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基百科讨论:关注度 (虚构)/存档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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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請確立為正式方針的討論的存檔
見Wikipedia:互助客栈/方针/存档/2013年8月的「提請將Wikipedia:关注度 (虚构事物)確立為正式方針的討論」章節。--Mewaqua 2013年9月12日 (四) 10:23 (UTC)
提請將Wikipedia:关注度 (虚构事物)確立為正式方針的討論
最近對維基百科:關注度 (虛構事物)作了一些修改,請大家看看有甚麼需改善的地方,例如「簡而言之」部份應如何納入「附加標準」的內容,以及虛構事物的定義等。--Risk留言 2013年8月4日 (日) 06:35 (UTC)
- (-)反对,en:Wikipedia:Notability (fiction)在英文維基百科只是一篇論述。另外「條文」走的方向是收緊,容易引發更多條目被提刪。Wikipedia losing editors, study says.--Mewaqua(留言) 2013年8月4日 (日) 07:10 (UTC)
- 這不是投票,請提出你的改善建義。--Risk留言 2013年8月4日 (日) 07:14 (UTC)
- 「無為而治」,不是越多規則就越好。--Mewaqua(留言) 2013年8月4日 (日) 07:17 (UTC)
- 方針越完善越好,「容易引發更多條目被提刪」既非事實也非反對通過方針的理由。現況是虛構事物符合「真實世界的介紹」、「虛構作品的重要度」、「虛構作品中的地位」下仍可能被合併到列表。方針通過後,保留方不用再「只是在長度上作辯」,不會引發更多條目被提刪。--Risk留言 2013年8月4日 (日) 07:24 (UTC)
- 從你過往的行事,我不相信你上述的空話。--Mewaqua(留言) 2013年8月4日 (日) 07:30 (UTC)
- 你連入選2004年台灣最愛一百小說大選其中「最愛二十」的《風動鳴》都想刪除,不要幻想我會支持你的「授權法案」。--Mewaqua(留言) 2013年8月4日 (日) 07:34 (UTC)
- 請對事不對人,無論根據維基百科:關注度還是維基百科:關注度 (書籍),入選2004年台灣最愛一百小說大選其中「最愛二十」都不能證明關注度。--Risk留言 2013年8月4日 (日) 10:26 (UTC)
- 你連入選2004年台灣最愛一百小說大選其中「最愛二十」的《風動鳴》都想刪除,不要幻想我會支持你的「授權法案」。--Mewaqua(留言) 2013年8月4日 (日) 07:34 (UTC)
- 你的版本:「除了符合關注度指引,虛構事物亦應滿足以下收錄標準以在維基百科中擁有其獨立條目」,這裡只是舉一個例子,你新增的限制不止於此。你的版本是要求「同時滿足A(Wikipedia:关注度)、B1、B2、B3……條件」,不是「滿足A條件」就過關,這當然是「收緊」。--Mewaqua(留言) 2013年8月4日 (日) 08:57 (UTC)
- 這是你的版本:「一個主題可能符合所有的標準,但是社群產生的共識卻決定將其合併進另一篇信息更加豐富的條目,以避免多個零碎條目的信息量過於有限。」你在上面說的「現況是虛構事物符合……仍可能被合併到列表」根本不會被你的版本明確放寬。--Mewaqua(留言) 2013年8月4日 (日) 09:22 (UTC)
- 你指出的都非我的版本新增,我只是合併了原版收錄標準和不符合標準的條目兩部份的內容。
- 第一,Wikipedia:關注度從來都與事物「能否擁有其獨立條目」無關,「可靠來源的有效介紹(關注度)只構成必要條件,而不能保證某主題一定能被收入維基百科」,因此,A(Wikipedia:關注度)是必要條件,B1、B2、B3就是擁有其獨立條目而非合併到列表的充份條件。
- 其實「關注度指引」的部份與附加標準中真實世界的介紹有點重複,可考慮合併。
- 第二,「社群產生的共識卻決定將其合併進另一篇信息更加豐富的條目,以避免多個零碎條目的信息量過於有限」,若條目是過於零碎,合併也無可厚非,而「虛構事物主題的條目卻不應當一而再、再而三地分割。因為每一次分割都會造成條目內容的比重失調,從而帶來過於細碎的內容信息。這一原則已達成共識」。其實只要條目能加入真實世界的介紹,很難出現「過於細碎的內容信息」的情況。--Risk留言 2013年8月4日 (日) 10:46 (UTC)
- 你的解釋就算不是蓄意說謊也是存在誤導成分。你修改前的版本:「如果一篇條目的主題的介紹不符合以下標準,那麼它在存廢討論中通常會被提議進行合併,或者臨時保留。」你的版本:「如果一篇條目的主題的介紹不符合以上標準,那麼它在存廢討論中通常會被提議被刪除,或與相關聯的獨立條目合併。」[1] --Mewaqua(留言) 2013年8月4日 (日) 11:22 (UTC)
- 這是因為「臨時保留」並非一個結果,只有保留或無共識保留,如果相關聯的獨立條目已有該主題的內容,當然沒內容可合併,即是被刪除,不存在誤導成分。--Risk留言 2013年8月4日 (日) 11:30 (UTC)
- 總結來說,你的版本使得現在可以保留的條目更容易被刪除。--Mewaqua(留言) 2013年8月4日 (日) 11:42 (UTC)
- 現況是虛構事物符合「真實世界的介紹」、「虛構作品的重要度」、「虛構作品中的地位」下仍可能被合併到列表。方針通過後,大家就可知道列表中甚麼事物可擁有獨立條目,以及條目應加入甚麼元素才符合標準,只會令條目更容易被保留。--Risk留言 2013年8月4日 (日) 11:55 (UTC)
- 你要繼續硬銷我是阻止不了的,你好像寫漏了一個「不」字,是「方針通過後,大家就可知道列表中甚麼事物不可擁有獨立條目」。請問根據你的「方針」版本,涅繭利、卯之花烈、更木劍八現時版本可不可以擁有獨立條目?如果是「可以」,理據為何?--Mewaqua(留言) 2013年8月4日 (日) 12:27 (UTC)
- 別玩文字游戲了,你知道列表中甚麼事物可擁有獨立條目的同時,你不就知道列表中甚麼事物不可擁有獨立條目?涅繭利、卯之花烈、更木劍八現時版本未證明(不是沒有)「真實世界的介紹」,「虛構作品的重要度」及「虛構作品中的地位」,當然不可以擁有獨立條目。但我認為「虛構作品中的地位」在「附加標準」中較次要,即使在虛構作品中地位不高,真實世界中的重要性也可以很大,可考慮改良或減掉。--Risk留言 2013年8月4日 (日) 12:40 (UTC)
- 感謝你誠實地說出涅繭利、卯之花烈、更木劍八現時版本根據你的方針版本「當然不可以擁有獨立條目」,這顯然與你在上面說的「只會令條目更容易被保留」不符。--Mewaqua(留言) 2013年8月4日 (日) 12:47 (UTC)
- 涅繭利、卯之花烈、更木劍八連維基百科的條目並不是僅關於虛構作品情節的介紹也不符合,如何談上擁有獨立條目?--Risk留言 2013年8月4日 (日) 12:50 (UTC)
- 別玩文字游戲了,你知道列表中甚麼事物可擁有獨立條目的同時,你不就知道列表中甚麼事物不可擁有獨立條目?涅繭利、卯之花烈、更木劍八現時版本未證明(不是沒有)「真實世界的介紹」,「虛構作品的重要度」及「虛構作品中的地位」,當然不可以擁有獨立條目。但我認為「虛構作品中的地位」在「附加標準」中較次要,即使在虛構作品中地位不高,真實世界中的重要性也可以很大,可考慮改良或減掉。--Risk留言 2013年8月4日 (日) 12:40 (UTC)
- 你要繼續硬銷我是阻止不了的,你好像寫漏了一個「不」字,是「方針通過後,大家就可知道列表中甚麼事物不可擁有獨立條目」。請問根據你的「方針」版本,涅繭利、卯之花烈、更木劍八現時版本可不可以擁有獨立條目?如果是「可以」,理據為何?--Mewaqua(留言) 2013年8月4日 (日) 12:27 (UTC)
- 現況是虛構事物符合「真實世界的介紹」、「虛構作品的重要度」、「虛構作品中的地位」下仍可能被合併到列表。方針通過後,大家就可知道列表中甚麼事物可擁有獨立條目,以及條目應加入甚麼元素才符合標準,只會令條目更容易被保留。--Risk留言 2013年8月4日 (日) 11:55 (UTC)
- 總結來說,你的版本使得現在可以保留的條目更容易被刪除。--Mewaqua(留言) 2013年8月4日 (日) 11:42 (UTC)
- 這是因為「臨時保留」並非一個結果,只有保留或無共識保留,如果相關聯的獨立條目已有該主題的內容,當然沒內容可合併,即是被刪除,不存在誤導成分。--Risk留言 2013年8月4日 (日) 11:30 (UTC)
- 你的解釋就算不是蓄意說謊也是存在誤導成分。你修改前的版本:「如果一篇條目的主題的介紹不符合以下標準,那麼它在存廢討論中通常會被提議進行合併,或者臨時保留。」你的版本:「如果一篇條目的主題的介紹不符合以上標準,那麼它在存廢討論中通常會被提議被刪除,或與相關聯的獨立條目合併。」[1] --Mewaqua(留言) 2013年8月4日 (日) 11:22 (UTC)
- 從你過往的行事,我不相信你上述的空話。--Mewaqua(留言) 2013年8月4日 (日) 07:30 (UTC)
- 方針越完善越好,「容易引發更多條目被提刪」既非事實也非反對通過方針的理由。現況是虛構事物符合「真實世界的介紹」、「虛構作品的重要度」、「虛構作品中的地位」下仍可能被合併到列表。方針通過後,保留方不用再「只是在長度上作辯」,不會引發更多條目被提刪。--Risk留言 2013年8月4日 (日) 07:24 (UTC)
- 「無為而治」,不是越多規則就越好。--Mewaqua(留言) 2013年8月4日 (日) 07:17 (UTC)
- 這不是投票,請提出你的改善建義。--Risk留言 2013年8月4日 (日) 07:14 (UTC)
- (-)反对,我认为涅繭利、卯之花烈、更木劍八具有独立关注度;显然这个方针草案一旦通过,大量条目将会被提删,或者使得大量编辑限于争论中,而无法进行专注的编写。--Walter Grassroot (♬) 2013年8月5日 (一) 05:49 (UTC)
- 這不是投票,請提出你的改善建義。--Risk留言 2013年8月5日 (一) 05:55 (UTC)
- (-)反对,并不理解为何还需要满足底下三个条件。个人认为满足WP:关注度即可。--ふゆき(Fyd09) 2013年8月6日 (二) 11:34 (UTC)
- 這不是投票,条件可以修改,满足WP:关注度「不能保證某主題一定能被收入維基百科」,這正是wp:關注度 (數字)、wp:關注度 (書籍)等建立的原因。--Risk留言 2013年8月6日 (二) 11:54 (UTC)
- 「不改變現狀」都是一種意見,不是Riskchard你一直繼續硬銷,別人就要接受提高關注度門檻。 --Mewaqua(留言) 2013年8月6日 (二) 13:40 (UTC)
- 現狀是满足WP:关注度不能保證虛構事物擁有獨立條目,當然可以不改變現狀,反正不是我的損失。--Risk留言 2013年8月6日 (二) 13:52 (UTC)
- 「不改變現狀」都是一種意見,不是Riskchard你一直繼續硬銷,別人就要接受提高關注度門檻。 --Mewaqua(留言) 2013年8月6日 (二) 13:40 (UTC)
- 這不是投票,条件可以修改,满足WP:关注度「不能保證某主題一定能被收入維基百科」,這正是wp:關注度 (數字)、wp:關注度 (書籍)等建立的原因。--Risk留言 2013年8月6日 (二) 11:54 (UTC)
- 從上面看下來,怎麼Risk大整天滿腦子就是想著刪別人辛苦寫的條目啊...--Liaon98 我是廢物 2013年8月7日 (三) 12:39 (UTC)
- 不合乎標準的條目就要刪,別人寫廣告也很辛苦啊,是不是就不該刪呢?Wikipedia:關注度 (虛構事物)的準則能與維基百科的條目並不是僅關於虛構作品情節的介紹中「維基百科採用百科全書的方式描述具有關注度的虛構作品,介紹它們的受歡迎程度和它們的意義」互相呼應,如果只為保留不合乎標準的條目,就連討論方针都拒絕,是否合宜?--Risk留言 2013年8月7日 (三) 13:03 (UTC)
- 如果會讓人有廣告的感覺,那就代表措辭錯誤,那應該是把用詞改成百科標準才是;另外我上面那句並不是針對這個討論串,而是包含上面的足球、交通兩個。一些比較不有名的東西也有條目,只要有來源,措辭得當,我認為是可以留著的;就像我朋友有時候查維基,會很驚訝某些小東西都查的到,會覺得維基百科真是厲害,而更加願意使用維基百科,我認為未嘗是壞事。--Liaon98 我是廢物 2013年8月7日 (三) 13:52 (UTC)
- 維基百科不是不經篩選的資訊收集處。即使把遊戲攻略資料、旅遊指南、商業黃頁等收錄入維基也一定能幫助到某些人,問題是維基百科有他本身的定位、目的及精神,維基百科第一支柱是「維基百科是一部百科全書」,百科全書是收錄知識,自古以來百科全書收錄甚麼不收錄甚麼都是有嚴格準則,都是由學者編寫。21世紀,有人建立以互聯網為媒介的百科全書,名為維基百科,但「以互聯網為媒介」不代表其收錄準則沒嚴謹的規限。維基百科有不同的方針正是因為它是百科全書,不是宣傳工具、不是發表創新意念的地方、不是鏡像站或者原始資料庫 ,更不是不經篩選的資訊收集處。--Risk留言 2013年8月7日 (三) 14:10 (UTC)
- 你這串跟關注度是無關的,你講的這些是措辭,一篇文章措辭會影響到你認為它是旅遊指南、資訊收集還是廣告 etc,如果能改由百科口吻,這些問題是不存在的,所以跟關注度是沒有關係的。--Liaon98 我是廢物 2013年8月7日 (三) 14:17 (UTC)
- 你上一串不是跟關注度是無關嗎?那我說回關注度的部份,維基百科不是不經篩選的資訊收集處要求「採用百科全書的方式描述具有關注度的虛構作品,介紹它們的受歡迎程度和它們的意義」。因此,維基百科:關注度 (虛構事物)要求虛構作品有重要度及真實世界的介紹才能獨立成條目。--Risk留言 2013年8月7日 (三) 14:27 (UTC)
- 你這串跟關注度是無關的,你講的這些是措辭,一篇文章措辭會影響到你認為它是旅遊指南、資訊收集還是廣告 etc,如果能改由百科口吻,這些問題是不存在的,所以跟關注度是沒有關係的。--Liaon98 我是廢物 2013年8月7日 (三) 14:17 (UTC)
- 維基百科不是不經篩選的資訊收集處。即使把遊戲攻略資料、旅遊指南、商業黃頁等收錄入維基也一定能幫助到某些人,問題是維基百科有他本身的定位、目的及精神,維基百科第一支柱是「維基百科是一部百科全書」,百科全書是收錄知識,自古以來百科全書收錄甚麼不收錄甚麼都是有嚴格準則,都是由學者編寫。21世紀,有人建立以互聯網為媒介的百科全書,名為維基百科,但「以互聯網為媒介」不代表其收錄準則沒嚴謹的規限。維基百科有不同的方針正是因為它是百科全書,不是宣傳工具、不是發表創新意念的地方、不是鏡像站或者原始資料庫 ,更不是不經篩選的資訊收集處。--Risk留言 2013年8月7日 (三) 14:10 (UTC)
- 如果會讓人有廣告的感覺,那就代表措辭錯誤,那應該是把用詞改成百科標準才是;另外我上面那句並不是針對這個討論串,而是包含上面的足球、交通兩個。一些比較不有名的東西也有條目,只要有來源,措辭得當,我認為是可以留著的;就像我朋友有時候查維基,會很驚訝某些小東西都查的到,會覺得維基百科真是厲害,而更加願意使用維基百科,我認為未嘗是壞事。--Liaon98 我是廢物 2013年8月7日 (三) 13:52 (UTC)
- 不合乎標準的條目就要刪,別人寫廣告也很辛苦啊,是不是就不該刪呢?Wikipedia:關注度 (虛構事物)的準則能與維基百科的條目並不是僅關於虛構作品情節的介紹中「維基百科採用百科全書的方式描述具有關注度的虛構作品,介紹它們的受歡迎程度和它們的意義」互相呼應,如果只為保留不合乎標準的條目,就連討論方针都拒絕,是否合宜?--Risk留言 2013年8月7日 (三) 13:03 (UTC)
在下認為RiskchardWikipedia:关注度_(虚构事物)對於保留虛構作品並增加此類條目質量是有幫助,所以將「请注意,本篇指引虽然用于判定一个虚构事物主题是否能够在维基百科上拥有独立条目,但却不应该作为删除标准使用。尽管符合标准的主题几乎肯定可以拥有自身条目,但是不符合的条目却不能进行快速删除。」挪移至導言,避免作為提刪條目之理據。如果虛構事物具有關注度要找到可靠來源引述理應不難,僅求助於Google肯定只得到一堆粉絲論壇,在下從小就會購買收集ACG雜誌,裡面都會收錄值得關注的詳細介紹,既然對其有愛就應當勤收集資訊並將之豐富維基頁面內容。--安可(留言 ) 2013年8月9日 (五) 01:35 (UTC)
- 為何要「避免作為提刪條目之理據」?即是符合Wikipedia:关注度_(虚构事物)的可以拥有自身条目,不符合的也不能被刪?--Risk留言 2013年8月9日 (五) 01:43 (UTC)
- 然後也修飾爭議段落如右「如果一篇條目的主題的介紹不符合以上標準,那麼它在存廢討論中可能會成為刪除之理據,或被建議與相關聯的獨立條目合併。而那些沒有獨立來源支持的內容(它們仍可能是可靠的,只不過沒有被獨立介紹)則可能會被建議收錄進一個相關的獨立條目中。」這樣可減少該"指引"作為強制執行刪除理據之疑慮。--安可(留言 ) 2013年8月9日 (五) 01:47 (UTC)
- 這樣較為符合存廢討論的現況,也就是說很可能會因為不符上述標準會影響社群決定而投下刪除票,但不可因為不符標準就一定要刪除或送交提刪,法理主從性有所差異。--安可(留言 ) 2013年8月9日 (五) 01:52 (UTC)
- 我的理解和安可一致,关注度指引是用于确定一个条目是否符合维基百科的收录标准,我们肯定希望一个通过共识的关注度能够有助于维基百科的整体质量,也希望这个指引能够帮助创建此类条目的编辑更好地完善条目(或者说是更好地使他们编写的条目符合维基百科的要求),而非成为一个阻碍条目完善和存在的政策。我的反对也是集中在这一点,Risk的提议立场我无法苟同。--Walter Grassroot (♬) 2013年8月12日 (一) 02:55 (UTC)
- 虛構事物只要有第三方的有效介紹便可以證實其關注度,亦即是說不需要另行定立指引。--Qui cherche trouve 2013年8月12日 (一) 03:03 (UTC)
- (!)意見请把“简而言之”改得能让人看懂,不知道是不是我智商太低,看了三遍也没能理解其含义——燃玉 留言 勇踏前人未至之境! 2013年8月12日 (一) 14:52 (UTC)
- 其實關注度子則當應類近人物收錄準則,即定下仔細收錄準則,然而不符亦非刪除理據。題外話,「簡而言之」就是「簡而言之」,恕未知有多難明……真的不明,上網一搜,解釋亦多的是。深信啞老師可以幫到你。--J.Wong 2013年8月13日 (二) 11:25 (UTC)
- 如果要合符維基百科的質量,維基百科不是不經篩選的資訊收集處要求「採用百科全書的方式描述具有關注度的虛構作品,介紹它們的受歡迎程度和它們的意義」。因此,虛構作品能成為獨立條目的條件應為有關注度、一定的受歡迎程度和有基於現實世界的意義。維基百科:關注度 (虛構事物)中標準為真實世界的介紹、虛構作品的重要度正好呼應這三點。
- 如果「不符亦非刪除理據」,那訂立來干甚麼?不符人物收錄準則是刪除理據啊。--Risk留言 2013年8月14日 (三) 13:10 (UTC)
