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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ser talk:CHENjiajia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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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CHENjiajia2002!欢迎加入维基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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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欢迎您的维基人:

-- John123521留言-貢獻 2023年12月25日 (一) 14:04 (UTC)[回复]

請求

能查一下這個案子的人[1]是什麼時候被執行死刑的嗎?這個案子被媒體報道了[2]2024年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处决的死刑犯列表也沒有更新。--日期20220626留言2024年2月20日 (二) 09:02 (UTC)[回复]

联系

同好,留个联系方式呗。--山高云阔乀留言2024年3月9日 (六) 12:57 (UTC)[回复]

联系

愿意的话可以通过死刑犯列表的参考文献联系我。无聊及有空的时候可以交流一下这方面的事,打发打发时间。--山高云阔乀留言2024年3月9日 (六) 13:42 (UTC)[回复]

2024年3月

 有鑑於您在2024年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处决的死刑犯列表的评论,請留意维基百科的不要人身攻擊方針。任何意見都應針對條目内容,而不是編輯者。涉及人身攻擊的言论会对维基百科社群和其他参与者造成伤害,理性的讨论更有助于您的观点被社群接受。注意,持续進行人身攻擊的编辑者會遭到封禁。請在編輯時保持冷静保持善意。請勿在編輯摘要發表不文明評論。 Allervous初音ミクのセーラー服 2024年3月19日 (二) 05:12 (UTC)[回复]

好的,我会注意!--CHENjiajia2002留言2024年3月19日 (二) 15:54 (UTC)[回复]
但真不要怪我们讲话偏激,这个“CN枪决官”把维基百科当成他敛财的工具,还对我们这些真正的编辑者恶意诽谤,我们不得已作出回应。否则维基百科的信誉将一落千丈。--CHENjiajia2002留言2024年3月20日 (三) 06:29 (UTC)[回复]
據我所知,嗶哩嗶哩確實有名為CN槍決官的使用者。但如果他的活動只是局限於B站的話。閣下不需要理會他們。不妨閱讀一下User:AT/給認為自己是受害者的人。祝編安。--Allervous初音ミクのセーラー服 2024年3月21日 (四) 02:00 (UTC)[回复]

2024年4月

您好,感谢您参与维基百科,我们欢迎每个人为这里做出建设性的贡献。但您最近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條目加入的内容似乎不符合版权的有关规定(如:該條目「概要」章節內容,相關文字與百度百科同名條目內容完全一致,請參閱:此處) ,故予以移除,維基百科不接受从其他地方复制受版权限制的文章。您也许可以利用自己所知、用自己的話重新論述、改寫已有条目的内容,並将新增的内容附上可靠的參考来源。您撰寫條目時应秉持原創;也可选择翻譯維基百科其他語言版本的条目。感谢您的支持。--薏仁將🍀 2024年4月28日 (日) 06:34 (UTC)[回复]

通知: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移动至草稿空间

您最近创建的条目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没有足够的来源脚注,或者还未完成。维基百科的条目需要可靠来源来彰显其有足够的关注度。因此,我已经将它移动到了草稿(在条目名前有一个"Draft:"前缀))。您可以慢慢改善它,若您认为它满足通用关注度指引并且可以成为一篇维基百科的条目时,请点击页面顶部的"提交草稿"以待有经验的编者审核并将其移动到条目空间。--Tim Wu留言2024年4月28日 (日) 15:58 (UTC)[回复]

2024年4月

停止圖標
由於確認為傀儡真人傀儡 - 使用者查核確認,您已被不限期封禁
如果您認為有合理的理由可獲解封,請閱讀封禁申訴指導,然後在討論頁上的封禁通知下添加以下文字:{{unblock|您的理由 ~~~~}}。若您重新註冊賬戶使用匿名身份在討論頁申訴,會被視為繞過封禁發言,您用作申訴的賬戶亦會被封禁。AT 2024年4月28日 (日) 17:27 (UTC)[回复]

此用戶的封禁已被其他管理员複檢,申诉被拒绝。

請求複檢的理由或相關提問:

本人对SNH48团体不了解也不关注,因此与@Mikedogge不可能是同一人。 該封禁的查封ID是#549459。--Chen.J.R. 2024年4月28日 (日) 17:32 (UTC)[回复]

注意:

  • 濫用此模板或申訴渠道的用戶,可能被延长封禁或被禁止編輯其用戶討論頁。
    • 由于技术原因,如果启用了“用户讨论页上的结构式讨论”功能的话,请将该请求放到讨论页主页面的“关于此版块”中,否则该请求无法显示在请求分类中让管理员留意到。
  • 如您希望與管理員就本次封禁作出討論,請於本模板外展開。

此封禁決定的複檢已有以下結論:
基於下列理由,本人決定拒绝這位用戶的申诉。其他管理員可再複檢此用戶的封禁,但在沒有更好的理由前,請勿輕易推翻之前的決定。
  查核确认
  處理人:--Kuailong 2024年7月1日 (一) 02:35 (UTC)[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