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基百科讨论:人事任免投票資格/存檔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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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方針討論和表決過程
2011年6月至2011年11月
- --达师 - 198 - 336 2011年11月15日 (二) 11:39 (UTC)
关于人事任免资格的投票资格
之前有维基人称可以写脚本验证用户是否符合资格,不知道这位维基人能否写出这样的脚本,如果没人写脚本,我要创建登记页了。--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 (留言) 2011年11月14日 (一) 13:53 (UTC)
- 这几天比较忙,尽快写好--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1年11月15日 (二) 01:06 (UTC)
- 你答应了就好,不急。--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 (留言) 2011年11月15日 (二) 10:46 (UTC)
- 这几天比较忙,尽快写好--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1年11月15日 (二) 01:06 (UTC)
- 写了个脚本:User:Shizhao/人事任免投票资格代码,演示效果见User:Shizhao/vote1(数据来自维基百科:申请成为管理员/Makecat),不知可否?--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1年11月15日 (二) 14:08 (UTC)
既然有腳本檢驗資格,「投票者須在每次投票时列明合符何款條件以資核查」之要求並無必要,建議移除。--Gakmo (留言) 2011年11月15日 (二) 16:35 (UTC)
- 被删除的编辑(archive和revdelete)是否计入?Liangent (留言) 2011年11月16日 (三) 07:27 (UTC)
- Gakmo似乎又在做试图越权之事了。所有投票内容均为用户投票决定,岂容一句建议就移除?若需移除此句我建议启动一次全站投票。-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 (留言) 2011年11月16日 (三) 14:47 (UTC)
- Gakmo只是提出建議,並沒有強行修改,何來越權?況且Gakmo的建議相當合理。
雖然我覺得不會有人反對Gakmo的建議,但我也不反對啟動投票確認共識。--沙田友 (留言) 2011年11月16日 (三) 15:03 (UTC)
- Gakmo只是提出建議,並沒有強行修改,何來越權?況且Gakmo的建議相當合理。
- Gakmo似乎又在做试图越权之事了。所有投票内容均为用户投票决定,岂容一句建议就移除?若需移除此句我建议启动一次全站投票。-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 (留言) 2011年11月16日 (三) 14:47 (UTC)
從來已有共識並非永恆不變,更非神聖不可侵犯,甚不明白何以有用戶指他人動議修例是越權?所越之權又為誰屬?本人敦請提控者妥為遣詞用字,勿再無的放矢。本人作為其一資深用戶,贊同此項動議。另外,投票不可代替討論,除非討論久久未得共識,否則本人明確反對開立投票。--J.Wong 2011年11月16日 (三) 15:11 (UTC)
- 所言甚是,我收回上面的不反對,先等待幾天看看Gakmo的建議有沒有引起爭論及反對,才決定是否支持表決。--沙田友 (留言) 2011年11月16日 (三) 15:21 (UTC)
Gakmo称“「投票者須在每次投票时列明合符何款條件以資核查」之要求並無必要”,并未有列出其指称“并无必要”此句的理由及推导过程,加上其管理员身份及其在前次投票中的多次破坏性的草率操作,我绝对有理由相信其利用自己的管理员身份骗取其它维基人的信任,从而以快捷的手段使自己的目的获得维基人的支持。这里我恳请这位身为管理员的维基人,举出充分的理据及推导理由说明为何此句应该被撤销,以消除卑微幼小无力的本人的惶恐及不安。-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 (留言) 2011年11月16日 (三) 18:12 (UTC)
- 此外,某喜欢贪图方便的管理员亦欢迎加入讨论。-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 (留言) 2011年11月16日 (三) 18:14 (UTC)
- @Liangent: archive和revdelete没有计算,这个要算吗?--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1年11月17日 (四) 01:18 (UTC)
- @shizhao & @Liangent算入删除内容会导致恶意编辑者也会合资格。-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 (留言) 2011年11月17日 (四) 06:29 (UTC)
投票者自己列明的符合條件,未必符合實情,腳本檢驗較為準確,故建議移除相關規定。--Gakmo (留言) 2011年11月17日 (四) 09:48 (UTC)
- “投票者須在每次投票时列明合符何款條件以資核查”这句话没有说明投票者必须自己列明符合条件,而是在一个侧面肯定了只要能提出自己符合条件即可,无论是用什么手段。各位请看看,删除了这句话会是怎么一回事:投票者无需列出自己的投票符合条件。这就说明了任何人均无验证用户投票权的权利。假如有人以“实际上我是一位合资格的注册用户,只不过我没有登录罢了”来掩饰的话,不但任何人无权否认其行为,也无权让其必须展示两者帐号之间的关联。实际上,这句话不是针对用户自行报告自己的资格用的,而是针对日后验证投票是否符合资格用的。倘若部分人根本没有读懂这些内容的实际含义,草草了事地贴上一个“删”字,这跟大陆的城管又有何区别?-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 (留言) 2011年11月17日 (四) 14:57 (UTC)
- 人總好五十笑百,見人木屑而不見自己木樑。可笑,可笑。
- 書生、Liangent︰某「擇善固執」用戶所言甚是,請閱納。--J.Wong 2011年11月17日 (四) 15:17 (UTC)
閱畢馬君理據,本人仍建議刪去該文,並動議修易後句為「選舉或投票後,管理人員須逐票查驗,以確保合符資格。」,以安人心及清晰所載。未知諸位意下如何?--J.Wong 2011年11月17日 (四) 15:36 (UTC)
- @Edouardlicn autoconfirmed计算了的……Liangent (留言) 2011年11月18日 (五) 10:20 (UTC)
- 技术上你觉得没问题就没问题吧。--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 (留言) 2011年11月18日 (五) 17:18 (UTC)
- 以上建議的句子早已是不成文規定,但清楚地寫出來我是支持的。--沙田友 (留言) 2011年11月22日 (二) 14:40 (UTC)
- 已完成[1]--Gakmo (留言) 2012年1月10日 (二) 08:20 (UTC)
- 以上建議的句子早已是不成文規定,但清楚地寫出來我是支持的。--沙田友 (留言) 2011年11月22日 (二) 14:40 (UTC)
- 技术上你觉得没问题就没问题吧。--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 (留言) 2011年11月18日 (五) 17:18 (UTC)
建議擴大新投票資格適用範圍
經過多個月的討論和表決,人事任免投票資格(下稱「新投票資格」)終於在月前正式訂立,而首個使用新資格的投票暫時運作順利。早於籌備人事任免投票資格的早期討論中,本人已覺得新投票資格僅針對人事任免投票並不足夠,只是當時社群希望集中討論人事任免投票的資格,所以本人才留待資格獲通過後才正式提出來讓大家討論。
由於「新投票資格」只針對人事任免的投票,有關投票資格的修改投票反而未能保障不受傀儡帳戶影響,出現「能醫不自醫」的情況。另一方面,維基百科的方針也有機會是傀儡帳戶擾亂的目標,如果成功擾亂方針,所做成的影響不會較被擾亂的人事任免投票為低。因此,本人動議擴大「新投票資格」適用範圍至以下種類的投票:
以上三類投票,必須至少有25名合乎「新投票資格」的人士參與投票,結果方為有效。
至於其他投票(例如條目評選、頁面存廢等)不會受到任何影響,維持沿用現時「自動確認用戶」的投票資格。
希望大家對以上建議發表意見,或提出任何修訂。 -- Kevinhksouth (Talk) 2011年12月7日 (三) 07:31 (UTC)
- 對此矛盾非常,一方面,門檻照舊或會招引傀儡橫行,有礙公平,但另一方面,門檻升高必會窒礙有志新人發言發聲。兩害相權取其輕,本人決反對此案,以免「傷及新人」。見諒。--J.Wong 2011年12月7日 (三) 08:17 (UTC)
- 本人相信經過社群長時間商議的「新投票資格」,已在防止傀儡及避免影響新人這兩方面之間取得恰當的平衡。以上三種投票的重要性不亞於人事任免投票,如果收緊其投票資格是「傷及新人」,那麼收緊人事任免投票資格又何嘗不是「傷及新人」呢? -- Kevinhksouth (Talk) 2011年12月7日 (三) 08:32 (UTC)
