丞相启
传世史籍中并无此人。其任右丞相的年代应为不晚于秦王政十二年(前235年)[1]至不早于秦王政二十五年(前222年)[2]。
田凤岭、秦雍、李开元等学者曾考证认为是楚人昌平君,[3][4]周海锋据《岳麓秦简》及《里耶秦简》记载“丞相启”于秦王政二十五年(前222年)仍然在任,这与《史记·秦始皇本纪》中昌平君已于秦王政二十四年参与还楚反秦并兵败阵亡的记载不符[5],故否定此说。[6]
据《岳麓秦简》、《里耶秦简》及出土秦兵器,启就任丞相应不晚于秦王政十二年(前235年)前后,[7]而目前他任职丞相最晚的记录出现在秦王政二十五年(前222年),[8]
注脚
- ^ 《十二年丞相启颠戈》:“十二年,丞相启、颠造。”
- ^ 《里耶秦简》“廿五年……二月癸丑,丞相启移南郡假守主”
- ^ 李开元《“十七年丞相启状”戈之“启”为昌平君熊启说》,梁安和、徐为民主编《秦汉研究》(第四辑),陕西人民出版社2010年,第13-17页。
- ^ 田凤岭、秦雍《新发现的“丞相启状”戈》,《文物》1986年第3期。
- ^ 《史记·秦始皇本纪》:二十四年,王翦、蒙武攻荆,破荆军,昌平君死,项燕遂自杀
- ^ 周海锋. 《秦丞相啟非昌平君說》. 简帛网. [2024-05-0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4-05-02).
- ^ 《岳麓秦简》:“十四年四月己丑以来,黔首有私挟县官戟、刃没及弓、弩者,亟诣吏,吏以平价买,辄予钱。……臣䜣与丞相启、执法议曰”云云。
- ^ 《里耶秦简》:“廿五年二月戊午朔辛未,洞庭假守灶敢言之:洞庭县食皆少。略地军即归,谒令南郡军太守以洞庭吏卒数、军吏卒后备警者数令治粟大府输食,各足以卒岁便。谒报。敢言之。二月癸丑,丞相启移南郡军假守主”云云。
- ^ 《十二年丞相启颠戈》:“十二年,丞相启、颠造。”
- ^ 《十七年丞相启状戈》:“十七年,丞相启、状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