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宝华
刘宝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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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资料 | |
性别 | 男 |
出生 | 1963年8月(61岁) 中国河北省宁晋县 |
民族 | 汉族 |
国籍 | 中华人民共和国 |
政党 | 中国共产党 |
母校 | 北京师范大学 河北大学 华北电力大学 中共中央党校 |
刘宝华(1963年8月—),河北省宁晋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人物。2017年8月起担任国家能源局党组成员、国家能源局副局长[1]。
2020年10月17日被调查[2],11月5日被免职[3]。2021年10月14日,刘宝华在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时承认自己受贿7073余万元。[4][5]。
2022年3月16日,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刘宝华受贿案一审公开宣判,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刘宝华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300万元人民币。扣押、查封在案的赃款赃物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6]。
参考文献
- ^ 国家能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宝华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审查调查.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2020-10-17 [2022-09-1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9-22).
- ^ 国家能源局副局长刘宝华被查. 腾讯新闻. 2020-10-19 [2020-10-2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10-27) (中文).
- ^ 国务院任免国家工作人员(2020年11月5日). 中国政府网. 2020-11-05 [2022-09-1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11-02).
- ^ Deputy head of National Energy Administration under investigation. xinhuanet.com. 17 October 2020 [2020-10-2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10-26).
- ^ Coco Feng. Corruption in China: deputy head of energy agency Liu Baohua under investigation. South China Morning Post. 17 October 2020 [2020-10-2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11-05).
- ^ 受贿超7073万 国家能源局原副局长刘宝华一审获刑13年. 中新网. 2022-03-16 [2022-09-1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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