- 因为编辑领域的关系,我也算是能和虚构事物条目打上交到的人,谈点看法吧。英文维基百科对虚构角色条目特别注重现实世界相关内容,日文维基的条目又是大量充斥in-universe stuff;而中文维基一方面政策是朝英文维基走,一方面大量的新建条目又是日语维基的风格。英文维基那边特别强调现实世界部分,一个虚构角色必须是有现实世界内容才有资格独立成条,否则就算真的有关注度也会被合并。(换句话说,不是主题应不应该收录,而是条目写的太差,完全是给Fans看的)我是不希望中文维基的条目全是角色在作品世界里的信息,而关于现实世界的角色的设计、评价、影响一类几乎不提及。英文维基有格式手册 (虚构事物),而且还是指引,所以及时虚构事物关注度只是提案也没关系。中文维基有“维基百科不是...仅关于虚构作品情节的介绍”,但这只是个理念不是细则,而且导言介绍角色设计者就算有了现实世界内容(类似的还有维基百科不是遊戲攻略資料对付不了罗列游戏数据等的条目,因为“数据不是攻略”),所以在具体的执行上一般是改用关注度手段删除。用暴力手段我以前也想过,利用提删逼迫编辑往里加现实世界内容来改善条目,但经常底下会有一大堆理由很弱的保留票,导致删除操作没法执行;至于改善,基本也是没人做的,小小作品就是通过删除的强硬手段逼迫来扩充,然而每次存废讨论结束,总是有值得收录但无人动手的条目。这应该算个积压的问题,那么多条目不是说很快能解决的,解决的时候也是大家普遍接受“虚构事物条目应该有基於現實世界意義内容”的时候——真正有关注度的条目会加入现实世界内容,没有关注度的,因为写不出现实世界内容所以我也不会创建。我是想推动虚构事物格式手册的,当然我知道跟我是一个说得多做得少的人 囧rz...--铁铁的火大了 2013年8月15日 (四) 03:22 (UTC)
- 贊同铁铁的火大了,维基百科的條目並不是...仅关于虚构作品情节的介绍的理念其實是「虛構事物條目應該有基於現實世界意義內容」,因此一些無現實世界意義的虛構事物不應有獨立條目,這是Wikipedia:關注度_(虛構事物)的目的。但虚构事物格式手册只關乎虛構事物條目有沒有加入现实世界内容,而非虛構事物有沒有现实世界的意義。格式手册 (虚构事物)只是建基於虚构事物主題有真實世界角度(Real-world perspective)可寫,故此虚构事物應先滿足Wikipedia:關注度_(虛構事物)以確保有現實世界意義,再在格式上符合虚构事物格式手册。--Risk留言 2013年8月15日 (四) 04:20 (UTC)
- 對於符合現時收錄標準的條目,掛上{{In-universe}}模板提醒改善,勝過送交刪除討論。--Mewaqua(留言) 2013年8月15日 (四) 05:39 (UTC)
- 如果虛構事物不存在故事以外的觀點供描述,即是沒有现实世界的意義,也不可刪?--Risk留言 2013年8月15日 (四) 08:49 (UTC)
- 理事會在2011年的決議[2]提到:"working with colleagues to improve and make friendlier policies and practices regarding templates, warnings, and deletion"(底線是我加的),難道已經變成耳邊風?--Mewaqua(留言) 2013年8月16日 (五) 12:55 (UTC)
- 因此虛構事物不存在故事以外的觀點供描述,即是沒有现实世界的意義,也不可刪?--Risk留言 2013年8月16日 (五) 12:58 (UTC)
- 理事會在2011年的決議[2]提到:"working with colleagues to improve and make friendlier policies and practices regarding templates, warnings, and deletion"(底線是我加的),難道已經變成耳邊風?--Mewaqua(留言) 2013年8月16日 (五) 12:55 (UTC)
- 如果虛構事物不存在故事以外的觀點供描述,即是沒有现实世界的意義,也不可刪?--Risk留言 2013年8月15日 (四) 08:49 (UTC)
- 这和基金会决议根本不矛盾。所谓现实意义,故事以外的觀點等等,只要有证据证明的确存在就好,就可以证明其关注度,而没有必要非得在条目中写出来才有关注度--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3年8月16日 (五) 14:00 (UTC)
- (-)反对:建立關注度 (虛構事物)指引實屬多餘。小說、電影或動漫裡的人物、機構或事件只要有第三方有效介紹(即符合通用準則)已經可以證明具備足夠關注了,根本沒有另立指引的必要。--Qui cherche trouve 2013年8月22日 (四) 06:36 (UTC)
- 照你這樣說所有關注度標準都是多餘,因為已有通用關注度準則。Wikipedia:关注度 (虚构事物)以至維基百科:關注度 (事件)等關注度標準都是用於事物應否有獨立條目,滿足WP:關注度「不能保證某主題一定能被收入維基百科」,這正是wp:關注度 (數字)、wp:關注度 (書籍)等建立的原因。--Risk留言 2013年8月22日 (四) 15:50 (UTC)
僅關於虛構作品情節的介紹的來源不能支持關注度
原先的討論在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13/12/31#护廷十三队,現在我想借此說明維基百科:關注度 (虛構事物)的主張已蕴含在通用關注度指引及維基百科不是什麼方針裏,如下:
- 根據WP:IINFO,維基百科的條目並不是僅關於虛構作品情節的介紹。
- 根據通用關注度指引,「有效介紹」意味着相關之來源直接、詳細地講解了主題的實體,編者無需通過原創研究來發掘條目的內容。
- 根據(1),可知條目內容中必須有非僅關於虛構作品情節的介紹。
- 根據維基百科:非原創研究,編者從「僅關於虛構作品情節的介紹的來源」只能寫出僅關於虛構作品情節的介紹。
- 「僅關於虛構作品情節的介紹的來源」不能使編者無需通過原創研究來發掘「非僅關於虛構作品情節的介紹」。(雙重否定)
- 根據(3)「僅關於虛構作品情節的介紹的來源」不能使編者無需通過原創研究來發掘條目的內容。(說明:「條目的內容」並不指任何給定的內容,因為維基百科不是什麼規範了條目的內容,例如不是詞典、不是發表創新意念的地方等,這裏則用了「條目內容中必須有非僅關於虛構作品情節的介紹」,雖然「簡潔的情節概述是可以包含在這些介紹(受歡迎程度和它們的意義)中的」,但「這些介紹」,即非虛構作品情節的介紹,才是構成「條目的內容」的必要條件)
- 根據(2)及(6),「僅關於虛構作品情節的介紹的來源」不能滿足「有效介紹」,不能支持條目關注度。
以上。其實結論正是維基百科:關注度 (虛構事物)的主張(基於現實世界的非資料陳列式介紹)。先看各位意見。--Risk留言 2014年1月2日 (四) 15:39 (UTC)
(:)回應:大致能理解這論點的必要,但能不能以正面logic簡化一下呢?「支持關注度的來源必需要有虛構作品情節之外的額外內容」(可再舉例如評價式批評、社會影響、等等)--❦‽維基vs百度‽hanteng✉ 2014年1月2日 (四) 15:54 (UTC)
- 即是如開發設計、社會影響、媒體評價以及文學評價等來源才可支持關注度。很難再簡化吧?--Risk留言 2014年1月2日 (四) 16:03 (UTC)
- 我沒有要簡化內容的意思,我的意思是要有簡化的序言,如各方針有的in a nutshell。--❦‽維基vs百度‽hanteng✉ 2014年1月3日 (五) 00:42 (UTC)
- 即是如開發設計、社會影響、媒體評價以及文學評價等來源才可支持關注度。很難再簡化吧?--Risk留言 2014年1月2日 (四) 16:03 (UTC)
- (-)反对「Riskchard釋法」,這是對「Wikipedia:關注度」的從嚴解釋,不是當初的「立法原意」,是「挪動門柱」,後果就是一大堆現時可以保留的條目又要被刪光。這一次又是Riskchard把自己幾個月前提出過的Wikipedia:互助客栈/方针/存档/2013年8月「提請將Wikipedia:关注度 (虚构事物)確立為正式方針的討論」改頭換面再推出來。--Mewaqua(留言) 2014年1月3日 (五) 02:42 (UTC)
- 甚麼「Riskchard釋法」「挪動門柱」只是廢話,完全沒解釋上面如何不合理不合方針、偷換了哪個概念有甚麼謬誤。「一大堆」是哪一堆?「現時可以保留」是否代表「應當保留」?何以見得是「改頭換面再推出來」?是「改頭換面再推出來」又有何問題?以上你從沒解釋。--Risk留言 2014年1月3日 (五) 09:42 (UTC)
- 「條目內容僅有關於虛構作品情節的介紹」和「第三方發表的資料來源僅有關於虛構作品情節的介紹」是兩個不同的情況,把前者的要求引伸至後者,這不是偷換概念麼?我知道你一定不會滿意,不過我未必有時間跟你玩Wikipedia:对管理员的意见和建议/历史档案/2013年7-12月#对管理员燃玉不合理封禁本人的申訴那種長篇大論東拉西扯式的討論。--Mewaqua(留言) 2014年1月3日 (五) 11:16 (UTC)
- 你現在又扯到那個封禁申訴,不就是「東拉西扯式的討論」?我哪裏說了「條目內容僅有關於虛構作品情節的介紹」和「第三方發表的資料來源僅有關於虛構作品情節的介紹」是同一個的情況?現在如何將「前者的要求引伸至後者」?就算有申延,為何這申延是不合理?有引伸就是偷換概念,那就是偷換了「偷換概念」這個概念。--Risk留言 2014年1月3日 (五) 11:53 (UTC)
- 「條目內容僅有關於虛構作品情節的介紹」和「第三方發表的資料來源僅有關於虛構作品情節的介紹」是兩個不同的情況,把前者的要求引伸至後者,這不是偷換概念麼?我知道你一定不會滿意,不過我未必有時間跟你玩Wikipedia:对管理员的意见和建议/历史档案/2013年7-12月#对管理员燃玉不合理封禁本人的申訴那種長篇大論東拉西扯式的討論。--Mewaqua(留言) 2014年1月3日 (五) 11:16 (UTC)
- 甚麼「Riskchard釋法」「挪動門柱」只是廢話,完全沒解釋上面如何不合理不合方針、偷換了哪個概念有甚麼謬誤。「一大堆」是哪一堆?「現時可以保留」是否代表「應當保留」?何以見得是「改頭換面再推出來」?是「改頭換面再推出來」又有何問題?以上你從沒解釋。--Risk留言 2014年1月3日 (五) 09:42 (UTC)
- (-)反对將方針裡文字無限申延的解讀方法。基本上,只有可靠來源的有效介紹就可以證明該虛構作品的關注度,那怕只是關於該作品情節的介紹。--Qui cherche trouve 2014年1月3日 (五) 02:49 (UTC)
- 現我將哪些文字「無限申延」?如有申延,這申延為何是不合理,為何是「無限」? 這我在(6)就解釋,上面也就是說明為何不是如閣下所言。--Risk留言 2014年1月3日 (五) 09:42 (UTC)
- (!)意見来源的独立是指智慧上的独立(这里已经假定来源的介绍深入有效),不是仅指发表者的独立。仅仅将内容进行简介或者转述的衍生作品不属于独立于内容发表者的来源。举例来说,美联社的稿件或者新华社通稿其他通讯社都可以发表,发表时可以全文照发也可以简介,但是在建立关注度的考量时,这些没有独立观点的稿件只能算一个来源。同样,媒体转载的通稿(例如苍井空等五名日本人被日媒评为卖国贼这类)以及转发自我投稿的马奎斯世界名人录也只能说明稿件作者的观点,不代表这些自我发表的稿件有独立性。--Skyfiler(留言) 2014年1月3日 (五) 16:07 (UTC)
- (?)疑問,那意味着独立的虚拟事物条目或者依附于主题条目的虚拟事物章节或内容必须只关于现实的可靠来源的介绍,即使来自自身的虚拟事物情节(即使它是现实的,来自于虚拟事物作品的描述或定义)也不符合要求?——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4年1月3日 (五) 02:56 (UTC)
- 独立性要求仅为讨论条目关注度之用,章节内容不适用关注度方针,非独立的第一手来源是应该避免(参考维基百科:非原创研究)但是允许的,但是一般需要第二手来源支持其上下文相关性,例如在奥运会条目要提到北京奥运期间某建材市场关闭这个新闻的话,需要可靠来源来证明这个建材市场在奥运会的上下文中值得一提,而不仅仅靠新闻提到奥运会就作数。--Skyfiler(留言) 2014年1月3日 (五) 16:07 (UTC)
- 「符合要求」是指符合WP:IINFO的要求吧,原文說「簡潔的情節概述是可以包含在這些介紹中的」,不是如閣下所言情節概述只能关于這些介紹,或情節概述只可以包含在這些介紹中的。要進行介紹,来自自身的虚拟事物情节作為背景資料我認為是必须,方針的意思是不可以只有虚拟事物情节。--Risk留言 2014年1月3日 (五) 09:42 (UTC)
- 最近我比較沒時間研究這方面的問題,對於Riskchard的解釋暫時不表達贊成或反對。然而我有個疑問,希望閣下可以回答:假設有一個來源雖然介紹了某位虛擬人物於IGN與動畫新聞網的評價、角色受觀眾喜愛的原因、介紹了該角色的文化影響……等等現實反應,但是卻幾乎沒介紹該角色於虛構劇情中的表現,那麼此來源是否符合「詳細地講解了主題的實體」?--M940504(留言) 2014年1月3日 (五) 14:36 (UTC)
- 应该算写跑题吧?一个文章涵盖的范围应该匹配文章的主题。比如一篇关于互联网的文章应该讨论全球计算机网络,而不是网络、软件或者计算机
- (!)意見,突然想到,建議此討論結束後存檔至Wikipedia_talk:关注度,以便日後查閱--M940504(留言) 2014年1月3日 (五) 14:44 (UTC)
- 這似乎與上面討論無關,不過我也可以回答。「詳細」與否與來源介紹哪一個層面無關,只與介紹的內容量及深度有關,如果來源詳細地介紹現實反應或虛構劇情任何一面,它都是「詳細地講解了主題的實體」,譬如一本詞典會詳細地介紹一個字詞,它不需介紹其他層面也可以是「詳細地講解了主題的實體(字詞)」。但一本詞典就不能使「編者無需通過原創研究來發掘條目的內容」,就如上面的推論,詞典來源不能使編者無需通過原創研究來發掘非詞典內容,而維基百科不是詞典,這就解釋了為何方針說詞典不能支持關注度。--Risk留言 2014年1月3日 (五) 15:18 (UTC)
- 還有一個問題:若僅關於虛構作品情節的介紹的來源所介紹的並非虛構事物,而是現實世界的事物(如歌劇、戲曲、小說、漫畫),則閣下認為此類來源是否足以支持關注度?--M940504(留言) 2014年1月5日 (日) 04:31 (UTC)
- 這情況會較罕見,因為現實世界的事物不一定有虛構作品情節可介紹。根據上面的邏輯,一樣不足以支持關注度。--Risk留言 2014年1月5日 (日) 04:37 (UTC)
- 假設有一個來源只介紹了悲慘世界的劇情,則此來源無法支持悲慘世界的關注度?--M940504(留言) 2014年1月5日 (日) 04:50 (UTC)
- 是的。但悲慘世界也絕不需要靠那個來源支持關注度。--Risk留言 2014年1月5日 (日) 04:53 (UTC)
- 假設有一個來源只介紹了悲慘世界的劇情,則此來源無法支持悲慘世界的關注度?--M940504(留言) 2014年1月5日 (日) 04:50 (UTC)
- 這情況會較罕見,因為現實世界的事物不一定有虛構作品情節可介紹。根據上面的邏輯,一樣不足以支持關注度。--Risk留言 2014年1月5日 (日) 04:37 (UTC)
- 再問一個問題:若有一個來源有寫出某本小說的作者、出版社、頁數與銷售日期,則這一個來源是否屬於「僅關於虛構作品情節的介紹」?--M940504(留言) 2014年1月5日 (日) 05:00 (UTC)
- 當然不是,但是否能「詳細地講解了主題的實體」就是另一回事。--Risk留言 2014年1月5日 (日) 05:32 (UTC)
(-)反对,想了一下,我還是無法贊成閣下對通用關注度指引的解讀方法。因為WP:IINFO的說法是「僅關於虛構作品情節的介紹。維基百科採用百科全書的方式描述具有關注度的虛構作品」,然而歌劇、戲曲、小說、漫畫等事物是「現實作品」,而非「虛構作品」;敘述歌劇、戲曲、小說、漫畫的劇情的來源並不能算是「僅關於虛構作品情節的介紹的來源」--M940504(留言) 2014年1月5日 (日) 05:58 (UTC)- 閣下是真的想清楚才好,虛構作品即Fiction,文學作品是Fiction,戲劇歌劇、電影、詩歌、戲曲、漫畫通通是虛構作品。--Risk留言 2014年1月5日 (日) 06:03 (UTC)
- 那這樣這次討論又和护廷十三队有何關聯?护廷十三队是虛構角色,不算是虛構作品吧。--M940504(留言) 2014年1月5日 (日) 06:11 (UTC)
- 這次討論是和护廷十三队沒關聯啊,這裏不是条目探讨。护廷十三队不是虛構作品,是虛構作品情節。到底您反對的理由是甚麼?--Risk留言 2014年1月5日 (日) 06:16 (UTC)
- 好吧,因為我以前曾聽閣下說過「動畫為現實世界產物」,才會以為歌劇、戲曲、小說、漫畫等事物非虛構作品。而在此討論開頭寫著「原先的討論在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13/12/31#護廷十三隊」,所以我才會認為與护廷十三队有關
- 回到正題,我剛才問您有寫出作者等資料的來源是否為「僅關於虛構作品情節的介紹」,而閣下回答「當然不是」。若來源有寫出某位虛構角色的配音員,則是否屬於「僅關於虛構作品情節的介紹的來源」?--M940504(留言) 2014年1月5日 (日) 06:34 (UTC)
- 虛構作品也是現實世界產物。有寫出某位虛構角色的配音員,當然不是「僅關於虛構作品情節的介紹的來源」。--Risk留言 2014年1月5日 (日) 06:41 (UTC)
- 怎麼跟您以前的解釋不一樣?--M940504(留言) 2014年1月5日 (日) 06:50 (UTC)
- 「以前的解釋」是怎樣的解釋?「以前的解釋」與現在的討論有甚麼關係?--Risk留言 2014年1月5日 (日) 06:55 (UTC)
- 我說的是甚平_(ONE_PIECE)的存廢討論內容。WP:IINFO有寫著「介紹它們的受歡迎程度和它們的意義」;「來源有介紹某位虛構角色的配音員」是否足以稱為「來源有介紹它們的意義」?--M940504(留言) 2014年1月5日 (日) 07:07 (UTC)
- 閣下真的離題了。「來源有介紹某位虛構角色的配音員」不是「僅關於虛構作品情節的介紹的來源」,那無論「來源有介紹某位虛構角色的配音員」是怎樣都與現在討論「僅關於虛構作品情節的介紹的來源不能支持關注度」無關,但我會說不足以稱為。甚平_(ONE_PIECE)的存廢討論是那句「動畫本身已是現實產物,虛構角色不是」吧。現在我說「虛構作品也是現實世界產物」,跟以前的解釋有何不一樣或矛盾?--Risk留言 2014年1月5日 (日) 07:18 (UTC)
- 我說的是甚平_(ONE_PIECE)的存廢討論內容。WP:IINFO有寫著「介紹它們的受歡迎程度和它們的意義」;「來源有介紹某位虛構角色的配音員」是否足以稱為「來源有介紹它們的意義」?--M940504(留言) 2014年1月5日 (日) 07:07 (UTC)
- 怎麼會離題?現在討論「僅關於虛構作品情節的介紹的來源不能支持關注度」,而我的疑問是「僅關於虛構作品情節的介紹的來源」的定義為何?M940504(留言) 2014年1月5日 (日) 08:02 (UTC)
- 我已告訴您「有寫出某位虛構角色的配音員,當然不是「僅關於虛構作品情節的介紹的來源」」。您的追問已與「僅關於虛構作品情節的介紹的來源」的定義無關。不如說說您自己的看法。--Risk留言 2014年1月5日 (日) 08:17 (UTC)
- 「以前的解釋」是怎樣的解釋?「以前的解釋」與現在的討論有甚麼關係?--Risk留言 2014年1月5日 (日) 06:55 (UTC)
- 這是我的看法:WP:PLOT第10點的完整內容是「僅關於虛構作品情節的介紹。維基百科採用百科全書的方式描述具有關注度的虛構作品,介紹它們的受歡迎程度和它們的意義。一般情況下,簡潔的情節概述是可以包含在這些介紹中的。」。「是否屬於僅關於虛構作品情節的介紹」與「是否有介紹它們的受歡迎程度和它們的意義」是兩回事,但是此方針卻混為一談。該方針的寫法會使人認為介紹要「介紹它們的受歡迎程度和它們的意義」才屬於「非僅關於虛構作品情節的介紹」--M940504(留言) 2014年1月5日 (日) 13:14 (UTC)