- 不然,人事任命投票僅在人員去留,不涉及新人,故此就算禁其投票,影響亦微。但方針廢立則必會影響全站上下,新人豈成例外。如此,新人不可投票,不曰傷及新人,可曰之何?又焉可稱之為「恰得平衡」?--J.Wong 2011年12月7日 (三) 09:09 (UTC)
- 管理人員是為全站服務的,新人同樣也是服務對象。況且雖然新人不可投票,但發表的意見仍可作參考,就如現在不符合自動確認用戶資格的新人一樣。 -- Kevinhksouth (Talk) 2011年12月8日 (四) 15:24 (UTC)
- 而且维基百科也不鼓励投票,能够以共识解决是最好(例如方针)。另外,權限級別的更改有时是与mediawiki的升级有关,不能一概而论--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1年12月8日 (四) 01:13 (UTC)
- 本人也反對事事動轍投票,但實際上中文維基百科的不少具爭議的正式方針最終都是透過投票來確認共識。在可見的將來,中文維基百科根本就不能完全避免投票,故此仍有需要完善投票的制度。至於權限級別的更改,本人明白有時並不是中文維基百科社群的決定,但如果是由社群發起的改動(例如更改自動確認用戶、巡查員、回退員的門檻),本人認為屬於重要的改動,必須確認為社群的共識。 -- Kevinhksouth (Talk) 2011年12月8日 (四) 15:24 (UTC)
- 不然,人事任命投票僅在人員去留,不涉及新人,故此就算禁其投票,影響亦微。但方針廢立則必會影響全站上下,新人豈成例外。如此,新人不可投票,不曰傷及新人,可曰之何?又焉可稱之為「恰得平衡」?--J.Wong 2011年12月7日 (三) 09:09 (UTC)
- 本人相信經過社群長時間商議的「新投票資格」,已在防止傀儡及避免影響新人這兩方面之間取得恰當的平衡。以上三種投票的重要性不亞於人事任免投票,如果收緊其投票資格是「傷及新人」,那麼收緊人事任免投票資格又何嘗不是「傷及新人」呢? -- Kevinhksouth (Talk) 2011年12月7日 (三) 08:32 (UTC)
- 根據過往經驗,傀儡帳戶只曾對人事任免投票擾亂,所以現階段似乎暫時未有這個需要限制其他投票。不過,過往絕大部份較重要的投票都會要求至少25人參與才會有效,但好像一直以來都不是明文規定,也許先將這個要求變成正式方針(即是對以上投票加入「25個或以上自動確認用戶投票」的要求)。--沙田友 (留言) 2011年12月8日 (四) 14:07 (UTC)
- 沙田友,这就是您不了解了,傀儡帳戶并不是只對人事任免投票擾亂,在特色/优良条目重审也曾经有傀儡账户扰乱过。去年6月,User:Biŋhai就曾经使用傀儡User:Brezza del mare、User:Byadengz、User:Quite Storm和User:Amaqqut在特色和优良条目重审进行多重投票,见Wikipedia talk:優良條目重審#強烈要求暫停優良重審程序,已嚴重失衡!的讨论。--Symplectopedia (留言) 2011年12月8日 (四) 14:20 (UTC)
- 其他投票未被擾亂,是否就不用未雨綢繆呢?觀察到至今暫時未有人認同本人的建議,就令本人覺得社群似乎缺乏前瞻性,往往要待到出現問題之後才積極討論補救措施。至於要求至少25人投票,確實是參考實行已久的慣例,應該沒有甚麼爭議。另外,本人認為條目評選投票的重要性不及正式方針的投票,如果社群連收緊涉及正式方針的表決之投票資格都有保留,本人相信沒有可能收緊條目評選投票之投票資格。--Kevinhksouth (Talk) 2011年12月8日 (四) 15:24 (UTC)
- 沙田友,这就是您不了解了,傀儡帳戶并不是只對人事任免投票擾亂,在特色/优良条目重审也曾经有傀儡账户扰乱过。去年6月,User:Biŋhai就曾经使用傀儡User:Brezza del mare、User:Byadengz、User:Quite Storm和User:Amaqqut在特色和优良条目重审进行多重投票,见Wikipedia talk:優良條目重審#強烈要求暫停優良重審程序,已嚴重失衡!的讨论。--Symplectopedia (留言) 2011年12月8日 (四) 14:20 (UTC)
水之半滿半空,確實見仁見智。君謂之有欠遠見,只懂補救,然而未曾為禍,社群又何嘗不可謂之行之有效,毋須更易?--J.Wong 2011年12月8日 (四) 15:53 (UTC)
- 既然現時社群並沒有其他人認同需要作出有關改動,本人自然會尊重社群的決定。但願真的只是本人「杞人憂天」,不要待他日萬一真的出事時,才後知後覺地找回本人的建議重新討論就好了。 -- Kevinhksouth (Talk) 2011年12月8日 (四) 16:15 (UTC)
当初我一再强调,修改人事任免投票资格只为权宜之计,长远看应该摆脱投票这一方式。就短期看,也没有要扩大投票权限修正的理由。倘若真希望能解决傀儡问题,最好还是取消投票,而不是想办法地去限制傀儡。须知道,道高一尺,魔高一丈。--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 (留言) 2011年12月9日 (五) 16:22 (UTC)
疑惑
疑惑,參與投票的維基人在投票進行時未被封禁,在未來被封禁(但此時投票仍然繼續中),該維基人的票是否視作無效,為何?--ZLC.lclc 2014年7月26日 (六) 08:33 (UTC)
建議更改管理員任免投票資格
現時的管理員任免投票資格為:
1.解任投票聯署提出或上任投票開始1個月前,編輯100次或以上,並在聯署提出或上任投票開始前3個月內至少有一次編輯(不包括任何用戶頁及用戶對話頁); 2.編輯3000次或以上,或編輯1500次條目或以上。 符合其一者將會獲得投票資格。
現時,若有爭議,管理員會有以下規定:
抽出而交社群討論,並由行政員決定是否符合資格。不當取得投票資格者,如重複編輯或回退、屢刪屢加完整內容以增編輯數、大量無意義操作、多次提刪無版權問題頁面、編寫侵權或廣告等,其投票應抽出交社群商議判斷是否有意破壞,及作出適當處理。行政員凡基於事實及社群意向,均有權決定選票有效與否。
我認為,人事任免資格應該更嚴謹,並且更清楚,並應該改為以下
用戶在投票開始前須符合以下其中一項條件 1.解任投票聯署提出或上任投票開始1個月前,編輯100次或以上,並在聯署提出或上任投票開始前3個月內至少有一次編輯(不包括任何用戶頁及用戶對話頁); 2.編輯3000次或以上,或編輯1500次條目或以上,並在聯署提出或上任投票開始前1年內至少有一次編輯(不包括任何用戶頁及用戶對話頁)。 而且符合以下所有條件 1.在解任投票聯署提出或上任投票開始6個月內,並沒有受到封禁(不合理封禁除外); 2.用戶並不是機器人; 3.用戶當時擁有已定制的用戶頁面;以及 4.投票開始前1年內,有參與社群/對話討論 (不包括人事任免頁)
我不希望有人為了投票而投票,所以才希望提出更改守則,令資格的鑑定更清晰及減少爭議。--|1233 | 有問題? 2016年4月22日 (五) 03:36 (UTC)
討論
下面的1234没必要,1.封禁不是惩罚用户,不应往后还要持续剥夺投票权。2.机械人从来都不可投票。3.是否编写用户页是用户的权利,不应因此而被剥夺投票资格。4.是否参与讨论是用户的自由,编辑条目都是贡献。
至于3000以上编辑,1500次以上的条目编辑,应最少6个月或1年有一次编辑或可考虑,像在下这类基本上以后不编辑,十年后(如情况许可)仍可以,甚至忽然参与人事任免投票,做法并不理想,但当时讨论投票资格时,有用户要求老用户不论何时都可以投票,这个现在不易修改。--Thomas.Lu(留言) 2016年4月22日 (五) 03:54 (UTC)
- 1234无必要。--Antigng(留言) 2016年4月22日 (五) 04:22 (UTC)
- 根本就很饒舌......如同樓上所言沒必要。--Engle躍【築夢踏實,夢想起飛,安裝文字動畫效果】 2016年4月22日 (五) 07:10 (UTC)
- @Thomas.Lu、Antigng、小躍:我純粹想澄清資格而已。還有,為何你會認為我是那些"以后不编辑,十年后(如情况许可)仍可以,甚至忽然参与人事任免投票"的人?范君的任命,我是沒有投票資格的--|1233 | 有問題? 2016年4月22日 (五) 08:44 (UTC)
- 修改投票资格乃兹事体大之事,除非现在已有众多用户表态认为须要修改投票资格,否则这类讨论通常都会无共识存档。至于长期没有参与中文维基,又可以忽然参加投票,虽然在下认为自己因长期没有参与贡献而放弃投票问题不大,但毕竟会对不少有更多编辑数的用户有一定影响,他们甚至认为既有的投票权被剥夺,因此增加条款必须有明显共识,但目前时局应难以达成共识,反正也未见有逼设修改的须要。--Thomas.Lu(留言) 2016年4月22日 (五) 10:35 (UTC)
- @Thomas.Lu、Antigng、小躍:我純粹想澄清資格而已。還有,為何你會認為我是那些"以后不编辑,十年后(如情况许可)仍可以,甚至忽然参与人事任免投票"的人?范君的任命,我是沒有投票資格的--|1233 | 有問題? 2016年4月22日 (五) 08:44 (UTC)
- 根本就很饒舌......如同樓上所言沒必要。--Engle躍【築夢踏實,夢想起飛,安裝文字動畫效果】 2016年4月22日 (五) 07:10 (UTC)
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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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行的人事任免投票資格方針中有這麼一句「當事人權利同投票者,但務須避嫌,勿插手投票間及前後一切管理事宜。」此條文乍看之下十分合理,但加上了前面的「如發生意見衝突」成為「如發生意見衝突,當事人權利同投票者,但務須避嫌,勿插手投票間及前後一切管理事宜。」似乎就顯得詭異了;如何個詭異法:
- 意味著當事人在意見衝突前具備不同於投票者的特殊權利?而發生意見衝突後沒有?
