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原郡,中国东晋时设置的郡,后改称南平原郡。
建置沿革
东晋时,在晋陵郡境内侨置平原郡(今江苏省镇江市、无锡市之间)[1],领平原、高唐、茌平三侨县。
宋武帝永初元年(420年),改平原郡为南平原郡,属南兖州。后省济岷郡为济岷县,与其所领营城、晋宁二县并入南平原郡;南齐郡临菑县改属南平原郡。宋文帝元嘉八年(431年),南平原郡改属南徐州。元嘉十一年(434年),济岷、晋宁二县并入营城县,高唐县并入茌平县。至此,南平原郡领茌平、临菑、营城、平原四县。后废南平原郡,所领四县改属南东平郡。[2]
行政长官
平原太守(-420年)
南平原太守(420年-)
参见
参考资料
- ^ 《宋书州郡志汇释》
- ^ 《宋书 卷三十五 志第二十五》
- ^ 《宋书 卷四十一 列传第一》
- ^ 《宋书 卷五十二 列传第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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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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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列出西晋 建兴四年( 316年)(此前已沦陷者列出沦陷前的名称)及东晋 义熙十四年( 418年)的郡、国。带#者为《晋书地理志》未列出的州、郡;斜体字者为西晋所废置的州、郡;下划线者为东、西晋所设置的侨郡。 注2:地望大致相同但名称不同的郡、国,取最后使用的名称( 永嘉五年( 311年)遇害的王、公、侯,由于史无记载其封国何时被撤销,其封地在西晋末的建置仍按“国”处理),并括注明曾用名。 注3:东晋郡王、开国郡公的封地分别括注“内史”、“相”及其设置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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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置不详 | 新蔡郡(内史575-589) | 晋熙郡(内史575-589) | 巴东郡(内史586-589) | 临江郡(内史586-589) | 新兴郡(内史583-589) | 岳山郡(内史583-589) | 梁城郡(相582-5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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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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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列出宋 大明八年(464年)、齐 建武四年(497年)、梁 中大同元年(546年)、后梁 广运元年(586年)、陈 祯明二年( 588年)的实州、实郡。下划线者为南朝所设置的侨郡。 注2:地望大致相同但名称不同的郡,取最后使用的名称,并括注明曾用名。 注3:郡王、开国郡公的封地分别括注“内史”、“相”及其设置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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