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良翰
宋良翰 | |
---|---|
大明工部屯田司员外郎 | |
籍贯 | 江西南昌府丰城县 |
出生 | 万历丙子正月初二日 |
逝世 | 卒年不详 |
配偶 | 娶黄氏 |
出身 | |
|
宋良翰(1576年—17世纪),字直夫,号清宇,江西南昌府丰城县后塘乡人[1],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宋良翰是万历三十一年(1603年)举人亚魁[2],三十五年(1607年)成进士[3],担任祁阳、邵武知县都有名声;很快调任北京,天启年间官至工部屯田员外郎。
当时宫殿火灾,宦官搜刮木材运至潞河,但没有付款给木商,适逢大雨冲散木材,官府向木商索讨损失十三万;宋良翰在杭州采购木材,得知此事后上陈署任工部尚书林如楚,请求体恤人民、减少浪费。明神宗下令逮捕木商,他都宽大处理,木商都自发缴费,事后辞官回乡,人们在西湖建立专祠祭祀[1]。
家族
曾祖宋显。祖父宋廷杰。父宋子渊。母张氏。永感下。弟良材。
引用
- ^ 1.0 1.1 同治《丰城县志·卷十四·人物》:宋良翰,字直夫,后塘人,万厯进士。知祁阳、邵武两邑有政声,旋调京,累官至工部屯田员外郎。时宫殿灾,中使四出括木商运至潞河,久不与;值会水溢,木荡析漂散,逋累十三万械责偿。良翰榷木武林,因条其弊于司空,大约以恤民隐重,国体为要,言词激切,朝论善之;上命督诸逋商,良翰悉从,宽政劳来,抚恤诸商,投款子来逋材克期集。任讫奔告诸上台,乞留不得,迺肖像专祠西湖上。 采《大泌山房集》增
- ^ 同治《丰城县志·卷八·选举》:万历三十一年癸卯乡试 解元龚而安 宋良翰 亚魁,详进士
- ^ 《万历三十五年丁未科进士履历便览》:宋良翰,清宇,诗四房,丙子正月初二日生。丰城人,癸卯乡十名,会七十三名,三甲七十名。通政司政,丁未六月授湖广祁阳知县,戊申调邵武知县,癸丑升工部主事,乙卯差杭州抽分,丙辰升员外。曾祖显。祖廷杰。父子渊,庠生。
参考文献
- 同治《丰城县志》·卷八·选举
- 同治《丰城县志》·卷十四·人物
官衔 | ||
---|---|---|
前任: 沈学 |
明朝祁阳县知县 1611年-万历年间 |
继任: 沈仰 |
前任: 商周祚 |
明朝邵武县知县 万历年间 |
继任: 吴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