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
此条目缺少有关内容的信息。 (2021年1月1日) |
简称 | 长江保护法 |
---|---|
提请审议机关 |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委员会 |
公布日期 | 2020年12月26日 |
施行日期 | 2021年3月1日 |
法律效力位阶 | 行政法类 |
立法历程 | |
| |
收录于维基文库的法律原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 | |
收录于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的法律原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 | |
现状:施行中 |
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为保护长江而设立的一部法律,于2021年3月1日起施行。2021年11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最高人民法院贯彻实施〈长江保护法〉工作推进会会议纪要》。[1]
另见
- ^ 最高法发布长江、黄河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会议纪要 暨黄河流域典型案例. [2021-11-2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1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