- 此句話以「如發生意見衝突」為但書,如果沒有發生意見衝突,當事人就不需要避嫌,而可以插手投票間及前後一切管理事宜?
- 在意見衝突後「當事人權利同投票者」意味著當事人也可以投票?(申請成為管理人員指引則禁止參選人投票給自己)
而翻查該方針既往表決紀錄則可以發現在次輪表決中並沒有存在奇怪的「如發生意見衝突」,「如發生意見衝突」是在方案整合階段時所加入,當時便有Gakmo提出相關質疑惟未受有效回應。有鑒於條文的不合理,在下在此提案刪除「如发生意见冲突,當事人權利同投票者」並將全句改為「在投票過程中當事人不得投票給自己,且務須避嫌而勿插手投票間及前後一切管理事宜。」歡迎討論。——Aotfs2013 留於 2017年9月23日 (六) 13:05 (UTC)
- 沒有必要取消當事人的投票權,Wikipedia:人事任免投票資格/次輪表決在「方案一」已經寫了:「當事人權利同投票者,但務須避嫌,勿插手投票間及前後一切管理事宜。」Wikipedia:管理員的離任也寫了:「符合人事任免投票資格者(包括被解任人)可以投支持票(同意解任)或反對票(反對解任),也可以在討論區發表意見」。--Mewaqua(留言) 2017年9月25日 (一) 06:58 (UTC)
- 是否賦予被提名(解任)人投票權乙事,鑒於現有方針指引衝突情事發生,另闢討論研商。——Aotfs2013 留於 2017年9月25日 (一) 12:36 (UTC)
檢討人事任免投票當事人投票權
根據現行的方針與指引,當事人在維基百科各項投票中具有如下權利:
- 申請成為管理人員投票:當事人禁止投票,具人事任免投票資格者可以投票;
- 管理員解任投票:當事人可以投票,具人事任免投票資格者可以投票;
而具人事任免投票資格方針所指,若有發生意見衝突則當事人可以投票,此則與申請成為管理人員指引(不論如何當事人都無投票權)及管理員的離任方針(沒有發生意見衝突當事人也具投票權)衝突;然共識方針又指
共识最终将根据支持和反对该议题的论点质量所决定,同时经过维基百科方针的审视,而不应通过简单计票统计多数来决定。回复“是/否/支持/反对”这样的评论,除了表达道义支持外没有任何意义;回复“支持/反对用户X的意见”则更好一些;在你的看法下提出新颖的见解才是最好的做法。我们的目标是提出有说服力的理由来作出决定,而不是根据公开支持的比重来作出决定。
當事人的投票究竟是純粹用於統計多、少數「保障票」,抑或是確實有必要藉由讓當事人參與投票來凝聚社群共識?在此提出通盤檢討,歡迎參與討論。——Aotfs2013 留於 2017年9月25日 (一) 12:36 (UTC)
- 2011年的Wikipedia:人事任免投票資格/整合方案之表決#(辛)訂明「用戶不可在自己的管理人員提名或解任投票中投票。」曾經討論過「用戶不可在自己的管理人員提名或解任投票中投票」,13支持、13反對、8中立。--Mewaqua(留言) 2017年9月25日 (一) 13:52 (UTC)
- 考量此次討論似乎略顯冷清,在下在此拋磚引玉,經查閱上開表決之支持者多主張現實生活中的被選舉人多可投票,惟參考維基百科不是民主試驗場方針條款、共識方針及申請成為管理人員指引的執行實務,在下在此主張修改管理員解任投票及人事任免投票資格方針為申請成為管理人員投票指引所規範的「禁止當事人投票」。歡迎討論。——Aotfs2013 留於 2017年10月1日 (日) 23:12 (UTC)
- 似無其他意見?那麼先一併公示七日了(如此案通過則前案同時通過;如此案未通過則刪削前案相關內容通過)。——Aotfs2013 留於 2017年10月9日 (一) 04:19 (UTC)
- (-)反对「取消解任案當事人的投票權」。雖然過往的解任投票從未有當事人參與投票,但是本章節參與討論的人數過少,未必有足夠說服力推翻2011年的「13支持、13反對、8中立」投票結果。--Mewaqua(留言) 2017年10月10日 (二) 08:10 (UTC)
- 共識方針的共識是「共識是可以改變的,過去的共識可被挑戰,也並非必須遵守。再者,對共識的修訂通常也是合理的。因此,『根據共識』和『違反共識』並不是接受或拒絕提議與行動的有效理由。儘管過去的『廣泛討論』能引導編者去了解過去的共識,但編者仍應重新審查每一提案的價值,進而重新確定共識是否已經改變。」如閣下欲反對,請提供具體的反對理由。——Aotfs2013 留於 2017年10月10日 (二) 08:14 (UTC)
- 參見Wikipedia:互助客栈/其他/存档/2010年2月#連署罷免管理員唐戈中User:Πrate提出的「原來是達師決定「除了結果一條投票外,其餘無反對直接通過」……。當初罷免方法經過多少門檻和程序才完成,對內容的修改怎麼能逕自宣佈無異議便更改,這不合程序,該次未經投票的修改是無效的。--百楽兎 2010年2月1日 (一) 06:15 (UTC) 」及後續討論。--Mewaqua(留言) 2017年10月10日 (二) 13:24 (UTC)
- 歉難以了解閣下的表達,不如可請閣下說明一下自身反對的具體理由?——Aotfs2013 留於 2017年10月10日 (二) 13:41 (UTC)
- 對管理員任免程序的方針修改較易引起爭議,尤其是有可能影響任免理據是否成立、投票資格和投票結果認定的條文修改,只得閣下一個人推動和支持的修改難保將來不會有人質疑該等修改的有效性,上面所述的就是以前我見過的類似爭議。--Mewaqua(留言) 2017年10月10日 (二) 13:47 (UTC)
- 這也就是為什麼在下要將提案進行公示一段相對長的時間,倘其他編輯對於此次「修改內容的本身」有所異議,都能在這段時間內提出。而未來若有編輯質疑此次的修改內容,抑可根據共識方針挑戰此次的共識。——Aotfs2013 留於 2017年10月10日 (二) 14:03 (UTC)
- 鑒於以往有解任投票發生「當事人答辯內容於違反其意願下遭其他用戶隱藏或移往較不顯眼的其它段落或討論頁」的情形,我認為在解任投票保留當事人的投票權可以成為保障當事人發言權的「最後一著」(例如可以把答辯內容寫在投票理由內)。--Mewaqua(留言) 2017年10月10日 (二) 15:09 (UTC)
- 對管理員任免程序的方針修改較易引起爭議,尤其是有可能影響任免理據是否成立、投票資格和投票結果認定的條文修改,只得閣下一個人推動和支持的修改難保將來不會有人質疑該等修改的有效性,上面所述的就是以前我見過的類似爭議。--Mewaqua(留言) 2017年10月10日 (二) 13:47 (UTC)
- 那麼在下有四點質疑,第一個質疑是目前給當事人的發言權是否有所不足,可否指出不足之處?第二個質疑是若僅是希望藉由讓當事人在投票區發言保障發言權,那麼該票其實沒有必要計為有效票而僅需讓當事人可在投票區發言即可?第三個質疑是閣下僅就解任投票提供當事人投票部分提出理由,意即其他投票因當事人不適用該款理由而不需有投票權?最後一個質疑是,如果閣下不樂見此種作法,何不從根本解決問題、也就是為隱藏當事人答辯內容做出規範?——Aotfs2013 留於 2017年10月10日 (二) 16:14 (UTC)
- 歉難以了解閣下的表達,不如可請閣下說明一下自身反對的具體理由?——Aotfs2013 留於 2017年10月10日 (二) 13:41 (UTC)
- 參見Wikipedia:互助客栈/其他/存档/2010年2月#連署罷免管理員唐戈中User:Πrate提出的「原來是達師決定「除了結果一條投票外,其餘無反對直接通過」……。當初罷免方法經過多少門檻和程序才完成,對內容的修改怎麼能逕自宣佈無異議便更改,這不合程序,該次未經投票的修改是無效的。--百楽兎 2010年2月1日 (一) 06:15 (UTC) 」及後續討論。--Mewaqua(留言) 2017年10月10日 (二) 13:24 (UTC)
- 共識方針的共識是「共識是可以改變的,過去的共識可被挑戰,也並非必須遵守。再者,對共識的修訂通常也是合理的。因此,『根據共識』和『違反共識』並不是接受或拒絕提議與行動的有效理由。儘管過去的『廣泛討論』能引導編者去了解過去的共識,但編者仍應重新審查每一提案的價值,進而重新確定共識是否已經改變。」如閣下欲反對,請提供具體的反對理由。——Aotfs2013 留於 2017年10月10日 (二) 08:14 (UTC)
- (-)反对「取消解任案當事人的投票權」。雖然過往的解任投票從未有當事人參與投票,但是本章節參與討論的人數過少,未必有足夠說服力推翻2011年的「13支持、13反對、8中立」投票結果。--Mewaqua(留言) 2017年10月10日 (二) 08:10 (UTC)
