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ser talk:Maritimus2016
感謝您對維基百科的興趣與貢獻,希望您會喜歡這裡。除了歡迎辭以外,也請您了解以下重要文章:
有问题?請到互助客栈询问,或在我的对话页提出。别忘記:討論後要簽名,方式之一是留下4個波浪紋「 ~~~~ 」。 If you have any questions about the Chinese Wikipedia, please leave a message here. Thank you for visiting!
|
- 閱讀新手应该注意的七种常见错误、理解維基百科的立場與常見注意事項。
- 有任何编辑上的问题?请试试IRC即时讨论。
- 不知道有甚麼可写?条目请求、最多语言版本的待撰条目、缺少的传统百科全书条目和首页的缺失条目中列出了许多维基百科目前还没有的条目,欢迎您来撰寫!
- 希望您能享受共同编写百科的樂趣,成为一名充實的维基百科人。
-- JeanHavoc(留言) 2016年9月23日 (五) 16:39 (UTC)
RE:
Maritimus2016您好,多謝提醒,我會再了解這個條目,看看可以如何處理。 謝謝,祝編安 --Wolfch (簡易留言 - 留言) 協作計劃進行中 2016年9月24日 (六) 00:56 (UTC)
- 依您的說法,岳东晓在網路上的評論是正面負面都有,若您可以找到有來自報章雜誌,對岳東曉的評論,是否可以提供連結,這様對此條目的中立會比較有幫助。另外,想好奇的問您一下,您為何會注意到這個條目?--Wolfch (簡易留言 - 留言) 協作計劃進行中 2016年9月24日 (六) 07:35 (UTC)
- 另外,您提到的「詞條」,在維基百科叫做「條目」,也和您說明一下--Wolfch (簡易留言 - 留言) 協作計劃進行中 2016年9月24日 (六) 07:38 (UTC)
同意。GOOGLE GROUP 上的发言不是维基的可靠来源。即使这些是可靠来源,负面的东西也不适合写进传记。那样就是自吹自擂的反面:人身攻击。所以,我认为合适的做法就是删除条目。
被罚22万美金的法庭判决记录是公开记录。我可以搞到。但我还不知道如何上传到这里。
最根本的是条目上大量的自我宣传,是没有可靠来源的,许多还是虚假误导。
马瑞(留言) 2016年9月24日 (六) 08:54 (UTC)
- 您好,我看了您上傳的二份資料,謝謝您提供這些資料,只是我看了之後,想知道您如何取得這些資料的。若是用美國法院相關網站的資料,也請提供搜尋方式,不好意思。
- 這些和上傳文件到維基需要的資訊有關,目前文件是您下載之後再上傳到uploadfiles.io,還不清楚您下載的方式,若其他人有心質疑,說這些資料根本不是美國法院的資料,是個人自己製作的,我們也無法反駁,若有搜尋的方式或一些相關資料,就比較不會有這方面的問題了--Wolfch (簡易留言 - 留言) 協作計劃進行中 2016年9月26日 (一) 04:06 (UTC)
@Wolfch: 敬佩您的严谨。将在24小时内详细告诉您这些文件的搜寻和下载方法。现在先把这两个文件用更直接或更清楚的文件代替。然后把它们移动到一个没有期限的网站。如此,就不必劳驾您再把它们转到维基了。如果你愿意转当然更好。目前在下刚弄好了参考文献6。您去看一下更简单明了。参考文献1还没时间弄。估计24小时内能全部弄好。祝编安!马瑞(留言) 2016年9月26日 (一) 04:38 (UTC)
@Wolfch: 您好!搜索美国联邦法庭记录的方法:1,可用PACER CASE LOCATOR: https://pcl.uscourts.gov/search. 2 选所有法院,party项写 Yue, Dongxiao 3 必须先在那个网站上注册。显示文件收费:$0.1/page.
