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良知
致良知,即是指通過自省以实现良知[1],是明朝大儒王阳明创立的心学的核心思想之一。“致良知”学说对后世儒家、汉字文化圈都有深远影响。“致良知”是中国儒、释、道三家思想融合的产物[2]。
流源
人之所不学而能者 ,其良能也 , 所不虑而知者 ,其良知也。 |
阳明学
“致良知”的定义
王阳明认为,“良知”是心的本体,认为“至善者,心之本体”。而“心”与“良知”的关系在王阳明《传习录》中有明确描述,是[3]:
心者身之主也,而心之虚灵明觉,即所谓本然之良知也。 |
夫良知即是道,良知之在人心,不但圣贤,虽常人亦无不如此。若无有物欲牵蔽,但循着良知发用流行将去,即无不是道。 |
王阳明的“良知”概念,出自孟子,但又有进一步的阐发。王阳明认为“良知即天理”。王阳明采纳结合了《大学》中的“致知”思想,遂提出“致良知”之说。当时明朝中叶,传统的程朱理学已走向死板僵化,与科举紧密结合,走向形式化。而理学在理论上没能有大的突破。王阳明提出“致良知”新说,是儒家的一大理论创新[3]。“致良知”可以看作是一种实践论。王阳明虽认为“良知”是“心”的本体,但也倡导“良知是虚,功夫是实,知行合一”,说的是在本体上虽无需用功,但认知与实践、功夫与本体应该融会贯通,合为一体。
“致良知”历史
据王阳明弟子王畿的《刻阳明先生年谱序》记载,王阳明是在谪居贵州龙场极端困苦的环境下提出“致良知”之学的,史称“龙场悟道”[3]:
自幼即有志于圣人之学。盖尝范例于辞章,驰骋于才能,渐渍于老释,已乃折衷于群儒之言,参互演绎,求之有年而未得其要,及居夷三载,动忍增益,始超然有悟于‘良知’之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