- 似無其他意見?那麼先一併公示七日了(如此案通過則前案同時通過;如此案未通過則刪削前案相關內容通過)。——Aotfs2013 留於 2017年10月9日 (一) 04:19 (UTC)
- 考量此次討論似乎略顯冷清,在下在此拋磚引玉,經查閱上開表決之支持者多主張現實生活中的被選舉人多可投票,惟參考維基百科不是民主試驗場方針條款、共識方針及申請成為管理人員指引的執行實務,在下在此主張修改管理員解任投票及人事任免投票資格方針為申請成為管理人員投票指引所規範的「禁止當事人投票」。歡迎討論。——Aotfs2013 留於 2017年10月1日 (日) 23:12 (UTC)
考量此案已公示10日,且多日無新回應,依WP:TALKDONTREVERT通過。——Aotfs2013 留於 2017年10月19日 (四) 12:28 (UTC)
要求釐清人事任免投票投票資格。
相關文字應該如何詮釋:
解任投票聯署提出或上任投票開始1個月前,有100次或以上中文維基百科編輯數,並在聯署提出或上任投票開始前3個月內有一次編輯數(不包括用戶頁及用戶對話頁的名字空間頁面);
我要求詮釋一下後面的"不包括用戶頁及用戶對話頁的名字空間頁面"中的編輯數限制究竟有沒有限制前面"100次或以上中文維基百科編輯數"
以上
1233( T / C) 2018年5月12日 (六) 07:46 (UTC)
- 已在阁下讨论页回复,现复制至此:
- “(不包括用户页及用户对话页的名字空间页面)”指的仅仅是第二个条件,即“3个月内有一次编辑数”,而不适用于第一个条件“解任投票聯署提出或上任投票開始1個月前,編輯100次或以上”,因此机器人判定并没有错,Alneth有投票资格。具体可见维基百科:人事任免投票資格/整合方案之表決/投票頁中的“丙案”(当初我参与了表决所以记得很清楚……)。--CHEM.is.TRY 2018年5月12日 (六) 08:03 (UTC)
- 此案件似乎已经厘清。--云间守望淡出中,有事请发邮件 2018年5月12日 (六) 08:52 (UTC)
- 假设一用户有一万编辑数,三年没编辑,投票前一小时有一次编辑,也算?淺藍雪❉ 2018年5月13日 (日) 12:26 (UTC)
- 据我所知,一万次编辑数(满3000次)默认是有投票资格的,除非全是破坏加扰乱出来的。--云间守望淡出中,有事请发邮件 2018年5月13日 (日) 12:33 (UTC)
- 我看上面那个讨论的意思是要限制这个资格,即要求一万编辑数的人也要在三个月或六个月内有一次编辑,但一次编辑简直是再容易不过的事情。淺藍雪❉ 2018年5月13日 (日) 12:47 (UTC)
- 对于那些不编写条目,不参与百科维护,整天就是泡在互助客栈、各种人事投票的“政治家”毫无限制作用。--Aoke1989(留言) 2018年5月13日 (日) 15:19 (UTC)
- 說真的,維基有什麼利益可圖麼,基金會那邊給的錢很多麼?還是當上分區會長權勢滔天?沒有攻擊誰的意思,就是這個錢的多少和會長作用我一直困惑至今--淺藍雪❉ 2018年5月14日 (一) 01:25 (UTC)
- 对于那些不编写条目,不参与百科维护,整天就是泡在互助客栈、各种人事投票的“政治家”毫无限制作用。--Aoke1989(留言) 2018年5月13日 (日) 15:19 (UTC)
- 我看上面那个讨论的意思是要限制这个资格,即要求一万编辑数的人也要在三个月或六个月内有一次编辑,但一次编辑简直是再容易不过的事情。淺藍雪❉ 2018年5月13日 (日) 12:47 (UTC)
- 据我所知,一万次编辑数(满3000次)默认是有投票资格的,除非全是破坏加扰乱出来的。--云间守望淡出中,有事请发邮件 2018年5月13日 (日) 12:33 (UTC)
另外一個問題:請問聯署票需要理由嗎?--1233( T / C) 2018年5月21日 (一) 07:30 (UTC)
倡議收緊人事任免投票資格
- 下列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幾乎每一次管理員彈劾投票都有些AFK了一段長時間的人突然彈出來投票,最近彈劾Techyan的那次投票就已經是个例子了,更極端的事例還有之前第7次彈劾Shizhao的投票。事先聲明,本人並非含沙射影地指有社群在拉票,而是客觀地單從他們幾個月沒有編輯的這一點來看,實有完全不知道事件發展來龍去脈而單純投票給自己喜歡/厭惡的管理員之嫌,故倡議把投票資格更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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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竟要求半年内編輯至少一次並不是一個高要求。如果連這也達不到,我強烈認為他根本不了解事情的發展,亦因此理應不具備投票的資格。-某人✉ 2018年5月10日 (四) 16:23 (UTC)
- 我倒是認為罷免應該參照競選,以重新投票的形式進行。支持率達8成才能夠當選的話,那麼反對率也應該達8成才可以留任,這樣才算是獲社群廣泛認同的管理員。—AT 2018年5月10日 (四) 16:33 (UTC)
- 「反對率也應該達8成才可以留任」 囧rz……。JC1 2018年5月10日 (四) 16:52 (UTC)
- 現行機制中,當選和留任的標準並不對等,導致同樣的結果,如果是競選的話便會落選,罷免卻可以留任的詭異情況出現。因此,個人認為是有修改的必要,不過我想幾乎大部分的管理員都會反對這樣的意見吧,實現有相當的難度。—AT 2018年5月10日 (四) 16:59 (UTC)
- “那麼反對率也應該達8成才可以留任”没看懂,是反对达到八成才能解任,还是解任时支持达到八成才能留任(同上任投票;会相当浪费社群精力,不过可配合调整联署门槛)。关于当前提案,虽然调整会有帮助,但不认为近期编辑能反映“知道事件发展来龙去脉”门槛。--YFdyh000(留言) 2018年5月10日 (四) 17:14 (UTC)
- 是反對達8成才能留任,也就是未達8成反對率的話解任。競選時的支持是支持當選,反對是反對當選,但是在罷免時就是倒轉,支持是支持解任,反對是留任,也就是算競選時的支持與罷免時的反對相同,競選時的反對則與罷免時的支持相同。—AT 2018年5月10日 (四) 17:24 (UTC)
- 也就是反对解任达八成,即支持留任达八成。感觉这种机制加现有联署机制,会导致小争议易解任(联署期抱团,而留任最少要35票反对),大争议则比票数(阵营对立或全面反对联署),没解决任何问题。这也接近联署成功则即时解任,然后再重选管理员。--YFdyh000(留言) 2018年5月10日 (四) 18:44 (UTC)
- 是反對達8成才能留任,也就是未達8成反對率的話解任。競選時的支持是支持當選,反對是反對當選,但是在罷免時就是倒轉,支持是支持解任,反對是留任,也就是算競選時的支持與罷免時的反對相同,競選時的反對則與罷免時的支持相同。—AT 2018年5月10日 (四) 17:24 (UTC)
- 本身设立80%的高门槛,就有严进宽出之意,毕竟管理员这个权限不同于一般人,执行操作势必要得罪一些人。如果罢免和当选标准一样,只要有一点瑕疵(甚至没有瑕疵造出瑕疵),站外纠集一批人就可以开弹劾了,就算最后勉强过关,还是会疲于解释,如何专心维持站务。这么一来还有谁敢做争议性操作,人人都当好好先生算了。--Yangfl(留言)
- 「反對率也應該達8成才可以留任」 囧rz……。JC1 2018年5月10日 (四) 16:52 (UTC)
- 感觉其实门槛还是很低(只要在投票前刷一笔编辑即可),不过还是(+)支持。--Yangfl(留言) 2018年5月10日 (四) 17:31 (UTC)
- 嚴進寬出是否適合我很懷疑。如果是那麼容易可以糾集到人的話,我想當事人不會完全沒有任何問題。一直以來中文維基的罷免案如此少,也可以反映社群對管理員犯錯的容忍度還算高(雖然我認為盡可能都不應該犯錯或至少犯錯後應該道歉),但是另一方面對參選管理員卻是嚴格得多。—AT 2018年5月10日 (四) 18:01 (UTC)
- 就凭之前的统计结果看,某地区性组织已经有一定的跟风投票现象,结合最近的社群风气来看,个人只是担忧这样的事情只会越来越多。--Yangfl(留言) 2018年5月10日 (四) 18:20 (UTC)