- 如果不考慮「介紹它們的受歡迎程度和它們的意義」,您是否認同上面七點的說法?--Risk留言 2014年1月5日 (日) 13:53 (UTC)
- 這次討論是和护廷十三队沒關聯啊,這裏不是条目探讨。护廷十三队不是虛構作品,是虛構作品情節。到底您反對的理由是甚麼?--Risk留言 2014年1月5日 (日) 06:16 (UTC)
- 那這樣這次討論又和护廷十三队有何關聯?护廷十三队是虛構角色,不算是虛構作品吧。--M940504(留言) 2014年1月5日 (日) 06:11 (UTC)
- 閣下是真的想清楚才好,虛構作品即Fiction,文學作品是Fiction,戲劇歌劇、電影、詩歌、戲曲、漫畫通通是虛構作品。--Risk留言 2014年1月5日 (日) 06:03 (UTC)
- (!)意見,第7點結論錯了吧?「僅關於虛構作品情節的介紹的來源」只能寫出僅關於虛構作品情節的介紹。不能使編者無需通過原創研究來發掘「非僅關於虛構作品情節的介紹」。因此,寫出來的條目違反WP:PLOT第10點、屬於不適合維基百科的條目。怎麼會變成不能支持關注度?關注度和維基百科不是什麼是兩回事吧?--KevinSET 2014年1月6日 (一) 03:47 (UTC)
- 應該是第6點吧,因為第7點結論是否錯與前面的推論無關。第6點後面已註釋了:「條目的內容」並不指任何給定的內容,因為維基百科不是什麼規範了條目的內容。閣下所指「寫出來的條目違反WP:PLOT第10點、屬於不適合維基百科的條目」,正是因為不附對於條目內容規範。「不能支持關注度」不是單因為「寫出來的條目違反WP:PLOT第10點、屬於不適合維基百科的條目」,而是不能滿足「有效介紹」,所以不能支持關注度。--Risk留言 2014年1月6日 (一) 04:50 (UTC)
- 我個人認為,根據通用關注度指引:「 有效介绍,意味着相关之来源直接、详细地講解了主题的实体,编者无需通过原创研究来发掘条目的内容。有效介绍要比顺带提及深入,但可能会较专门阐述浅显一些。」虛構作品,尤其是虛構人物、物品的條目主題的詳細講解自然包括虛構情節介紹。但是有關注度不一定代表是合格條目。在指引中也提到:「假定,意味着可靠来源的有效介绍只构成必要条件,而不能保证某主题一定能被收入维基百科。即使某个主题符合上述标准,编者们也有可能达成共识,认为不应该为其另立一篇条目。例如,当条目违反维基百科不是什么方针的时候。」因此僅有虛構情節介紹的條目才會被提刪。例如成語通常都有關注度,但寫成詞典式的解釋就不恰當。因此我認為應該是「僅關於虛構作品情節的介紹的來源能支持關注度,但是僅有虛構情節介紹的條目仍不合格」這樣解釋較恰當。--KevinSET 2014年1月6日 (一) 08:20 (UTC)
- 應該是第6點吧,因為第7點結論是否錯與前面的推論無關。第6點後面已註釋了:「條目的內容」並不指任何給定的內容,因為維基百科不是什麼規範了條目的內容。閣下所指「寫出來的條目違反WP:PLOT第10點、屬於不適合維基百科的條目」,正是因為不附對於條目內容規範。「不能支持關注度」不是單因為「寫出來的條目違反WP:PLOT第10點、屬於不適合維基百科的條目」,而是不能滿足「有效介紹」,所以不能支持關注度。--Risk留言 2014年1月6日 (一) 04:50 (UTC)
- 根據WP:IINFO,維基百科的條目並不是僅關於虛構作品情節的介紹。
- 根據維基百科:非原創研究,編者從「僅關於虛構作品情節的介紹的來源」只能寫出僅關於虛構作品情節的介紹。
- 「僅關於虛構作品情節的介紹的來源」不能使條目符合WP:IINFO。
- 只有「僅關於虛構作品情節的介紹的來源」的條目必然違反「維基百科不是什麼」。
- 有非「僅關於虛構作品情節的介紹的來源」的條目才可以不違反『維基百科不是什麼』。
- 有非「僅關於虛構作品情節的介紹的來源」才可假定該主題符合獨立條目的收錄標準。
- 「僅關於虛構作品情節的介紹的來源」不可假定該主題符合獨立條目的收錄標準,即通用關注度指引。
- 以上似乎5、6點可省略。這様也得出同一結論。--Risk留言 2014年1月6日 (一) 11:33 (UTC)
就WP:关注度_(虚构事物)而造成大量虚拟事物提删问题的处理共识
由于某位用户开已经开始对这类的条目进行各种提删处理(包括援引WP:NOT的非虚拟描述,关注度缺乏等),我认为作为百科全书,虽然不能保证收录尽所收录,但有别于传统的纸质百科全书,应该突破一些过去认为不能突破的限制。虽然鉴于以前对这类条目的新建缺乏控制,但作为对其主体条目的百科信息记述仍然是必需的,所以我要求对于此类条目,一律优先以合并回主题条目或主题条目分立的相应记述列表,需要时进行删减以满足WP:NOT的“简洁的情节概述是可以包含在这些介绍中的。”(也就至少保证这类条目有一票共识性的合并票),而不是一味的提删。删除令需要读者了解的百科内容有所损失,也令以后的重写造成阻碍。合并能保留原有的编辑历史以尊重所有参与过的编辑者,另且相对来说,能直接从历史中提取需要修复的源码。
希望以此订立为一种共识,并作为这类条目的删除的判断准则。--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4年2月25日 (二) 07:12 (UTC)
- 其實很多條目處理的方法都是(±)合併/(►)重定向,只要有人提出。如何及誰去執行又是另一個問題了--Nivekin※請留言 2014年2月25日 (二) 07:45 (UTC)
- 請注意合併後的trivia問題(見維基百科:瑣碎章節)。愛好者應當學會何時收筆,維基百科不是不經篩選的資訊收集處,將虛構作品內所有情節都巨細無遺地寫出來不是應有的寫作態度。--Qui cherche trouve 2014年2月25日 (二) 07:56 (UTC)
- 事无巨细是不太合理,但一杆子地删除也不是可取之道,只希望在进行这类删除前至少存在一张合并票,毕竟提交太多了,不能保证有所缺漏然后就被忽略完了(尤其关注度提删,因为这是一篮子投票),而且我希望至少维持现状或者以挂合并处理而非挂关注度或简单地挂提删。这对于我们百科是趋于收紧还是保持适当的宽松的收录目标相当重要。——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4年2月25日 (二) 08:15 (UTC)
- 那要再希望有一個專責找合併的志願者了--Nivekin※請留言 2014年2月25日 (二) 10:24 (UTC)
- 我非常志願,我過年前後處理了不少ACG的合併。--Outlookxp(留言) 2014年2月25日 (二) 10:30 (UTC)
- 那希望有志願者做非ACG...--Nivekin※請留言 2014年2月25日 (二) 11:07 (UTC)
- 其实都是同源吧,作品不只是ACG。——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4年3月13日 (四) 05:30 (UTC)
- 那希望有志願者做非ACG...--Nivekin※請留言 2014年2月25日 (二) 11:07 (UTC)
- 我非常志願,我過年前後處理了不少ACG的合併。--Outlookxp(留言) 2014年2月25日 (二) 10:30 (UTC)
- 那要再希望有一個專責找合併的志願者了--Nivekin※請留言 2014年2月25日 (二) 10:24 (UTC)
- 事无巨细是不太合理,但一杆子地删除也不是可取之道,只希望在进行这类删除前至少存在一张合并票,毕竟提交太多了,不能保证有所缺漏然后就被忽略完了(尤其关注度提删,因为这是一篮子投票),而且我希望至少维持现状或者以挂合并处理而非挂关注度或简单地挂提删。这对于我们百科是趋于收紧还是保持适当的宽松的收录目标相当重要。——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4年2月25日 (二) 08:15 (UTC)
- 老實說,我個人希望做到「我看完條目後,能明白該書大意」的程度。現在日漫常有一些特別的世界觀,開設一個獨立條目作解釋難以避免。但我個人反對為角色開條目的做法(萌娘百科較適合)。--Temp3600(留言) 2014年2月25日 (二) 11:31 (UTC)
- 我也因为这种条目的确由更专注性的百科系统去完成是比较好,但问题是对待这些条目在进行提删处理前是否应该先考虑合并处理先?(这可不是破坏,侵权,或者广告这类非常有问题非删不可的条目)现在这位挂模板可很爽了,跟着分类,一个TW,挂得很快,但跟着去提删投合并就辛苦了()
- 同意Temp3600所言。明白大意已經足夠,不需要知道全部細節。--Qui cherche trouve 2014年2月26日 (三) 01:34 (UTC)
- 那么我们应该是默认合并还是删除,yes or no?请考虑删除后的难恢复性和对过去编写的不尊重。现在的默认删除投票,另这些信息的流失与再整编十分不利。
- 而且我认为如果由于现在的收录规则收紧的话,应该是不溯后,对于过去所建立的页面,应提出进行改善,而非一味地大量提删。挂模板挂得很爽,但没考虑过对历史上的编者的不尊重,对这种不存在严重的破坏或侵权性的灰色地带的条目一味地盲目提删或关注度处理,本身就是一种扰乱行为,应该有所纠正和制止。
- 正如你所认为的“何时收笔”,你也要知道见好就收的问题。——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4年2月26日 (三) 06:33 (UTC)
- 某程度上合併還是刪除,很大程度視乎最後處理的管理員。目前似乎不同的管理員對不同的情況的態度及處理方式都有異,是否有統一的必要?--Nivekin※請留言 2014年2月26日 (三) 06:58 (UTC)
- 是的,将虚拟作品所衍生的虚拟事物应该优先考虑合并这种处理方法固定下来(尤其对于过去所建立的这类条目)。——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4年2月26日 (三) 07:24 (UTC)
- 那去找一個肯動手合併 (不是單單把標題重定向) 的管理員比較實際--Nivekin※請留言 2014年2月26日 (三) 07:29 (UTC)
- 要麼Cwek自薦當管理員吧!我想我會投贊成票的。--Qui cherche trouve 2014年2月26日 (三) 07:50 (UTC)
- 贊同Cwek觀點,我也很樂意進行合併處理。--安可 ♪(留言 ) 2014年2月26日 (三) 13:53 (UTC)
- 要麼Cwek自薦當管理員吧!我想我會投贊成票的。--Qui cherche trouve 2014年2月26日 (三) 07:50 (UTC)
- 那去找一個肯動手合併 (不是單單把標題重定向) 的管理員比較實際--Nivekin※請留言 2014年2月26日 (三) 07:29 (UTC)
- 是的,将虚拟作品所衍生的虚拟事物应该优先考虑合并这种处理方法固定下来(尤其对于过去所建立的这类条目)。——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4年2月26日 (三) 07:24 (UTC)
- 出现问题的其实是关注度提删,不仅仅是ACG,其他“滥建”比较严重的领域同样被大量提删。就合并而言,曾有过合并请求提案,但我没有追踪,不知道最后什么结果。如果有足够的处理合并的人手,那么转交合并请求也未尝不是一种办法——只是比现状更容易引起积压。不过另一方面也要注意如果随意合并,结果将是毁灭性的;处理合并的用户必须对于条目质量有总体的把握(至少不能因为合并而使条目质量大幅下降),而且应该对于相应的内容有大致的了解。PS Wikipedia:关注度_(虚构事物)本身存在一定的问题(比如要求来源自身的关注度),但早晚也要变成指引。 --达师 - 277 - 465 2014年3月4日 (二) 16:57 (UTC)
- 我倒覺得如果能令恢復條目內容變得和快速刪除一樣簡單流程,會直接解決這個問題。Bluedeck 植樹節 2014年3月10日 (一) 14:23 (UTC)
- 我一直提议这类内容用改重定向的方式表示删除,fans写的内容大概只有fans有精力合并吧……--铁铁的火大了 2014年3月10日 (一) 14:33 (UTC)
- (!)意見 若只重定向而完全不合併內容,倒不如刪了算。讀者跟隨一個角色的重定向來到一個電影/小說/動漫/網遊條目,但頁面中連這角色的名字也沒有提及,又有甚麼意義?--Nivekin※請留言 2014年3月13日 (四) 03:46 (UTC)
- (:)回應,我不这么认为,很多情况角色名重定向回相应作品条目(或相关列表),而这些条目一般已经有该项角色的描述了,重定向后反而没了相关信息,相对很罕见,甚至是做整理的失误。(当然偶然会有,一个配音演员的被重定向到其参演的一部作品,但那是程序bug)——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4年3月13日 (四) 05:03 (UTC)
- (:)回應 一點也不罕見,請參考维基百科: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13/12/02中舰队统帅、仙女龙、半人马酋长、撼地神牛重定向至DotA的執行及相關之討論(User talk:乌拉跨氪/2014年1月#撼地神牛等、[3])--Nivekin※請留言 2014年3月13日 (四) 05:16 (UTC)
- (:)回應,这类应该建一个列表,保留描述(就是“它是什么”),移走攻略(如游戏数据等),这才是适合吧。除非偷懒不想干了。——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4年3月13日 (四) 05:26 (UTC)
- 基於維基百科不是愛好者網站的原則,我都贊成將這些瑣碎內容直接刪除。--2014年3月13日 (四) 03:53 (UTC)<-这位就是user:SiuMai
- 上面怎么了?人呢?怎么不见人名呢?还是被自己的恶心行为吓怕了?不就是因为你,还真没人提这些远古条目的处理问题了。——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4年3月13日 (四) 04:56 (UTC)
- 不需要這樣的語氣,一時手快打漏,又不是殺人放火。--Qui cherche trouve 2014年3月13日 (四) 05:00 (UTC)
- 冷静,别气急败坏,手抖多了。——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4年3月13日 (四) 05:26 (UTC)
- 不需要這樣的語氣,一時手快打漏,又不是殺人放火。--Qui cherche trouve 2014年3月13日 (四) 05:00 (UTC)
- 上面怎么了?人呢?怎么不见人名呢?还是被自己的恶心行为吓怕了?不就是因为你,还真没人提这些远古条目的处理问题了。——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4年3月13日 (四) 04:56 (UTC)
- 我一直提议这类内容用改重定向的方式表示删除,fans写的内容大概只有fans有精力合并吧……--铁铁的火大了 2014年3月10日 (一) 14:33 (UTC)
- 要處心積慮趕盡殺絕ACGN內容,不重定向而直接刪掉就最好不過,就算將來有人想動手合併,都要費時找管理員索回「消失的頁面」,現在五星物語條目的情況就是了,另見Wikipedia:互助客栈/方针/存档/2014年2月#WP:条目找回。--Mewaqua(留言) 2014年3月13日 (四) 11:40 (UTC)
- 贊成對非侵權或廣告等問題嚴重的灰色條目,優先以「重定向」來代替「直接刪除」。這對有心想幫忙合併的人會方便很多--Sega7131(留言) 2014年3月17日 (一) 09:32 (UTC)
- 做了一個微縮版條目找回。測試。如果埋頭處理的話我(希望)自己就能應付大多數的請求。Bluedeck 2014年3月19日 (三) 13:34 (UTC)
关于Wikipedia:关注度_(虚构事物)的新草案请求建议与提请为指引的意见
鉴于大量在关注度制度建立前、初期、和现在所建立的大部分虚构作品和虚构事物被提请关注度删除,我认为这有损百科的收录,但也认为的确部分虚构事物的关注度的确存在问题,需要一个可以执行的规范进行管理和修葺。所以主要根据书籍关注度,和引用了通用关注度、现有的虚构事物关注度描述、列表指引等的描述,写了一份新的关于虚构作品与虚构事物的关注度草案。
由于虚构作品与虚构事物的相关性,并且关于虚构作品的关注度没被包含(书籍关注度剔除了对漫画的判定)或没作为指引(电影关注度仍为英文指引草案),而且现有虚拟事物关注度描述是包括了虚构作品,所以本关注度同时针对虚构作品和虚构事物进行判定。
请求社群针对草案提出修订,看看是否需要修改描述或者强化判定条件。如果没异议的话,希望能尽快提升为指引。以对相关方面的条目的去留作出指导。 --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4年10月20日 (一) 06:29 (UTC)
- 反问下,所属作品算是虚构作品不?如果不是应该算是什么?(神话?)——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4年10月20日 (一) 11:22 (UTC)
- 忘了,草案:Wikipedia:关注度_(虚构事物)/修改草案。——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4年10月20日 (一) 11:26 (UTC)
- 神話或宗教角色所屬作品是否算是一個「虛構作品」應該也是有爭議的。--M940504(留言) 2014年10月20日 (一) 11:38 (UTC)
- 或者将不能确定的带有传记性或记录性的记录不算作「虚构作品」?因为无法判断其是虚构还是现实再演绎,或者算是一种传记或者纪实,「虚构作品」应该是能够确定是作者虚构的,不会存在直接的现实的。——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4年10月20日 (一) 13:10 (UTC)
- 神話或宗教角色所屬作品是否算是一個「虛構作品」應該也是有爭議的。--M940504(留言) 2014年10月20日 (一) 11:38 (UTC)
- “古代的神话及传说由于可能包含基于现实的夸张描述,是对远古现实事件的一种描述,带有接近传记或者记录的成分,所以不属于虚构作品。”这个论断是否有些武断?我觉得叙述为“.....我们暂时不考虑将它们视作虚构作品”,或者类似的话,是否好一些?
- “或入选过所属行业的比赛或评比,评比类排名只取最终展示排名结果并且不超过前20名”这个20名是如何定出来的?行业评比之类有一些很水的也可以吗?
- “入选过数个教育学历的教材中,或作为研究资料。”是否“入选过数个教育学历的教材、扩展阅读材料中”(啥叫教育学历的教材?不通啊)
- “其描述长度在分割成独立条目前需要占其主体条目的三分之一。”这三分之一怎么定的?
- “至少两个及以上的现实独立于其主题实体的独立的可靠介绍”,“主题实体不包括作品作者或作品发行商”,这是不是可以理解成作品作者或作品发行商是独立的可靠介绍?
- “该项虚构事物在作品中具有独特或重要的地位,或者会在作者对其的评论有所暗示,或者作品大幅描述并且同其他同类虚构事物形成不同的地位。”这个任何作品中都有“独特或重要的地位”的事物,是不是意味着任何符合关注度要求的作品中具有独特或重要地位的虚构事物都自然具有关注度?
- “僅僅說一本書符合擁有关注度的條件是不夠的,必須要在條目中提供可靠來源支持。”关注度并不要求必須在條目中提供可靠來源支持,只要能证明有可靠來源支持就可以
- 一个疑问是,对于虚构作品,如果有多个不同语言的翻译版本,是否能作为关注度的支持?
