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0年新几内亚法令
1920年新几内亚法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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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大利亚议会 | |
該法令旨在为接受对太平洋上的某些地区及岛屿的政府的授权訂定條文,以及就其余目的立即对上述地区及岛屿的公民政府訂定條文 | |
御准日期 | 1920年9月30日 |
施行日期 | 1921年5月19日 |
相關法例 | |
1949年巴布亚与新几内亚法案 | |
現狀:已廢除 |
《1920年新几内亚法令》(英语:New Guinea Act 1920)是澳大利亚议会通过的一项法令。该法令根据凡尔赛条约,将德属新几内亚的行政权从德国移交予澳大利亚。
该法令正式将新几内亚领地纳入国际联盟托管地[1]。该法令的效力一直持续到《1949年巴布亚及新几内亚法令》通过后,巴布亚与新几内亚合并为止。
参考资料
- ^ New Guinea Act 1920. www.legislation.gov.au. [2021-03-0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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