- 那只能說是部分用戶不自律,這些時候其他用戶便應該站出來抗衡。—AT 2018年5月10日 (四) 18:31 (UTC)
- 80%意味着1个不自律的要4个自律的抗衡,何况还有大量的中立票、不关心票、围观票,这社区未免也太乌托邦了。--Yangfl(留言) 2018年5月10日 (四) 18:37 (UTC)
- 這就是投票的必然缺憾,門檻高低都無可能解決問題。應該轉為共識制,方為應對之策。--J.Wong 2018年5月11日 (五) 13:22 (UTC)
- 那只能說是部分用戶不自律,這些時候其他用戶便應該站出來抗衡。—AT 2018年5月10日 (四) 18:31 (UTC)
- 就凭之前的统计结果看,某地区性组织已经有一定的跟风投票现象,结合最近的社群风气来看,个人只是担忧这样的事情只会越来越多。--Yangfl(留言) 2018年5月10日 (四) 18:20 (UTC)
- 嚴進寬出是否適合我很懷疑。如果是那麼容易可以糾集到人的話,我想當事人不會完全沒有任何問題。一直以來中文維基的罷免案如此少,也可以反映社群對管理員犯錯的容忍度還算高(雖然我認為盡可能都不應該犯錯或至少犯錯後應該道歉),但是另一方面對參選管理員卻是嚴格得多。—AT 2018年5月10日 (四) 18:01 (UTC)
- (+)傾向支持「那麼反對率也應該達8成才可以留任」這一句。比如有50個人投票,8個人支持、42個人反對→留任(反對解任比例84%,超過80%);12個人支持、38個人反對→解任(反對解任比例76%,未達80%,故解任)--Z7504非常建議必要時多關注評選(留言) 2018年5月10日 (四) 19:13 (UTC)
- 赞成倾向,从最近一段时间的人事任免来看,有可能存在隐形的,或者会带有煽动性的社群外拉票倾向,甚至连表达意见的牛头不搭马嘴程度快成样板一样,过去社群一直都有担心和防范社群外的拉票,既然出现了这种的倾向,我认为应该适当加强严入宽出的情况,或者人事任免资格上的限制。——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8年5月11日 (五) 01:06 (UTC)
- (+)支持的確,突然跑出來投票的人員不免讓人聯想到壞的方向。但將反對率要達80%我是(-)傾向反對的。倒是認為反對的有效票是要有合理的對事的反對理據,且第一次便以「信任」為由的人應除去投票資格,從那刻就可以推論並非理性的從事件本身去考慮。吉太小唯(留言) 2018年5月11日 (五) 02:01 (UTC)
- (+)支持增加條件,(-)反对6個月。建議改成一年,否則和條件1的3個月沒甚麼區別。--61.69.106.178(留言) 2018年5月11日 (五) 06:35 (UTC)
- (+)支持,8成支持票就可以當選,但5成反對票就可以留任,完全不合理!再者如AT所說「是反對達8成才能留任,也就是未達8成反對率的話解任。競選時的支持是支持當選,反對是反對當選,但是在罷免時就是倒轉,支持是支持解任,反對是留任,也就是算競選時的支持與罷免時的反對相同,競選時的反對則與罷免時的支持相同。」。--MCC214強烈要求維基條目寧缺勿濫#我做了甚麼? 2018年5月11日 (五) 07:29 (UTC)
- 条文修改不持意见,支持AT的提议,把解任投票看成连任就行了,另提议所有权限设立任期制度。->>Vocal&Guitar->>留言 2018年5月11日 (五) 08:57 (UTC)
- 「提议所有权限设立任期制度」,不用了吧。--MCC214強烈要求維基條目寧缺勿濫#我做了甚麼? 2018年5月11日 (五) 09:52 (UTC)
- 解任80%门槛,还不如设任期。人事投票从来就没多于100人参与,80%门槛,只要20人即可操纵结果。若不成,7人动议,即要35人反对,每月动议一次,岂不美哉。--Yangfl(留言) 2018年5月11日 (五) 12:13 (UTC)
- 還原基本步,如此有爭議的話,足證該用戶未獲社群廣泛信任。—AT 2018年5月11日 (五) 14:18 (UTC)
- 我说的是有组织的弹劾管理员,而不是普遍不信任,非要打稻草人我也没办法。--Yangfl(留言) 2018年5月11日 (五) 15:09 (UTC)
- 那反轉也一樣,也可以說成是有組織地擁護管理員,這樣的話結果就是一切。—AT 2018年5月11日 (五) 16:12 (UTC)
- 我说的是有组织的弹劾管理员,而不是普遍不信任,非要打稻草人我也没办法。--Yangfl(留言) 2018年5月11日 (五) 15:09 (UTC)
- 還原基本步,如此有爭議的話,足證該用戶未獲社群廣泛信任。—AT 2018年5月11日 (五) 14:18 (UTC)
- 解任80%门槛,还不如设任期。人事投票从来就没多于100人参与,80%门槛,只要20人即可操纵结果。若不成,7人动议,即要35人反对,每月动议一次,岂不美哉。--Yangfl(留言) 2018年5月11日 (五) 12:13 (UTC)
- “实有完全不知道事件发展来龙去脉而单纯投票给自己喜欢/厌恶的管理员之嫌”这句话涉嫌假定恶意,恕我直言就算天天盯着QQ群或者IRC看也能看出社群动态的一部分来,为什么一定要编辑呢?--云间守望淡出中,有事请发邮件 2018年5月11日 (五) 09:31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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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認為此方案會更好(雖然本人的支持票一早就已經投下)。--MCC214強烈要求維基條目寧缺勿濫#我做了甚麼? 2018年5月11日 (五) 09:52 (UTC)
@MCC214:條文自相矛盾,不明白-某人✉ 2018年5月11日 (五) 10:54 (UTC)
- AINH,修正好了,應是如此。--MCC214強烈要求維基條目寧缺勿濫#我做了甚麼? 2018年5月11日 (五) 11:02 (UTC)
- (-)反对:提案人请明确指出彈劾Techyan的那次投票哪些AFK了一段長時間的人突然彈出來投票。我检查了16个支持票和46个反对票,未见有人不满足“6个月内至少有一次编辑”,如有遗漏请指出。作为(曾经AFK很长时间但是满足6个月内至少有一次编辑的)维基人,怀疑本提案WP:挂羊头卖狗肉。--哪位维基人能够一下打死五个? 2018年5月11日 (五) 12:34 (UTC)
- @Dingruogu:或許不少人都滿足6個月內至少有一次編輯,AFK一段時間後突然彈出來投票的人確實存在,而且還不少
支持
反對
AFK一個月
AFK一個月以上
以上-某人✉ 2018年5月12日 (六) 14:16 (UTC)
- (:)回應:我4月14号还有编辑,这也成afk咯。--CHEM.is.TRY 2018年5月12日 (六) 14:20 (UTC)
- 所以这个提案到底是在做什么?以上用户哪个不符合新增的“6个月内至少有一次编辑(不包括任何用戶頁及用戶對話頁)”?--哪位维基人能够一下打死五个? 2018年5月12日 (六) 15:04 (UTC)
- (:)回應:我4月14号还有编辑,这也成afk咯。--CHEM.is.TRY 2018年5月12日 (六) 14:20 (UTC)
- (-)強烈反对。下文中某行政员疑似假定恶意,援引“跟风投票”一类谣言,在下无法接受。纵观全案,提高门槛没有显著必要(这个门槛放到诸计划中可能都是最高的,可以拿英文等语种做比较),当然一定要提高我不反对。且提案后半部分关于罢免门槛的内容,极度疑似挂羊头卖狗肉,提醒部分提案人,不要害人害己(这件事情我和J Wong提了一下)。而关于修改罢免的提议,纯属让管理员使用IAR时平添顾虑,且可能有被人滥用之虞,不仅降低扰乱社群的难度,还严重打乱维基百科正常秩序,在下(-)強烈反对本案,并附议Dingruogu。--云间守望淡出中,有事请发邮件 2018年5月11日 (五) 13:36 (UTC)
- 「某地区性组织已经有一定的跟风投票现象,结合最近的社群风气来看」,就此原因,贊同提高門檻。--J.Wong 2018年5月11日 (五) 13:25 (UTC)
- (?)疑問至少有一次編輯真的是個可靠的標準嗎?想投票大可在投票之前隨便編幾下,又有何難。沒有“三個月內、一個月前”之類的限定,不太可能起效。具體限定時間最低門檻至少應該是投票期時長--淺藍雪❉ 2018年5月11日 (五) 13:30 (UTC)
