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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马县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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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马县旗
用途民用旗(陸)、政府旗(陸)​Small vexillological symbol or pictogram in black and white showing the different uses of the flag
比例2:3
啟用日期1968年10月25日(县章)
群马县紋章(1926年制定)

群马县(日语:群馬県旗ぐんまけんき Gunma ken ki)是日本的47面日本都道府县旗之一。本条目解说群马县纹章(日语:ぐんまけんもんしょう)与群马县旗与其使用规定。

群马县章

1926年10月1日[1]制定县章。旧著作权法规定,于1957年1月1日在公共场合施行。县章的制作经过与发案者完全不明。 “”和“”纵向书写组成了“羣”(“”的古体字),又形变成象征“县民之和”的圆放在中央。周围的三个锯齿状图案象征上毛三山赤城山榛名山妙义山)围在县周围。

群马县旗

为了纪念明治维新100周年,1968年10月25日制定了县旗。当初县民公开招募时没有没采用的,所以委托专家专门制作。设计者是群马县织维工业试验场的田岛康次[2]。。 中间与群马县章一样是圆形的“羣”,四周的上毛三山与县章不同,三个日月形的图案代表了“进取的群马”。县旗底色是紫色,代表了古代上野国文化的繁荣[3]

脚注

  1. ^ 群馬県紋章[永久失效連結]
  2. ^ 『群馬県百科事典』上毛新聞社、1979年。
  3. ^ 群馬県旗の制定(昭和43年10月25日告示第553号)

外部链接