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康 (香港)
刘康 Honcques Laus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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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 香港西营盘赞育医院 | 2001年10月10日||||||||||||
国籍 |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 | ||||||||||||
教育程度 | 葵涌循道中学 | ||||||||||||
母校 | 牛津大学 | ||||||||||||
政党 | 香港效益主义党(2019-今) | ||||||||||||
学派 | 效益主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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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康(英语:Honcques Laus,2001年10月10日—),香港独派社运人士、效益主义者、作家、时事评论员、现任香港效益主义党主席、“刘康出版社”创办者、前《明报》校园记者。刘康时就时事发表意见,其文章见于香港独立媒体、立场新闻、本土新闻与众新闻等媒体。2017年,他与时任行政长官林郑月娥合照时,展示“香港独立”标语,抗议香港政府不断打压独立运动及言论自由。同年,于金钟的连侬墙被警察拘捕,引发“BB弹枪案”。2019年,刘康出版书籍《轻论时政》。
2020年,刘康流亡英国,并因涉嫌违反《港区国安法》中的煽动分裂国家、勾结外国或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而被香港警方通缉。[1]
生平
2001年10月10日,刘康生于香港西营盘赞育医院。刘康中学就读于葵涌循道中学,毕业后入读香港公开大学。2014年雨伞革命,令刘康开始关心公共事务,并且支持在香港实行民主制。2016年新东补选时本土思潮兴起,启发刘康主张香港独立。[2]2017年11月16日,刘康与香港行政长官林郑月娥合照时,高举“香港独立”标语,抗议香港政府不断打压独立运动及言论自由[3]。2017年,刘康在与林郑月娥合照时举香港独立,及后被香港警察拘捕,翌年被控告。2019年6月29日,刘康成立香港效益主义党[4]。2019年8月,刘康出版书籍《轻论时政》[5]。2020年,刘康在香港国安法公布前夕前往英国,后被香港政府以违反国安法为名通缉。2024年,刘康获牛津大学录取,取得奖学金,修读神学及哲学。[6]
十七岁出版书籍
2019年8月,刘康在17岁成立“刘康出版社”,并出版新书《轻论时政》。这书收辑刘康刊登在不同媒体(包括本土新闻、香港独立媒体、立场新闻、众新闻)的时事评论文章。林荣基、黄之锋、黄子悦、邝颂晴与陈乐行,皆有替刘康撰写推荐序[5][7][8][9]。
事件
在和行政长官合照时高举香港独立标语
2017年11月16日,于第21届明报校园记者开学礼之合照环节中,刘康于行政长官林郑月娥后方,高举“香港独立”标语,抗议香港政府不断打压独立运动及言论自由。[3][10]
事后,葵涌循道中学校方警告刘康,并要求见家长,又表明,若再次于林郑月娥后方,举“香港独立”标语,就会记过。 [11][12]刘康认为,示威是应有的表达权利,不认为当日抗议港府是有错,并对校方感到不满。刘表示,不会怕被打压而放弃示威权,并计划于11月24日于葵涌循道中学校外,派发宣传香港独立之单张。[10]
11月24日,香港民族阵线及学生动源于葵涌循道中学外,声援刘康,并批评校方政治打压,干预言论自由。[11]同时,校方就以所谓安全理由,超过2小时不让刘康离开学校。刘康批评,校方做法不合理。[13]而刘康于此日仍有与一些人在学校门口抗议校方。抗议完之后,校方就没有再打压刘康的言论自由[14]。
2018年11月28日,刘康发表文章,回顾此事,题为〈面对不义校方就要反抗〉,鼓励学生“面对不义校方就要反抗”[14]。
涉藏有BB弹枪被捕
2017年12月,亲中人士在香港立法会提出修改议事规则期间,刘康在立法会附近的连侬墙因藏有未组装完成,也未上枪匣的BB弹枪被捕。[15][16]事后2018年4月,刘康被控告一项藏有仿制火器罪,刘康坚决否认控罪,于同年8月22日初审遭误判罪名“成立”,还押于壁屋惩教所至9月12日,以索阅感化、劳教中心、教导所、青少年罪犯评审委员会报告。刘康透过律师表示,这次是因政治理念而受到违反社会契约的政府打压。到庭旁听的青年新政召集人、前立法会议员梁颂恒表示,对裁判结果感到失望,一名16岁的中学生带着“BB弹枪”竟然被控告仿制火器罪名,质疑全香港的中学生也有机会因此被定罪。[17]案件定于9月12日判刑。裁判法院判处他18个月感化令,并需参与小组计划活动和心理辅导。[18]2019年6月4日,刘康不服定罪,提出上诉。[19]7月4日,高等法院裁定刘康上诉得直,撤销定罪及刑罚。刘康欢迎此一“正确裁决”,并批抨检控明显是出于政治打压,是滥控。法官更在判词批评原审裁判书的表达“令人不安”,定罪裁决“难言稳妥”。[20][21]
律政司其后向法庭申请重审此案件, 而刘康则斥律政司“死缠烂打”,荒谬地申请重审,并认为律政司是出于他支持自由、民主和独立而政治打压他。高等法院在8月28日颁下判辞,拒绝律政司申请,因顾及公义及平衡公众与刘康的利益,并且涉案BB弹枪只不过是可以在玩具店以数十元买到[22][23][24]。
成立香港效益主义党
2019年6月29日,刘康成立香港效益主义党,并担任党主席。刘康主张效益主义为道德基础:“效益就是受牵涉者的幸福。任何道德句子,都可以逻辑等值转换成经验句子。任何事如果倾向于令受牵涉者幸福,就是对。任何事如果倾向于令受牵涉者痛苦,就是错。”刘康指出,自由、民主与独立都是符合效益。刘康不满政府的政策违反效益,令香港人陷于痛苦。刘康表示,成立效益主义党是为了弘扬效益主义[4]。
流亡英国