(+)支持⧼同意收緊人事任免投票資格,以避免社群式的拉票。⧽--屈原蟲(留言) 2018年5月11日 (五) 15:28 (UTC)
- (+)支持:AINH及AT有關提升人事任免投票資格和罷免的百分比。--B dash(留言) 2018年5月11日 (五) 15:45 (UTC)
- (+)支持AINH提案,但(-)傾向反對AT提案。AT提案使罷免管理員變得過於容易,有機會出現「他朝君體也相同」的現象,遲早所有管理員都被罷免了。至於MCC214提案,則(-)反对:AINH提案已足矣。ŚÆŊMØŠĀ 2018年5月12日 (六) 04:03 (UTC)
- 讓我在這裏解釋一下為何(-)傾向反對(而非(-)反对或(-)強烈反对)AT提案:這意味著罷免任何管理員(包括WUGC的、WMC的,以至WUGHK的)也變得容易,對我而言可能有些微好處。ŚÆŊMØŠĀ 2018年5月12日 (六) 11:46 (UTC)
- (-)反对AT提案,其他无意见。我的观点同Yangfl,AT提案容易造成管理员怕被罢免(80%也太容易了),畏手畏脚不愿做出争议性操作。而且这个根本没有限制拉票的作用(反而有反作用),中文维基历史上拉票最严重的两次shizhao罢免案如果按这个所谓方案拉票者不费力就得逞了。--CHEM.is.TRY 2018年5月12日 (六) 04:46 (UTC)
- (!)意見6个月或3个月内有一次编辑似乎并不能充分反映什么----煤桶骑士(留言) 2018年5月12日 (六) 05:44 (UTC)
- Wikipedia:管理員解任投票#存档,恭喜上述管理员全数坠毁。--Yangfl(留言) 2018年5月12日 (六) 06:34 (UTC)
- (!)意見:內閣制國家的不信任投票與總理/首相選任投票標準大致相同,其實就是在未重新大選的情況下再次以相似標準決定總理/首相去留。AT點出的矛盾確實值得思考,之前似乎也有人提過這種「上台難、下台也難」、甚至在事實上已無從汰除問題管理人員的制度怪象。在出現一定爭議而使罷免案成案後還以低於選任投票30%信任支持度的低標決定去留顯然缺乏積極性與建設性,調整比不調整好,但80%的門檻對多數管理員可能都太嚴苛……建議或可先改設為60%及格制(哪怕是55%也好),試驗一年後再檢討。總之,我想不出現行解任/留任門檻的價值何在。 -- WildCursive(留言) 2018年5月12日 (六) 07:52 (UTC)
- (-)反对,没有实际意义。我觉得还不如把所有管理员全部重选,然后大大方方搞管理员任期制,任期2年,2年后必须重选(连任没有次数限制,小熊为您服务),连任的投票标准降低,70%支持率即可通过。黑暗雄鹰·给我留言·请关注管理人员和资深用户的人身攻击行为 2018年5月12日 (六) 07:58 (UTC)
- (+)支持从最近编辑数可以看出这个用户最近是否活跃。我还建议再缩紧标准,“3个月内至少有一次编辑”。——꧁༺星耀晨曦༻꧂(留言) 2018年5月12日 (六) 12:06 (UTC)
- 三個提案的投票炒埋一碟,蛋疼....-某人✉ 2018年5月12日 (六) 12:12 (UTC)
- 不如再加D豉油。--CHEM.is.TRY 2018年5月12日 (六) 14:18 (UTC)
- 以解任投票來看,(&)建議第二種限制在造成解任事件發生的前一個月內有進行一次編輯。提請解任總有事件可循吧。吉太小唯(留言) 2018年5月12日 (六) 18:21 (UTC)
- 还真不一定,比如某理由为“一年前有人身攻击”、“三个月前违反3RR”、“两周前滥删页面”,怎么算。特别是目前现状是以投票而非共识决定管理员去留,又不像enwp有一事不合格就下台,没凑够理由谁敢淌这趟混水。--Yangfl(留言) 2018年5月12日 (六) 18:36 (UTC)
- 投票真煩;基金會既然都做出了這麼多行動以"提升社群品質",那不如叫基金會委任算了--1233( T / C) 2018年5月12日 (六) 18:44 (UTC)
- User:Yangfl當然是以最近一次事件為準,也就是要在一個月兩周前有編輯的人。解任投票要有先討論並聯署才成立,這次Techyan是整整一個月沒在互助客棧回應才提請解任的。吉太小唯(留言) 2018年5月13日 (日) 06:37 (UTC)
- 还真不一定,比如某理由为“一年前有人身攻击”、“三个月前违反3RR”、“两周前滥删页面”,怎么算。特别是目前现状是以投票而非共识决定管理员去留,又不像enwp有一事不合格就下台,没凑够理由谁敢淌这趟混水。--Yangfl(留言) 2018年5月12日 (六) 18:36 (UTC)
- 個人認為應至少在解任發起聯署前三個月有編輯才可以投票。--Temp3600(留言) 2018年5月13日 (日) 15:06 (UTC)
- 若要科學一點的處理這個選舉和罷免人數及比例的事,政治科學上有一整套關於投票人數及投票週期及總選舉人的算法及理論,雖然是可以參考,但簡單回應AT的建議 80%選上要80%罷免 是不太合政治科學的任何理論的形式說法。就維基百科社群的特性:沒有總選舉人數做分母,只有類似議會的討論兼投票,且易因每年不同時段的參與人數有變化,我個人覺得是不太能用傳統的且未深化的早期政治科學的80%選上要80%罷免 的說法,因為分母並不是 總選舉人,且維基選舉的投票率若拿總用戶數來說是比一般政治選舉低的。 我個人對維基治理的動態關係來說,我建議是易選上,易罷免好。理由是可以多元化管理團隊,管理員未必要面面受歡迎,但只要是有一定比例的人認為不稱職,就取消管理員權限。我的著眼點是動態比穩態好,在管理員人數和人選上,但管理員的日常的操作得是要穩,我只需要管理員是穩定、按規則來做事的操作者,而不是會區分誰是自己人誰是外人的權力者。--❦‽研究及來源 hanteng✉ 2018年5月15日 (二) 11:51 (UTC)
- @Hanteng:我提出的就是易選上易罷免的方法啊。不是80%支持罷免才能解任,而是反對罷免者不足80%的話解任。—AT 2018年5月16日 (三) 08:47 (UTC)
- 不如在极端一些,直接第二个条件删除?即修改为“1个月前编辑100次或以上”且“3个月内至少有一次编辑”。-- Stang 2018年5月16日 (三) 08:32 (UTC)
- (+)支持:可以-某人✉ 2018年5月16日 (三) 10:32 (UTC)
- 我覺得現在投票的問題就是沒有理會中立的比例,但這又是另一件事了。吉太小唯(留言) 2018年5月16日 (三) 08:56 (UTC)
- 甚麼意思?-某人✉ 2018年5月16日 (三) 10:32 (UTC)
- 因為不加中立比例,支持與反對便不是真正意義上的x%與100-x%。吉太小唯(留言) 2018年5月16日 (三) 12:38 (UTC)
- 甚麼意思?-某人✉ 2018年5月16日 (三) 10:32 (UTC)
- (+)支持:非常同意AT君建議:「不是80%支持罷免才能解任,而是反對罷免者不足80%的話解任。」因為管理員理應得到廣大使用者支持及信任才可勝任,如果管理員已經得不到足夠的支持者,就不應再擔任管理員。--屈原蟲(留言) 2018年5月19日 (六) 07:53 (UTC)
- 如果AT君的提案獲通過,相信他將作繭自縛(雖然我會反對解任AT)。ŚÆŊMØŠĀ 2018年5月19日 (六) 09:49 (UTC)
- 本人意見在上,不再補充。--MCC214強烈要求維基條目寧缺勿濫#我做了甚麼? 2018年5月19日 (六) 09:55 (UTC)
- 那如果有烏合之眾想解任AT的話,就不要打算吃後悔藥了。ŚÆŊMØŠĀ即使感動了蒼天,時光未返。 2018年5月19日 (六) 10:41 (UTC)
- 我覺得現在投票的問題就是沒有理會中立的比例,但這又是另一件事了。吉太小唯(留言) 2018年5月16日 (三) 08:56 (UTC)
- (-)反对:维基百科管理员确实有上台难、下台也难的现象,但请注意,维基百科不是现实世界,选管理员和选议员(或者其他政治角色)有很大的区别。第一,为什么上任要高达80%(我没听说过现实中什么选举需要80%才能通过的),就是为了取得社群一致共识。第二,管理员干活导致社群不满,是很容易的,毕竟谁都不愿意自己条目被删、账号被封,当年Shizhao就是如此;还有很多例子,暂略;所以如果只需要20%支持解任,那么假如得罪了一些人,然后一些人再跟风支持解任,那很容易就下台了,那样的话,管理员干活之劳动力未免太不稳定。 不过楼上有人提到任期制度,这倒是挺有意思的,也许值得一试。至于连任时候投票比例应该定为多少,那就是另一回事了。我在这里反对的是弹劾/解任时候的比例的更改。-- SzMithrandir ❈ Ered Luin ❈ 2018年5月19日 (六) 11:03 (UTC)