综上,这个草案感觉大致方向还好,只是似乎有些欠缺说服力。--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4年10月21日 (二) 01:48 (UTC)
- 感谢shizhao兄的指点,我会根据以上去修改的。——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4年10月21日 (二) 02:22 (UTC)
- 已经根据shizhao的建议修正了一些描述,有些疑问我想在这里解释一下:
- 关于古代神话传说,是User:M940504提出的,我的确没考虑古代神话传说可以被认为是虚构作品和虚构事物(当初只认为虚构作品应该是虚构的,与现实无直接关联的),后来在对比过神话传说的定义,认为其是基于过去现实的一种夸张记实,所以在再定义时定死不归入,不过shizhao说的没错,不清楚就干脆直接剔除不解释。所以现在参考shizhao提议的写法。
- 20名是基于我所听说的部分评比类表单最终列出结果都是20个以内,为防止部分评比结果列出过多而降低其评比的可靠性(而影响评比的关注度判定),现在细想一下,其实只要评比能被说明是受到现实关注,则可以认为评比符合关注度要求(也可以说明可以作为其所在行业的普遍评价),所以其评选的最终结果都可以认为表达了现实的关注度(不论列出多少),至于水不水是其可靠性的评价,这个也会影响其受现实关注度的因素之一,如果太水,现实认为其评比不具代表性,自然会缺少关注,自然也反映其缺少现实的关注度。
- 是修改自书籍关注度的相关准则句式,已参考原句还原。
- 的确带有个人感觉,不过1/3和2/3的值在一位分数中较接近黄金分割比的,而且分割后的分割出内容长度与被分割的主题条目长度为1:2,主题条目内容损失可以接受版面基本仍能保持可读性。不过根据shizhao的疑问,参考Wikipedia:条目长度的“条目长度的衡量规则”章节,添加了分割出来的内容要超过64kb,而且后面也说明了分割必须在相应群体内进行讨论,这点也是一些参与ACG编写的编者的意见。(因为这类经常被人无讨论分割,并且分割质量极差)。
- 参考自原虚构事物关注度相关准则,已调整。
- 参考自书籍关注度相关准则,已调整。
- 已经说明,仍需要查看是否有足够的可以证明其有关注度的可靠来源。
- 以上。@shizhao:的确不太会说服别人,所以请求其他人能看一下是否有再修订的需求,而符合社群的共识意见。——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4年10月23日 (四) 08:12 (UTC)
- 一個比Wikipedia:关注度要求更加嚴格的Wikipedia:关注度 (虚构事物)/修改草案是沒有用的,最好的情況是整個修改草案即使成為指引也沒有人理會(因為用更寬鬆的「Wikipedia:关注度」更有利於保留條目),最壞的情況是新指引吸引刪除分子更積極提刪條目,浪費社群更多精力和時間,並產生更多爭執,進一步激化矛盾。--Mewaqua(留言) 2014年10月23日 (四) 12:15 (UTC)
- 问题是太宽松删除党们不满和一些对百科要求高的挑剔,太严也有不利于条目收录,这个的确有点难平衡,我已经参照正式的书籍关注度制定并且扩大范围包括作品,这样可以同时制定针对作品和物品的收录基准,更重要的是,我的目标不是提高收录门槛,而将对可能不适宜独立的事物类条目合并这个理念共识化,让口上所说的变成白纸黑字的,这样也可以堵住一部分提删的步伐,延长条目处理寿命(不可以绕过合并而删除)。也解决一些如列表类不明朗的条目的处理方法。——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4年10月23日 (四) 13:37 (UTC)
- 通用關注度只要求來源存在(亦即至少一個),詳見關注度討論存檔9,為何草案要求兩個?另外,關注度 (電影)不是正式方針/指引,我建議改為「如果符合通用關注度或其他正式關注度標準的關注度要求的話,也視為具有關注度」(字句可以再修飾),並挪到首段,和其他關注度指引相容。(通用關注度指引的相容性條款也寫在導言處) -- Shyangs(留言) 2014年10月24日 (五) 04:12 (UTC)
- 20名那个太缺乏说服力了....--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4年10月24日 (五) 07:26 (UTC)
- 我也觉得两个第三方来源没有必要。我同意删掉那些没有来源支撑的条目内容,但是因为只有一个来源就把有来源的部分也删掉就过分了--燃玉 留言 勇踏前人未至之境! 2014年10月29日 (三) 08:04 (UTC)
- (?)疑問:應否考慮禁止將fans內容過分詳細地寫到角色、世界觀之類的列表之中?--Qui cherche trouve 2014年10月29日 (三) 08:34 (UTC)
- 「過分詳細」這四個字是「百搭匙」,難道編輯者寫斯大林格勒戰役、水門事件、2014年巴西大選或木星大氣層條目就可以「過分詳細」?--Mewaqua(留言) 2014年10月29日 (三) 09:15 (UTC)
- 别随便拿WP:NOT做令箭,首先“仅关于虚构作品情节的介绍。”后面还有一句“一般情况下,简洁的情节概述是可以包含在这些介绍中的。”。另外WP:NOT偏重于内容控制,关注度偏重于事物收录许可,一个是准入,一个是后审核,别提前步骤。参见通用关注度的“关注度指引并不直接限制条目内容”章节。——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4年10月30日 (四) 05:50 (UTC)
- 关于事物,在没有涉及现实影响的情况,基本上我强烈建议进行合并工作,而不是提出关注度质疑,其作为一个独立条目而已的确不适合,但作为对其作品的情节介绍确实不可缺失的。我提起这次修订,目的就是合并这个行为落实下来,而不是某些人提了关注度,就拍拍屁股溜了,最多到时顺便一脚,做累其他做善后的,本来人手不多的情况,还搞这些消耗社群精力的事(甚至很多时候对过去已经存在的能抽空处理则处理,能不动就只眼开只眼闭的事),这才是扰乱社群的行为吧。——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4年10月30日 (四) 05:57 (UTC)
- 我也反对一概都删除,支持合并到其他条目去。--122.90.95.191(留言) 2014年11月2日 (日) 08:08 (UTC)
- 「過分詳細」這四個字是「百搭匙」,難道編輯者寫斯大林格勒戰役、水門事件、2014年巴西大選或木星大氣層條目就可以「過分詳細」?--Mewaqua(留言) 2014年10月29日 (三) 09:15 (UTC)
- 已修订为en:WP:SNG的格式。--114.81.255.41(留言) 2014年10月30日 (四) 04:37 (UTC)
- en区?呵呵。——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4年10月30日 (四) 05:50 (UTC)
- 老問題,合併請求沒有處理的迫切性,在沒有共識下強行合併很快會被回退,提刪是現行制度中唯一可行的辦法,難道任由fans不停建立關注不足的條目而不理嗎?--Qui cherche trouve 2014年10月30日 (四) 06:51 (UTC)
- 你自己都建立了一些被認為關注度不足的條目,例如三家村遊樂場、上水游泳池。--Mewaqua(留言) 2014年10月30日 (四) 07:19 (UTC)
- 我創建了五百多個條目,當中有一兩個被刪屬可以接受。--Qui cherche trouve 2014年10月30日 (四) 07:24 (UTC)
- 你自己都建立了一些被認為關注度不足的條目,例如三家村遊樂場、上水游泳池。--Mewaqua(留言) 2014年10月30日 (四) 07:19 (UTC)
- 老問題,合併請求沒有處理的迫切性,在沒有共識下強行合併很快會被回退,提刪是現行制度中唯一可行的辦法,難道任由fans不停建立關注不足的條目而不理嗎?--Qui cherche trouve 2014年10月30日 (四) 06:51 (UTC)
- en区?呵呵。——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4年10月30日 (四) 05:50 (UTC)
- 但问题是很多并不是现在不断建立,而是过去的遗留问题(你有本事不要动关注度建立前),现在这个草案指引化是有助于解决过去与现在的虚构事物类问题(多数有从主体条目强行分割),所以才特定对事物的长度和分割请求与所属作品的关注度有要求。而且事情不能总是完美,在现在人力有限的情况下,以砍脚趾的方式一次过清掉事物类而非按照通用关注度的要求进行合并(请看通用关注度“不符合关注度”,在提删之前是又要求合并到更大范围主题上,虚构事物类就是可以合并到其所属作品的条目上(如果作品条目是存在的话),某人的做法甚至没参考过相关的社群或编辑的意见,这算不算扰乱?),如果这么有空,多修(合)修(并)条目,不要整天想着删这删那。——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4年10月30日 (四) 08:12 (UTC)
- 另别人们建了这么多认为不符合关注度的就不可以接受,你自己建立了被认为不符合的可以接受,你的条件还蛮宽容的……——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4年10月30日 (四) 08:21 (UTC)
- 那兩個條目建立之時已寫入多個第三方的介紹,只有些人認為那些介紹每個獨立而言都不算有效而已。我說可以接受,是指刪掉一兩個也沒有什麼大不了。況且不刪也刪了,現在想再拿出來鞭屍嗎?--Qui cherche trouve 2014年10月30日 (四) 08:30 (UTC)
我真的不明白為什麼要把人家過去被刪了多少個條目也拿出來說,他被刪了N個條目,然後他質問「難道……不理嗎?」就可以圍攻他了嗎?如果他的意見有錯誤那麼就針對他的意見,不應針對他背後做過的事。113.52.126.2(留言) 2014年10月30日 (四) 14:04 (UTC)
- 前些時候SiuMai還創建了一堆內容空洞的香港樓盤條目,例如柏豐28、翠峰廿八、龍苑、奧城·西岸,「嚴以律人,寬以待己」,持雙重標準的用戶自然惹人反感。--Mewaqua(留言) 2014年10月30日 (四) 14:52 (UTC)
- 我非常认同Mewaque的观点。这个SiuMai真的是令人很反感,凡是不知道的内容他往往随便以关注度理由提删,而且极其嗜好以关注度为由提删他人的条目并且拒绝与任何人沟通。从来不曾听说过他对此百科有任何有价值的贡献(如优良、特色条目等)。每次我写完任何一个条目都要提心吊胆,生怕又被他以关注度不足为由提删。他近期的编辑全是提删的,而且全被贴了HHVM/About标签,我怀疑他是用不当程序编辑的。真是无奈,怎么就没人管管他呢?--122.90.95.191(留言) 2014年11月2日 (日) 08:08 (UTC)
- HHVM标签是因为开通了HHVM测试,不是机器人。的确这家伙有很倔的脾气不会和其他人好好沟通(而且有不存档讨论页甚至删除不喜的言论的恶习),而且的确对巡查等工作不太熟悉却强行插手。现在其主要贡献是一些香港楼宇和警制用词(同样都是较难冲GA,FA的(好吧,虽然我做的都是小修小补,翻译初级条目,同冲不了GA,FA)),啊,还有关注度质疑。其实我见过大部分提删后,觉得虽然其质疑并没问题,主要是处理手法可以更灵活一些,而非一味提删(甚至根本不用提删,因为通用关注度也有说合并即可),但明显他还是不懂维基的操作手法。可惜啊。——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4年11月3日 (一) 01:26 (UTC)
- 我非常认同Mewaque的观点。这个SiuMai真的是令人很反感,凡是不知道的内容他往往随便以关注度理由提删,而且极其嗜好以关注度为由提删他人的条目并且拒绝与任何人沟通。从来不曾听说过他对此百科有任何有价值的贡献(如优良、特色条目等)。每次我写完任何一个条目都要提心吊胆,生怕又被他以关注度不足为由提删。他近期的编辑全是提删的,而且全被贴了HHVM/About标签,我怀疑他是用不当程序编辑的。真是无奈,怎么就没人管管他呢?--122.90.95.191(留言) 2014年11月2日 (日) 08:08 (UTC)
- 就这个关注度规范,我对两种不同的事物有两种不太相同的看法:对于作品我是主张遵守较为严格的规范,因为其在上是不能合并的,其次关注度的目标是“保证有独立的可靠来源的介绍以证明其所描述事物受现实所关注”,所任何令其受到关注的信息都可以作为对其的关注度的肯定,由于这部分有不少媒体是属于书籍类或者电影类,而且这两个的判定条件也相当接近,尤其书籍关注度已经作为正式指引,所以作品类我直接引用书籍类准则并无不妥;对于事物,我认同关注度的目标,其次在一些实际操作上,经常遇到是有分割后内容不平衡或者未经相关社群讨论过等问题,其次事物是起始于作品,所以作为对作品的介绍,是完全符合通用关注度要求对其向上一个更大范围的主题条目合并的要求,作为独立条目可能并不适合,但作为作品的描述还是适合的, 所以将通用关注度的处理方针延续下来,如果没相关人员改善,先将其合并,在合并之后,就不是关注度的问题,而是WP:NOT所考虑的,不过那已经不是关注度所管的。所以确立本关注度准则,一来将书籍和电影所未能包含的确立下来,二来保证通用关注度的处理方针得到实质的落实。——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4年10月31日 (五) 00:48 (UTC)
- 既然某人这么注重fans内容,那我们来定义一下怎样才不算fans内容,如果对于人物,关于外貌体征、性格、一些里程碑性事件(例如出场、退场)的简单描述,算不算fans内容?对于设定或者事件,关于其不同于现实世界的描述,算不算fans内容?fans内容是哪些?我认为应该是那些过于详细的即使删去也不会影响理解或者了解该事物的印象,或者理解作品的印象的,都算是过于详细,例如我见过最常见的是列出详细角色所使用技能的准确发动模式和方法,角色的BHW、规格(除非作品以其为特点之一),甚至精确到楼层房间的地址,这些我才认为这些是过于琐碎的fans的内容,即使这样,对于是来自于独立条目,我也建议是抽出核心的描述,然后合并回主题条目,对于属于一个作品内对虚构事物的描述,也只是建议抽出核心的描述,而不是提出删除。而某人正正(或者)是偷懒,甚至不能完全理解关注度的精神,认为任何非现实的描述都是fans内容,不顾其是否属于对作品的剧情描述,甚至无征求过相关社群的意见,就一股脑的提出关注度请求,然后还能准时地去投一票提删,无视通用关注度还有合并的要求。我认为这种人反而是利用规则来扰乱社群的合作行为,这种行为不应该提倡,尤其现在人手不足的情况,还要改这种劳民伤财的事,这比正式的破坏更加麻烦,更具破坏性。
- 尤其上述加粗一节,正正是本关注度对虚构事物所希望社群所立的理念。——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4年10月31日 (五) 01:14 (UTC)
(*)提醒:注意不要離題。條目是否有過多的fans内容與關注度無關,若再繼續討論fans内容就要離題了。
--M940504(留言) 2014年11月1日 (六) 08:49 (UTC)
- 请将这句赠与某人,我说的就是如果以fans内容提出关注度并不合适,那是内容指引所要求,而非收录指引。我希望如果虚构事物独立条目不符合关注度下,不应该单以fans内容或简单的关注度而删除,而考虑有限合并,甚至根本不用提关注度直接合并,浪费社群人力去判断是否讨论删除。——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4年11月1日 (六) 11:17 (UTC)
- 一周后如没其他修改,写入正式草案。——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4年11月3日 (一) 01:26 (UTC)
- (!)意見:個人不反對合併,如果純粹將缺乏關注的內容一字不漏的搬到列表中,似乎有違「維基百科不是不經篩選的資訊收集處」的共識,只是將問題從條目搬到列表罷了。--Qui cherche trouve 2014年11月3日 (一) 04:22 (UTC)
- 这就要回到我上面的回应了,怎样去做这样的合并,但这已经是解决了关注度的处理,变成了内容处理的问题了,如何界定这是过度的fans内容,或者这是合理的作品剧情简单描述。——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4年11月3日 (一) 04:52 (UTC)
- 同意「如何界定fans內容」將會是重點。中文維基,尤其是ACG類條目,沾染了日文維基的陋習,如果可以一拼整頓就好了。--Qui cherche trouve 2014年11月3日 (一) 05:00 (UTC)
- 不只是ACG,虚构作品类(包括英文作品,而且刚好这批都是远古时期建立的)都有类似问题,不过这已经不关注度的事了,关注度的处理目标是搜寻、合并、再提删。只要能合并,关注度处理就完成了,这也是这部分讨论达成的目标。至于怎样合并(怎样描述),这是才是WP:NOT所期望的目标。这个应该另立讨论。——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4年11月3日 (一) 05:08 (UTC)
- 如果是次討論以處理好關注度作完結,則只解決表面的問題,無助改善中文維基整體質素。--Qui cherche trouve 2014年11月3日 (一) 06:03 (UTC)
- 首先这次讨论本来就是处理关注度问题,不是为了直接解决整体素质。其次以现有的人力,根本不足够维护这么多的条目,如果以60-13亿(假设)的人那样去维护英文区的质量去制定规范,简直如痴人说梦。——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4年11月3日 (一) 06:20 (UTC)
- 就算是想借合并来改善条目内容,问题是如何界定你所认为的fans内容,或者我所认为的过渡琐碎内容。如果不能界定,要么就是不要动,要么就是找或者直接点名会动的人帮手。——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4年11月3日 (一) 06:23 (UTC)
- 關於關注度是否限制內容的問題去年不就討論過了嗎?當時的討論共識就是刪掉這個規定,現在又何必加回去呢?--M940504(留言) 2014年11月3日 (一) 14:21 (UTC)
- 能去找一下几时加回去的,还有当时的讨论,这样我就可以按共识处理掉相应条文。——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4年11月4日 (二) 00:14 (UTC)
- 慢着,参考时并没有这句,能指出这句和那个判断准则相仿?——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4年11月4日 (二) 00:29 (UTC)
- 關於關注度是否限制內容的問題去年不就討論過了嗎?當時的討論共識就是刪掉這個規定,現在又何必加回去呢?--M940504(留言) 2014年11月3日 (一) 14:21 (UTC)
- 如果是次討論以處理好關注度作完結,則只解決表面的問題,無助改善中文維基整體質素。--Qui cherche trouve 2014年11月3日 (一) 06:03 (UTC)
- 不只是ACG,虚构作品类(包括英文作品,而且刚好这批都是远古时期建立的)都有类似问题,不过这已经不关注度的事了,关注度的处理目标是搜寻、合并、再提删。只要能合并,关注度处理就完成了,这也是这部分讨论达成的目标。至于怎样合并(怎样描述),这是才是WP:NOT所期望的目标。这个应该另立讨论。——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4年11月3日 (一) 05:08 (UTC)
- 同意「如何界定fans內容」將會是重點。中文維基,尤其是ACG類條目,沾染了日文維基的陋習,如果可以一拼整頓就好了。--Qui cherche trouve 2014年11月3日 (一) 05:00 (UTC)
- 这就要回到我上面的回应了,怎样去做这样的合并,但这已经是解决了关注度的处理,变成了内容处理的问题了,如何界定这是过度的fans内容,或者这是合理的作品剧情简单描述。——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4年11月3日 (一) 04:52 (UTC)
- 已经一周,确定将该草案版本移入论述。准备提出指引投票。——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4年11月10日 (一) 01:31 (UTC)
其实1/3或者前二十这种主观确定的标准并非不可取。在没有能力保证某个值就是最科学的值之前,预先确定一个“看起来应该会很科学”的数值并在实践中摸索更佳的值,这是一种很常见的做法。Bluedeck 2014年12月4日 (四) 10:58 (UTC)
Wikipedia:关注度 (虚构事物)提请指引的共识
在近期调整和冷却反思,还有某人终于自砸双腿而避免由此带来的干扰,决定重新请求提请Wikipedia:关注度 (虚构事物)为关注度指引。
请确认指引条款的情况,如果没反对或修订意见,就讨论结束后提升为指引水平。——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6年2月25日 (四) 08:08 (UTC)
- 虚构作品“指所有不是真实,而是想像和理论性的的作品”,理论性的的作品是指什么?没明白,能否举例说明一下?
- “该作品存在本维基百科上存在翻译版本,但相应翻译版本要存在说明所描述的作品具有关注度的可靠来源。”这句话看了好几遍没看懂什么意思?
- “必须是与作品无直接相关的独立的个人或组织的对其的评价。”个人评价一般不能算作可靠来源吧?
- “同理,我们通常不建议为每一个独立的虚构事物(如:人物角色、章节、场景)都建立派生出的独立条目,除非其符合关注度的要求,并且避免只是关于虚构作品的情节介绍。”这句话是否挪到“虚构事物”章节下更为合适?
- “处理方法”中的“虚构事物”说“如果在努力寻找后仍然无法找到相关的来源,请考虑将条目内容合并到另一篇主题范围更广的条目中去”,“提请删除”中说,“如果进行以上操作后仍无法确定或者可以肯定其不符合关注度的收录标准的话,”,既然已经无法找到(已经确定),怎么又能“无法确定”?
另外,我曾经想过,如果一部作品被翻译成多种语言,由不同出版社出版,是否也能说明它的关注度?
