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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lk:應援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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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ncyclopedic

有維基人提出uncyclopedic,但未有附上原因,根據相關規條作廢,特此通知。--MatsukazechoHK留言2023年1月11日 (三) 09:43 (UTC)[回复]

@MatsukazechoHK本想提刪但又覺得條目有打撈的可能性,剛剛正在網上找來源,閣下竟這麼快便移除模板了。目前條目有WP:OR之嫌,來源僅僅是提到不同明星各自都有應援廣告,而非介紹應援廣告本身,「展示廣告的媒介包括但不限於交通工具、建築上的廣告看板等」一句又只是援引交通工具和廣告板應援的來源,沒有談及廣告媒介或得出應援廣告是不限於上述媒介的結論。因此個人認為通篇都有原創研究的問題,請主編加入獨立介紹應援廣告這種廣告媒介的可靠來源,否則個人認為此條目不適合收錄。—👑孤山王子📜 2023年1月11日 (三) 09:53 (UTC)[回复]
不知道富比士、香港01等媒體是否「不可靠來源」呢?
--MatsukazechoHK留言2023年1月11日 (三) 09:56 (UTC)[回复]
@MatsukazechoHK目前條目有WP:OR之嫌,來源僅僅是提到不同明星各自都有應援廣告,而非介紹應援廣告本身,福布斯和香港01來源分別是介紹韓星和COLLAR的應援活動而非應援廣告本身。—👑孤山王子📜 2023年1月11日 (三) 10:01 (UTC)[回复]
完全不明白你所建議的「新增更多有關廣告的內容」是甚麼意思。
來源不就是粉絲嗎?不都清楚的寫著嗎?--JullietLima19留言2023年1月11日 (三) 14:20 (UTC)[回复]
@JullietLima19完全不明白你所建議的「新增更多有關廣告的內容」是甚麼意思。:我沒有叫閣下「新增更多有關廣告的內容」。閣下一直扭曲我的説話是想怎樣。「目前條目有WP:OR之嫌,來源僅僅是提到不同明星各自都有應援廣告,而非介紹應援廣告本身」:我已經説得非常清楚,條目中的來源是在介紹不同明星的應援活動,而非應援廣告這樣東西。閣下可以參考一下應援色這個條目。
來源不就是粉絲嗎?不都清楚的寫著嗎?:來源是指參考來源。不明白閣下的問題。—👑孤山王子📜 2023年1月11日 (三) 15:09 (UTC)[回复]

I'd like to end the conversation above, thanks.

完全沒有意義,我又不懂你在講甚麼,你又不懂我在講甚麼,對話簡直沒有意義。現已刪除我在上述comment section之發言,以上。--JullietLima19留言2023年1月11日 (三) 15:35 (UTC)[回复]

@JullietLima19首先,根據WP:TPG,閣下不應刪除自己的留言,若不想回應那不留言便可。
其次,很遺憾地,本人對待維基百科收錄準則已經較為寬鬆,我是甚少將條目提刪以及一般在存廢討論都會投下保留票的,因此我是從打撈條目的角度給予閣下建議,希望能將條目現有的問題改善並保留,換轉是別的巡查員可能已經直接提刪了。我已經說的極為清楚,目前條目的來源未能支撐內容和彰顯關注度,有WP:OR之嫌。簡單而言,舉個例子給你:「展示廣告的媒介包括但不限於交通工具[1]、建築[3]上的廣告看板等。」這句閣下給的來源1和3是報道Ivy So的巴士應援和韓星的廣告牌應援,是在介紹這些明星的個別應援活動,並非應援廣告這樣東西本身,而且這兩則來源只證明應援廣告有巴士應援和廣告牌應援兩種,並未得出「展示廣告的媒介包括但不限於上述媒介」和「有除上述媒介以外的類型」的結論,因此可以視為原創研究。其他內容亦有同樣問題,通篇都是原創研究,也未能彰顯要將應援廣告這樣東西獨立成條的關注度
I was trying to help you. If you refuse to communicate or rewrite the article, then I am regretfully forced to propose deletion. Thanks.—👑孤山王子📜 2023年1月11日 (三) 15:58 (UTC)[回复]
已補充有關「應援廣告」的文獻--JullietLima19留言2023年1月12日 (四) 00:53 (UTC)[回复]
@JullietLima19有看到,但閣下援引的文章只有「无论是通过车站、机场、地铁、媒体等的广告应援和宣传...... 来拉动粉丝群体的消费」和「紀念日應援則是粉絲為了特殊的日子,例如生日與出道紀念日,會集資購買廣告燈牌或是公車廣告大肆宣傳、慶祝,不僅讓藝人知道有一群粉絲正在支持他們,也可以提升藝人的知名度」兩句是與應援廣告相關,通篇都是在討論粉絲和應援文化。有沒有是全篇都是講述有關應援廣告的來源,例如探討緣起、發展之類,這樣才符合NT:GNG中的「有效介紹」。-👑孤山王子📜 2023年1月12日 (四) 05:05 (UTC)[回复]
外網中暫時沒有找到。因很多論文都將其與其他的應援活動掛鉤。中國大陸有符合你要求的論文,但需要付費觀看或用大陸電話號碼登記。
我認為應獨立創建說明娛樂產業的應援文化的條目,並將應援廣告合併入內,因此應暫時保留?--JullietLima19留言2023年1月12日 (四) 06:26 (UTC)[回复]
我認為這樣的做法最為穩妥。但目前存廢討論裡U君推薦了幾個媒體來源(都是免費的,端傳媒那個也不用付款),個人認為可以加到條目內,那些來源是針對應援廣告的社論,是能反映獨立關注度的有效介紹,可讓應援廣告獨立成條。—👑孤山王子📜 2023年1月12日 (四) 12:29 (UTC)[回复]
另外早前我指出條目內有原創研究問題的段落已被移除,若補回相關來源後可以通知我撤回提刪請求。—👑孤山王子📜 2023年1月12日 (四) 12:34 (UTC)[回复]
@JullietLima19已撤回提刪請求,特此通知。—👑孤山王子📜 2023年1月13日 (五) 07:40 (UTC)[回复]
感謝。--JullietLima19留言2023年1月13日 (五) 07:57 (UTC)[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