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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特别市政府 (日占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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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
上海市
汪精卫国民政府
1938年—1945年
Flag of 上海法租界
国家汪精卫国民政府
历史 
• 成立
1938年10月
1945年8月15日
货币银元
前身
继承
上海公共租界
上海市 (中华民国)
今属于上海

上海特别市政府,是中华民国上海市抗日战争沦陷部分的政府,1938年10月起至1945年8月为止。最初隶中华民国维新政府,后隶汪精卫国民政府,1943年经大日本帝国汪精卫斡旋下收回已经在1941年12月8日沦陷的上海公共租界与未沦陷的上海法租界和上海公共租界的意大利界区。南京国民政府认为是伪政权、傀儡政权[1]

沿革

1937年12月5日到1938年4月上海境内的政府为“上海市大道政府”;1938年4到10月上海境内的政府为“督办上海市政公署”;之后至结束为止为“上海特别市政府”,期间在1941年1月1日至5月31日短暂改称“上海市政府”。

主要官员

市长

任次 肖像 姓名 在任时间 党籍 备注
1 傅筱庵 1938年10月16日 1940年10月11日 遇刺身亡
代理 苏锡文 1940年10月11日 1940年11月19日 市政府秘书长代理市长职务
2 陈公博 1940年11月20日 1944年11月11日 中国国民党 中国国民党(汪精卫政权)
代理 吴颂皋 1944年11月12日 1945年1月14日 市政府秘书长代理市长职务
3 周佛海 1945年1月15日 1945年9月12日

行政区划

一等区:宝山区南汇区奉贤区嘉定区崇明区

二等区:

民国32年(1943年)7月,根据日汪之间的协议,汪政府接收上海两租界,将上海公共租界改为上海第一区公署,将法租界改为第八区公署,均由陈公博兼任区公署主任。

民国34年(1945年)7月1日[2]:3,上海特别市政府将浦东北区横沙长兴诸沙从浦东北区划出[2]:3、16,成立横沙特别区,置特别区公署[2]:3、15-16、41,直属上海特别市政府管辖[2]:3、16

参考文献

  1. ^ 日伪时期上海市地方政府. [2019-04-1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1-08-05). 
  2. ^ 2.0 2.1 2.2 2.3 横沙乡人民政府乡志编写组. 《横沙乡志》. 上海 (中文(中国大陆)). 

参见

先前机关:
中华民国维新政府
督办上海市政公署
上海市最高行政机关
民国27年(1938年)-民国34年(1945年)8月
后继机关:
中华民国国民政府
上海市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