再另,关于虚构事物部分,通读下来,似乎给人一种(暗示)鼓励建立相关虚构事物列表的感觉?--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6年2月26日 (五) 07:14 (UTC)
- @shizhao:
- 虚构作品的定义,当时源自虚构作品在oldid=31543362的定义,意义在于区别于现实纪实或直接相关介绍的叙事性创作物,如果有适合的定义,欢迎协助替换。
- “该作品存在本维基百科上存在翻译版本……”,源于当时shizhao你对如果某部作品存在维基百科的其他外语翻译条目怎样判断条目(当然其他类型也有类似的“其他语言有条目”的关注度确定),所以这里明确一个例子:只做参考,依然以是否“说明所描述的作品具有关注度的可靠来源”。
- “个人”是一个统称,某些个人本身能提现一定的关注度表述,其所相关的表述,我认为也可能表明关注度。具体请求建议。
- “同理,我们通常不建议为每一个独立的虚构事物……”主要说明除非自身具有独立的关注度表现,避免为分割出独立虚构事物。
- 已经修正。
- 本身虚构事物多以项目列项表出现多,不容易以文段表述。当然这里也提及如果涉及分割的话,应该先讨论——“……所以建议分割前,请参照相关同类事物的列项内容所占主题条目的内容超过三分之一时才考虑列表分割,并且分割前需要进行讨论。”。——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6年2月26日 (五) 12:10 (UTC)
- 另外,多数虚构事物项目列表来自于其主体条目,主体条目本身是基本可能满足关注度的,所以才会要求只有条目长度影响阅读并且经过讨论,才按需分割条目(独立出项目列表),而非鼓励。——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6年2月26日 (五) 12:15 (UTC)
- 忘了补充,如果有多个翻译媒介(不是条目翻译),仍然看重有没一个翻译版本是有现实关注。——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6年2月27日 (六) 02:48 (UTC)
- @cwek:請解釋為何中文版在其他語言將它定為論述時,要將它升級為指引。--Temp3600(留言) 2016年2月26日 (五) 15:20 (UTC)
- @Temp3600:英文維基似乎曾提案升為指引,但是失敗了,似乎因為內容撰寫不佳的樣子。另外不一定要照別的語言維基走,這篇也不是完全翻譯英文維基--Liaon98 我是廢物 2016年2月26日 (五) 19:29 (UTC)
- 这片指引是改编自通用关注度和书籍关注度。——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6年2月27日 (六) 02:44 (UTC)
- 我先給一個暫行(+)支持(好像沒問題的樣子),但若日後出現爭議,那就難說了。--Temp3600(留言) 2016年2月27日 (六) 16:02 (UTC)
- 先挑些刺看看难不难解释吧,我先挑一个,独立项目列表怎么判断?——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6年2月28日 (日) 02:42 (UTC)
- 我先給一個暫行(+)支持(好像沒問題的樣子),但若日後出現爭議,那就難說了。--Temp3600(留言) 2016年2月27日 (六) 16:02 (UTC)
- @cwek:,我從書籍關注度那搬了一些比較詳細的介紹過來(不過都是註釋性質的)。整體而言我是(+)支持,但對於分割那章節我對現在的寫法稍覺不妥,關注度不能繼承,但這件事似乎沒在該章節提及,只有「描述主體依然為一個獨立的虛構事物」那邊有提到,但前面列表的分割似乎沒有提及。但分割列表卻是虛構事物類條目被提刪的主類;這邊的列表是否也是與下方的獨立事物一樣,需要關注度,而不從母條目繼承?因為以現在無專用關注度的情況,這些列表都是走通用關注度,需要關注度來源,但這章節的寫法卻像是不需要似的。我想上面的書生應該也是同樣的疑問--Liaon98 我是廢物 2016年3月6日 (日) 22:13 (UTC)
- @Liaon98: 首先多谢前面(虽然本来就是参照书籍的标准和通用的操作来写的),列表方面,这正是关注度不可传承这个死结,但又出现列表过长可以考虑分割,所以列表才这么难做。分割吧,很大部分单纯列表是难以获得关注度,因为关注度在作品本身;不分割而合并吧,条目过长一样都是问题。或者是不是需要产生一个特例共识,就是“因为虚构事物的项目列表是虚构作品本身的一部分,其关注度具有相连关系,如果虚构作品条目长度超过建议长度,应该可以考虑并讨论是否需要分割相应部分,而其关注度由虚构作品背书?”。不同于其他最系列等项目列表,其本身每个项目都能具有独立的关注度,但相对虚构事物来说,其就不一定有其本身的关注度而其作品有。——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6年3月7日 (一) 02:33 (UTC)
- 这就像某些节目列表,例如康熙來了節目列表_(2004年)等、無綫電視外購節目列表,谁为这些条目关注度背书?——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6年3月7日 (一) 02:35 (UTC)
- @cwek:這些節目每集都是在電視上播,自然就符合準則中的播放定義不是嗎?而人物列表,我是覺得很模糊啦...因為它不是節目主體,雖然也是在電視上播,但在電視上播是否能用於證明節目人物,有點曖昧。現在的作法好像都是要裡面至少要有個人物有關注度才能分割?條目過長也不一定是分割理由(WP:SPLIT,話說這個也是論述囧),比較怕援引此準則後,分割了又分割,造成一堆過於細節的列表--Liaon98 我是廢物 2016年3月7日 (一) 18:58 (UTC)
- 我认为跨媒体作品还包括书籍类(例如改编小说、漫画等),如果限定广播媒体的话,是否有不妥?至于出现无限分割列表的情况,至少我所编辑过见过的很少(特例嘛,魔禁系列吧……那河马越写人越多,快每人介绍一句,都能累计一篇新书了),或者应该建议执行时优先去讨论是否真的需要分割。虽然长度限制一直不是可被认为能用于实行,但经常有长条目按照阅读观感来分割。不过要涉及另一个论述真是麻烦。——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6年3月8日 (二) 01:00 (UTC)
- SPLIT只是個論述,理它作甚。--Temp3600(留言) 2016年3月8日 (二) 14:04 (UTC)
- WP:虛構分割章節內就有提到它啊,該章節提到的除了比重、不能繼承關注度兩個方針指引外,其它全都是論述 囧rz...--Liaon98 我是廢物 2016年3月8日 (二) 14:09 (UTC)
- 刚刚再看了一下关注度继承,实际上通用关注度在分割上留了一个洞,“由于格式和展示的原因而创建一篇分离的条目是一种常见情况;但这在本质上并不意味着“关注度的继承”,出于方便排版和浏览的原因,这种做法通常会被接受。”,也就是说,由于排版过长而导致条目分割的是容许范围,所以定义了应该考虑分割时的篇幅与讨论。这个问题可以这样解决吧。——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6年3月9日 (三) 01:56 (UTC)
- 说白了,排版过长而导致条目分割就是一种甩锅的方法,把乱七八糟过于琐碎的内容全都扔到另一个页面上去。这样要比清理删除琐碎内容而言,既不会得罪人,也能降低编辑战的概率,但这样真的好么?--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6年3月9日 (三) 02:38 (UTC)
- why not?另外何以定义“乱七八糟”?即使每个项目列表能压缩到足够的剧情描述,但仍然太长的话,为什么不搞分割。而且前提有两个,一个长度、另一个是讨论,实际操作上试过将不少并不长的人物列表分割出来然后又被提删合并回去。——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6年3月9日 (三) 03:29 (UTC)
- @cwek:感覺僅剩的問題就是WP:虛構分割,但我想多數需要到拆分條目的主題,應該要找其列表的關注度是很容易的,不如留個彈性空間也好,不用特別寫明,這樣如何?--Liaon98 我是廢物 2016年3月15日 (二) 13:28 (UTC)
- @Liaon98:示范下,如果我讨论过拆出了一个很长的人物列表(例如魔禁系列,或者SAO),有人认为存在关注度问题,如何考虑其关注度(或者从哪些方面说明列表具有关注度)而应该保留,虽然最后可能会被要求合并(本关注度及通用关注度的推荐处理要求)。
- 关于事物因为定义清晰,我觉得基本上已经没太大疑问了;倒是列表,其相关的指引一点都不清晰,容易留下祸根。如果像对作品的定义剔除神话的判断那样,剔除列表的判断,看上去一劳永逸,但只怕仍有人那这个弃子做文章。不反对“不如留個彈性空間也好,不用特別寫明”。——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6年3月16日 (三) 03:11 (UTC)
- @cwek:雖然拿英文維基舉例有些怪,不過前些日我看到英文維基有人提刪好幾個ACG人物列表,說關注度不能繼承,且說拆出列表讓列表條目充斥過多劇情。討論裡面有些人直接說「ACG人物能獨立出列表示長久的作法」而投保留票;有人則說人物列表內有幾個主角級的角色有關注度,所以整個列表有關注度,而投保留;而有人則認為列表的主題與其主條目的主題是相同的,所以不存在「繼承」的問題,因為不是子主題,而是「同」主題,(不過該使用者似乎有把人物列表跟劇集列表混為一談的感覺)所以投了保留票;而有人則是weak 保留,認為有跨媒體的人物列表才該保留,沒有跨媒體的應該併回主條目。以上是一些實例,如果是我,我在存廢討論應該會以第二位的講法來判斷。--Liaon98 我是廢物 2016年3月16日 (三) 08:02 (UTC)
- @Liaon98:只是参考的话没问题,而且至少部分想法在en具有共识性(?)。或者将以上想法整合到列表分割的问题上?——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6年3月16日 (三) 08:23 (UTC)
- @Nivekin和Shizhao:來聽聽兩位關注度大戶的想法好了。--Liaon98 我是廢物 2016年3月16日 (三) 11:32 (UTC)
- 偶然在英文找到一些虚构事物列表正常存在的例子,说明en对这种列表也是一种偏肯定的态度。或者可以约定一些规则,在处理这类列表时,要符合以下条件:
- 相应章节文段篇幅占分割前的三分之一或大小超过32K字节
- 主要事物具有关注度但篇幅仍不适宜进行分割为单独条目
- 存在多个同作品系列的独立跨媒体作品条目共用的事物列表
- 相应章节文段篇幅占分割前的三分之一或大小超过32K字节
- 才能考虑(注意,不是应该)进行条目分割,并且需要经过讨论后达成分割共识。
- 参考以上en一些可以操作作为依据的见解,我觉得能否就这些见解达成共识?——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6年3月18日 (五) 01:06 (UTC)
- 我是覺得還OK,不過我要提醒的是,我上面說的例子,只是他們存廢討論有人這樣用這樣的理由,也許只是個人觀點,並不一定是共識--Liaon98 我是廢物 2016年3月18日 (五) 02:09 (UTC)
- @cwek:雖然拿英文維基舉例有些怪,不過前些日我看到英文維基有人提刪好幾個ACG人物列表,說關注度不能繼承,且說拆出列表讓列表條目充斥過多劇情。討論裡面有些人直接說「ACG人物能獨立出列表示長久的作法」而投保留票;有人則說人物列表內有幾個主角級的角色有關注度,所以整個列表有關注度,而投保留;而有人則認為列表的主題與其主條目的主題是相同的,所以不存在「繼承」的問題,因為不是子主題,而是「同」主題,(不過該使用者似乎有把人物列表跟劇集列表混為一談的感覺)所以投了保留票;而有人則是weak 保留,認為有跨媒體的人物列表才該保留,沒有跨媒體的應該併回主條目。以上是一些實例,如果是我,我在存廢討論應該會以第二位的講法來判斷。--Liaon98 我是廢物 2016年3月16日 (三) 08:02 (UTC)
- 说白了,排版过长而导致条目分割就是一种甩锅的方法,把乱七八糟过于琐碎的内容全都扔到另一个页面上去。这样要比清理删除琐碎内容而言,既不会得罪人,也能降低编辑战的概率,但这样真的好么?--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6年3月9日 (三) 02:38 (UTC)
- 刚刚再看了一下关注度继承,实际上通用关注度在分割上留了一个洞,“由于格式和展示的原因而创建一篇分离的条目是一种常见情况;但这在本质上并不意味着“关注度的继承”,出于方便排版和浏览的原因,这种做法通常会被接受。”,也就是说,由于排版过长而导致条目分割的是容许范围,所以定义了应该考虑分割时的篇幅与讨论。这个问题可以这样解决吧。——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6年3月9日 (三) 01:56 (UTC)
- WP:虛構分割章節內就有提到它啊,該章節提到的除了比重、不能繼承關注度兩個方針指引外,其它全都是論述 囧rz...--Liaon98 我是廢物 2016年3月8日 (二) 14:09 (UTC)
- SPLIT只是個論述,理它作甚。--Temp3600(留言) 2016年3月8日 (二) 14:04 (UTC)
- 我认为跨媒体作品还包括书籍类(例如改编小说、漫画等),如果限定广播媒体的话,是否有不妥?至于出现无限分割列表的情况,至少我所编辑过见过的很少(特例嘛,魔禁系列吧……那河马越写人越多,快每人介绍一句,都能累计一篇新书了),或者应该建议执行时优先去讨论是否真的需要分割。虽然长度限制一直不是可被认为能用于实行,但经常有长条目按照阅读观感来分割。不过要涉及另一个论述真是麻烦。——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6年3月8日 (二) 01:00 (UTC)
- @cwek:這些節目每集都是在電視上播,自然就符合準則中的播放定義不是嗎?而人物列表,我是覺得很模糊啦...因為它不是節目主體,雖然也是在電視上播,但在電視上播是否能用於證明節目人物,有點曖昧。現在的作法好像都是要裡面至少要有個人物有關注度才能分割?條目過長也不一定是分割理由(WP:SPLIT,話說這個也是論述囧),比較怕援引此準則後,分割了又分割,造成一堆過於細節的列表--Liaon98 我是廢物 2016年3月7日 (一) 18:58 (UTC)
- @cwek、Shizhao:被存檔了,所以?--Liaon98 我是廢物 2016年3月28日 (一) 23:58 (UTC)
- 又前进了一小步(?),只差如何界定列表的关注度问题?——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6年3月29日 (二) 02:17 (UTC)
- 太艰难了。。。囧rz-- 晴空·和岩 留言板 2017年7月18日 (二) 11:18 (UTC)
- 又前进了一小步(?),只差如何界定列表的关注度问题?——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6年3月29日 (二) 02:17 (UTC)
再提Wikipedia:关注度 (虚构事物)提升为指引
关于早期讨论可以参见讨论页。最后一个问题,关于列表的,已经补充了相关描述,原则上有通用关注度去处理,实际操作需要相关编辑去自行讨论判断。我认为应该没太大问题了?——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7年7月18日 (二) 01:07 (UTC)
(+)支持 我對於Wikipedia:关注度 (交通、颱風、虛構事務、......)的態度一致。=) --It's gonna be awesome!✎Talk♬ 2017年7月18日 (二) 03:22 (UTC)- (!)意見為了發揮同舟共濟的精神。在其他類條目還沒獲得救贖之前,暫不予處理本條目。--It's gonna be awesome!✎Talk♬ 2017年7月18日 (二) 04:11 (UTC)
- 这真的需要成为指引吗? --达师 - 345 - 574 2017年7月18日 (二) 05:37 (UTC)
- 不好吗?我觉得将一些习惯方法和处理方式固定下来带来的问题,会更好解决。——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7年7月18日 (二) 06:31 (UTC)
- 我觉得,既然维基百科:电子游戏专题/条目指引都是指引了,那么Wikipedia:关注度 (虚构事物)就有称为指引的潜力。——꧁༺星耀晨曦༻꧂(留言) 2017年7月18日 (二) 09:48 (UTC)
- 维基百科:电子游戏专题/条目指引是條目命名及內容的規範,指導編者有什麼資料可作為條目內容,有什麼不應寫入條目,並不是釐定哪個電子遊戲是否適合收錄於中文維基的關注度指引。--Thomas.Lu(留言) 2017年7月18日 (二) 10:40 (UTC)
- @星耀晨曦:,“有潜质”意味着是否仍有缺陷?是指更加严格还是更加宽松?而且关注度的作用是准入门槛,而格式手册就是内容规范,关注度并不会限制内容。——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7年7月19日 (三) 06:50 (UTC)
- 我倒是没想那么多。。不过,现在想了想。我认为这些子关注度指引的标准应该和通用关注度指引的标准差不多。子关注度指引只是反应通用关注度指引并且具体细化相关条款的东西。——꧁༺星耀晨曦༻꧂(留言) 2017年7月19日 (三) 07:20 (UTC)
- 因为子关注度的原则就是比通用更细化如何去判断,和一些可以肯定的快速认定方式。当然当时重写这个就是为了防止SM整天提关注度再提删,就是确立处理方法。——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7年7月19日 (三) 12:42 (UTC)
- 我倒是没想那么多。。不过,现在想了想。我认为这些子关注度指引的标准应该和通用关注度指引的标准差不多。子关注度指引只是反应通用关注度指引并且具体细化相关条款的东西。——꧁༺星耀晨曦༻꧂(留言) 2017年7月19日 (三) 07:20 (UTC)
- @Shizhao:,因为列表的意见,你认为现有的处理方法(走通用关注度和讨论)是否合适?——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7年7月19日 (三) 06:50 (UTC)
- 我觉得,既然维基百科:电子游戏专题/条目指引都是指引了,那么Wikipedia:关注度 (虚构事物)就有称为指引的潜力。——꧁༺星耀晨曦༻꧂(留言) 2017年7月18日 (二) 09:48 (UTC)
- 不好吗?我觉得将一些习惯方法和处理方式固定下来带来的问题,会更好解决。——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7年7月18日 (二) 06:31 (UTC)
- "该作品存在本维基百科上存在翻译版本,但相应翻译版本要存在说明所描述的作品具有关注度的可靠来源。"这话说的好难懂,也没意义,不如删去
- 列表问题,暂时我认为走虚构事物关注度似乎没啥问题?(不太确定)--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7年7月20日 (四) 06:59 (UTC)
- 第一点是因为你提出过如果有外语条目的话,是否可以认为满足关注度,所以添加了该项,一切都是以参考来源来决定。第二点如果做虚构事物的关注度,例如角色的话,关注点就成了作品角色而不是某些角色实例,不好判断(?),所以我觉得还是交由讨论去决定较好。——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7年7月20日 (四) 07:10 (UTC)
- 另外关于项目列表拆分,关注度提及允许出于排版要求的拆分,这种对于列表是否允许?即作品条目某项目章节过长,拆分的话,作为“作品条目某项目列表”这个主题是可能不满足关注度要求,但是作为排版需要时允许的?不过我觉得拆分的部分需要添加描述在作品中相应的参考作为可供查证。——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7年7月20日 (四) 08:29 (UTC)
- 存廢討論??--It's gonna be awesome!✎Talk♬ 2017年7月20日 (四) 07:35 (UTC)
- 理论上应该页面讨论页,通常合适的做法应该让条目主编去决定,但经常出现私拆的,就通过提删先合并回去。——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7年7月20日 (四) 08:23 (UTC)
- 第一点是因为你提出过如果有外语条目的话,是否可以认为满足关注度,所以添加了该项,一切都是以参考来源来决定。第二点如果做虚构事物的关注度,例如角色的话,关注点就成了作品角色而不是某些角色实例,不好判断(?),所以我觉得还是交由讨论去决定较好。——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7年7月20日 (四) 07:10 (UTC)
將Wikipedia:關注度 (虛構事物)立為指引
- 下列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至合適的討論頁進行,並不要再次編輯本討論。
- 先前討論無共識,因此重啟。敘述已足,基本適宜作為指引。--MeritTim(留言-給予警告) 2019年2月16日 (六) 11:23 (UTC)
- (-)反对,直到討論頁的問題全被解決。--Temp3600(留言) 2019年2月17日 (日) 11:12 (UTC)
- @Temp3600:作为现版本起稿人,不知道还有什么问题需要调整,或者这个版本有什么执行问题?——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 避免做作,免敬 2019年2月17日 (日) 13:52 (UTC)
- 如果cwek君有意討論,當然歡迎。我們不如從虚构事物列表開始?另外,你對英維對應討論頁"Is this TV series even notable?"一節有什麼見解?--Temp3600(留言) 2019年2月17日 (日) 14:06 (UTC)
