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尹崇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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尹崇高
大明监察御史
籍贯江西吉安府泰和县
出身
  • 永乐九年辛卯科举人
  • 永乐十三年乙未科同进士出身

尹崇高(14世纪—15世纪),江西吉安府泰和县塘西人[1]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尹崇高是永乐九年(1411年)辛卯科江西乡试举人,十三年(1418年)乙未科进士[2]。授监察御史,巡按浙江等地风声赫然,贪暴绝迹,宣德六年(1431年)被行在都察院指责巡按广西时私自留下瑶族、僮族男女六人等罪[3],谪宁国府推官[4][1],在任宁国府时判案精敏,让吏民畏服,修葺学校教化士子,后来坐宣州卫均田事被罢官,府民都称他冤枉[5]

引用

  1. ^ 1.0 1.1 光绪《泰和县志·卷十六·列传》:尹崇高,塘西人,登永乐十三年第,为南京监察御史,风声赫然,按浙江等处贪暴绝迹,后以事谪宁国推官。 宏治志
  2. ^ 光绪《泰和县志·卷十二·选举》:永乐九年 辛卯 乡试……尹崇高 塘西人,进士……永乐十三年 乙未 陈循榜……尹崇高 擢御史,宁国府推官,有传。《通志》崇作宗悮
  3. ^ 《明宣宗章皇帝实录·卷七十九》:(宣德六年五月丙寅)行在都察院言监察御史尹崇高巡按广西,获猺獞男女六人悉留私家,及他不法事律应徒当如例罚。
  4. ^ 《明宣宗章皇帝实录·卷八十二》:(宣德六年八月癸丑)以奸利事黜监察御史尹崇高为宁国府推官。
  5. ^ 嘉庆《宁国府志·卷五·职官表 附名宦》:尹崇高,泰和人,宣德中由御史谪宁国推官,论谳精敏,吏民畏服,修葺学校有功士类,后以均田坐宣州卫诬去,人声其枉。 同上(乾隆府志)

参考文献

  • 光绪《泰和县志》·卷十二·选举
  • 光绪《泰和县志》·卷十六·列传
  • 嘉庆《宁国府志》·卷五·职官表 附名宦
  • 明宣宗章皇帝实录》·卷七十九、卷八十二
官衔
未知 明朝宁国府推官
1431年—宣德年间
继任:
王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