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文是否应该以化名来表述其人物名字,或者应用“周某”、或者应用“小周(化名)”。还有,该条目的标题符合命名常规吗?可否用“少女毁容案”而非直接以受害者名讳为题?--偶祝🎂易嘉爱李晶李佳恩♊生快 2017年6月2日 (五) 22:49 (UTC)[回复]
- (:)回應,在報導裡,周岩一名廣泛被使用,符合常規。用自創的化名反而不妥。-KRF(留言) 2017年6月3日 (六) 00:52 (UTC)[回复]
- 但是,在来源的凤凰网那个专题,是以“少女毁容案”为标题的吧。--😭偶😢今天是o(╥﹏╥)o日子💢历史的今天(#‵′)凸暴行┻┻︵⁞=༎ຶ﹏༎ຶ=⁞︵┻┻牺牲之人🌺祭奠~~o(》_《)o ~~六四→28周年 2017年6月3日 (六) 19:14 (UTC)[回复]
- 被毀容的少女不知有多少,雖然不是每個都以少女毀容案為題,但這個標題沒什麼辨識度吧,人名還是最直接簡單的。-KRF(留言) 2017年6月4日 (日) 00:46 (UTC)[回复]
- 就算刪掉也有鏡像。。唔。。別的新聞網站都不做的,沒理由要百科網站率先做..--Zyksnowy(留言) 2018年7月8日 (日) 18:32 (UTC)[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