- 虚构事物列表(包括人物、世界观等),应该先做内容整理,尽量做到都有来源,然后参照篇幅占比并讨论后才考虑独立分割。对于经常有些未经讨论下就分割出去的列表条目,的确是头疼事。——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 避免做作,免敬 2019年2月18日 (一) 02:04 (UTC)
- 哈哈,這個頭痛事就是我們今日的討論重點嘛。這個話題三年前我們交過手,現在再遇,確是幸事。如果按這份指引,應如何處理盾之勇者成名錄角色列表?沒有任何來源的角色列表,應如何處理?我先開一槍:如果連第一方來源都沒有的頁面,視為廣告內容,可AFD。您有何見解?--Temp3600(留言) 2019年2月18日 (一) 09:12 (UTC)
- 合并最快,就条目内容而言,合回主条目,最多是另条目质量下降而需要时间改善,独立出来就要考虑关注度作为条目存在门槛的要求。关于分割部分就是放了这么久考虑出来的。——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 避免做作,免敬 2019年2月18日 (一) 12:45 (UTC)
- 請問目前指引出那一條可推導出「盾之勇者成名錄角色列表應合併回主條目」?我覺得目前這部分描述不太清晰。角色列表,世界觀列表是否必須有獨立的關注度?我個人則認為這兩者是關注度可繼承自主條目的特例,所以我上面不要求存在獨立的第三方來源。但是,支持獨立列表的最低來源要求又是什麼呢?--Temp3600(留言) 2019年2月19日 (二) 13:53 (UTC)
- 因为这部分是由主条目分割出来,如果不能被独立保留,为了令作品的剧情描述完整,合并回去或者恢复是较好的方法。法棍预警+常识。现有规则对于列表的独立存在似乎不明确,列表的分割又是这类虚构作品或事物经常出现的情况,而且存在条目间关注度不能相互继承(除非能为此例打破规则),如果我认为的话,还是至少部分项目有来自于作品描述的一手来源(但不限于此),且部分项目存在符合关注度来源要求的对其的评价等。——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 避免做作,免敬 2019年2月20日 (三) 01:02 (UTC)
- 角色評價。你認為目前有那些條目擁有符合關注度要求的外部評價呢?如何通過指引,哪些目前存在的獨立角色列表需要被刪除呢?--Temp3600(留言) 2019年2月20日 (三) 05:21 (UTC)
- 不讨论个案。另外我的做法是一般情况下不溯旧,新条目按新做法,对于过往条目的话,非要弄的话还是那个原则:整理,篇幅,讨论。——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 避免做作,免敬 2019年2月20日 (三) 07:08 (UTC)
- 你的意思是否等於「所有目前存在的角色列表都符合指引的規定」?還是有其他安排?--Temp3600(留言) 2019年2月20日 (三) 08:10 (UTC)
- 我的原则上是“Careful, Chief. You dig up the past, all you get is dirty.” 囧rz...,非要较劲的话,有合适来源或者篇幅不适合合并的话就算了,没有的话能合则合。当然最好就是不要挖旧账,除非能好好地善后。。——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 避免做作,免敬 2019年2月20日 (三) 09:57 (UTC)
- 我在原則上同意你的見解。為了明文化這一方面,我提議設立一年緩衝期,2020年後方可提刪現存的角色/世界觀等拆分列表。你看如何?--Temp3600(留言) 2019年2月21日 (四) 11:44 (UTC)
- 设限期就没必要了,大把没来源的都没人管,专门花心思管这个?我觉得管,没问题,但是如果像SM那样洪水般的做法肯定会被抵触,偶然发现一条算一条都不是问题。——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 避免做作,免敬 2019年2月21日 (四) 13:24 (UTC)
- 那這個部分先打住。我們回去獨立列表的規則上。--Temp3600(留言) 2019年2月22日 (五) 16:57 (UTC)
- 设限期就没必要了,大把没来源的都没人管,专门花心思管这个?我觉得管,没问题,但是如果像SM那样洪水般的做法肯定会被抵触,偶然发现一条算一条都不是问题。——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 避免做作,免敬 2019年2月21日 (四) 13:24 (UTC)
- 我在原則上同意你的見解。為了明文化這一方面,我提議設立一年緩衝期,2020年後方可提刪現存的角色/世界觀等拆分列表。你看如何?--Temp3600(留言) 2019年2月21日 (四) 11:44 (UTC)
- 我的原则上是“Careful, Chief. You dig up the past, all you get is dirty.” 囧rz...,非要较劲的话,有合适来源或者篇幅不适合合并的话就算了,没有的话能合则合。当然最好就是不要挖旧账,除非能好好地善后。。——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 避免做作,免敬 2019年2月20日 (三) 09:57 (UTC)
- 你的意思是否等於「所有目前存在的角色列表都符合指引的規定」?還是有其他安排?--Temp3600(留言) 2019年2月20日 (三) 08:10 (UTC)
- 不讨论个案。另外我的做法是一般情况下不溯旧,新条目按新做法,对于过往条目的话,非要弄的话还是那个原则:整理,篇幅,讨论。——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 避免做作,免敬 2019年2月20日 (三) 07:08 (UTC)
- 角色評價。你認為目前有那些條目擁有符合關注度要求的外部評價呢?如何通過指引,哪些目前存在的獨立角色列表需要被刪除呢?--Temp3600(留言) 2019年2月20日 (三) 05:21 (UTC)
- 对于"Is this TV series even notable?",应该是指对于来源的使用导致判断关注度的问题?这个条目的确有些问题,过于依赖一手性质的来源(不清晰的本书说明引用,和来源于改编播放组织的评价)。我认为虚构作品及事物,既要有由一手或二手合要求来源描述其本身和剧情描述,更重要的有二手的合要求来源描述其对现实的影响或现实对其的评价(例如说明销量或者因为销量而产生的评价等)。——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 避免做作,免敬 2019年2月18日 (一) 02:14 (UTC)
- 如何看待裏面提出的"跨媒體作品,除非各部分有明顯的獨立關注度,否則應由同一條目包括"的原則?--Temp3600(留言) 2019年2月18日 (一) 10:20 (UTC)
- 一个特定作品或系列的改编共在一个条目上是常规做法,只是一般情况下,如果篇幅足够而且某个改编也有自身足够的关注信息的话,才考虑独立分割出去。总而言之,分割的原则是整理内容,篇幅需要,讨论。——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 避免做作,免敬 2019年2月18日 (一) 12:45 (UTC)
- 那麼我希望這一點能明文表達出來。--Temp3600(留言) 2019年2月19日 (二) 13:53 (UTC)
- 拆分合并问题,并不影响整个Wikipedia:關注度 (虛構事物)的通过吧?如果仅仅是拆分合并问题上无法达成共识,那么在指引中把它注明一下就可以了。不应该仅仅为了其中一小部分问题,而把整个指引废掉--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9年2月19日 (二) 03:58 (UTC)
- 拆分列表是虚构作品类经常出现的问题,而且本来已有的方针指引中对列表的态度仍然不太完善,所以单独在这个系列上做操作完善。不过原则上已经说明应该怎样操作。对于其他部分不知道有没疑问?这玩意16年定初稿,讨论剩下列表部分,已经够长了。 囧rz...——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 避免做作,免敬 2019年2月19日 (二) 08:15 (UTC)
- 兩件事:於「虚构作品」下添「獨立列表」一項,列明每個二級標題下面最少需要一個第一方來源,證明所寫的人物群/設定群確實存在。評價部分未想好如何規範。
- 列明跨媒體作品需得到獨立第三方介紹方可分柝特定媒介的頁面。--Temp3600(留言) 2019年2月22日 (五) 17:30 (UTC)
- @Temp3600:,后者已补充。对于独立列表,主要要考虑从一个整体将其细项单独分割出来的列表条目是否与其整体条目有相连的关注度要求,如果相连的话,则视列表条目是整体条目的延伸而关注度由整体条目声明。还是前言,本社群对列表条目的存在还是不够明晰,导致了许多类似XX人列表、剧情列表类似的存在而且有容许这些条目的存在。——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 避免做作,免敬 2019年2月24日 (日) 08:10 (UTC)
- 這兒先放着。如果下面條目範圍解決掉,這兒的獨立列表問題可以順勢解決。另外我希望多邀請一些編輯來討論關注度問題-始終只有我們兩個不算是很好的共識。--Temp3600(留言) 2019年3月1日 (五) 17:32 (UTC)
- 完成:移動議題到此,待上方討論收束後,此塊繼續,並讓上方存檔,特此告知。--宇帆(留言·歡迎簽到R₁R₂NKC) 2019年3月25日 (一) 09:48 (UTC)
- 四月的討論比較集中在性質表與資料頁的指引建構,相關討論可以前往Wikipedia_talk:维基百科不是什么#提議設立WP:IINFO內容改善流程查閱。-- 娜娜奇🐰鮮果茶☕(☎️·☘️) 2019年7月18日 (四) 08:55 (UTC)
- 引述「@Temp3600:始終只有我們兩個不算是很好的共識」,那麼我現在對此案表示(+)支持,這樣就多一個人了。--宇帆(留言·歡迎簽到R₁R₂NKC) 2019年5月31日 (五) 08:18 (UTC)
- 此留言已被原作者(User:和平至上)移除。2019年6月26日 06:11 (UTC)
- 對於一個連續跨度5個月的討論,在最後一刻突然提出(節刪)不是要改進的意見,(節刪)可能有點浪費社群資源,我感到有一點遺憾。 (節刪)建議是針對可改進的地方提出改進(節刪)。--宇帆(留言·歡迎簽到R₁R₂NKC) 2019年6月9日 (日) 18:19 (UTC)
- 該指引草案有多次於存廢討論被當指引應用並被採納的例子,例如WP:AFD/2008/6/8#派隆、WP:AFD/2009/6/8#動漫畫眼鏡女性角色列表、WP:AFD/2009/6/8#双马尾动漫人物、WP:AFD/2010/6/8#晓_(火影忍者)、WP:AFD/2012/6/8#蛇眉銅魚、WP:AFD/2012/6/8#金属小队、WP:AFD/2012/6/8#水鏡八奇、WP:AFD/2018/6/8#雨傘鬼,認為「不見得有什麽必要特地訂立一個指引,而且其他部分也過於空泛」(節刪)不是一個好理由,見最近一次WP:AFD/2018/9/9#血小板_(工作细胞)中User:hat600於「2018年9月12日 (三) 04:55 (UTC)」的發言(這個例子可能不好)
- ,以及下方User:Cwek的發言,認為共識已足(節刪)。--娜娜奇🐰鮮果茶☕(☎️·☘️) 2019年6月22日 (六) 08:16 (UTC)
- 此留言已被原作者(User:和平至上)移除。2019年6月26日 06:11 (UTC)
- 相应的讨论,以存档索引:Topic:V2c18otya03ygl5o。——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 避免做作,免敬 2019年6月26日 (三) 06:28 (UTC)
- 我來說明一下,對於「我們已經討論完了,移動到這裡只是裝裝樣子」首先根本還沒討論完,而且也不是新討論,也不是移動到此,是一直都在這裡。此案由MeritTim(留言-給予警告)2019年2月16日(六)11:23(UTC)提出時本來就是在Wikipedia:互助客栈/方针裡面,但1天後,爆發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19/02/17#盾之勇者成名錄角色列表大型爭議後,U:Temp3600於2019年2月18日(一)14:01(UTC)說明要處理此案,因此繼續在Wikipedia:互助客栈/方针,但為了使Template_talk:关注度标准导航#關注度論述共識討論能夠順利存檔,並能夠有效地繼續針對議題繼續討論,因此對討論段落結構調整,接著是歷時5個月的長期討論,因為有些小段已達成共識先行存檔,因此可能會有討論是被移動過來的錯覺,但事實上討論仍再繼續,然後由於User:Milkypine於2019年4月23日(二)16:33(UTC)認為這串的長度真的長到有點不想留言,因此跟User:Sanmosa商議後決定先把討論完的章節全部存檔,導致這則討論掉了出來,而不是「我們已經討論完了,移動到這裡只是裝裝樣子」,希望您理解,如果我的行為讓你感到反感,我很抱歉,如果有甚麼還需要改進之處,請直接指出,感謝,很高興看到您願意加入討論。
- 相应的讨论,以存档索引:Topic:V2c18otya03ygl5o。——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 避免做作,免敬 2019年6月26日 (三) 06:28 (UTC)
- 對於一個連續跨度5個月的討論,在最後一刻突然提出(節刪)不是要改進的意見,(節刪)可能有點浪費社群資源,我感到有一點遺憾。 (節刪)建議是針對可改進的地方提出改進(節刪)。--宇帆(留言·歡迎簽到R₁R₂NKC) 2019年6月9日 (日) 18:19 (UTC)
- (:)回應,因为这个指引草案引述了一些共同的操作说明,但针对独特的部分仍有不同,而且也针对一些特别的情况(例如处理方法)而说明。由于涉及分割的部分仍缺乏合适的规则支持,所以我也暂时搁置这部分的改善。至于其他关于具体的操作,讨论良多,可以自行翻存档。——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 避免做作,免敬 2019年6月3日 (一) 01:05 (UTC)
- 如果简单而言,因为这个草案是根据Wikipedia:關注度 (書籍)做骨干的,所以和它相仿并不足奇。——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 避免做作,免敬 2019年6月3日 (一) 01:08 (UTC)
- (&)建議更名為Wikipedia:關注度 (虛構作品及虛構事物),雖然這名稱有點長,但這能更好地傳達内容的重點,如果有更好的用字,當然更好。--【和平至上】💬📝 2019年6月26日 (三) 06:18 (UTC)
- 我认同。可能需要一次单独的投票决定?——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 避免做作,免敬 2019年6月26日 (三) 06:28 (UTC)
- 我覺得索性用「Wikipedia:關注度 (虛構)」這個名字好些,不過看大家意見,反正我對於命名沒太大所謂。Σανμοσα 2019年6月26日 (三) 09:08 (UTC)
- 我认同。可能需要一次单独的投票决定?——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 避免做作,免敬 2019年6月26日 (三) 06:28 (UTC)
- (+)支持:至於名字要叫甚麼,你們決定就好(我是真的覺得沒差啦)。 --船到*橋頭*往日不再 2019年6月28日 (五) 05:19 (UTC)
- (+)支持,意見同Milkypine閣下。—— Eric Liu(留言.留名.學生會) 2019年7月2日 (二) 05:24 (UTC)
- 已經閒置了幾天了,還有反對意見是未解決的嗎?--【和平至上】💬📝 2019年7月8日 (一) 17:52 (UTC)
- 指引內容是可以視為已達成共識,(?)疑問但指引命名的部分可能還有分歧?。目前已提出的名稱有:關注度 (虛構事物)、關注度 (虛構)、關注度 (虛構作品及虛構事物)。 我認為「虛構實體」或「虛構主題」?-- 娜娜奇🐰鮮果茶☕(☎️·☘️) 2019年7月9日 (二) 10:33 (UTC)
- 這個問題的原因在於「虛構作品」及「虛構事物」中「虛構」的意義有所不同。前者是指作品的內容是虛構,而後者的意思則是整個事物都是虛構的。「虛構實體」或「虛構主題」好像都未能同時表達「內容是虛構」的虛構作品和「存在是虛構」的虛構事物兩種意義,所以我才建議寧願用長一點但是更準確的用字。--【和平至上】💬📝 2019年7月9日 (二) 15:35 (UTC)
- 名字可以先用「關注度 (虛構事物)」,畢竟標題這麼寫,先讓他成為指引,再討論名字是否需要更改。 --無心*插柳*柳橙汁 2019年7月9日 (二) 16:02 (UTC)
- 我反而認為單用“虛構”並無不妥,一詞多義很常見吧,再不然在指引首段再定義一次就好。산모사 DC17 2019年7月10日 (三) 14:49 (UTC)
- (?)疑問@SmallTim:最初提案人,您有甚麼看法?-- 娜娜奇🐰鮮果茶☕(☎️·☘️) 2019年7月11日 (四) 09:34 (UTC)
- 這個問題的原因在於「虛構作品」及「虛構事物」中「虛構」的意義有所不同。前者是指作品的內容是虛構,而後者的意思則是整個事物都是虛構的。「虛構實體」或「虛構主題」好像都未能同時表達「內容是虛構」的虛構作品和「存在是虛構」的虛構事物兩種意義,所以我才建議寧願用長一點但是更準確的用字。--【和平至上】💬📝 2019年7月9日 (二) 15:35 (UTC)
- 指引內容是可以視為已達成共識,(?)疑問但指引命名的部分可能還有分歧?。目前已提出的名稱有:關注度 (虛構事物)、關注度 (虛構)、關注度 (虛構作品及虛構事物)。 我認為「虛構實體」或「虛構主題」?-- 娜娜奇🐰鮮果茶☕(☎️·☘️) 2019年7月9日 (二) 10:33 (UTC)
- @SmallTim、和平至上、Temp3600:有空的話回應一下我的疑問吧。萬分感謝。-- 娜娜奇🐰鮮果茶☕(☎️·☘️) 2019年7月15日 (一) 10:17 (UTC)
- 我並沒有任何想法,抱歉。SmallTim 2019年7月15日 (一) 10:25 (UTC)
- 那我就視同您SmallTim仍繼承2019年2月16日 (六) 11:23 (UTC)時間戳之看法。 若再過一周未見U:Temp3600答覆則視為繼承U:Temp3600與U:Cwek之共識。其餘部分則是名稱,-- 娜娜奇🐰鮮果茶☕(☎️·☘️) 2019年7月15日 (一) 12:41 (UTC)
- 我並沒有任何想法,抱歉。SmallTim 2019年7月15日 (一) 10:25 (UTC)
- @A2569875:准则部分可以,其他部分不宜。~ viztor ✪ 2019年7月16日 (二) 05:53 (UTC)
- @viztor:then?——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 避免做作,免敬 2019年7月16日 (二) 06:27 (UTC)
- 把那一节定为指引就可以了。~ viztor ✪ 2019年7月16日 (二) 06:59 (UTC)
- (?)異議我覺得《關於獨立虛構事物、跨媒體改編作品及列表的分割》﹑《準則》﹑《處理方法》都是指引。-- 娜娜奇🐰鮮果茶☕(☎️·☘️) 2019年7月16日 (二) 07:22 (UTC)
- 指引不是指南,仅规则性内容可以作为指引~ viztor ✪ 2019年7月16日 (二) 07:27 (UTC)
- “關於獨立虛構事物、跨媒體改編作品及列表的分割”本身就涉及了“虚构事物”的范畴,当然你觉得有点啰嗦,但实际上这已经给出判断和处理方法。至于“处理方法”实际上更多对“虚构事物”处理方法上的补充,也是对惯例处理的确认,对于“虚构作品”的处理方法和通用关注度原则上是一致的。如果你认为只有规则性内容才是指引,请看Wikipedia:关注度和Wikipedia:關注度_(書籍)。——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 避免做作,免敬 2019年7月16日 (二) 07:37 (UTC)
- ““虚构作品”的处理方法和通用关注度原则上是一致”,如您所说,这里仅仅是对关注度指引中的补充说明,本身没有规范任何新的东西。~ viztor ✪ 2019年7月17日 (三) 06:53 (UTC)
- 那就说明了你没理解“原则一致”和“细则不一致”的问题。如果按照你的说法,实际上根本不需要各细致的关注度细则——因为他们本质就是“原则一致”,然后在关注度原则的基础上补充说明。——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 避免做作,免敬 2019年7月17日 (三) 07:00 (UTC)
- ““虚构作品”的处理方法和通用关注度原则上是一致”,如您所说,这里仅仅是对关注度指引中的补充说明,本身没有规范任何新的东西。~ viztor ✪ 2019年7月17日 (三) 06:53 (UTC)
- (?)異議我覺得《關於獨立虛構事物、跨媒體改編作品及列表的分割》﹑《準則》﹑《處理方法》是規則性內容,不是指南。-- 娜娜奇🐰鮮果茶☕(☎️·☘️) 2019年7月16日 (二) 12:29 (UTC)
- 处理方法在任何时候都不是。"关于独立虚构事物、跨媒体改编作品及列表的分割"这一段和其他类型的拆分没有本质区别,再者和关注度关系不大,本质上是在对其他方针/指引在针对虚构事物的具体情况下做了案例说明。~ viztor ✪ 2019年7月17日 (三) 06:47 (UTC)
- 部分关注度是有包括处理方法,虽然大部分的处理方法是一致的。而对于“虚构事物”而言,由于其内容性质的问题,将一些已有的操作惯例明文规范化作为额外的操作处理,剔除这一小部分,还是和通用的处理方法一致。——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 避免做作,免敬 2019年7月17日 (三) 07:08 (UTC)
