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马县旗
用途 | 民用旗(陸)、政府旗(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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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例 | 2:3 |
啟用日期 | 1968年10月25日(县章) |
群马县旗(日语:群馬県旗/ぐんまけんき Gunma ken ki)是日本的47面日本都道府县旗之一。本条目解说群马县纹章(日语:ぐんまけんもんしょう)与群马县旗与其使用规定。
群马县章
1926年10月1日[1]制定县章。旧著作权法规定,于1957年1月1日在公共场合施行。县章的制作经过与发案者完全不明。 “君”和“羊”纵向书写组成了“羣”(“群”的古体字),又形变成象征“县民之和”的圆放在中央。周围的三个锯齿状图案象征上毛三山(赤城山、榛名山、妙义山)围在县周围。
群马县旗
为了纪念明治维新100周年,1968年10月25日制定了县旗。当初县民公开招募时没有没采用的,所以委托专家专门制作。设计者是群马县织维工业试验场的田岛康次[2]。。 中间与群马县章一样是圆形的“羣”,四周的上毛三山与县章不同,三个日月形的图案代表了“进取的群马”。县旗底色是紫色,代表了古代上野国文化的繁荣[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