- 說到任期制,為何不考慮設置個試用期,然後再發起正式任命投票,這樣投票是否會變得比較客觀中立?吉太小唯(留言) 2018年5月21日 (一) 02:23 (UTC)
投票區
抱歉,強迫症表示看著這堆炒埋一碟的混亂投票太蛋疼了。所有沒有使用投票模板或沒有明確表示投給哪一個提案的票一律沒有搬運。若有新票請在下方適當位置投票。-某人✉ 2018年5月19日 (六) 13:06 (UTC) (注:这不是投票,原因见下,请勿只表达支持/反对而不给出具体实质理由。)--Yangfl(留言) 2018年5月24日 (四) 07:02 (UTC)
AINH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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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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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牌雄鹰提案
金牌雄鹰提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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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期制是可以接受,2年太短。建議漸進式,首次2年,其後3年,4年如此類推。JC1 2018年5月21日 (一) 09:27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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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CC214提案
MCC214提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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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ang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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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很抱歉不过咱认为您的说法并不一定妥当。请看这一大串是怎么被提出来的:“……客观地单从他们几个月没有编辑的这一点来看,实有完全不知道事件发展来龙去脉而单纯投票给自己喜欢/厌恶的管理员之嫌,故倡议……”。个人认为即使对于编辑次数已经满3k次的“老手们”来说,如果不能在近期的一段时间内保持一定的活跃度,在投票时的判断很可能欠妥。另外我想问一点,3个月内1次编辑很难吗? Stang 2018年5月21日 (一) 09:41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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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效
- 非常抱歉给各位泼冷水,但是很抱歉,本次投票是无效的。投票开始前并未在站内的显著通知区域放置通知,投票开启人未设置投票期限和投票资格,最重要的是本次投票开启之前,对于主题的讨论并不充分。因此,本次投票仅具有较大的参考作用,而无“产生共识”的实际效力。鉴于投票仍在较为火热的进行,个人就不用模板把投票区套起来了,但请各位注意。-- Stang 2018年5月21日 (一) 02:28 (UTC)
- 我也不知道為什麼突然變了投票Orz。—AT 2018年5月21日 (一) 08:11 (UTC)
- 這樣討論起來清楚得多,至少引起了我的注意。另外,時段方面,建議26日為止,將過半支持的抽出來再討論,其他關掉就好。JC1 2018年5月21日 (一) 09:30 (UTC)
- 此處先作提案篩選,多支持者再公示複決。 ——CommInt'l(留言) 2018年5月21日 (一) 09:48 (UTC)
- 討論還不足夠吧。特別是有些由投票者資格,延展到整個任免制度。茲事體大,必須獲得更多人參與,才能凝聚足夠大共識。--J.Wong 2018年5月21日 (一) 13:46 (UTC)
- 確實還不足夠,但我認為可以像上面的人說的(將過半支持的抽出來再討論,其他關掉就好)先有一個初步的結果 再針對這結果作更進一步的討論!Lily135(留言) 2018年5月21日 (一) 15:08 (UTC)
- 我向来不混互助客栈,偶尔一看居然看到点名批评,这我就不开心了。要不以后这样吧:你来决定我有没有资格投票吧,你说我没资格我就不投了。你让我投支持我就投支持,你让我投反对我就投反对吧。要不然我投一次票你就改一次投票资格这太麻烦了。这样多好,显得中文维基百科多和谐共处,是吧?己所不欲 勿施于人 2018年5月22日 (二) 23:36 (UTC)
- 確實還不足夠,但我認為可以像上面的人說的(將過半支持的抽出來再討論,其他關掉就好)先有一個初步的結果 再針對這結果作更進一步的討論!Lily135(留言) 2018年5月21日 (一) 15:08 (UTC)
- 投票是由用户User:AINH提议发起的,原文“抱歉,强迫症表示看著这堆炒埋一碟的混乱投票太蛋疼了。所有没有使用投票模板或没有明确表示投给哪一个提案的票一律没有搬运。若有新票请在下方适当位置投票。-某人✉ 2018年05月19日, 星期六 (5日前), 09:06 pm (UTC+8)”。他发起发起投票之前,大家只是在用类似投票的方式表达意见,然后他创建了一个投票区,就变的像是一个“真的投票”了。十六夜※砕月 2018年5月24日 (四) 05:51 (UTC)
- 這樣討論起來清楚得多,至少引起了我的注意。另外,時段方面,建議26日為止,將過半支持的抽出來再討論,其他關掉就好。JC1 2018年5月21日 (一) 09:30 (UTC)
- 我也不知道為什麼突然變了投票Orz。—AT 2018年5月21日 (一) 08:11 (UTC)
- 即使如此,分歧还是太大,难以见得哪个提议需要继续讨论。--Yangfl(留言) 2018年5月24日 (四) 07:01 (UTC)
- 「投票開始前一個月內有一次編輯」,這個限制如何?還是有什麼技術性困難。吉太小唯(留言) 2018年5月25日 (五) 02:00 (UTC)
第二輪討論
各提案 | Stang | MCC214 | AINH | AT | 金牌雄鷹 |
票數 | 3:3 | 3:4 | 7:3 | 7:7 | 4:2 |
主要內容 | 取消編輯數量較多維基人(下稱資深維基人)的必然投票權 | 資深維基人3個月內至少有一次編輯 | 資深維基人6個月內至少有一次編輯 | 罷免須八成反對方可留任 | 管理員任期制 |
一大輪下來只能去除MCC214的提案。請繼續討論其餘方案。我必須提醒各位,「在管理人員解任投票聯署提出或上任投票之前,具備以下任何一項條件者有權投票:」目前的方針是指聯署前須達以上條件才可擁有投票權,故
- 「投票前隨便編輯一下就行,有什麼意義?」
- 不正確,條件為聯署提出之前。
- 「今日開戶,明日刷滿一百次,後日投票。」
- 不正確就算以現時的方針,今日開戶,明日刷滿一百次亦不符合「1個月前編輯100次或以上」的要求。
就這樣。JC1 2018年5月26日 (六) 14:50 (UTC)
重跑正式流程