- 对于列表的话,主要可以从关注度或者提删合并入手。因为基本上商定了可以用Wikipedia:资料页去解决,所以只是提及。但对于略微常见的从一个作品中拆离出一个事物作为独立条目的情况,这个说明还是比较有意义。至于里面提到的一个例子(妖精尾巴 (虛構組織)),这是我所留意到比较特殊的案例,既像事物列表,但本质上更应该是事物条目,而且某种意义上更像不太合规的反面教材。——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 避免做作,免敬 2019年7月17日 (三) 07:30 (UTC)
- 关注度细则并不包含所谓的处理方法包括你上述提及的WP:关注度 (书籍),这里也没有提议新的流程。所有关注度的流程都应该是一致的,其他的细则只是定义了由于领域不同而通用关注度指引不适用的情况。规范特别的流程本身是没有道理的,而且可能过度复杂化。~ viztor ✪ 2019年7月17日 (三) 07:50 (UTC)
- 除了针对虚构事物的处理方法是一点增多的差异外,处理方法的其他部分其实就是复读通用关注度而已。——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 避免做作,免敬 2019年7月17日 (三) 08:12 (UTC)
- “關於獨立虛構事物、跨媒體改編作品及列表的分割”本身就涉及了“虚构事物”的范畴,当然你觉得有点啰嗦,但实际上这已经给出判断和处理方法。至于“处理方法”实际上更多对“虚构事物”处理方法上的补充,也是对惯例处理的确认,对于“虚构作品”的处理方法和通用关注度原则上是一致的。如果你认为只有规则性内容才是指引,请看Wikipedia:关注度和Wikipedia:關注度_(書籍)。——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 避免做作,免敬 2019年7月16日 (二) 07:37 (UTC)
- (?)異議未見頁頂標註「本頁為指引」有何不妥之處;(?)異議未見任何關注度指引只有半頁是指引的情況;(?)異議不應沒事開先例;(?)異議未見此種開先例的必要性;(?)異議未見此關注度指引有需要有別於其他關注度指引升為指引之模式。(!)抗议半頁指引。-- 娜娜奇🐰鮮果茶☕(☎️·☘️) 2019年7月17日 (三) 10:42 (UTC)
- {{抗议}}, 您这是要坚持打包通过吗。~ viztor ✪ 2019年7月17日 (三) 18:34 (UTC)
- 指引不是指南,仅规则性内容可以作为指引~ viztor ✪ 2019年7月16日 (二) 07:27 (UTC)
- (?)異議我覺得《關於獨立虛構事物、跨媒體改編作品及列表的分割》﹑《準則》﹑《處理方法》都是指引。-- 娜娜奇🐰鮮果茶☕(☎️·☘️) 2019年7月16日 (二) 07:22 (UTC)
- 把那一节定为指引就可以了。~ viztor ✪ 2019年7月16日 (二) 06:59 (UTC)
- @viztor:then?——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 避免做作,免敬 2019年7月16日 (二) 06:27 (UTC)
“ | ::若有約定,則為共識。既為共識,則宜立為指引。--J.Wong 2018年7月25日 (三) 09:01 (UTC) | ” |
- (引述自Wikipedia_talk:模板樣式)-- 娜娜奇🐰鮮果茶☕(☎️·☘️) 2019年7月17日 (三) 18:41 (UTC)
- 并非,通常前期讨论可能是关注此议题的人讨论,公示的目的是确定其他不太关注的人可以参与讨论。因为此前有讨论而否认公示后讨论的正当性完全是无关且早有共识的议题。您这样的说法等价于“小圈子共识”可以完整代替共识。倒不如专注讨论现有提案的问题,而不是让别人不要讲话。~ viztor ✪ 2019年7月17日 (三) 18:43 (UTC)
- 「分割前,應先考慮是否需要進行清理,並請參照相關同類事物的列項內容與所占主題條目的內容過多時才考慮列表分割,並分割前需要進行討論」就是要規範分割需要事項「若有約定,則為共識。既為共識,則宜立為指引」,若無法成為指引約定,則完全與本案立意背道而馳。本案主要爆發原因是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19/02/17#盾之勇者成名錄角色列表,之後連續煮了半年,結果你把重點之一反對掉,那就根本沒有解決問題,半年的討論完全白費。-- 娜娜奇🐰鮮果茶☕(☎️·☘️) 2019年7月17日 (三) 18:53 (UTC)
- 這邊立成指引的話,「並分割前需要進行討論」,沒討論就分割者將可以依照關注度流程始提刪,有機會可以讓類似條目創建者避免激烈的衝突,不咬新手。此外,此案根本就還沒進入公示階段。沒關係,我們慢慢來,很快就可以成為第二個維基之最,跨度最長未存檔停留客棧的討論,每次客棧只要有關注度議題大家都誰也不讓誰互煮蟲蟲飛是否有同感?-- 娜娜奇🐰鮮果茶☕(☎️·☘️) 2019年7月17日 (三) 19:04 (UTC)
- 「否認公示後討論的正當性」(※)注意:此案根本沒有公示、此案根本沒有進入公示階段,何來「公示後討論」?-- 娜娜奇🐰鮮果茶☕(☎️·☘️) 2019年7月17日 (三) 19:15 (UTC)
- 公告版上目前的公示就只有「[公告] 頁面存廢討論及合併請求整合問題已經進入公示階段,如有意見則請務必盡快提出。」哪邊看到有「XX關注度指引進入公示階段」?而且我也沒看到有任何用戶在此案任何地方宣布「現交付公示」的字樣。 本案仍然維持在討論階段,只是即將跨到第六個月份而已。-- 娜娜奇🐰鮮果茶☕(☎️·☘️) 2019年7月17日 (三) 19:38 (UTC)
- 「分割前,應先考慮是否需要進行清理,並請參照相關同類事物的列項內容與所占主題條目的內容過多時才考慮列表分割,並分割前需要進行討論」就是要規範分割需要事項「若有約定,則為共識。既為共識,則宜立為指引」,若無法成為指引約定,則完全與本案立意背道而馳。本案主要爆發原因是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19/02/17#盾之勇者成名錄角色列表,之後連續煮了半年,結果你把重點之一反對掉,那就根本沒有解決問題,半年的討論完全白費。-- 娜娜奇🐰鮮果茶☕(☎️·☘️) 2019年7月17日 (三) 18:53 (UTC)
- 并非,通常前期讨论可能是关注此议题的人讨论,公示的目的是确定其他不太关注的人可以参与讨论。因为此前有讨论而否认公示后讨论的正当性完全是无关且早有共识的议题。您这样的说法等价于“小圈子共识”可以完整代替共识。倒不如专注讨论现有提案的问题,而不是让别人不要讲话。~ viztor ✪ 2019年7月17日 (三) 18:43 (UTC)
- (引述自Wikipedia_talk:模板樣式)-- 娜娜奇🐰鮮果茶☕(☎️·☘️) 2019年7月17日 (三) 18:41 (UTC)
- (!)意見虛構事物列表的分割 必須是指引,不然又會再出現像盾之勇者那樣的爭議。 當然細節可能還需開一個討論來進行。-- 娜娜奇🐰鮮果茶☕(☎️·☘️) 2019年7月17日 (三) 10:58 (UTC)
- 如果要对分割定指引,和关注度就没有关系了。自己想想吧。~ viztor ✪ 2019年7月18日 (四) 04:28 (UTC)
- @viztor:如果分割出来的是一个单独的虚构事物的话,本质还是按照本指引处理;如果是列表的话,主要是在Wikipedia:资料页之前,对于列表的处理或者建立标准并不明确,部分草案性质的规则只有允许以篇幅可读性来分割,而普遍上列表也会被当成条目按照关注度来处理,所以当时编写时以长度和讨论结果为判断因素。当然有资料页指引的话,可以以此作为最核心的规则,而长度和讨论还是可以作为一个考虑因素。——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 避免做作,免敬 2019年7月18日 (四) 05:54 (UTC)
- 如果本指引成立的话,本指引确定了:如何按照本指引去分割一个事物列表;资料页指引定义怎样去建立合规的列表;如果一个看似是分割的但不合规的事物列表按照本指引应该怎样去处理。——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 避免做作,免敬 2019年7月18日 (四) 06:34 (UTC)
- 如果要对分割定指引,和关注度就没有关系了。自己想想吧。~ viztor ✪ 2019年7月18日 (四) 04:28 (UTC)
- 現在的癥結點在哪裡啊? --無心*插柳*柳橙汁 2019年7月16日 (二) 06:36 (UTC)
- 就我主張全部升指引,然後準備要公示時被人叫停。-- 娜娜奇🐰鮮果茶☕(☎️·☘️) 2019年7月16日 (二) 07:42 (UTC)
- (:)回應User:Milkypine現在的癥結點在有人主張「虛構事物分割列表的關注度」以及對應的「處理方法」不得升為指引,這將導致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19/02/17#盾之勇者成名錄角色列表所點出的問題,花了五個多月完全沒有解決。-- 娜娜奇🐰鮮果茶☕(☎️·☘️) 2019年7月17日 (三) 19:49 (UTC)
- 突然吵起來了。我看再等6個月後再考慮要不要公示好了。[開玩笑的](關注度議題真可怕,每逢關注度議題就會炸出維基之最,例如下方的方針客棧存檔#关注度程序30日过长。)-- 娜娜奇🐰鮮果茶☕(☎️·☘️) 2019年7月18日 (四) 06:18 (UTC)
- 就我主張全部升指引,然後準備要公示時被人叫停。-- 娜娜奇🐰鮮果茶☕(☎️·☘️) 2019年7月16日 (二) 07:42 (UTC)
- (+)支持:這個收錄標準可以令大家不用太依賴《通用關注度指引》,令維基的內容更豐富,更精彩。英文維基類似的不同類型的收錄標準更多呢,而且編輯都能嚴格依從。--蟲蟲飛♡♡→♡℃※留言 2019年7月18日 (四) 00:32 (UTC)
- (?)疑問@蟲蟲飛:您認為草案中的子章節:《關於獨立虛構事物、跨媒體改編作品及列表的分割》﹑《處理方法》也能升為指引嗎?如果是,理由?如果不是,理由?(我自己的看法是要升指引;「減少咬新手」論;以及避免AFD出現「XXX不是指引,內容僅供參考」的「本頁根本無效」之反對理由)-- 娜娜奇🐰鮮果茶☕(☎️·☘️) 2019年7月18日 (四) 06:21 (UTC)
- 作為一個收錄標準的指引,最重要的是WP:虛構準則這個章節,這裏規定了符合甚麼條件才可以收錄,其中第一個條件其實是《通用關注度》的要求,可以刪去。其他章節其實不重要,是否應一併升格為指引,我沒所謂,因為與收錄條件的關係不大。蟲蟲飛♡♡→♡℃※留言 2019年7月18日 (四) 07:21 (UTC)
- (!)意見「虛構事物列表收錄準則」亦是一個重要的收錄準則,否則每天AFD來AFD去,新手都被嚇怕走光了,就算關注度縮成14天,新手至少也有14天的時間可以改善,不會每天整天AFD來AFD去。-- 娜娜奇🐰鮮果茶☕(☎️·☘️) 2019年7月18日 (四) 09:02 (UTC)
- (:)回應@蟲蟲飛:這個議案為何會討論出這樣結論?這就要從盾之勇者成名錄角色列表開始說起,主要的爆發點是起源於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19/02/17#盾之勇者成名錄角色列表的提刪。那麼我來討論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19/02/17#盾之勇者成名錄角色列表吧。盾之勇者成名錄角色列表是甚麼問題呢,非百科內容?我並不這麼認為。當時為何會這麼提刪? 因為有一段論述這樣寫「若本章節過於龐大,請檢視並清理不必要的細節。之後將本章節整個以新條目分割,並且明記編輯摘要以符合版權協議。分割出的條目名稱建議設為「○○角色列表」(○○為作品名稱)。分割後原處應該有概要或簡列數名主要角色訊息。獨立列表請參見Category:虛構角色列表。」而新手在不明白的情況下建立了盾之勇者成名錄角色列表但問題來了,為什麼說是問題呢?因為當時這些相關內容不是指引,而該新用戶也只是單純地將原本位於盾之勇者成名錄的內容給獨立出來的,由於缺乏相關收錄準則,甚麼是收錄準則,其實可以視為一種關注度準則,但由於缺乏相關收錄準則,因此對於能否收錄出現了極大爭議,且不止一次,這個並非兩三句話就能讓新手明白,因此我們花了四個月立了一個資料頁指引,亦即給出IINFO的最大限制,超出限制後就是IINFO可以提刪,但提刪前可以有一段緩衝期檢視是否可以將內容根據某個準則縮短成符合社群能接受的樣子,當然如果寫的是「要有現實世界影響內容」「加上評論, 開發過程,etc」「不要幾萬bit完全寫劇情」是沒甚麼爭議,但顧及內容完整性我們必須訂出哪些是維基百科需要的內容而哪些不是,不是的可以移除,等等,獲得了共識之後立了WP:資料頁他跟獨立列表的差別在於,WP:資料頁所列的內容若不符WP:資料頁準則則可以整個視為IINFO。 接著就是Temp3600所提出的「請問目前指引出那一條可推導出「盾之勇者成名錄角色列表應合併回主條目」?我覺得目前這部分描述不太清晰。角色列表,世界觀列表是否必須有獨立的關注度?我個人則認為這兩者是關注度可繼承自主條目的特例,所以我上面不要求存在獨立的第三方來源。但是,支持獨立列表的最低來源要求又是什麼呢?」那麼這時我們需要特化的關注度指引,於是此案列於該案臨時動議,我並不認為目前這樣叫做沒有共識。在舊的存檔下,有十分多主編ACG的用戶參與討論,我們討論出了一套社群基本上能接受屬於虛構事物在還沒到IINFO之前的收錄準則,而這個收錄準則就是目前這個指引,我問為目前共識已足,如果已經有規範立為指引未見不妥,其他用戶便可以參照此指引完善相關條目,可見對維基百科是有益的,當然你點出的問題是可以事後討論的,但我認為若有約定,則為共識。既為共識,則宜立為指引,因此對於虛構事物已有約定,則為共識。既為共識,則宜立為指引又何嘗不可,當然維基百科也需要一個通用列表的關注度,我認同維基百科也需要一個通用列表的關注度,這可以是下一個階段的討論要點,但我仍然認為目前這個指引草案升級成為指引是沒有任何問題的,維基百科不是法院,而大量相關條目編者取得了共識也是事實,目前有問題要解決盾之勇者成名錄角色列表爭議問題需要解決也是事實,五個月有了共識也是事實,Cwek也提到缺乏相關規範導致改善卻步也是事實,我們又何嘗不試試這個指引? 相信這個指引立為指引對維基未來發展絕對是有所幫助的,以上。-- 娜娜奇🐰鮮果茶☕(☎️·☘️) 2019年7月25日 (四) 16:41 (UTC)
- (!)意見「虛構事物列表收錄準則」亦是一個重要的收錄準則,否則每天AFD來AFD去,新手都被嚇怕走光了,就算關注度縮成14天,新手至少也有14天的時間可以改善,不會每天整天AFD來AFD去。-- 娜娜奇🐰鮮果茶☕(☎️·☘️) 2019年7月18日 (四) 09:02 (UTC)
- (?)疑問@蟲蟲飛:您認為草案中的子章節:《關於獨立虛構事物、跨媒體改編作品及列表的分割》﹑《處理方法》也能升為指引嗎?如果是,理由?如果不是,理由?(我自己的看法是要升指引;「減少咬新手」論;以及避免AFD出現「XXX不是指引,內容僅供參考」的「本頁根本無效」之反對理由)-- 娜娜奇🐰鮮果茶☕(☎️·☘️) 2019年7月18日 (四) 06:21 (UTC)
- 如果對其他小節,如上方時間戳
2019年7月16日 (二) 06:36 (UTC)
等其他小節有其他意見仍可提出討論。-- 娜娜奇🐰鮮果茶☕(☎️·☘️) 2019年8月9日 (五) 07:03 (UTC)
小節
目前討論狀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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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議本頁升為指引,命名部分似乎已有共識,但目前爭議例如《關於獨立虛構事物、跨媒體改編作品之列表的分割》則類似於WP:關注度 (性質表)一樣,規範著某個列表是否有關注度、是否有收錄/獨立條目必要,可以做為關注度指引的子指引,即,它規範著獨立虛構事物、跨媒體改編作品之列表的收錄準則,收錄準則應可以視為與關注度相同,用來規範一個條目可不可以存於維基;其餘說明為了指引完整性應予以保留,類似請參見WP:關注度 (幾何圖形)、WP:關注度 (性質表)等。各位認為如何?如果不認可,是否再立「關於獨立虛構事物、跨媒體改編作品之列表的收錄準則」(不推薦此法,要立太多規則,認為《關注度 (虛構)》是簡明最佳解)。我們需要解決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19/02/17#盾之勇者成名錄角色列表所點出的問題,畢竟已經花了五個多月了,一直在關注度議題上製造不同維基之最是不好的。-- 娜娜奇🐰鮮果茶☕(☎️·☘️) 2019年7月19日 (五) 08:35 (UTC)
- 此案即日起公示七日及更名。산모사 DC17FLC GAC 2019年7月21日 (日) 13:49 (UTC)
- 意见同上,只支持"收录标准",其他部分不支持。~ viztor ✪ 2019年7月21日 (日) 14:11 (UTC)
- @viztor:,对于虚构事物的处理方法的部分特殊性及关于涉及如何处理分割同样重要。你的意见,恕不苟同。——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 避免做作,免敬 2019年7月22日 (一) 00:28 (UTC)
- 「虛構事物列表收錄準則」亦是一個重要的收錄準則,需要作為關注度的一部分,規範「虛構事物列表受否該獨立條目」。而且也是前五個月的討論要點之一,不應否決。-- 娜娜奇🐰鮮果茶☕(☎️·☘️) 2019年7月21日 (日) 16:38 (UTC)
公示期爭議
- 反对在WP:独立列表不是指引的情况下,打包夹带小指引。~ viztor ✪ 2019年7月22日 (一) 05:50 (UTC)
- @A2569875、viztor:,相关链接已移除,我认为此问题已解决?——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 避免做作,免敬 2019年7月23日 (二) 03:01 (UTC)
- WP:独立列表與WP:关注度 (虚构)現階段並無關聯,大指引未通過不代表小指引不能通過。我不認為viztor的反對有效。산모사 DC17加泰隆尼亞圖書館GAN 2019年7月25日 (四) 14:52 (UTC)
- 通常来说,小指引需要解决大指引没有覆盖的特殊情况,在没有大指引的情况下,直接立虚构事物拆分的细则违背了立法原则。~ viz ✪ 2019年7月25日 (四) 15:21 (UTC)
- 我們需要解決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19/02/17#盾之勇者成名錄角色列表所點出的問題,勿繼續違背本案宗旨,畢竟已經花了五個多月了,相關問題可以再討論,但我認為此案升為指引沒有問題,繼續煮並無益處,我可不想再看到七萬字(目前已經快要一萬字了),且不是指引的部分已移除。-- 娜娜奇🐰鮮果茶☕(☎️·☘️) 2019年7月25日 (四) 15:43 (UTC)
- 诉诸情感~ viz ✪ 2019年7月25日 (四) 15:50 (UTC)
- 目前的提案可以解決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19/02/17#盾之勇者成名錄角色列表所點出的問題,且不是指引的部分已移除,在沒有更好的方案下恕不支持你的觀點。-- 娜娜奇🐰鮮果茶☕(☎️·☘️) 2019年7月25日 (四) 15:58 (UTC)
- 诉诸情感~ viz ✪ 2019年7月25日 (四) 15:50 (UTC)
- 盾之勇者成名錄角色列表是甚麼問題呢,非百科內容?我並不這麼認為。當時為何會這麼提刪? 因為有一段論述這樣寫「若本章節過於龐大,請檢視並清理不必要的細節。之後將本章節整個以新條目分割,並且明記編輯摘要以符合版權協議。分割出的條目名稱建議設為「○○角色列表」(○○為作品名稱)。分割後原處應該有概要或簡列數名主要角色訊息。獨立列表請參見Category:虛構角色列表。」而新手在不明白的情況下建立了盾之勇者成名錄角色列表但問題來了,為什麼說是問題呢?因為當時這些相關內容不是指引,而該新用戶也只是單純地將原本位於盾之勇者成名錄的內容給獨立出來的,
- 由於缺乏相關收錄準則,甚麼是收錄準則,其實可以視為一種關注度準則,但由於缺乏相關收錄準則,因此對於能否收錄出現了極大爭議,且不止一次,這個並非兩三句話就能讓新手明白,因此我們花了四個月立了一個資料頁指引,亦即給出IINFO的最大限制,超出限制後就是IINFO可以提刪,但提刪前可以有一段緩衝期檢視是否可以將內容根據某個準則縮短成符合社群能接受的樣子,當然如果寫的是「要有現實世界影響內容」「加上評論, 開發過程,etc」「不要幾萬bit完全寫劇情」是沒甚麼爭議,但顧及內容完整性我們必須訂出哪些是維基百科需要的內容而哪些不是,不是的可以移除,等等,獲得了共識之後立了WP:資料頁他跟獨立列表的差別在於,WP:資料頁所列的內容若不符WP:資料頁準則則可以整個視為IINFO。 接著就是Temp3600所提出的「請問目前指引出那一條可推導出「盾之勇者成名錄角色列表應合併回主條目」?我覺得目前這部分描述不太清晰。角色列表,世界觀列表是否必須有獨立的關注度?我個人則認為這兩者是關注度可繼承自主條目的特例,所以我上面不要求存在獨立的第三方來源。但是,支持獨立列表的最低來源要求又是什麼呢?」
- 那麼這時我們需要特化的關注度指引,於是此案列於該案臨時動議,我並不認為目前這樣叫做沒有共識。在舊的存檔下,有十分多主編ACG的用戶參與討論,我們討論出了一套社群基本上能接受屬於虛構事物在還沒到IINFO之前的收錄準則,而這個收錄準則就是目前這個指引,我問為目前共識已足,如果已經有規範立為指引未見不妥,其他用戶便可以參照此指引完善相關條目,可見對維基百科是有益的,當然你點出的問題是可以事後討論的,但我認為若有約定,則為共識。既為共識,則宜立為指引,因此對於虛構事物已有約定,則為共識。既為共識,則宜立為指引又何嘗不可,當然維基百科也需要一個通用列表的關注度,我認同維基百科也需要一個通用列表的關注度,這可以是下一個階段的討論要點,但我仍然認為目前這個指引草案升級成為指引是沒有任何問題的,維基百科不是法院,而大量相關條目編者取得了共識也是事實,目前有問題要解決盾之勇者成名錄角色列表爭議問題需要解決也是事實,五個月有了共識也是事實,Cwek也提到缺乏相關規範導致改善卻步也是事實,我們又何嘗不試試這個指引? 相信這個指引立為指引對維基未來發展絕對是有所幫助的,以上,感謝你對我認為我情緒勒索的指控,抱歉但祝編安,但我仍然不認為此案升格為指引有任何的不妥。維基人張宇帆A2569875敬上-- 娜娜奇🐰鮮果茶☕(☎️·☘️) 2019年7月25日 (四) 16:34 (UTC)
- 上文所引用的WP:關注度 (幾何圖形)、WP:關注度 (性質表)都是自己主笔,通过自我引用来论证自己的合理性?为什么要在所有的地方复制粘贴完全一样的说明?为了保证统一性,你是不是要把这段文字复制到所有的关注度中?