2020年6日下旬,因认为《港区国安法》实施后会受政治迫害,刘康抵达英国寻求政治庇护。他透露,现时获英国政府支持,包括提供住宿和三餐,人身安全有保障。他指,自己在英国获郑文杰等人成立的避风驿协助,包括如何申请政治庇护程序、律师支援等,现时政治庇护申请仍有待审批,希望日后可在英国继续读书,亦不打算放弃政治主张[25]。
被香港警方通缉
2020年7月31日,刘康与罗冠聪、郑文杰、朱牧民、黄台仰、陈家驹、六人因为煽动分裂国家、勾结外国或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涉嫌违反港区国安法而被香港警方通缉。[26]
请求韩国暂停与香港及中国的引渡协议
2020年9月18日,刘康与郑文杰联名去信韩国外交部部长康京和,表示韩国作为自由世界重要的一员,请求韩国暂停与香港及中国的引渡协议。[27]
著作
- 《轻论时政》,香港:刘康出版社,2019年(ISBN 978-988-79954-0-1)[8]
- 〈流利翻译原则〉,《刘康论刊》,1 (1): 15-58, ISSN 2755-1636。
- "Applicability of the Laws of Thought", Honcques Laus's Review, 1 (1): 4-14, ISSN 2755-1636。
译作
- John Stuart Mill,《讲自由》(伦敦:刘康出版社,2022年),ISBN 978-1-7397285-6-4。
参考
- ^ 香港国安法:据报六名海外港人涉嫌煽动分裂、危害国安被港府通缉. BBC中文网. 2020-08-01 [2020-08-0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8-26) (中文(中国大陆)).
- ^ 曾與林鄭合照展示港獨標語 中五生劉康被控涉管有仿製火. 苹果日报 (香港). 2018-04-14 [2020-07-3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10-09).
- ^ 3.0 3.1 【政壇諸事町】「突襲」林鄭成功 中五生合照時展示「港獨」標語. 《香港01》. 2017-11-16 [2018-09-2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3-15).
- ^ 4.0 4.1 17歲中學生劉康成立效益主義黨 批政府令港人陷於痛苦. 《香港独立媒体》. 2019-06-29 [2019-06-3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6-30).
- ^ 5.0 5.1 「效益黨」劉康出書 歡迎畀美金. 《明报》. 2019-08-31 [2019-08-3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9-14).
- ^ Oxford University place for exiled Hong Kong activist. Oxford Mail. 14 October 2024 [14 October 2024].
- ^ 十七歲劉康出版新書思考時政哲學 紀錄黑獄見聞. 《本土新闻》. 2019-08-30 [2019-08-3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3-15).
- ^ 8.0 8.1 刘康. 《輕論時政》. 香港: 刘康出版社. 2019年8月 [2019-09-10]. ISBN 978-988-79954-0-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3-15). via Google Book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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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原審官「加入盤問」 藏氣槍少年撤定罪 高院指或致不公平審訊 劉康上訴得直. 明报. 2019-07-05 [2020-07-3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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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少年立會外藏氣槍案 高院拒絕律政司重審申請. 《明报》. 2019-08-28 [2019-09-1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8-26).
- ^ 劉康涉藏氣槍上訴得直 律政司求重審 官指該槍玩具店有售拒受理. 《香港01》. 2019-08-28 [2019-09-1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8-26).
- ^ 劉康管有 BB 彈槍獲撤罪 律政司申請重審遭高院拒絕. 《立场新闻》. 2019-08-28 [2019-09-1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8-26).
- ^ 【國安法】「效益黨」主席劉康抵英尋政治庇護 稱預計遭迫害. [2020-07-3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8-26).
- ^ 港區國安法|消息﹕羅冠聰等6名流亡海外人士 涉違國安法被通緝. 香港01. 2020-07-31 [2020-08-0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8-26).
- ^ 鄭文傑及劉康寫信呼籲韓國外交部長暫停引渡協議. 香港独立媒体. 2020-09-20 [2020-09-2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