本人倡議在本月底(31-05-2018)香港、北京、台北時間(GMT+8) 11:59p.m.正式關閉本討論,並在本頁重開新討論,諮詢還有沒有其他方案及商討對上述最終得票率為50%或以上的方案進行正式複決的投票細則。有沒有人對此方案有異議?-某人✉ 2018年5月28日 (一) 13:53 (UTC)
- 反对得票率為50%的选项进入投票流程。世界如此美好我却如此暴躁,这样不好不好 2018年5月31日 (四) 03:47 (UTC)
- 上面都说了这不是投票,只是摸底。MCC的提案反对也仅比支持多一票,再看其他提案,支持与反对意见也不相上下,实际上并没有排除任何提案。个人感觉此串已废,本人建议不如直接关闭此串,待数周众人冷静后再开讨论。--Yangfl(留言) 2018年5月31日 (四) 14:38 (UTC)
- ( ✓ )同意,請樓上各位保持冷靜,看來我自己也要冷靜一下喔[開玩笑的]。--B dash(留言) 2018年5月31日 (四) 15:14 (UTC)
- 還是打鐵趁熱吧! 等到大家冷靜後再開討論可能大家也無心討論下去了,而且(建议不如直接关闭此串,待数周众人冷静后再开讨论) 就是因為意見太過分歧才要弄一個簡單的投票決定哪個建議繼續討論,哪個建議討論終止,討論是需要時間的。如果只因投票無法排除任何議案,就乾脆直接關閉討論,那為何還需要其他的用戶出來表態?就是因為有人關注到才來投票的Lily135(留言) 2018年5月31日 (四) 15:19 (UTC)
- 這提議提出了三日,然後到期限前半小時終於有人跳出來反對...真像在學校做Group project的情景-某人✉ 2018年5月31日 (四) 15:33 (UTC)
- 本討論已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重談收緊人事任免投票資格和管理員的離任門檻
有關Techyan閣下的解任案已完結。任可翻舊帳的討論將會立即關閉,多謝合作。--武蔵(留言) 2018年12月21日 (五) 12:45 (UTC)
- 下列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至合適的討論頁進行,並不要再次編輯本討論。
之前本人為所有已在Techyan解任投票當中表達立場的用戶做過一次統計(User:MCC214/Wikipedia:管理員解任投票/Techyan/第3次:已投票者是否符合人事任免投票資格),發現有一部分用戶自加入維基百科後只有數百次和加入數年才有1000次左右的編輯(而且有些是隔一個月甚至數月(斷斷續續)才有一次編輯)(有些用戶千次以上編輯都要相隔多年),如不足1000次編輯的:
支持:
- 川上本田:448次編輯[2],加入維基百科不足半年;
反對:
- Robertmi233:200次編輯[3],加入維基百科一年多;
- One jar ball:445次編輯[4],加入維基百科三年半以上;
- 痛心疾首:235次編輯[5],加入維基百科不足半年;
- 游魂:845次編輯[6],加入維基百科一年;
- 隔雨听竹:168次編輯[7],加入維基百科四年以上;
- 十六夜砕月:319次編輯[8],加入維基百科六年半以上;
- AmethystY98:327次編輯[9],加入維基百科不足一年;
- RickyKao:168次編輯[10],加入維基百科一年以上;
- 轻描淡写吖:216次編輯[11],加入維基百科一年半以上;
- Hoidj:206次編輯[12],加入維基百科一年半以上;
- Liuqiuwangguo:681次編輯[13],加入維基百科兩年半以上;
- Yxh1433:539次編輯[14],加入維基百科不足兩年;
- Xiezw1999:791次編輯[15],加入維基百科一年以上;
- FHH440:121次編輯[16],加入維基百科一年半以上
,如此少的編輯使本人不得不懷疑他們是否有對於投票發起的原因作充分理解,而1個月前編輯100次或以上和3個月內至少有一次編輯的意思一樣,造成架床疊屋之感,由此建議修改Wikipedia:人事任免投票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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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建議修改Wikipedia:管理員的離任#解任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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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是本人的方案,如有異議歡迎在此提出。--MCC214#aut viam inveniam aut faciam 2018年12月21日 (五) 11:27 (UTC)
- “而1个月前编辑100次或以上和3个月内至少有一次编辑的意思一样”[來源請求]。
- 另:未见相关提案对社群有任何帮助,阁下持续性为阐释观点而扰乱维基百科连新人都看不下去(例如Robertmi233等),我看阁下还是歇一歇吧,不然袁隆平的高产水稻不够吃的。--云间守望 2018年12月21日 (五) 11:54 (UTC)
- 早年連自動確認用戶都可以投票,收緊規則只為防止遊戲規則和防止擾亂,此案只是說編輯數不足某個要求的用戶不可以投票而已。--MCC214#aut viam inveniam aut faciam 2018年12月21日 (五) 12:36 (UTC)
- 我能否举报此用户恶意推定我的立场?十六夜※砕月 2018年12月21日 (五) 12:07 (UTC)
- 您自己的編輯數少和您的立場有關係嗎?--MCC214#aut viam inveniam aut faciam 2018年12月21日 (五) 12:25 (UTC)
- (?)疑問我们可以不可以提高门槛,之前写5个条目的人才能投票?明显不能这样吧?楼主的看法也是类似。--Cohaf (aka 喵喵) 2018年12月21日 (五) 12:11 (UTC)
- 同学,如果闲着没事干不要费心思统计这些没人在意的数据了,要不要我送阁下一套我懒得做的《扬州市中考数学真题精选》消磨消磨过剩的精力啊--For Someone's Glory 2018年12月21日 (五) 12:22 (UTC)
- (-)反对:我认为不够强力,应当在此基础上再次提高标准:据Wikipedia:Topedit,前10名编辑次数最多的人类用户为User:Wolfch的105577至User:Shizhao的267136,取平均值为186356,根据银行家舍入法,约等于200000(20万)。中文维基百科本地账户创建时间不得晚于这10人中最晚+1年,且累计编辑超过20万方有人事任免投票资格。对于其他投票,本地账户创建时间不晚于投票发起时-3年,累计编辑数不少于20000(20万的百分之十)。--XL-028(留言) 2018年12月21日 (五) 12:33 (UTC)
- 本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至合適的討論頁進行,並不要再次編輯本討論。
建議刪除投票前管理一節,此節無意義-- Sunny00217 2019年8月31日 (六) 02:02 (UTC)
- 我不建议删除投票前管理章节。现状是有机器人/脚本计算票数(感谢Jimmy Xu),但万一有一日吉米的脚本出现了问题——咱说万一真出现了——肯定还是需要一个可以备份的手段。选前登记不失为一个手段,当然也可以有其他的管理手段加入这一章节。--痛心疾首(留言) 2019年8月31日 (六) 08:12 (UTC)
- 但的確似乎現時沒有在執行?--J.Wong 2019年9月1日 (日) 08:43 (UTC)
- 保留但不执行:因为现阶段有相应的技术服务支持,但避免因为技术服务出现问题而带来的问题。法棍警告。——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 避免做作,免敬 2019年9月2日 (一) 00:58 (UTC)
- 可以標明這段暫時凍結。--Temp3600(留言) 2019年9月2日 (一) 17:46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