- 你所引用的几则一样是你主笔。但实际上,列表是否分立本身即不是关注度的考虑范围。关注度定义的问题是什么?维基百科的关注度定义的对象向来是主题,topic。列表是某一主题相关内容的一种展现形式。是否独立为列表与关注度本身毫无半点关系。如果这个问题都不能理解,我不确定你是否知道自己在写什么。如果认为为了解决问题可以抛弃关注度的根本定义,那根本是本末倒置。是否分离为独立列表的问题是一种内容的组织形式问题,并非是”是否收录“的问题。
- 列表的收录与否,完全的取决于其主题是否应当收录。如果这个问题都没有厘清,就贸然动笔,是不可取的。复制粘贴别处的内容,并辩称其他自己写的都有,所以也要复制粘贴,本身是一种极糟糕的写作形式。此处不展开。请合理运用链接。~ viz ✪ 2019年7月25日 (四) 18:48 (UTC)
- @Cwek、Temp3600、Sanmosa:不為別的目的,只為此案通過,另WP:關注度 (幾何圖形)、WP:關注度 (性質表)目前是指引,這是一個事實。-- 娜娜奇🐰鮮果茶☕(☎️·☘️) 2019年7月25日 (四) 18:53 (UTC)
- 即便被学术期刊收录,也通常不鼓励自我引用。同一个糟糕的写法被重复50遍,也不会因此变好。~ viz ✪ 2019年7月25日 (四) 19:18 (UTC)
- 对人不对事,指引是谁写和允许谁引用并无直接关联,而且指引的内容意味经过社群的讨论而确立的共识,或者实际上包含或记录了社群参与讨论的意见,那就就意味着是不是所有参与讨论者不能引用这些指引?——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 避免做作,免敬 2019年7月26日 (五) 01:52 (UTC)
- 明明其他人写的都不会这样写,然后用自己的作品论证自己的合理性本身就是循环论证,所谓的共识,只是公示期无争议而已,没有人真的在意去看,或许如你所说是细节而已无足轻重的事情。不过把一个简单的东西肆意膨胀,写的不必要的长,无意识甚至刻意去重复一些早就说明的内容,用正确的废话占据近30%-50%的篇幅,本身就是有害的,现在你不觉得有差别,总有一天因为各种修改,这些东西互相之间变得不一样,那是不是要声称每个都重新煮一遍才能改?或许有些只是无人更新罢了,你是否要去维护?WP:KISS。~ viz ✪ 2019年7月26日 (五) 04:47 (UTC)
- 那就请去鄙视Wikipedia:關注度_(書籍)吧,作为最早一个的细项关注度指引。至少我认为所谓重复的章节,仍然相当合理,而一些必要的章节我看不出有什么修正。只能说大家的想法有所差别,而贵的异于常人罢了。——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 避免做作,免敬 2019年7月26日 (五) 07:04 (UTC)
- 书籍写的不知道高到哪里去了。~ viz ✪ 2019年7月26日 (五) 12:56 (UTC)
- 那就请去鄙视Wikipedia:關注度_(書籍)吧,作为最早一个的细项关注度指引。至少我认为所谓重复的章节,仍然相当合理,而一些必要的章节我看不出有什么修正。只能说大家的想法有所差别,而贵的异于常人罢了。——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 避免做作,免敬 2019年7月26日 (五) 07:04 (UTC)
- 「關於條目分割後的關注度問題,其實暫時中文維基中還尚未出現一本著作因太長而分割。」 Wikipedia:關注度_(書籍)對應章節長這樣,囧。-- 娜娜奇🐰鮮果茶☕(☎️·☘️) 2019年7月26日 (五) 14:14 (UTC)
- 明明其他人写的都不会这样写,然后用自己的作品论证自己的合理性本身就是循环论证,所谓的共识,只是公示期无争议而已,没有人真的在意去看,或许如你所说是细节而已无足轻重的事情。不过把一个简单的东西肆意膨胀,写的不必要的长,无意识甚至刻意去重复一些早就说明的内容,用正确的废话占据近30%-50%的篇幅,本身就是有害的,现在你不觉得有差别,总有一天因为各种修改,这些东西互相之间变得不一样,那是不是要声称每个都重新煮一遍才能改?或许有些只是无人更新罢了,你是否要去维护?WP:KISS。~ viz ✪ 2019年7月26日 (五) 04:47 (UTC)
- 对人不对事,指引是谁写和允许谁引用并无直接关联,而且指引的内容意味经过社群的讨论而确立的共识,或者实际上包含或记录了社群参与讨论的意见,那就就意味着是不是所有参与讨论者不能引用这些指引?——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 避免做作,免敬 2019年7月26日 (五) 01:52 (UTC)
- 即便被学术期刊收录,也通常不鼓励自我引用。同一个糟糕的写法被重复50遍,也不会因此变好。~ viz ✪ 2019年7月25日 (四) 19:18 (UTC)
- @Cwek、Temp3600、Sanmosa:不為別的目的,只為此案通過,另WP:關注度 (幾何圖形)、WP:關注度 (性質表)目前是指引,這是一個事實。-- 娜娜奇🐰鮮果茶☕(☎️·☘️) 2019年7月25日 (四) 18:53 (UTC)
- 其实逻辑是:大部分虚构事物列表或虚构事物独立条目是分割自对应的主体条目->但在没有资料页指引是,判断是按照关注度来处理的->而关注度当时的想法为以篇幅和讨论必要性来确定的->资料页指引确立的话,则确立了创建的要求和规范,也为了提供创建后的处理提供了合规性->我认为还是保留篇幅和讨论必要性作为一个关注度判断用于确定什么时候和如何去创建的前置条件,也保留再创建失败的情况下如何去收尾的操作(这也是该关注度的处理要求所给予的)。——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 避免做作,免敬 2019年7月26日 (五) 01:39 (UTC)
- 我的大意和Cwek一樣,而且現時討論中的主流共識也支持整體通過。산모사 DC17加泰隆尼亞圖書館GAN 2019年7月26日 (五) 01:44 (UTC)
- 説什麼整個不是關注度,乾脆改名為「虛構收錄準則」算了,反正此案的命名在討論過程中也有出現爭議,而且此案本來就是用來決定某個虛構內容頁面能不能收錄的,另注意,維基有數個關注度指引是以「收錄準則命名」的。-- 娜娜奇🐰鮮果茶☕(☎️·☘️) 2019年7月26日 (五) 02:20 (UTC)
- (&)建議:指引最重要的部分是「收錄標準」一節,大家似乎對此爭議不大,其他章節請U:A2569875可否根據大家意見修改?以求達成共識。--蟲蟲飛♡♡→♡℃※留言 2019年7月26日 (五) 03:38 (UTC)
:@A2569875::其實誰寫沒關係,最重要誰想主持這個提案。簡單的做法是直接ping相關用戶,問他們想怎樣改,如果大家都想不到怎樣改,就刪去那一部分,留下那些大家共識的內容就可以了。--蟲蟲飛♡♡→♡℃※留言 2019年7月26日 (五) 03:55 (UTC)
- 既然大家都坚壁固守的话,该解释的我也解释过了,我也想不出还能达成些什么。(摊手)——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 避免做作,免敬 2019年7月26日 (五) 04:21 (UTC)
: @Viztor 、Cwek、A2569875:如果大家都想不到修改方法,不如把WP:虛構分割一個章節刪去?因為已經有相關的指引說明如何建立列表。請問大家有沒有異議?也請大家看看其他章節有沒有甚麼修改意見?蟲蟲飛♡♡→♡℃※留言 2019年7月26日 (五) 04:48 (UTC)
- 我已说明需要性,既然大家都坚壁固守,那就还能谈什么?——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 避免做作,免敬 2019年7月26日 (五) 04:53 (UTC)
- 如果這次沒有全部通過,我打算在這類繼續展開追加討論,我們需要解決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19/02/17#盾之勇者成名錄角色列表所點出的問題,繼續討論虛構列表收錄準則,直到達到共識為止。準備繼續討論半年吧。-- 娜娜奇🐰鮮果茶☕(☎️·☘️) 2019年7月26日 (五) 05:10 (UTC)
- (!)意見請非涉事的維基人看看怎麼結案吧,該解決的問題還是得解決。關注度是收錄準則的一部分,雖然虛構列表收錄準則是「收錄準則」但它似乎已經超出關注度的範圍。 關注度對應的應是主題,而:列表(羅列同主題事物)、資料頁(羅列主題資料)、概述(如病毒入門)、條目(...就字面上的意思)...僅是對於某主題的百科呈現方式,當一個主題符合關注度,對應的列表、資料頁、概述、條目等都應具關注度,虛構事物問題在於,OO有關注度但OO事物列表並一定有關注度,因為兩者主題不同,例如《盾之勇者成名錄》有關注度,那麼盾之勇者成名錄角色列表存廢可能盲點是,該條目的主題是「盾之勇者成名錄角色」而不是「盾之勇者成名錄作品本身」,所以現在問題轉移成,不應探討「一個列表有無關注度」,而是「一個列表所述主題」有無關注度。現在所謂虛構拆分列表要探討的不是作品本身有無關注度,而是該列表所述實體的集合有無關注度,前五個月討論方向有些偏掉,又無人點出盲點才會到現在出現異議難以結案的窘境,首先感謝U:viztor點出盲點,另外也抱歉之前沒先看清楚就開始質疑,而且還是雜亂無論點質疑,抱歉。總之各方(包括我)先花些時間冷靜下來,再來看看接下來如何討論取得共識吧。-- 娜娜奇🐰鮮果茶☕(☎️·☘️) 2019年7月26日 (五) 13:21 (UTC)
虛構列表收錄準則
籌備中。-- 娜娜奇🐰鮮果茶☕(☎️·☘️) 2019年7月26日 (五) 05:45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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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支持:修訂版詳細多了,但有一處筆誤:「「XX作品具」有關注度」--蟲蟲飛♡♡→♡℃※留言 2019年7月27日 (六) 09:07 (UTC)
- 剛才看到帶着智能手機闖蕩異世界。裏世界角色列表,想到,假設有人找了2個可能有關注度的裏世界角色來說裏世界角色列表也要收錄的奇怪情形。因此我多補了一個條件,@Sanmosa、蟲蟲飛:你們看看行不行。-- 娜娜奇🐰鮮果茶☕(☎️·☘️) 2019年7月29日 (一) 16:33 (UTC)
- (~)補充上述條目已刪除,見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19/07/23#帶着智能手機闖蕩異世界。裏世界角色列表。-- 娜娜奇🐰鮮果茶☕(☎️·☘️) 2019年8月6日 (二) 08:24 (UTC)
延長公示期討論
- 準備中。-- 娜娜奇🐰鮮果茶☕(☎️·☘️) 2019年7月27日 (六) 08:20 (UTC)
- 如果其他人對最新處理沒有合理異議的話,我就會公示。산모사 DC17FLC 2019年7月30日 (二) 01:06 (UTC)
- (+)支持:修訂條文不錯,感謝修訂﹗--蟲蟲飛♡♡→♡℃※留言 2019年7月30日 (二) 03:52 (UTC)
- (?)疑問,在前段已经确立了基于篇幅和讨论原则(“所以建议分割前,应先考虑是否需要进行清理,并请参照相关同类事物的列项内容与所占主题条目的内容过多时才考虑列表分割,并分割前需要进行讨论(包括但不限于:相应的虚构作品条目讨论页)。”),那是否需要保留这些原则?对于新增规则,暂无异议。——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 避免做作,免敬 2019年7月31日 (三) 04:23 (UTC)
- 建议直接确立WP:独立列表。~ viz ✪ 2019年8月1日 (四) 22:07 (UTC)
- 由於此處的討論時間跨度已經跨到第七個月份 (2~8月),時長也將近半年了,因此認為有共識的部分可以先結案,當然WP:独立列表也很重要,這將會是下一個階段要展開的討論。-- 娜娜奇🐰鮮果茶☕(☎️·☘️) 2019年8月2日 (五) 01:58 (UTC)
- @viztor、A2569875:独立列表需要另外花费时间来处理,既然这里产生了特例的话,可以优先这里处理。Wikipedia:格式手冊/列表、WP:资料页都有确立指引的。——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 避免做作,免敬 2019年8月2日 (五) 03:40 (UTC)
- 近期會開始籌備獨立列表的討論。-- 娜娜奇🐰鮮果茶☕(☎️·☘️) 2019年8月2日 (五) 02:36 (UTC)
- 由於此處的討論時間跨度已經跨到第七個月份 (2~8月),時長也將近半年了,因此認為有共識的部分可以先結案,當然WP:独立列表也很重要,這將會是下一個階段要展開的討論。-- 娜娜奇🐰鮮果茶☕(☎️·☘️) 2019年8月2日 (五) 01:58 (UTC)
- 如果新修訂的條文沒有異議,將會在適當的時間點寫進草案,並再找適當的時間點先公示Sanmosa說的「主流共識」。-- 娜娜奇🐰鮮果茶☕(☎️·☘️) 2019年8月9日 (五) 06:55 (UTC)
- 從討論時長來看,討論將在三天後期滿半年(2月16日~8月16日,換句話說 即此討論在Wikipedia:互助客栈/方针中已經放置半年,且未存檔過),預計在該時刻將新修訂的條文寫進草案,並預計在該時刻的一周後公示Sanmosa說的「主流共識」。-- 娜娜奇🐰鮮果茶☕(☎️·☘️) 2019年8月13日 (二) 07:40 (UTC)
- Special:Diff/55317432/55665407已經做好草案重新公示前的準備了,看閣下要不要找一個適當的時間開始進入延長公示期。-- 娜娜奇🐰鮮果茶☕(☎️·☘️) 2019年8月15日 (四) 14:02 (UTC)
- 從討論時長來看,討論將在三天後期滿半年(2月16日~8月16日,換句話說 即此討論在Wikipedia:互助客栈/方针中已經放置半年,且未存檔過),預計在該時刻將新修訂的條文寫進草案,並預計在該時刻的一周後公示Sanmosa說的「主流共識」。-- 娜娜奇🐰鮮果茶☕(☎️·☘️) 2019年8月13日 (二) 07:40 (UTC)
- 即刻起進入延長公示期,為期一周,到東八區時間2019年8月26日下午六時三分止,若期內無合理異議則升為指引。-- 娜娜奇🐰鮮果茶☕(☎️·☘️) 2019年8月19日 (一) 09:59 (UTC)
- @A2569875:公示期已過。—— Eric Liu(留言.留名.學生會) 2019年8月27日 (二) 02:07 (UTC)
- 已通過(條文修訂、標記通過)-- 娜娜奇🐰鮮果茶☕(☎️·☘️) 2019年8月28日 (三) 08:07 (UTC)
- 本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至合適的討論頁進行,並不要再次編輯本討論。
通過後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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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退了,显然没有解决之前提出的问题。此前已经说过,在已经有WP:关注度 (书籍),WP:关注度 (电影)草案等前提下,没有任何立场通过所谓虚构事物关注度。~ viz ✪ 2019年8月28日 (三) 21:10 (UTC)
- 撤销了,按照你的逻辑,是不是只需要通用关注度则可,何必诸多细分项目?通用关注度是基础,但细分项目基本上为此基础的具体判断。另外电影仍然为草稿,而书籍本身就有限制性。——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 避免做作,免敬 2019年8月29日 (四) 00:30 (UTC)
- 参见讨论,大部分对此指引草案认同或无异议(即使或者如viztor所述,“可能”无能详阅),我认为这已经有足够的共识认同。——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 避免做作,免敬 2019年8月29日 (四) 00:54 (UTC)
- 另外补充一些viztor的异议的回应:关于行文中有WP:独立列表的连接——已经移除,而且使用WP:资料页代替;关于WP:独立列表的指引化——既然WP:独立列表已经不被链接引用,关本指引何事,其指引化已经和此无直接关联;关于指引存在必要性,以通用关注度为统一大纲——既然有通用关注度存在,何必有各细项关注度,本来通用关注度存在基础理论,而细项关注度则是对此理论的具体操作描述。以上。——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 避免做作,免敬 2019年8月29日 (四) 01:01 (UTC)
- 可以很明顯地看到,viztor是唯一一個反對通過的人,而他現在這樣強行阻止條文通過的做法已經構成遊戲維基規則。如果viztor再繼續堅持執行回退的話,我會立即提報他至相關適用的頁面,勿謂言之不預也。Sanmosa DC17 GAN1 GAN2 2019年8月29日 (四) 04:50 (UTC)
- 根本没有解决问题。包括之前的说法,WP:KISS, WP:POLICY已经说的很明白了,之前也在 Telegram 群组跟 A2569875 谈论,不再赘述。Sanmosa, 请针对问题讨论,而不是进行维基威胁。复制粘贴就觉得可以写一篇新的指引,到底有没有真的思考过维基需要什么?到底什么是所谓的虚构事物?如果一篇东西本身只有补充叙述型内容,而不进行新的规定,本身只能是论述, 此篇内容除了重复之外,本身并没有任何新的规范性内容。把已经明确的共识重复1000遍,不代表要写1000遍一样的指引,请明确什么东西是POLICY WRITING。~ viz ✪ 2019年8月30日 (五) 21:05 (UTC)
- 其實這意見應該在公示期的時候就提出的==不然公示期做什麼用的。 —— Eric Liu(留言.留名.學生會) 2019年8月31日 (六) 01:23 (UTC)
- 这个意见他公示之前,就早提过了。后来娜娜奇提了一小段规范虚构内容列表的提案,那个是有具体的规范要求的,也可以执行,我是觉得ok。但不是说之前的全部内容可以打包一起通过,这肯定不行,其他的部分根本没有做任何规范性内容,实际上完全无法操作。更别提这份指引和其他几个可以完全覆盖虚构内容(游戏,书籍,电影)的关注度指引(或为草案)的关系也没有搞清楚。~ viz ✪
- 见“虚构作品”的定义。另外游戏、电影尚未形成指引化,而书籍指引对漫画无效(但并没有排除小说,实际操作上可能会同时符合),本指引实际上对虚构作品,不论以何种媒介方式,基本上都有涵盖。——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 避免做作,免敬 2019年9月1日 (日) 04:53 (UTC)
- 这个意见他公示之前,就早提过了。后来娜娜奇提了一小段规范虚构内容列表的提案,那个是有具体的规范要求的,也可以执行,我是觉得ok。但不是说之前的全部内容可以打包一起通过,这肯定不行,其他的部分根本没有做任何规范性内容,实际上完全无法操作。更别提这份指引和其他几个可以完全覆盖虚构内容(游戏,书籍,电影)的关注度指引(或为草案)的关系也没有搞清楚。~ viz ✪
- 其實這意見應該在公示期的時候就提出的==不然公示期做什麼用的。 —— Eric Liu(留言.留名.學生會) 2019年8月31日 (六) 01:23 (UTC)
- 我已經老早把viztor提報到AIV去了,大家幫我看著吧,我不管了。Sanmosa DC17 GAN1 GAN2 2019年8月31日 (六) 06:41 (UTC)
- 反對理由不一致,且先前第一次公示多個用戶認為問題已解決,後來討論又過了一周(8月2日)應已達成主流共識,之後又過了一周無人異議(8月9日),因此等待一周(8月15日)後開始延長公示期,公示期結束(8月26日)亦無人提出異議,靜置一天後(8月27日)無人提出異議, Eric Liu宣布公示已過期,又靜置一天後無人提出異議,Sanmosa宣布通過,看不出來有任何問題。-- 娜娜奇🐰鮮果茶☕(宇帆·☎️·☘️) 2019年9月1日 (日) 09:11 (UTC)
- 不認為viztor原先的反對理由可以推出公示通過後才提出的新反對理由。我仍然認為viztor提出的異議在公示開始前和公示結束後不斷變化,且未告知,可能可以如Sanmosa所說,遊戲維基規則。-- 娜娜奇🐰鮮果茶☕(宇帆·☎️·☘️) 2019年9月5日 (四) 07:58 (UTC)
- 我們來談談viztor最初的反對理由,viztor認為準則可以,其他部分不宜,因此我提出了一條修正案,並被大部分的編者接受,因此認為褪題已解決;接著你指出公示討論合理與否,當時尚未公示,因此Sanmosa執行了公示,開始了公示期討論,因此認為問題也解決了;接著你指出列表沒有關注度,但後來也針對列表主題,即物件集合,針對以主題為主的情況訂了對應關注度指引了,因此大部分編者也認為問題也解決了;公示開始後,你指出包了非指引內容,而Cwek移除了,且經詢問問題是否解決未答覆,在無人提出異議的情況下應視為默認已解決,因此大部分編者也認為問題也解決了;接著,在延長公示期中,你提出的叫做「建議直接確立WP:獨立列表」是一個「建議」,不是「異議」。-- 娜娜奇🐰鮮果茶☕(宇帆·☎️·☘️) 2019年9月14日 (六) 05:28 (UTC)
- 不認為viztor原先的反對理由可以推出公示通過後才提出的新反對理由。我仍然認為viztor提出的異議在公示開始前和公示結束後不斷變化,且未告知,可能可以如Sanmosa所說,遊戲維基規則。-- 娜娜奇🐰鮮果茶☕(宇帆·☎️·☘️) 2019年9月5日 (四) 07:58 (UTC)
- @A2569875:你为什么要在上一笔留言中修改以前留言的时间戳呢?具体来说,你曾将8月31日的这条留言的日期改作9月9日,此次又将之改作9月1日;9月10日的这条留言则被改作9月5日。--Cswquz(留言) 2019年9月14日 (六) 06:10 (UTC)
- (:)回應@Cswquz:因為那是先前修正筆誤時,重新簽名Special:Diff/56030942。後來,我想改回最初發留言的時間,但我懶得查閱就憑印象隨便往前推幾天。如果您堅持要正確極限精確到奈秒的時間,的話請通知我,我會儘快修改。-- 娜娜奇🐰鮮果茶☕(宇帆·☎️·☘️) 2019年9月14日 (六) 06:15 (UTC)
- @A2569875:你为什么要在上一笔留言中修改以前留言的时间戳呢?具体来说,你曾将8月31日的这条留言的日期改作9月9日,此次又将之改作9月1日;9月10日的这条留言则被改作9月5日。--Cswquz(留言) 2019年9月14日 (六) 06:10 (UTC)
- 這樣吧,現在開始做最後的公示,若期內反方未能針對支持方提出的意見進行有效反駁,而仍然持續堅持己見,跟支持方觀點完全沒有交集,則就維持通過,並將反方以遊戲維基規則和WP:POINT論。-- 娜娜奇🐰鮮果茶☕(宇帆·☎️·☘️) 2019年9月18日 (三) 08:21 (UTC)
- 公示期結束,反方未能針對支持方提出的意見進行有效反駁,而仍然持續堅持己見,跟支持方觀點完全沒有交集,且社群對《虛構關注度》一案的通過之決議沒有異議,因此維持通過之決議。如有異議請發起新的討論。-- 娜娜奇🐰鮮果茶☕(宇帆·☎️·☘️) 2019年9月27日 (五) 14:35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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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列表的收錄準則
討論已移動到Wikipedia:互助客栈/方针中的獨立段落。-- 娜娜奇🐰鮮果茶☕(宇帆·☎️·☘️) 2019年9月27日 (五) 14:41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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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列表的收錄準則,各位有甚麼看法,借用en:Wikipedia:Notability#Stand-alone_lists是否可行?(此為英文維基中《獨立列表的關注度》)-- 娜娜奇🐰鮮果茶☕(☎️·☘️) 2019年8月2日 (五) 12:23 (UTC)
- Sanmosa DC17 GAN FLN 2019年8月27日 (二) 03:58 (UTC) 這裏我建議獨立出來討論。
- 此案可以先關閉,並另開新案討論。—— Eric Liu(留言.留名.學生會) 2019年8月27日 (二) 06:03 (UTC)
- 倾向case by case。--Cohaf(talk) 2019年8月27日 (二) 06:06 (UTC)
- 討論已移動到Wikipedia:互助客栈/方针中的同名獨立段落。-- 娜娜奇🐰鮮果茶☕(宇帆·☎️·☘️) 2019年9月27日 (五) 14:41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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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存檔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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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是否存檔曾有過下列討論。-- 娜娜奇🐰鮮果茶☕(宇帆·☎️·☘️) 2019年9月15日 (日) 16:29 (UTC)
- 還沒好,請不要存檔。-- 娜娜奇🐰鮮果茶☕(☎️·☘️) 2019年9月2日 (一) 09:18 (UTC)
- @A2569875:已經一個禮拜沒有消息了,我覺得可以存檔。—— Eric Liu(留言.留名.學生會) 2019年9月9日 (一) 09:06 (UTC)
- 我想問問看初期參與討論之User:Temp3600的想法。-- 娜娜奇🐰鮮果茶☕(宇帆·☎️·☘️) 2019年9月9日 (一) 09:48 (UTC)
- Eric Liu(留言.留名.學生會) 2019年9月9日 (一) 11:45 (UTC) (不是啦,這都已經公示很久而且通過了捏 :P)——
- 我想問問看初期參與討論之User:Temp3600的想法。-- 娜娜奇🐰鮮果茶☕(宇帆·☎️·☘️) 2019年9月9日 (一) 09:48 (UTC)
- @A2569875:已經一個禮拜沒有消息了,我覺得可以存檔。—— Eric Liu(留言.留名.學生會) 2019年9月9日 (一) 09:06 (UTC)
- 為不一拖再拖,若9月14日前沒有任何新意見,本討論將會存檔。—— Eric Liu(留言.留名.學生會) 2019年9月10日 (二) 02:08 (UTC)
- 請不要刪除我的留言(我可以理解為我的留言被修改(刪除是一種修改),指引規定不要修改他人留言),謝謝。-- 娜娜奇🐰鮮果茶☕(宇帆·☎️·☘️) 2019年9月15日 (日) 16:29 (UTC)
- (:)回應「為不一拖再拖...將會存檔。—— Eric Liu」:不知道耶,Viztor已經很久沒發言了,但是能感受到其怨氣可能還在。-- 娜娜奇🐰鮮果茶☕(宇帆·☎️·☘️) 2019年9月15日 (日) 16:37 (UTC)
- 我仍然維持我的看法。已經通過、分拆完畢的討論沒必要一直佔著客棧。—— Eric Liu(留言.留名.學生會) 2019年9月15日 (日) 16:39 (UTC)
見#善後討論的發言,已逾一周無人提出異議,因此明顯社群對於議案《將〈《虛構關注度》升為指引〉一案決議為維持通過》之維持通過一決議沒有異議,因此《將〈《虛構關注度》升為指引〉一案決議為維持通過》一案確認維持通過,且對討論是否存檔之決議為「可存檔」,因此本段討論通過,若一周後無人發言則可準備存檔。-- 娜娜奇🐰鮮果茶☕(宇帆·☎️·☘️) 2019年10月4日 (五) 19:03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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