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文书院 (台湾)
崇文书院是过去在台湾府城设立的书院之一,为府城四大书院之一[注 1][1]:118。进士蔡廷兰、丘逢甲曾在此书院讲学[2],而清末的院长据说是进士林启东[3]:116。该书院被认为是台湾首座名实相符的书院[注 2][4]:14[5]:21。日治时期曾被充作军营使用[2]。
其所在地在日治时期登记在清水町三丁目7番地,为学租财团所有[6]。现为兴华街11号11-1号等地[6],原住吉秀松宅邸亦在崇文书院旧址范围内,且宅邸周边的石材构件可能取自崇文书院[7]。
沿革
康熙四十三年(1704年),台湾府知府卫台揆所建,并在诸罗县芦竹角海丰仑设置学田,由府学训导执掌[2][3]:116。该书院原为府义学[4]:23,康熙四十五年(1706年)知府卫台揆另设府义学[3]:91。后来在乾隆十年(1745年)时,台湾道摄府事庄年重修义学[2][3]:116。
乾隆十五年(1750年)台湾县知县鲁鼎梅将海东书院从宁南坊(孔庙西侧)迁到东安坊旧县署,崇文书院则迁到海东书院旧址[2][3]:116。后来乾隆廿四年(1759年)台湾府知府觉罗四明捐俸,与地方仕绅一同将崇文书院迁到府署东边的新址[2]。此次迁址,崇文书院的规模有所提升,并请来名儒执教[2]。据朱景英《海东札记》的记载,崇文书院管理是由台湾府负责[注 3][1]:118
嘉庆廿三年(1818年)署府郑佐廷和道光八年(1828年)知府邓传安均有重修改建书院[2][3]:116。之后在同治十三年(1874年)知府周懋琦于书院增建讲堂、五子祠与魁星阁[8],光绪二十年(1894年)知府唐赞衮增建膳室与学舍[2][3]:116。
制度
崇文书院设有院长、监院(处理庶务)、院丁(杂役),院长与监院均由台湾府知府(清末为台南府)任命[3]:116。府礼房会将经费拨给监院管理[3]:116。
每月初二会举行“官课”(知府主持),每月二十日举行“师课”(院长主持)[3]:116。生员及童生各前12名,为超等内课生;各24名,为特等外课生[3]:116。
注释
参考来源
- ^ 1.0 1.1 1.2 1.3 许永河. 《遇見182 從府城到龍崎》. 台南市政府文化局. 2014年12月. ISBN 978-986-04-3030-1.
- ^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吴明勇. 崇文書院. 《臺灣歷史辭典》 四版一刷. 远流. 2006-09-25: 728. ISBN 957-01-7430-7.
- ^ 3.00 3.01 3.02 3.03 3.04 3.05 3.06 3.07 3.08 3.09 3.10 刘宁颜(总纂)、李雄挥、程大学、司琦. 《重修臺灣省通志》卷六·文教志(學校教育篇). 台湾省文献委员会. 1993-04-15. ISBN 957-00-2025-3.
- ^ 4.0 4.1 4.2 林文龙. 《彰化書院與科舉》. 晨星. 2012-02-20. ISBN 978-986-177-583-8.
- ^ 5.0 5.1 李镇岩. 《台灣的書院》. 远足. 2008-01. ISBN 978-986-6731-02-0.
- ^ 6.0 6.1 《臺灣地名辭書卷廿一:臺南市》. 国史馆台湾文献馆. 1999年2月: 157. ISBN 957-02-3370-2.
- ^ 林雪娟. 〈文史界疑石材構件取自崇文書院〉. 《中华日报》. 2019-07-09 [2020-07-1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7-12).
- ^ 蒋元枢. 重修台郡個建築圖說. 17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