螺相契尤深,所往复书皆经时理政之言,迁浔州知府,有异教妖祠荧众,聚徒党数万谋作乱,官兵率为所扼,嵩密计招诱遂散去,台臣以为能章,荐方超擢兵宪,中忌者言遂致仕归同上(丁未县志)
参考文献
官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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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郑弘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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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南雄府推官 1613年-161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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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任: 沈世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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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向萼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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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浔州府知府 天启年间-崇祯年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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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任: 曹尔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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