另外,参考文献1已弄好了。 祝编安!马瑞(留言) 2016年9月26日 (一) 05:25 (UTC)
- 好的,謝謝您的協助,另外,因為目前有其他想要擴充的條目,岳东晓這個條目暫時我就不處理了,謝謝您的貢獻--Wolfch (簡易留言 - 留言) 協作計劃進行中 2016年9月26日 (一) 15:31 (UTC)
@Wolfch:我觉得岳东晓这个条目现在已经被您改进得来源可靠立场中立了,经得起任何质疑和时间考验了,可以告一段落了。条目上方的两个模板现在是否可以撤下了?跟着您学编这个条目,受益匪浅,特此感谢!马瑞(留言) 2016年9月26日 (一) 19:31 (UTC)
Re:
关于条目岳东晓的问题,本人才加入维基两个月,也并不是很清楚,谨给出一些建议,仅供参考。条目如果问题实在太大,是可以WP:TNT的,阁下如果有兴趣,可以不忙提报存废讨论,优先考虑大幅重写,实在没办法再去提报存废讨论。--维基续命师RegEdit 2016年9月24日 (六) 04:14 (UTC)
- @Ruincrez:好的,先尝试大幅重写。马瑞(留言) 2016年9月25日 (日) 15:21 (UTC)
Re:關於岳東曉
您好:內容若有問題,就應針對該等部分添加 Fact 版本請求來源,隔一段時間若原無人提出可供查證之可靠來源,可予以刪除。目前用戶 Wolfch(讨论 | 貢獻) 便是如此處理。對該條目的相關意見應寫在條目討論頁(Talk:岳東曉),沒必要另開頁面,也不宜到諸多用戶討論頁面留言。--Kolyma(留言) 2016年9月24日 (六) 08:20 (UTC)
re:
關於岳东晓條目,建議閣下先掛30天關注度模板同時暫停相應編輯,若期間未見更多參與者修訂,再於存廢討論中二次提報該頁(注:閣下須為7天內編輯達50次以上的自動確定用戶)並提供相關網路來源以證明其部份內容之虛假性。至於贺梅案聲援書一段,可於提報程序完畢後,依據現有或更為可靠之來源,併入案件條目當中。另外,案件中英文版本條目內容均未提到或強調此人之重要性,說明此人與案件關聯性非常淺薄,敝人感覺似乎沒有大寫或單列之必要。對於負面事實,只要合理存在,百科全書還是可以容納的。--Gzyeah(留言) 2016年9月25日 (日) 12:49 (UTC)
- @Gzyeah:谢谢您的建议。您说的确是如此:贺梅案中英文版本條目內容均未提到此人的任何作用。他主要是在中文网上大量争论此事、炒作自己,包括20年前的那本案子结束后出版的书(《赢在美国》)。应删除这些明显自我宣传的内容。马瑞(留言) 2016年9月25日 (日) 15:41 (UTC)
关于存废讨论
如果您对某个条目有明确的“删除”或“保留”意见,就使用(×)删除或(○)保留,而不要使用(!)意見,方便其他用户和管理员进行辨识。
具体格式如下:
- (×)删除:原创研究。(签名)
就可以了。--Tiger(留言) 2016年9月26日 (一) 02:33 (UTC)
@Tigerzeng:谢谢提示。在下新手,目前还没投票权,只能提意见。马瑞(留言) 2016年9月26日 (一) 04:02 (UTC)
關於Talk:岳東曉
維基人生皆在樂趣,何必將自己的身段放低,諷刺一個沒啥意義的目標呢。狗如食糞,汝還需強求其食米,與其一個反咬一口的機會不成?喝一桶咖啡冷靜一下吧。 --Innocentius(留言) 2016年10月9日 (日) 21:55 (UTC)
贤兄智慧!。看到那条胡吹的人物词条,我笑过之后只是建议删除的,本不想跟那厮纠缠的。因词条难以随便删除,不得不做重大改变。马瑞(留言) 2016年10月9日 (日) 22:14 (UTC)
- 您在存废讨论的留言格式似乎不太美观,可否允许我帮您稍稍修正一下?另外对于这个讨论,其实我也觉得太热心了会让那家伙没完没了。--Tiger(留言) 2016年10月10日 (一) 06:46 (UTC)
- 您可以看看WP:讨论页指引#技术和格式标准。您在存废讨论那边,以及在我的讨论页那里的留言都有格式问题,已经替您修正了,请查看。关于这个条目的问题,我的意思是:没必要和不讲道理的人纠缠,表达清楚意见就好。--Tiger(留言) 2016年10月10日 (一) 22:38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